瀆職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易字,103年度,2645號
TCDM,103,易,2645,20150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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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係指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 所屬中依法令任用之成員。故其依法代表、代理國家或地方 自治團體處理公共事務者,即應負有特別保護義務及服從義 務。所稱「依法令」係指依法律與命令而言,此之命令又包 括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條之法規命令與第一百五十九條所 稱之行政規則在內;故此類公務員之任用方式,或依考試、 或經選舉、或經約聘用、僱用或政治特命,均所不論,只須 有法令之任用依據即可,且不以參加公教人員保險者為限, 縱因職務與清潔、保全等勞務有關而參加勞工保險,既然服 務於上揭公權力機關,且具有一定之職權,即不同於單純之 清潔、保全等非關公權力執行人員,而應認為此所定之身分 公務員。至所謂「法定職務權限」自亦包含法律與行政命令 所定之職務在內,凡為公務員在其職務範圍內所應為或得為 之事務均屬之,不以涉及公權力行使之事項為限(最高法院 96年度臺上字第435號、99年度臺上字第7700號、100年度臺 上字第27號判決意旨參照)。
⒉被告王春鎮係為臺中市政府環保局依行政院環保署土壤及地 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補助經費僱用之約用人員(依據行 政院環境保護署99年10月20日環署土字第0000000000號及99 年11月19日環土字第0000000000J 函辦理;經費在臺中市政 府環境保護局100 年土污基金補助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約 用人員進用計畫),僱用期間自100 年1 月24日起至100 年 12月31日止,負責業務:⒈l00 年土壤污染農地整治計畫專 案、⒉太平區臺託實業有限公司土壤重金屬污染、⒊太平區 金旺加油站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案、⒋屯區- 加油站儲油槽網 路定期檢測申報、⒌海區之大肚、龍井、梧棲等三區之土壤 及地下水污染案件處理及工廠設立停工歇業及農業用地作農 業使用證明審查及⒍其他交辦事項,此有臺中市政府環境保 護局103 年4 月10日中市○○○○0000000000號函及所附 100 年1 月27日中市環人字第0000000000號臺中市政府環境 保護局約用人員僱用通知書1 份在卷可稽(見本院卷一第 178 至179 頁)。是以被告王春鎮顯係依法令服務於地方自 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負責臺中市環保局多項污染整治案 件之業務及其他長官交辦事項之職權,非屬單純提供一般機 械性、勞力性之工作、無何公權力之約用人員,故被告王春 鎮辯稱其無法定職務權限云云,顯不足採,是以被告王春鎮 自係刑法上之公務員。
㈢證人鄭仁雄之證述如下:
⒈證人鄭仁雄於102年9月10日偵訊證稱:(問:澳新公司想投 標臺中市環保局的投標案,你是否透過林孟令認識劉邦裕



長?)一開始澳新公司想投標100年度臺中農地計畫採購案 ,林孟令有帶我去見劉邦裕局長。(問:當場劉邦裕局長是 否有找范群彬到局長室與你認識?)有。(問:你之後是否 有再去拜訪范群彬?)有,再之後的一個月內。我是到范群 彬的辦公室拜訪他,因此認識王春鎮范群彬介紹100年度 臺中市農地計畫採購案的承辦人王春鎮與我認識。(問:你 有向范群彬、王春鎮表示澳新公司有意投標100年度臺中市 農地計畫採購案?)當時是說澳新公司對臺中市環保局的採 購案有興趣,希望有機會可以服務。(問:實際上澳新公司 並沒有幫王春鎮修改他傳給澳新公司的100年度計畫書報署 修正版?)我是把資料寄給夏安宙,之後由夏安宙與王春鎮 聯絡,夏安宙是澳新公司專案部的主管,…。(問:這些資 料是否有利澳新公司備標及撰寫服務建議書?)是。…等語 (見102年度偵字第18750號卷一第193頁)。 ⒉證人鄭仁雄於本院審理時證稱:(問:先請教你100年臺中 農地計畫案,在這個案投標以前是否有認識承辦人王春鎮? )見過。(問:可以請你把初次見到王春鎮的情況陳述一遍 ?第一次是怎麼樣認識的,這個過程?)