告訴人或被害人如不服判決,應備理由具狀向檢察官請求上訴,上訴期間之計算,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起算。 書記官 林鈺娟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8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之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之4
犯第339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 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四、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聲音或 電磁紀錄之方法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洗錢防制法第14條
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 5 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前二項情形,不得科以超過其特定犯罪所定最重本刑之刑。
附表一:
編號 被害人 詐騙方式 匯款時間、金額(新臺幣) 金融帳戶 車手 提款時間、金額(提領金額超逾受騙金額部分與本案無涉) 提領地點 證據出處 備註 1 林滿 佯稱設定分期付款 110年11月8日17時18分許、4萬9987元 戶名:李怡安陽信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 不詳 不詳 不詳 1.證人林滿於警詢之證述(核交2975卷第39-41頁) 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建國派出所陳報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核交2975卷第37-38、43、45-46頁) 3.台幣交易明細查詢畫面、陽信商業銀行警示通報回函(核交2975卷第42、44頁) 偵32826卷起訴書 (金訴902) 2 曹冠亮 佯稱設定分期付款 ①110年11月8日17時25分許、4萬9987元 ②110年11月8日17時37分許、4萬9986元 戶名:李怡安凱基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 不詳 不詳 不詳 1.證人曹冠亮於警詢之證述(核交2975卷第18-19頁) 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陳報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核交2975卷第13-15、16-17頁) 3.臺外幣交易明細查詢、通話紀錄(核交2975卷第21頁) 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112年3月13日中市警太分偵字第11100331981號函並檢附李銳鈴凱基銀行(帳號000000000000)帳戶歷史交易明細及提領一覽表(核交2975卷第151-156頁) 偵32826卷起訴書(金訴902) 3 鄭瑋 佯稱設定分期付款 ①110年11月8日17時56分許、4萬9987元 戶名:李怡安凱基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 不詳 不詳 不詳 1.證人鄭瑋於警詢之證述(核交2975卷第25-26頁) 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中山路派出所陳報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核交2975卷第23-25、27-29、30-32頁) 3.、陽信銀行警示帳戶通報單、警示通報回函、新臺幣轉帳畫面、通話紀錄(核交2975卷第30、31、35-36頁) 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112年3月13日中市警太分偵字第11100331981號函並檢附李銳鈴凱基銀行(帳號000000000000)帳戶歷史交易明細及提領一覽表(核交2975卷第151-156頁) 偵32826卷起訴書(金訴902) ②110年11月8日18時0分許、4萬9986元 戶名:李怡安陽信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 4 吳秀珍 佯稱設定分期付款 ①110年11月8日19時3分許、9萬9985元 ②110年11月8日19時20分許、2萬9989元 ③110年11月8日19時52分許、2萬元 戶名:李佩君玉山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0 丁○○、戊○○ 110年11月8日19時5分42秒、20005元 臺中市○區○○路000號(中興大學校門口自動化服務區第一銀行) 1.證人吳秀珍於警詢之證述(核交2975卷第191-193、95-97、105-107、109-110頁) 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三民派出所陳報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165專線協請金融機構暫行圈存疑似詐欺款項通報單(核交2975卷第89、119、122-123、90、92、101-103頁) 3.國泰世華銀行客戶交易明細表、轉帳交易畫面、通話紀錄、國泰世華、兆豐銀行存摺封面暨內頁交易明細(核交2975卷第99、125-126、128-131頁) 4.玉山銀行李佩君(帳號0000000000000)帳戶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表(111核交2975卷第185-187頁) 5.員警職務報告、110年11月8日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中興大學校門口自動化服務區提款畫面(偵46976卷第123-124、229-237、241頁) 偵32826卷起訴書、偵46976追加起訴書(金訴902、971) 110年11月8日19時6分24秒、20005元 110年11月8日19時7分31秒、20005元 110年11月8日19時8分15秒、20005元 110年11月8日19時9分2秒、20005元 5 熊若安 佯稱設定分期付款 110年11月8日20時36分許、4萬4963元 戶名:李怡安彰化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00 不詳 不詳 不詳 1.證人熊若安於警詢之證述(核交2975卷第52-54頁) 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健康派出所陳報單、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核交2975卷第49-51、60、57-58頁) 3.通話紀錄、台幣轉帳畫面(核交2975卷第55-56頁) 4.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業處111年11月23日彰作管字第1113064634號函檢附李銳鈴(帳號00000000000000)帳戶之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核交2975卷第000-0000頁) 偵32826卷起訴書(金訴902) 6 徐正曄 佯稱設定分期付款 ①110年11月8日20時40分許、1萬3876元 ②110年11月8日21時34分許、2萬9985元 ③110年11月8日21時47分許、3萬元 ④110年11月8日21時50分許、3萬元 戶名:李怡安彰化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00 不詳 不詳 不詳 1.證人徐正曄於警詢之證述(核交2975卷第67-69頁) 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大理街派出所陳報單、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核交2975卷第63、71-73、81、83-84頁) 3.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存摺內頁交易明細、通話紀錄、簡訊(核交2975卷第85-87頁) 4.