我之前是透過一個 議員的介紹,議員名字我忘記了,去環保局見了當時的科長 ,我也忘名字了,跟王春鎮,去聊到他們是否有土水的業務 ,從這裡開始去認識他。(問:你剛剛講到的科長是否叫做 范群彬?)是。(問:他介紹王春鎮給你認識的?)是,因 為他是承辦的人員,當時承辦這個計畫的承辦人。(問:范 群彬介紹王春鎮給你認識是因為他是承辦100年臺中農地計 畫的人,所以才會介紹?)是。(問:介紹王春鎮的當下, 你跟王春鎮之間有留下怎麼樣一個聯繫的管道?)我有遞名 片給他,所以他知道我聯絡的方式跟郵件,所以有些資料會 透過郵件去聯絡。(問:你的名片上就有你的e-mail電子郵 件信箱?)是。(問:之前在調詢及偵訊中是否有提示王春 鎮100 年6 月1 日寄發的電子郵件給你看?)是。(問:所 以你有收到王春鎮這個郵件100 年6 月1 日的內容,是環保 局於100 年5 月12日向環保署申請補助款計畫書?)我們公 司有收到,確定。(問:之前調詢及偵訊是否有提示電子郵 件給你看?)有。(問:你記得內容裡面有提到有關請夏安 宙準備服務建議書的字?)是。(問:你有這樣指示你承認 ?)承認。(問:為什麼要做這樣的指示?)因為我們有興 趣去投標這個計畫。(問:我現在是說你們自己要做服務建 議書的部份,不是提供給環保局的部份,是你公司自己要做 服務建議書的部份,那時候就是請夏安宙參考補助款計畫書 去製作服務建議書?)沒錯。(問:檢察官之前有問你,因



為檢察官之前也有核對過,他說你們的定稿跟王春鎮報署的 版本除了金額以外其他都一樣,你有無意見?)應該是,… 。(問:澳新公司除了參與臺中市100 年的農地招標案之後 ,有無參與其他縣市有關農地的招標案?)很多。(問:其 他縣市農地的招標案契約內容跟臺中市100 年度農地的契約 內容有沒有一樣,或有無什麼差異性?)基本上是有差異, 因為政府採購法的所謂最有利標會根據第一名比較多的做優 先議價,第二種是同燈同分的時候,以第一名比較多的票數 做優先議價,這是一種狀況。第二種狀況是,同燈同分的時 候以價格為低的優先議價,大概有這兩種方式。(問:所以 你說的差異性就是在價格的這個部分,契約的其他的工作內 容應該是大同小異,還是有不一樣?)也會不一樣,因為每 個地方的重點不一樣,有些相同、有些不同,可以這麼說。 (問:王春鎮有把當時他在草擬的100 年農地的招標案的草 案寄e-mail給你,你認為看了那個相關的草案內容之後有無 助於澳新公司參與這個標案的招標?)我覺得有幫助。(問 :後來100 年臺中農地計畫案在100 年9 月20日開標,當天 的得標情況你是否記得?)我記得我們跟亞太,本來是亞太 公司得標,後來局裡面又打電話告訴我開標的結果類似有些 錯誤,要我們本來要回去開會,後來應該是當初的科長打電 話給我,我有跟他提到就照投標決標的規定去處理就好,最 後發現照評比的規定是我們澳新公司得標等語(見本院卷三 第10頁反面至第12頁)。
⒊是以證人鄭仁雄係透過臺中市議會副議長林士昌之子林孟令 認識 臺中市政府環保局局長劉邦裕劉邦裕局長當場即找范 群彬科長到局長室與證人鄭仁雄認識,之後證人鄭仁雄再去 拜訪范群彬科長,范群彬科長即叫100 年度臺中農地計畫承 辦人即被告王春鎮至辦公室與證人鄭仁雄認識,證人鄭仁雄 有向范群彬科長及被告王春鎮表示澳新公司對臺中市環保局 之採購案有興趣,希望有機會可以服務,被告王春鎮或科長 范群彬提及有一農地監督案,未來會執行,之後被告王春鎮 於100 年6 月1 日將100 年度臺中農地計畫書報署修正版 e-mail給證人鄭仁雄,證人鄭仁雄再於同年月2 日將此100 年度臺中農地計畫書寄給澳新公司專案部主管夏安宙,並要 夏安宙準備於100 年度臺中農地計畫採購案之服務建議書, 因每個地方農地招標案之重點不一樣,所以被告王春鎮所傳 送之上開資料係有利於澳新公司100 年度臺中農地計畫採購 案備標及撰寫服務建議書,嗣後澳新公司亦標得該採購案。 ㈣證人夏安宙之證述如下:
⒈證人夏安宙於102年9月16日偵訊證稱:(問:鄭仁雄是否有



王春鎮所寄的100年度臺中市申請補助款計畫的電子檔轉 寄給你?)是。(問:電子郵件內鄭仁雄是否還交代你進行 備標工作?)一開始鄭仁雄有答應王春鎮,我們公司會幫他 看他的工作內容計畫書,我有幫王春鎮看他寄過來的電子檔 ,但後來王春鎮說我們不用幫他改。(問:王春鎮為何後來 說你們不用幫他改工作計畫書?)他一直說他很忙。(問: 他很忙,不是更需要你們幫他改工作計畫書?)照道理是這 樣,但後來他沒有叫我們幫他改。(問:澳新公司是否有投 標100年度臺中農地計畫採購案?)是。(問:澳新公司是 否有得標?)是等語(見102 年度偵字第18750 號卷一第 219頁)。
⒉證人夏安宙於本院審理時證稱:(問:你說的一開始知道有 王春鎮資料是因為鄭仁雄的郵件?)對。(問:那我跟你確 認一下,是不是就是100年6月2日轉寄給你,你是JACK夏? )對。(問:請問當時給你留這個王春鎮的手機號碼,後來 你有透過這個手機號碼私底下跟王春鎮聯繫過?)我有,但 是應該是,不知道隔了多久,好像隔了1到2個禮拜。(問: 私下聯絡都在做什麼?)沒有,因為鄭仁雄跟我說看一下他 裡面內容要不要修,所以我就要問王春鎮說到底我們要去幫 他們修什麼,要看些什麼東西,後來就是問了王春鎮,王春 鎮說他們不用我們修了,他們自己就可以弄了,所以後來我 們也沒有幫他修。(問:你沒有幫他修?)沒有,就這樣子 。(問:所以這個計畫是臺中市環保局自行向行政院環保署 申請核准補助款的計畫,這個性質來看他是不是算是臺中市 環保局的內部資料,為什麼會寄給你們澳新公司請你們幫忙 看?)這我不知道,這個是我們鄭總那邊拿過來,這個我不 知道他怎麼當初是怎麼情況。(問:那你都聯繫什麼內容? 他有跟你反應什麼?)我記得只有一通而已,電話,就是說 我問他說你這個,我印象中就是你這個內容我看了一下,有 沒有需要給你些建議或怎麼樣,後來王春鎮他就說不用,他 們自己就可以處理了,他們已經自己處理了所以不用,暫時 就都不用了,所以後來就沒有了。(問:那你有具體指示他 說要去修正哪些文件?)沒有,應該是沒有。(問:沒有是 不是?)沒有。(問:剛剛我念的這個內容是你寄給鄭仁雄 ,說你有跟王春鎮聯繫,因為經費還卡在環保署,這段時間 很忙,等到經費核撥下來,他那邊才會有動作去修正相關文 件,所以暫時不會有進度,所以這份是你報告鄭仁雄進度? )對,這是我剛剛說我跟王春鎮電話連絡,他是這樣,就是 這樣回答我。(問:那你怎麼會這樣回鄭仁雄?)是王春鎮 說因為現在也沒下來,所以他現在那邊也不會有任何的動作



,就這樣子。(問:如果經費下來的話,他是要去做怎樣的 修正?是你指示他的修正?)不是,我剛剛講過,我們後來 完全沒有提供他什麼任何意見,因為他就說不用了。(問: 不用了?)對,就這樣子。(問:那有透過他還有其他的私 人信件e-mail的往來嗎?)這個我沒有印象,印象中是沒有 ,我只記得我打一通電話給他,他就說很忙,暫時什麼就卡 在什麼經費,然後他就暫時就不用了,就不用我們這邊處理 了,他是這樣跟我說的。(問:你剛剛說鄭仁雄王春鎮e- mail給鄭仁雄的100 年度的汙染計畫的計畫書,轉e-mail給 你的時候,要求你給王春鎮一些建議,後來王春鎮就說不用 的,所以你沒有給王春鎮建議對不對?)是。(問:〈提示 101 年他字第9796號卷㈡第265 頁並告以要旨〉但是王春鎮 在調查站的時候他是說,你有給他建議但是他覺得你們做得 不好,所以他完全沒有參考使用,你們兩個說法不一樣,你 有什麼意見?)我印象中是沒有,如果有的話應該只有e- mail,如果e-mail當初電腦都被你們查扣,應該有這個資料 ,我印象中是沒有,我坦白說。(問:〈提示高雄地檢署證 據資料卷第105 頁以下並告以要旨〉這是不是王春鎮e-mail 給鄭仁雄鄭仁雄轉e-mail給你的100 年度臺中市申請補助 款計畫書?你翻一下e-mail的內容)如果這是e-mail內容, 那就是,我沒辦法去記得那麼多。(問:是麻對不對?)對 。(問:你看裏頭是不是有一些經費?)有。(問:有汙染 值對不對?)對,汙染值有。(問:這一份計畫書跟後來報 請環保署核定之後,被環保署刪了886 元,之後這個計畫書 就擷取部分上網公告,你知道嗎?)我不知道。(問:如果 你有看e-mail給你的時候,你有從頭到尾都看過,你覺得這 個計畫書對你,對日後投標這個計畫有沒有幫助?)如果說 我們想提早作業,我想當然會有幫助,因為我有資料了等語 (見本院卷二第94頁反面至第97頁反面、第106 頁反面至第 107 頁反面)。
⒊綜上證人夏安宙證述,足認鄭仁雄確有將被告王春鎮所寄送 之100年度臺中農地計畫申請補助款計畫之電子檔轉寄給證 人夏安宙,惟被告王春鎮一直表示他很忙,卻又沒有叫澳新 公司人員即證人夏安宙等人幫其修改該100 年度臺中市申請 補助款計畫,證人夏安宙亦無具體指示被告王春鎮要去修正 哪些內容,因被告王春鎮說不用澳新公司處理,故夏安宙等 人後來完全沒有就100 年度臺中農地計畫申請補助款計畫提 供被告王春鎮任何意見。
㈤證人范群彬之證述如下:
⒈證人范群彬於102年9月9日偵訊證稱:(問:100年開始擔任



何職?)在臺中市環保局水保科科長。(問:是劉邦裕找你 到局長室?)是。(問:劉邦裕為何要找你到局長室?)主 要是針對鄭仁雄的澳新公司對我們環保局幾個案子是否可以 服務,對林孟令請託。(問:鄭仁雄想要投標的採購案,是 否你的業管?)是。(問:當時鄭仁雄主要想投標哪些採購 案?)100 年的土壤地下水的污染整治案。(問:你指的是 否100 年度臺中市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 檢驗工作計畫?)是。(問:劉邦裕找你進局長室談何事? )林孟令有請託針對上開計畫,鄭仁雄可以提供協助。我們 當下就決定要依照採購法上網公開評選。(問:該案子承辦 人是否王春鎮?)是。(問:你是否有介紹鄭仁雄認識王春 鎮?)鄭仁雄來科長室拜訪我的時候,我有介紹他們認識。 (問:你有無指示王春鎮將上開採購案資料提供給鄭仁雄? )沒有。(問:開標前承辦人是否可以把上開採購案的100 年度臺中市申請補助款計畫提供給投標廠商?)依照投標法 是不行的等語(見102 年度偵字第18750 號卷一第118 頁反 面至第119 頁)。