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業處111年11月23日彰作管字第1113064634號函檢附李銳鈴(帳號00000000000000)帳戶之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核交2975卷第169-174頁) 偵32826卷起訴書(金訴902) 7 丙○○ 佯稱國軍英雄館飯店訂房取消,信用卡刷退有問題 ①110年11月1日19時03分許、2萬9987元 ②110年11月1日19時22分許、2萬0985元 戶名:劉玉錞富邦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00 丁○○、庚○○、乙○○ 110年11月1日19時10分許、2萬元 臺中市○0 ○ ○路○段000 號(大魯閣新 時代購物中 心 ) 1.證人丙○○於警詢之證述(核交2975卷第67-69頁) 2.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林厝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第三分局卷第107、109頁) 3.臺灣銀行存摺及內頁交易明細、三信商業銀行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通話紀錄、自動櫃員機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第三分局卷第97-105、169-171頁) 4.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分行111年6月15日北富銀屏東字第1110000047號函檢附劉玉錞(帳號00000000000000)開戶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第三分局卷第85-89、191頁) 偵35400追加起訴書(金訴967) 110年11月1日19時11分許、1萬元 110年11月1日19時26分許、2萬元 8 孫皓雲 假冒秀泰影城客服來電,佯稱物刷信用卡購買20張電影票 ①110年11月1日19時22分許、1萬9008元 戶名:劉玉錞富邦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00 丁○○、庚○○、乙○○ 110年11月1日19時25分許、2萬元 臺中市○區○ ○路○段000 號(大魯閣新 時代購物中心 ) 1.證人孫皓雲於警詢之證述(第三分局卷第111-113頁) 2.新北市警察局中和分局安平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自動櫃員機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第三分局卷第115、117、171-175、183-185頁) 3.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分行111年6月15日北富銀屏東字第1110000047號函檢附劉玉錞(帳號00000000000000)開戶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1年6月10日儲字第1110175696號函檢附00000000000000號(戶名洪祥豪)帳戶基本資料及歷史交易清單(第三分局卷第85-89、91-95、191-193頁) 偵35400追加起訴書(金訴967) ②110年11月1日19時31分許、4萬3367元 110年11月1日19時35分許、4萬元 臺中市○0 ○ ○路○段00 號(第一銀行南臺中分行 ) ③110年11月1日19時33分許、3萬7012元 ④110年11月1日19時39分許、1萬9008元 ⑤110年11月1日19時41分許、1萬9008元 ⑥110年11月1日19時45分許、2萬012元 戶名:洪祥豪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00 110年11月1日19時39分許、2萬元 110年11月1日19時40分許、1萬7000元 110年11月1日19時42分許、2萬元 110年11月1日19時43分許、2萬元 110年11月1日19時46分許、2000元 9 己○○ 假冒秀泰影城客服來電,佯稱作業疏失預扣購票預扣金 ①110年11月1日19時34分許、3萬7367元 戶名:劉玉錞富邦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00 丁○○、庚○○、乙○○ 110年11月1日19時36分許、2萬元 臺中市○0 ○ ○路○段00 號(第一銀行南臺中分行 ) 1.證人己○○於警詢之證述(第三分局卷第119-127頁) 2.臺北市警察局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第三分局卷第139、143頁) 3.匯款交易明細、國泰世華銀行客戶交易明細表、自動櫃員機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第三分局卷第129-133、183-185頁) 4.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分行111年6月15日北富銀屏東字第1110000047號函檢附劉玉錞(帳號00000000000000)開戶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1年6月10日儲字第1110175696號函檢附00000000000000號(戶名洪祥豪)帳戶基本資料及歷史交易清單(第三分局卷第85-89、91-95、191-193頁) 偵35400追加起訴書(金訴967) 110年11月1日19時38分許、1萬9900元 ②110年11月1日20時許、4萬9989元 戶名:洪祥豪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00 110年11月1日20時02分許、2萬元 110年11月1日20時02分許、2萬元 110年11月1日20時03分許、1萬元 10 辛○○ 佯稱訂房資訊有誤,要求核對資料 ①110年11月1日19時40分許、1萬3123元 ②110年11月1日19時52分許、6023元 戶名:洪祥豪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00 丁○○、庚○○、乙○○ 110年11月1日19時44分許、1萬1000元 臺中市○0區○○路○段00號(第一銀行南臺中分行 ) 1.證人辛○○於警詢之證述(第三分局卷第147-149頁) 2.新北市警察局林口分局忠孝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自動櫃員機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第三分局卷第151-153、155、187頁) 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1年6月10日儲字第1110175696號函檢附00000000000000號(戶名洪祥豪)帳戶基本資料及歷史交易清單、臺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湳分行111年4月22日北富銀大湳字第1110000030號函檢附辛○○開戶基本資料及資金往來明細、玉山銀行集中管理部111年5月4日玉山個(集)字第1110055049號函檢附辛○○(帳號0000000000000)帳戶之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第三分局卷第91-95、193、157-161、163-167頁) 偵35400追加起訴書(金訴967) 110年11月1日19時54分許、6000元 11 涂善媚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①110年10月23日17時31分許、4萬9989元 ②110年10月23日17時35分許、4萬9988元 戶名:郭展宏第一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 丁○○ 110年10月23日17時34分許、2萬元 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 1.證人涂善媚於警詢之證述(他8796卷第53-55頁) 2.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北市警察局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165專線協請金融機構暫行圈存疑似詐欺款項通報單(他8796卷第63-65、69、73-75、77-79頁) 3.交易畫面及玉山銀行客戶交易明細表、帳戶交易明細、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他8796卷第57-61、81、9-13頁) 4.郭展宏第一銀行帳戶交易明細(他8796卷第51頁) 偵27059追加起訴書(金訴968) 110年10月23日17時35分許、2萬元 110年10月23日17時36分許、1萬元 110年10月23日17時39分許、2萬元 110年10月23日17時40分許、2萬元 110年10月23日17時41分許、9900元 12 陳建霖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110年10月29日22時13分許、2萬108元 戶名:張惠珍中國信託 帳號:000-000000000000 丁○○ 110年10月29日22時18分許、2萬元 臺中市○○區○○路000號 1.證人陳建霖於警詢之證述(他8796卷第103-111頁) 2.臺南市警察局永康分局復興派出所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他8796卷第123-125、131、127-129、133頁) 3.第一銀行存摺內頁及內頁交易明細、美安網站、日新禮品社網站網頁、詐騙電話、轉帳明細擷圖、自動櫃員機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他8796卷第113、117-121、31頁) 偵27059追加起訴書(金訴968) 13 宋郁芳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110年10月29日22時14分許、2萬7123元 戶名:尤羽宏台灣新光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0 丁○○ 110年10月29日22時19分許、2萬元 臺中市○○區○○路000號 1.證人宋郁芳於警詢之證述(他8796卷第137-138頁) 2.桃園市警察局平鎮分局建安派出所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165專線協請金融機構暫行圈存疑似詐欺款項通報單(他8796卷第145-147、149-151、153頁) 3.聯邦銀行客戶交易明細表、網站網頁、通話紀錄、自動櫃員機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他8796卷第139-141、33頁) 4.臺灣新光銀行尤羽宏帳戶交易明細(他8796卷第135頁) 偵27059追加起訴書(金訴968) 110年10月29日22時20分許、7000元 14 莊雲卿 假冒親友名義借錢 110年11月22日12時25分許、10萬元 戶名:鮑怡君國泰世華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 戊○○ 110年11月22日12時38分、6萬元 彰化縣○○鎮道○路000號(統一和峰門市) 1.證人莊雲卿於警詢之證述(高雄警卷第297-300頁) 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陳報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高雄警卷第295、307-313頁) 3.郵政跨行匯款申請書、 LINE對話擷圖(高雄警卷第301、303頁) 4.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存匯作業管理部110年12月2日國世存匯作業字第1100197912號函檢附鮑怡君帳戶之基本資料及往來資料(高雄警卷第231-241頁) 偵38272追加起訴書(金訴969) 110年11月22日13時10分、4萬元 彰化縣○○鎮○○路○段000號(全家和美德美門市 15 陳妤秝 假冒親友名義借錢 110年11月22日13時9分許、10萬元 戶名:鮑怡君國泰世華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 戊○○ 110年11月22日13時19分、5萬元 彰化縣○○鎮○○路○段000號(和美郵局) 1.證人陳妤秝於警詢之證述(高雄警卷第277-280頁) 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鳥松分駐所陳報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高雄警卷第275、283-285、287-289、291-293頁) 3.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存匯作業管理部110年12月2日國世存匯作業字第1100197912號函檢附鮑怡君帳戶之基本資料及往來資料(高雄警卷第231-241頁) 偵38272追加起訴書(金訴969) 庚○○ 110年11月23日0時17分、2萬元(追加起訴書漏載) 臺中市○○區○○○路00號(統一文心門市) 16 吳清金 假冒親友名義借錢 110年11月22日12時50分許、10萬元 戶名:鮑怡君國泰信託 帳號:000-000000000000 戊○○ 110年11月22日13時42分、10萬元 彰化縣○○鎮○○路000號(統一和美門市) 1.證人吳清金於警詢之證述(高雄警卷第359-361頁) 2.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外埔分駐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陳報單(高雄警卷第371-377頁) 3.郵政跨行匯款申請書、涉嫌人聯絡電話及LINE對話紀錄(高雄警卷第363、365-367頁 ) 4.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0年12月24日中信銀字第110224839350356號函檢附鮑怡君(帳號000000000000)帳戶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IP登入紀錄(高雄警卷第247-257頁) 偵38272追加起訴書(金訴969) 17 黃啟銘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110年11月26日19時12分許、2萬9895元 戶名:李卉如臺灣企銀 帳號:000-0000000000000055 不詳 不詳 不詳 1.證人黃啟銘於警詢之證述(核交3221卷第101-107頁) 2.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詢專線紀錄表、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佳里分局子龍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核交3221卷第109-111、121頁) 3.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國內作業中心111年1月5日111忠法查密字第CU00521號書函檢附李卉茹帳戶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偵35567卷第119-122頁) 偵35567追加起訴書(金訴970) 18 鄭美秀 假退費(稅)真詐財 110年10月18日17時24分許、4萬5123元 戶名:楊甯茜國泰世華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 丁○○ 110年10月18日18時45分26秒、1萬9000元 臺中市○區○○路00號(全家超商-臺中金南門店) 1.證人鄭美秀於警詢之證述(偵46976卷第197-201頁) 2.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詢專線紀錄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偵46976卷第243、245、247頁) 3.員警職務報告、全家超商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2張(偵46976卷第123-124、239頁) 4.