⒉證人范群彬於本院審理時證稱:(問:100年,在臺中市政 府環境保護局水資源土壤科,你擔任科長?)是。(問:林 孟令有無跟你說過如果有機會的話,澳新公司或鄭仁雄,可 以幫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服務的這些話?)之前有在局長 室那邊有談過,是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不是臺北市政府 環境保護局。(問:在局長室談過,有機會的話,澳新公司 或鄭仁雄可以幫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服務,請講述一下當 時的情況?)當時因為鄭仁雄跟林孟令去拜訪局長,叫我過 去,那時候有去提到這個問題,說它可以提供協助。(問: 提到何問題?)提到因為鄭仁雄、澳新公司有這方面的專業 ,還有它們有做很多的實績。(問:澳新公司專業及實績是 否指農地污染方面?)對,農地污染整治的實績,所以可以 提供我們協助。(問:你說在局長室這次拜訪的時間點是在 鄭仁雄自行到你科長辦公室拜訪之前或之後?)之前。(問 :林孟令、鄭仁雄劉邦裕局長他們會面在前,後來鄭仁雄 才單獨去找你的?)對。(問:林孟令那次,你為何會去劉 邦裕局長辦公室?)因為他來拜訪局長,局長叫我過去。( 問:100 年5 月間,澳新公司鄭仁雄有無到你的辦公室去? )有,去一次。(問:你有無叫王春鎮進你的辦公室?)有 。(問:你剛有說,鄭仁雄到你科長辦公室的時候,你有請 王春鎮進來,你再介紹王春鎮鄭仁雄認識?)是的。(問 :王春鎮當時是否就是「100 年度臺中市農地土壤重金屬污 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檢驗工作計畫」的承辦人?)是的。



(問:王春鎮進到你的辦公室之後,情形為何?)王春鎮進 到我辦公室,因為我與澳新公司不熟,他第一次來拜訪我, 因為他有提出來各縣市土壤污染整治的經驗,當然第一次拜 訪,他是想了解我們這邊的情形,是不是來協助我們一些技 術上的問題,協助我們做一些土壤污染整治的相關問題,後 來我就請王春鎮,因為王春鎮是當時土壤污染的承辦人員, 我去請王春鎮進來我辦公室,介紹王春鎮與澳新公司的總經 理鄭仁雄認識。談個話沒有很久,後來因為我辦公室另外有 事情,所以認識完以後,這個部分,我就沒有再繼續了,所 以介紹王春鎮鄭仁雄認識之後,他們有什麼互動,講什麼 話,我都不清楚,只是表面上的一些介紹認識而已。(問: 鄭仁雄當天到你辦公室的目的,是否就是針對「100 年度臺 中市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檢驗工作計畫 」去跟你認識的,你才介紹王春鎮?)是。(問:王春鎮有 跟你報告,他是否可以將資料提供給澳新公司參考?)沒有 。(問:王春鎮用電子郵件將資料寄給澳新公司,這件事情 你是否知道?)不知道。(問:王春鎮提供給澳新公司的資 料,與100 年9 月1 日的公開議價,有關聯嗎?)有。因為 我們在100 年有發生一些農地污染的問題,急迫的需要向行 政院環境保護署提計畫做污染整治,針對這個污染整治要提 出計畫,所以是有相關性的,所以後來有做一個招標,王春 鎮於100 年6 月1 日e-mail的「100 年度臺中市農地土壤重 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檢驗工作計畫」跟後來我們 100 年9 月1 日招標的有關聯,有關聯是因為我們急需要整 治,要提計畫向環保署申請補助,就是這樣的關聯。(問: 「100 年度臺中市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 檢驗工作計畫」所有資料,可不可以公開,證人請回答?) 不行,不能公開。該原因就我知道,寫這個計畫是要搜集一 些相關的訊息,包括各縣市的農地污染整治的經驗,這些搜 集完以後,彙整一個計畫,再報行政院環保署,這個計畫事 實上有涉及後面採購的問題,應該公開採購,而這個計畫跟 公開採購中之經費、場址、污染質都有關係,是不能公開的 。(問:「100 年度臺中市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 善監督及檢驗工作計畫」的標案是100 年9 月1 日開始公開 招標?)是。(問:臺中市政府環保局將「農地土壤重金屬 污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檢驗工作計畫」這樣子的計畫委託 給民間業者來承作,是否每年都會向行政院環保署申請「農 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檢驗工作」的相關經 費?)是。(問:申請經費補助的部分,是否都是在要公開 招標之前要申請補助?)是。(問:大概是公開招標之前多