楊甯茜國泰世華銀行帳戶交易明細表(偵46976卷第225-227頁) 偵46976追加起訴書(金訴971) 19 廖淑芬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110年11月7日15時38分許、9萬9999元 戶名:蘇琇燕彰化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00 不詳 不詳 不詳 1.證人廖淑芬於警詢之證述(偵23383卷第85-91頁) 2.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六家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偵23383卷第93-95頁) 3.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北路分行111年2月21日彰北路字第1110000012號函檢附帳號00000000000000(戶名蘇琇燕)帳戶開戶申請書、資料異動申請書及交易明細(偵23383卷第65-74頁) 偵23383追加起訴書(金訴972) 20 許蕙琪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110年11月7日15時40分許、4萬123元 戶名:蘇琇燕彰化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00 不詳 不詳 不詳 1.證人許蕙琪於警詢之證述(偵23383卷第99-101頁) 2.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雲林縣政府警察局北港分局水林分駐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偵23383卷第103-105頁) 3.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北路分行111年2月21日彰北路字第1110000012號函檢附帳號00000000000000(戶名蘇琇燕)帳戶開戶申請書、資料異動申請書及交易明細(偵23383卷第65-74頁) 偵23383追加起訴書(金訴972) 21 李依潔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110年11月7日15時39分許、1萬123元 戶名:蘇琇燕彰化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00 不詳 不詳 不詳 1.證人李依潔於警詢之證述(偵23383卷第109-113頁) 2.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花蓮縣政府警察局鳳林分局光復分駐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偵23383卷第115-119頁) 3.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北路分行111年2月21日彰北路字第1110000012號函檢附帳號00000000000000(戶名蘇琇燕)帳戶開戶申請書、資料異動申請書及交易明細(偵23383卷第65-74頁) 偵23383追加起訴書(金訴972) 22 蘇嘉祈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①110年11月7日17時32分許、2萬9000元 ②110年11月7日17時42分許、3萬元 戶名:蘇琇燕中國信託 帳號:000-000000000000 不詳 不詳 不詳 1.證人蘇嘉祈於警詢之證述(偵23383卷第121-123頁) 2.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警備隊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偵23383卷第125-127、129頁) 3.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1年2月25日中信銀字第111224839053183號函檢附蘇琇燕帳戶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偵23383卷第75-83頁) 偵23383追加起訴書(金訴972) 23 詹孟璇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①110年11月7日17時57分許、9983元 ②110年11月7日17時59分許、8983元 ③110年11月7日18時4分許、5389元 戶名:蘇琇燕中國信託 帳號:000-000000000000 不詳 不詳 不詳 1.證人詹孟璇於警詢之證述(偵23383卷第133-134頁) 2.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自強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偵23383卷第135、137、139頁) 3.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1年2月25日中信銀字第111224839053183號函檢附蘇琇燕帳戶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偵23383卷第75-83頁) 偵23383追加起訴書(金訴972) 24 邱湘倫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110年10月23日19時31分許、2萬9988元 戶名:黃予威國泰世華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 不詳 不詳 不詳 1.證人邱湘倫於警詢之證述(少連偵431卷第307-311頁) 2.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溪湖派出所陳報單、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少連偵431卷第281-283、288、305-306、314頁) 3.LINE對話擷圖、通話紀錄、第一銀行存摺封面及內頁交易明細(少連偵431卷第289-300頁) 4.國泰世華商業銀行黃予威帳戶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IP登入紀錄(少連偵431卷第129-140頁) 偵23383追加起訴書(金訴972) 25 黃昕樺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①110年11月5日17時54分許、6萬4元 ②110年11月5日18時21分許、3萬138元 戶名:游瑞娥彰化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00 丁○○ ①110年11月5日17時56分、2萬05元 ②110年11月5日17時56分、2萬05元 ③110年11月5日17時57分、2萬05元 ④110年11月5日18時20分、2萬05元 ⑤110年11月5日18時26分、2萬05元 ⑥110年11月5日18時27分、2萬05元 ⑦110年11月5日18時27分、2萬05元 ⑧110年11月5日18時28分、9005元 ⑨110年11月5日18時36分、905元 不詳 1.證人黃昕樺於警詢之證述(偵27468卷第79-80頁) 2.提領影像畫面(偵27468卷第63-71頁) 3.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業處111年1月22日彰作管字第11120000808號函檢附游瑞娥(帳號00000000000000)帳戶開戶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偵27468卷第93-98頁) 偵27468追加起訴書(金訴973) 26 徐涵毓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①110年11月5日18時08分許、2萬9999元 ②110年11月5日18時16分許、3萬元 戶名:游瑞娥彰化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00 丁○○ 不詳 1.證人徐涵毓於警詢之證述(偵27468卷第81-85頁) 2.提領影像畫面(偵27468卷第63-71頁) 3.