久必須做經費補助之申請?)當然行政院環保署會視你這個 縣市的污染的情況、輿論的情形,當然有急迫性的,它會說 污染比較嚴重,可能就優先來提計畫,行政院環保署趕快提 ,它們有一個審查,行政院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 金管理會(土污基管會)它們會做一個審查,審查同意後, 它就趕快核定給你,你就要趕快依照核定的經費來製作、採 購。(問:嚴格來說,向行政院環保署申請「農地土壤重金 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檢驗工作」經費補助之相關文件 ,是否屬於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的內部文件?)基本上,如果 是招標文件,是屬於內部的文件。(問:向行政院環保署申 請補助「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檢驗工作 」的計畫書,是否屬於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部文件?) 基本上,計畫書是屬於內部的文件,就是像政府機關的文件 。(問:無論招標前的準備或招標後的公開,是否需要將申 請補助計畫書公開給投標的廠商?)我不曉得所謂的公開, 剛我一直強調所謂的公開,因為我認為不能針對某一個特定 的廠商。(問:不能針對特定的廠商?)所謂不能公開,應 該是超過二個以上,才叫公開。(問:你是否知道在100 年 9 月1 日開始公開招標之前,王春鎮有於100 年6 月1 日將 向環保署申請補助計畫書,「100 年度臺中市農地土壤重金 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檢驗工作計畫」,你剛提到的這 個內部文件,以電子郵件寄給鄭仁雄?)這個部分,我真的 不清楚。(問:王春鎮要寄這個申請補助用的「100 年度臺 中市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檢驗工作計畫 」之前,有無跟你請示過,如果廠商跟他要的話,是否可以 給?或是有無詢問過你?)e-mail這個部分,他沒有跟我請 示過等語(見本院卷二第141 至153 頁)。 ⒊依證人范群彬上開證述,足認臺中市環保局局長劉邦裕於 100年找證人范群彬到局長室,主要係針對鄭仁雄之澳新公 司就臺中市環保局幾個案子是否可以服務,對林孟令請託, 而鄭仁雄想要投標之100年度臺中市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 制場址改善監督及檢驗工作計畫採購案,即係證人范群彬所 屬水保科所主管,後來100年5月間鄭仁雄來辦公室拜訪證人 范群彬之目的,即針對「100年度臺中市農地土壤重金屬污 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檢驗工作計畫」跟證人范群彬認識, 所以證人范群彬才會介紹被告王春鎮鄭仁雄認識,惟證人 范群彬並沒有指示或跟被告王春鎮說,如果澳新公司需要的 話,被告王春鎮可提供一些資料給澳新公司。
劉邦裕於偵訊證稱:(問:100年起你在何處服務?)99年 12月25日擔任臺中市環保局局長。(問:黃錫嘉是否有介紹



鄭仁雄去拜訪你?)100年3月間在林士昌副議長的辦公室, 林士昌跟我說有一美商的環保公司要拜訪我,之後約一個禮 拜左右,鄭仁雄就到我辦公室拜訪我,當時鄭仁雄是個人來 拜訪,我請水保科科長范群彬到場。(問:為何請范群彬到 局長室?)因為鄭仁雄要瞭解的是水保的業務。(問:你有 無指示范群彬如何協助鄭仁雄?)我有跟范群彬講說,符合 資格的廠商我們都歡迎它來參加評選標案。如果有公開的資 訊也可以提供給廠商等語(見102 年度偵字第18750 號卷一 第122 頁反面)。是以鄭仁雄確透過臺中市議會副議長林士 昌之引介,至臺中市環保局局長劉邦裕之辦公室拜會局長劉 邦裕,因鄭仁雄要瞭解的是水保的業務,故局長劉邦裕即請 水保科科長范群彬到場,並跟范群彬說符合資格的廠商都歡 迎它來參加評選標案,如果有公開的資訊也可以提供給廠商 。
㈦此外並有下述證據在卷可佐:
⒈被告王春鎮於100 年6 月1 日下午2 時3 分,以spring674@ yah oo .com .tw 電子信箱帳號寄送檔案名稱:100 年計畫 書報署修正版(5.12完整版).doc檔案予鄭仁雄(即DevinJ eng ),此有被告王春鎮寄送上開100 年計畫書報署修正版 (5.12完整版).doc檔案予鄭仁雄之電子郵件影本1 份在卷 可稽(見高雄地檢署101 年度他字第9796號案證據卷第103 頁)。
鄭仁雄於收到上開100年計畫書報署修正版(5.12完整版). doc 檔案後,即於100 年6 月2 日上午12時13分,寄送電子 郵件予被告王春鎮,表示其已收到資料,此有鄭仁雄回信予 被告王春鎮之電子信件影印資料1 份在卷可參(見高雄地檢 署101 年度他字第9796號案證據卷第119 頁)。 ⒊夏安宙於100 年6 月16日下午6 時13分,以電子信件告知鄭 仁雄:「經與王春鎮聯繫,因為現在經費還卡在環保署,加 上這段時間工作很忙,原則須等到經費確實核撥下來,他那 邊才會動作去修正相關文件,目前不會有進度。」,而鄭仁 雄於同日下午10時55分再回傳簡訊:「定期掌握王Sir 進度 。」予夏安宙,此有夏安宙與鄭仁雄以電子郵件討論100 年 度臺中農地計畫採購案列印資料1 份在卷可佐(見高雄地檢 署101 年度他字第9796號案證據卷第120 頁)。 ⒋鄭仁雄於100 年6 月29日上午9 時1 分,以電子郵件詢問被 告王春鎮:「最近還好吧!想要更新一下農地監督案進度, 不知目前進度如何?」,此有鄭仁雄詢問被告王春鎮100 年 度臺中農地計畫進度之電子郵件列印資料1 份在卷可稽(見 高雄地檢署101 年度他字第9796號案證據卷第121 頁)。



⒌依被告王春鎮寄給鄭仁雄之100年度臺中市申請補助款計畫 書-計畫名稱:100年中市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 暨監督及驗證工作計畫(版次:修正第二版、日期:100年5 月12日、申請單位: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與被告王春鎮 於100年7月19日中市環水字第0000000000號函送環保署之「 100年度臺中市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既監督及 驗證工作計畫修正版」核對觀之,上開2份文件,僅總經費 、經費明細表之業務費、每月預定支用金額差886元外,其 餘均一樣(見高雄地檢署101年度他字第9796號卷三第207至 220 頁、第225 至238 頁、高雄地檢署101 年度他字第9796 號案證據卷第125 至138 頁)。
鄭仁雄持有之范群彬名片背面所寫之「王春鎮(農地)、00 00000000、spring674@yahoo .com .tw」即指上述拜訪時記 載100 年度臺中農地計畫之承辦人王春鎮之相關資料(見高 雄地檢署101 年度他字第9796號卷三第12頁、第87頁至88頁 、臺中地檢署102 年度偵字第18750 號卷一第193 頁正、反 面)。
⒎100年度臺中農地計畫之限制性招標100年9月1日公告資料: 1、承辦人王春鎮。2、勞務類採購。3、預算金額1,099萬4, 445元。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用限制性招標 ,並準用最有利標。5、定有底價。6、提供電子領標。7、 定於100年9月20日開標(見高雄地檢署101年度他字第9796 號案證據卷第9至10頁)。
⒏被告王春鎮辦理100年度臺中農地計畫採購案之發包簽呈, 亞太公司、澳新公司之評比序位均係第一,依投標補充須知 第9條第1款,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澳新公司投標金額1,02 0萬9,877元較亞太公司之1,060萬元低,取得優先議價權( 見高雄地檢署101年度他字第9796號案證據卷第158至170頁 )。
⒐環保署對臺中市政府環保局所提「100年度臺中市農地土壤 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暨監督及驗證工作計畫」(修正版) ,原則同意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此有行政院環保署 100年7月20日環署土字第0000000000號函復臺中市政府環保 局之函文在卷可稽(見高雄地檢署101年度他字第9796號案 證據卷第139頁)。