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業處111年1月22日彰作管字第11120000808號函檢附游瑞娥(帳號00000000000000)帳戶開戶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偵27468卷第93-98頁) 偵27468追加起訴書(金訴973) 27 蔡禹弘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110年11月6日0時29分許、3萬元 戶名:游瑞娥彰化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00 丁○○ 110年11月6日0時32分、2萬05元 不詳 1.證人蔡禹弘於警詢之證述(偵27468卷第87-89、91-92頁) 2.提領影像畫面(偵27468卷第63-71頁) 3.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業處111年1月22日彰作管字第11120000808號函檢附游瑞娥(帳號00000000000000)帳戶開戶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偵27468卷第93-98頁) 偵27468追加起訴書(金訴973) 110年11月6日0時33分、1萬05元 28 駱盛楓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①110年10月17日0時9分許、2萬9988元 ②110年10月17日0時23分許、2萬9985元 玉山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0 徐嘉銓 110年10月17日0時13分許、2萬5元 臺中市○○區○○路000○0號(全家大雅金學府店) 1.證人駱盛楓於警詢之證述(大雅分局卷第132-134、135-139頁) 2.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陳報單、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大雅分局卷第131、141-142、144-145頁) 3.員警職務報告、提款畫面及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大雅分局卷第11-15、147-195頁) 少連偵409追加起訴書(金訴974) 110年10月17日0時14分許、1萬5元 110年10月17日0時30分許、2萬5元 臺中市○○區○○路00號(統一興府店) 110年10月17日0時31分許、1萬5元 29 陳秀倩 購物設定有誤 110年10月30日15時55分許、2萬3081元 戶名:郭明璋華南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 丁○○ 110年10月30日15時55分許、2萬05元 臺中市○區○村路0段000號ATM 1.證人陳秀倩於警詢之證述(偵47379卷第29-30頁) 2.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新港分駐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偵47379卷第45-46、52、61頁) 3.彰化銀行存摺封面及內頁交易明細、監視器畫面及比對照片(偵47379卷第57-58、61頁) 4.華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郭明璋帳戶交易明細、存款往來項目申請書(偵47379卷第37-44頁) 偵47379追加起訴書(金訴975) 110年10月30日15時56分許、2萬05元 110年10月30日15時57分許、6005元 30 洪毓新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①110年10月25日18時40分許、9萬9124元 戶名:涂俊洋中國信託 帳號:000-000000000000 丁○○ 110年10月25日18時43分、2萬元 台中市○○區○○路00號(統一秋紅谷門市) 1.證人洪毓新於警詢之證述(偵45409卷第181-183頁 ) 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文山派出所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陳報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偵45409卷第185-190頁) 3.員警職務報告、交易資料擷圖、自動櫃員機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偵45409卷第79-81、189、135-139頁) 4.涂浚洋、林靜婷中國信託帳戶個資及交易明細表(偵45409卷第171-174、177-180頁) 偵45409追加起訴書(金訴976) 110年10月25日18時44分、2萬元 110年10月25日18時44分、2萬元 110年10月25日18時45分、2萬元 110年10月25日18時46分、1萬9000元 ②110年10月25日18時43分許、8萬1074元 戶名:林靜婷中國信託 帳號:000-000000000000 110年10月25日18時47分、2萬元 110年10月25日18時48分、2萬元 110年10月25日18時49分、2萬元 110年10月25日18時49分、2萬元 110年10月25日18時50分、1000元 31 鄭尼莉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110年10月25日19時21分許、2萬9985元 戶名:林靜婷中國信託 帳號:000-000000000000 丁○○ 110年10月25日19時37分、2萬元 台中市○○區○○路 00○0號(全家超商-臺中世貿店) 1.證人鄭尼莉於警詢之證述(偵45409卷第215-218頁) 2.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三民派出所陳報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偵45409卷第191-193、195、203-204、212頁) 3.員警職務報告、彰化銀行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彰化銀行、郵局存摺封面、自動櫃員機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偵45409卷第79-81、201、205、140頁) 4.涂浚洋、林靜婷中國信託帳戶個資及交易明細表(偵45409卷第177-180頁) 偵45409追加起訴書(金訴976) 32 曾素芬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①110年10月28日0時06分許、4萬9985元 ②110年10月28日0時8分許、4萬9985元 戶名:吳劍希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000 丁○○ 110年10月28日0時7分、2萬5元 臺中市○○區○○○道0段000號(華南銀行中港路分行) 1.證人曾素芬於警詢之證述(偵45409卷第225-226頁) 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新市分駐所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偵45409卷第000-000-000、235頁) 3.員警職務報告、交易畫面擷圖、通話紀錄、自動櫃員機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偵45409卷第79-81、231、141-143頁) 4.吳劍希中華郵政帳戶個資及交易明細表(偵45409卷第221-224頁) 偵45409追加起訴書(金訴976) 110年10月28日0時8分、2萬5元 110年10月28日0時9分、2萬5元 110年10月28日0時10分、2萬5元 110年10月28日0時11分、2萬5元 33 涂詩芸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①110年10月29日17時6分許、4萬9988元 ②110年10月29日17時8分許、4萬9998元 戶名:張惠珍玉山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0 丁○○ 110年10月29日17時9分、2萬5元 臺中市西屯區市○○○路000號(土地銀行西屯分行) 1.證人涂詩芸於警詢之證述(偵45409卷第243-245頁) 2.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龍潭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偵45409卷第247-250、253頁) 3.員警職務報告、未登摺明細畫面、通話紀錄及網頁資料、自動櫃員機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偵45409卷第79-81、251-252、144-146頁) 4.張惠珍玉山銀行帳戶個資及交易明細表(偵45409卷第239-241頁) 偵45409追加起訴書(金訴976) 110年10月29日17時10分、2萬5元 110年10月29日17時10分、2萬5元 110年10月29日17時11分、2萬5元 110年10月29日17時12分、2萬5元 34 賴虹君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①110年10月29日19時08分許、4萬9998元 ②110年10月29日19時13分許、4萬9998元 戶名:傅翔晟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000 丁○○ 110年10月29日19時12分、2萬5元 臺中市○○區○○路○段000號(台新行-全家民主店) 1.證人賴虹君於警詢之證述(偵45409卷第261-263頁) 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偵45409卷第268-273頁) 3.員警職務報告、轉帳畫面、通話紀錄、自動櫃員機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偵45409卷第79-81、266-267、147-149頁) 4.傅翔晟中華郵政帳戶個資及交易明細表(偵45409卷第257-260頁) 偵45409追加起訴書(金訴976) 110年10月29日19時13分、2萬5元 110年10月29日19時13分、1萬5元 110年10月29日19時16分、2萬5元 110年10月29日19時17分、2萬5元 110年10月29日19時18分、1萬5元 35 陳嘉臨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①110年10月29日21時4分許、2萬9985元 ②110年10月29日21時13分許、2萬9989元 戶名:尤羽宏台新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0 丁○○ 110年10月29日21時6分、2萬元 台中市○○區○○路 000號(台新銀行-全家朝富店) 1.證人陳嘉臨於警詢之證述(偵45409卷第281-282頁) 2.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澎湖縣警察局馬公分局啟明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偵45409卷第283-285、289-290頁) 3.員警職務報告、郵政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通話紀錄、自動櫃員機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偵45409卷第79-81、286-287、150-151頁) 4.尤羽宏台新銀行帳戶個資及交易明細表(偵45409卷第277-280頁) 偵45409追加起訴書(金訴976) 110年10月29日21時6分、1萬元 110年10月29日21時16分、2萬元 110年10月29日21時16分、1萬元 36 方清兒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110年10月29日21時23分許、1萬7998元 戶名:張惠珍中國信託 帳號:000-000000000000 丁○○ 110年10月29日21時25分、1萬8000元 台中市○○區○○路 000號(台新銀行-全家朝富店) 1.證人方清兒於警詢之證述(偵45409卷第297-298頁) 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深坑分駐所陳報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偵45409卷第299-302頁) 3.員警職務報告、匯款畫面擷圖、通話紀錄、自動櫃員機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偵45409卷第79-81、303、152頁) 4.張惠珍中國信託帳戶個資及交易明細表(偵45409卷第293-295頁) 偵45409追加起訴書(金訴976) 37 蔡文郁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110年10月30日16時40分許、2萬9999元 戶名:黃聿汝華南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 丁○○ 110年10月30日16時44分、3萬元 台中市○○區○○○道○段000號(華南銀行-中港路分行) 1.證人蔡文郁於警詢之證述(偵45409卷第313-316頁) 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永明派出所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偵45409卷第31-319頁) 3.員警職務報告、金融卡正反面影本、自動櫃員機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偵45409卷第79-81、321、152-153頁) 4.黃聿汝中國信託帳戶個資及交易明細表(偵45409卷第309-311頁) 偵45409追加起訴書(金訴976)
附表二:
編號 被害人 詐騙手法 遭詐騙時間 領取包裹時間、地點 金融帳戶 分工情形 證據出處 備註 1 蘇琇燕 假意徵才求職,實則騙取帳戶資料 110年11月5日 110年11月7日、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統一超商綠點門市 1.彰化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2.中國信託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綽號「色狼」之張嘉豪指示被告丁○○前往左列地點,收取裝有左列帳戶資料之包裹 1.證人蘇琇燕於警詢之證述(偵23383卷第37-40頁) 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警備隊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偵23383卷第55-57頁) 3.員警職務報告、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7-11貨態查詢系統、包裹寄送資料(偵23383卷第27、41-49、51、59-63頁) 4.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北路分行111年2月21日彰北路字第1110000012號函檢附帳號00000000000000(戶名蘇琇燕)帳戶開戶申請書、資料異動申請書及交易明細、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1年2月25日中信銀字第111224839053183號函檢附蘇琇燕帳戶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偵23383卷第65-74、75-83頁) 偵23383追加起訴書 (金訴972) 2 黃予威 假意徵才求職,實則騙取帳戶資料 110年10月19日 110年10月23日、 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超商 國泰世華帳號000-000000000000號 綽號「色狼」之張嘉豪指示被告丁○○前往左列地點,收取裝有左列帳戶資料之包裹 1.證人黃予威於警詢之證述(少連偵431卷第105-107頁) 2.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八斗子分駐所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少連偵431卷第99-101、109-110頁) 3.LINE對話擷圖、包裹寄送資料、貨態追蹤、110年10月23日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少連偵431卷第111-121、123-127、141-147頁) 4.