鄭仁雄於100 年6 月2 日上午12時8 分,轉寄上開100 年度 臺中農地計畫書報署修正版檔案予夏安宙(Jack Hsia ), 信中並指示夏安宙此案要先準備服務建議書,此有鄭仁雄電 子郵件列印資料1 份在卷可稽(見高雄地檢署101 年度他字 第9796號案證據卷第104 頁)。




⒒100年度臺中農地計畫於100年9月20日開標,共有澳新公司 、理虹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冠誠環境科技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琨鼎環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力工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投標。2、澳新公司之 評選序位係第1位。3、臺中市政府環保局於100年10月13日 ,以1,012萬5,000元決標予澳新公司。4、底價金額係1,012 萬5,000元,此有決標公告在卷可稽(見高雄地檢署101年度 他字第9796號案證據卷第11至13頁)。 ㈧關於被告王春鎮於100年6月1日下午2時3分許寄送予鄭仁雄 之「100年度臺中市申請補助款計畫」(文件內容係計畫名 稱:100年度臺中市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暨監 督及驗證工作計畫、日期:100年5月12日向環保署申請補助 款計畫書)之電子郵件資料於100 年度臺中農地計畫採購案 開標前是否為應守祕密之文件資料之認定:
⒈被告王春鎮雖辯稱:伊寄予鄭仁雄之上開文件資料既有公開 說明之必要,參加之廠商共有7家,自有要求答覆問題及閱 覽其內容之權利,故前開文件資料並非應守祕密之文件資料 云云。
⒉證人即臺中市政府環保局水保科科長范群彬之證述如下: ⑴證人范群彬於102年9月9日偵訊證稱:(問:開標前承辦人 是否可以把上開採購案的100年度臺中市申請補助款計畫提 供給投標廠商?)依照投標法是不行的等語(見102年度偵 字第18750號卷一第119頁)。
⑵證人范群彬於本院審理時證稱:(問:在調查站或檢察官那 邊,你是否有看過王春鎮e-mail給鄭仁雄的「100 年度臺中 市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檢驗工作計畫」 ?)有。(問:你回答檢察官說,這個「100 年度臺中市農 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檢驗工作計畫」是你 們政府的內部文件?)嗯。(問:依法該屬於政府內部文件 的工作計畫書,是否可以給別人知悉?)我的認知是不行。 (問:該屬於政府內部文件的工作計畫書不行給別人知悉的 原因為何?)因為我認為這個是屬於內部的文件,有涉及到 後面,真的是採購的問題,…。(問:你所謂因為該「100 年度臺中市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檢驗工 作計畫」涉及到後面採購的問題,所指的意思為何,是否指 如果該計畫給某個特定廠商的話,對其他的廠商會不公平? )對。(問:「100 年度臺中市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 址改善監督及檢驗工作計畫」這個計畫書,如果只是在草擬 ,計畫書內部已經載有一些相關的經費、污染場址、污染源 的敘述,但是尚未定稿、尚未報署,照規定,它是否可以給



特定的廠商看?)基本上是不行的。(問:即使「100 年度 臺中市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檢驗工作計 畫」尚在草擬階段也是不行給特定的廠商看,其理由是否同 前所述?)是。(問:無論招標前的準備或招標後的公開, 是否需要將申請補助計畫書公開給投標的廠商?)我不曉得 所謂的公開,剛我一直強調所謂的公開,因為我認為不能針 對某一個特定的廠商。(問:不能針對特定的廠商?)所謂 不能公開,應該是超過二個以上,才叫公開等語(見本院卷 二第158 頁反面至第159 頁、第148 頁正、反面)。 ⑶依證人范群彬上開證述,足認「100年度臺中市農地土壤重 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檢驗工作計畫」係屬政府之內 部文件,是不可以給他人知悉,且因100年度臺中市申請補 助款計畫涉及到後面的採購問題,故如將該計畫書給某個特 定廠商的話,對其他的廠商會造成不公平,是以縱然該計畫 書尚在草擬階段,惟因計畫書內部已經載有一些相關的經費 、污染場址、污染源的敘述,故依照投標法之規定開標前承 辦人是不可以將上開採購案的100年度臺中市申請補助款計 畫提供給某一特定廠商或投標廠商看。