國泰世華商業銀行黃予威帳戶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IP登入紀錄(少連偵431卷第129-140頁) 偵23383追加起訴書(金訴972) 3 李依庭 假意徵才求職,實則騙取帳戶資料 110年11月5日 110年11月6日、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超商 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 綽號「色狼」之張嘉豪指示被告丁○○前往左列地點,收取裝有左列帳戶資料之包裹 1.證人李依庭於警詢之證述(少連偵431卷第151-153頁) 2.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甲仙分駐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少連偵431卷第155-156、169-171頁) 3.7-11貨態查詢系統、 LINE對話擷圖、110年11月6日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影片擷圖(少連偵431卷第157、159-165、185-189、191-193頁) 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李依庭帳戶立帳申請書、印鑑單及客戶歷史交易清單(少連偵431卷第173-183頁) 偵23383追加起訴書(金訴972)
附表三:各罪宣告刑及沒收
編號 犯罪事實 犯罪所得(計算式:提領金額×1%)(小數點以下均捨棄) 所犯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 1 附表一編號1部分 無 丁○○、戊○○均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 附表一編號2部分 無 丁○○、戊○○均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 附表一編號3部分 無 丁○○、戊○○均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 附表一編號4部分 (2萬5元+2萬5元+2萬5元+2萬5元+2萬5元)×1%≒1000元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 附表一編號5部分 無 丁○○、戊○○均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6 附表一編號6部分 無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7 附表一編號7部分 (2萬+1萬+2萬)×1%=500元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 附表一編號8部分 (2萬+4萬+2萬+1萬7000+2萬+2萬+2000)×1%=1390元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 附表一編號9部分 由於提領金額8萬9900元超過被害人匯款金額8萬7356元,故僅以匯款金額8萬7356元計算犯罪所得;(3萬7367+4萬9989)×1%≒873元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柒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 附表一編號10部分 (1萬1000+6000)×1%=170元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 11 附表一編號11部分 (2萬+2萬+1萬+2萬+2萬+9900)×1%=999元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 附表一編號12部分 2萬×1%=200元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 附表一編號13部分 (2萬+7000)×1%=270元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 附表一編號14部分 無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5 附表一編號15部分 無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6 附表一編號16部分 無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7 附表一編號17部分 無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8 附表一編號18部分 1萬9000×1%=190元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 附表一編號19部分 無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0 附表一編號20部分 無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1 附表一編號21部分 無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2 附表一編號22部分 無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3 附表一編號23部分 無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4 附表一編號24部分 無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5 附表一編號25部分 由於編號25、26所提領之金額無法區分,故平均計算;【(2萬05元+2萬05元+2萬05元+2萬05元+2萬05元+2萬05元+2萬05元+9005元+905元)/2】×1%≒749元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肆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 附表一編號26部分 由於編號25、26所提領之金額無法區分是來自於編號25、26當中哪一名被害人之款項,故平均計算;【(2萬05元+2萬05元+2萬05元+2萬05元+2萬05元+2萬05元+2萬05元+9005元+905元)/2】×1%≒749元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肆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 附表一編號27部分 由於提領金額3萬10元超過被害人匯款金額3萬元,故僅以匯款金額3萬元計算犯罪所得;3萬×1%=300元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 附表一編號28部分 無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9 附表一編號29部分 由於提領金額4萬6015元超過被害人匯款金額2萬3081元,故僅以匯款金額2萬3081元計算犯罪所得;2萬3081元×1%≒230元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 附表一編號30部分 (2萬+2萬+2萬+2萬+1萬9000+2萬+2萬+2萬+2萬+1000)×1%=1800元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 附表一編號31部分 2萬×1%=200元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 附表一編號32部分 由於提領金額10萬25元超過被害人匯款金額9萬9970元,故僅以匯款金額9萬9970元計算犯罪所得;9萬9970元×1%≒999元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 附表一編號33部分 由於提領金額10萬25元超過被害人匯款金額9萬9986元,故僅以匯款金額9萬9986元計算犯罪所得;9萬9986元×1%≒999元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 附表一編號34部分 由於提領金額10萬30元超過被害人匯款金額9萬9987元,故僅以匯款金額9萬9996元計算犯罪所得;9萬9996元×1%≒999元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 附表一編號35部分 由於提領金額6萬元超過被害人匯款金額5萬9974元,故僅以匯款金額5萬9974元計算犯罪所得;5萬9974元×1%≒599元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 附表一編號36部分 由於提領金額1萬8000元超過被害人匯款金額1萬7998元,故僅以匯款金額1萬7998元計算犯罪所得;1萬7998元×1%≒179元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 附表一編號37部分 由於提領金額3萬元超過被害人匯款金額2萬9999,故僅以匯款金額2萬9999元計算犯罪所得;2萬9999元×1%≒299元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 附表二編號1部分 無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9 附表二編號2部分 無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0 附表二編號3部分 無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附表四:(公訴不受理、免訴部分)
編號 追加起訴被告 被害人 詐騙方式 匯款時間、金額(新臺幣) 金融帳戶 車手 提款時間、金額 提領地點 備註 1 丁○○ 許軒銘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①110年11月7日16時22分許、4萬9989元 ②110年11月7日16時24分許、4萬9989元 戶名:鄭靖琳中華郵政帳號:000-00000000000000 丁○○ 110年11月7日16時33分許、6萬元 臺中市○○區○○街00巷00號 偵27059追加起訴書附表編號4部分之被害人(金訴968)與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1年度偵字第15546等號起訴書附表一編號1所示被害人許軒銘相同,有重複追加起訴之情 110年11月7日16時34分許、4萬元 2 丁○○ 林義豪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110年11月7日16時34分許、1萬9099元 戶名:鄭靖琳中華郵政帳號:000-00000000000000 丁○○ 110年11月7日16時36分許、1萬9005元 臺中市○○區○○路000號 偵27059追加起訴書附表編號5部分之被害人(金訴968)與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1年度偵字第15546等號起訴書附表一編號2所示被害人林義豪相同,有重複追加起訴之情 3 丁○○ 吳秀珍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110年11月8日19時3分38秒、9萬9985元 戶名: 李佩君 玉山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00 丁○○、戊○○ 110年11月8日19時5分42秒、20005元 臺中市○區○○路000號(中興大學校門口自動化服務區-第一銀行) 偵46976追加起訴書附表編號2部分之被害人(金訴971)與本案起訴書附表編號4所示被害人吳秀珍相同,有重複追加起訴之情 110年11月8日19時6分24秒、20005元 110年11月8日19時7分31秒、20005元 110年11月8日19時8分15秒、20005元 110年11月8日19時9分2秒、20005元 4 戊○○ 李繁英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110年11月26日17時35分許、4萬9986元、4萬9985元 戶名:李卉如合作金庫帳號:000-0000000000000 不明 不明 不明 偵35567追加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部分之被害人(金訴970),與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0年度偵字第9516等號起訴書附表編號4所示被害人李繁英相同,有重複追加起訴之情 5 戊○○ 李尚芳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110年11月26日18時12分許、4萬9896元 戶名:李卉如 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000 不明 不明 不明 偵35567追加起訴書附表二編號3部分之被害人(金訴970),與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0年度偵字第9516等號起訴書附表編號6所示被害人李尚芳相同,有重複追加起訴之情 6 戊○○ 林巧玫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110年11月26日18時10分許、4萬9963元 戶名:李卉如中華郵政帳號:000-00000000000000 不明 不明 不明 偵35567追加起訴書附表二編號4部分之被害人(金訴970),與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0年度偵字第9516等號起訴書附表編號5所示被害人林巧玫相同,有重複追加起訴之情 7 丁○○ 江依柔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①110年11月7日0時09分許、4萬9989元 ②110年11月7日0時11分許、4萬9989元 ③110年11月7日0時13分許、2萬9989元 戶名:李依庭中華郵政帳號:000-00000000000000 丁○○ 不明 不明 偵23382追加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部分之被害人,與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0年度偵字第39051等號追加起訴書附表十一所示被害人江依柔相同,有重複追加起訴之情 8 丁○○ 羅健甫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110年11月6日19時04分許、2萬元 戶名:李依庭中華郵政帳號:000-00000000000000 丁○○ 不明 不明 偵23382追加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部分之被害人,與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0年度偵字第39051等號追加起訴書附表十編號1所示被害人羅建甫相同,有重複追加起訴之情 9 丁○○ 楊鵬霖 佯稱若要解除分期付款,須依指示匯款 110年11月7日16時56分許、2萬9987元 戶名:鄭靖琳中華郵政帳號:000-00000000000000 丁○○ 110年11月7日17時許、2萬5元 臺中市西屯區市○路000號(玉山銀行臺中分行) 偵45409追加起訴書附表九所示之被害人(金訴976)與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1年度偵字第15546等號起訴書附表一編號3所示被害人楊鵬霖相同,有重複追加起訴之情 110年11月7日17時1分許、1萬5元
附表五(公訴不受理部分):
編號 追加起訴之被告 被害人 詐欺方式 犯罪時間 犯罪地點 領取帳戶卡號 備註 1 戊○○ 李卉如 假借貸 110年11月26日13時59分許 臺中市○○區○○路0號(睿麒機車行3號置物櫃) ①合作金庫帳號:000-0000000000000 ②臺灣企銀帳號:000-0000000000000055 ③中華郵政帳號:000-00000000000000 偵35567追加起訴書附表一編號1部分之被害人(金訴970),與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1年度偵字第12887、12991號起訴書附表編號5所示被害人李卉如相同,有重複追加起訴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