⒊證人陳添旺於本院審理時證稱:(問:何時開始在臺中市政 府環保局任職?)從94年7 月左右。(問:99年間,你是在 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的哪一個科室任職?)99年是在環保局水 保科。(問:你於臺中市政府環保局任職期間,有無辦過「 臺中市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檢驗工作計 畫」的採購案?)在99年之前,環保局水保科的時候有辦過 「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及驗證計畫」。(問:「臺 中市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檢驗工作」是 95年辦的?)對,大概95年、96年左右。(問:辦理「臺中 市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檢驗工作計畫」 需要辦理的流程、內容為何?)這個計畫是跟行政院環保署 要錢,行政院環保署同意補助了以後,機關才可以有一個經 費,才去發包,所以首先要跟行政院環保署寫一個申請補助 的計畫,行政院環保署有訂定一個補助的原則,你可以照那 個原則去。(問:你自己在辦理「臺中市農地土壤重金屬污 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檢驗工作計畫」過程中,你是否會把 計畫書拿給別人看?)我會跟行政院環保署請教。(問:你 是否會將「臺中市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 檢驗工作計畫」拿給包含行政院環保署或廠商的別人看?) 廠商的部分,除非你有一個契約跟廠商訂定,然後它必須要 協助你去提供相關的資料,那時候才可以,除非有這樣的一 個關係。(問:照規定,在還沒有招標之前,這種「臺中市



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控制場址改善監督及檢驗工作計畫」的 計畫書是否可以提供給廠商看?)照規定,你如果真的對專 業的部分不清楚,你可以去用公開徵詢廠商來提供意見。( 問:你所謂的「專業部分不清楚、公開徵詢廠商意見」,何 謂專業的部分?)專業的部分,就是你所有的補助原則上面 ,它都會講出你怎麼樣的工法,翻轉稀釋工法或者是排客土 多少錢,可是你這塊農地,你如果沒有做細目調查的話,你 怎麼樣評估你用翻轉稀釋工法才可以解決它的污染,或者是 排客土的方法,或者是其他的方法。(問:專業的部分是指 翻轉稀釋工法或排客土等工法的問題?)像這種專業的話, 你就可以去。(問:你說的公開徵詢廠商,是如何公開徵詢 廠商,是否開會或發e-mail,何謂公開徵詢廠商?)我們之 前是沒有做到這麼複雜,就規定應該是要有一個公開的訊息 ,然後請廠商來提供意見,或者是開個會,你先簽一個章說 ,我有這樣子,我要邀請哪些廠商來開會,主持人訂好了, 去開個會。(問:你所謂的專業部分是否會包含計畫裡頭說 要用到多少人員、經費是多少、污染源的場址、污然源的數 值這些,而是否得公開諮詢廠商?)這些在補助原則裡面就 有訂了。(問:可以去諮詢或告知廠商說,我這些經費應該 要訂多少、我的污染源的數值是多少嗎?)應該就專業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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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冠誠環境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富立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萬銘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琨鼎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理虹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力山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澳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恆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