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
│ │ │ │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七 │簡俊銘│二之㈣⑴ │謝志松販賣第一級毒品│
│ │ │ │,累犯,處有期徒刑十│
│ │ │ │五年六月。未扣案之販│
│ │ │ │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
│ │ │ │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
│ │ │ │或一部不能沒收時,以│
│ │ │ │其財產抵償之。未扣案│
│ │ │ │之手機(含門號091940│
│ │ │ │3364號SIM卡壹枚)沒 │
│ │ │ │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
│ │ │ │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八 │ │二之㈣⑵ │謝志松販賣第一級毒品│
│ │ │ │,累犯,處有期徒刑十│
│ │ │ │五年六月。未扣案之販│
│ │ │ │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
│ │ │ │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
│ │ │ │或一部不能沒收時,以│
│ │ │ │其財產抵償之。未扣案│
│ │ │ │之手機(含門號091940│
│ │ │ │3364號SIM卡壹枚)沒 │
│ │ │ │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
│ │ │ │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九 │ │二之㈣⑶ │謝志松販賣第一級毒品│
│ │ │ │,累犯,處有期徒刑十│
│ │ │ │五年七月。未扣案之販│
│ │ │ │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
│ │ │ │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
│ │ │ │或一部不能沒收時,以│
│ │ │ │其財產抵償之。未扣案│
│ │ │ │之手機(含門號091940│
│ │ │ │3364號SIM卡壹枚)沒 │
│ │ │ │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
│ │ │ │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十 │張惠雯│二之㈤ │謝志松販賣第一級毒品│
│ │ │ │,累犯,處有期徒刑十│
│ │ │ │五年六月。未扣案之販│
│ │ │ │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
│ │ │ │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
│ │ │ │或一部不能沒收時,以│
│ │ │ │其財產抵償之。未扣案│
│ │ │ │之手機(含門號091940│
│ │ │ │3364號SIM卡壹枚)沒 │
│ │ │ │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
│ │ │ │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附表二:蔡鐵國使用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與被告持用門號0000 000000號行動電話之通訊監察譯文
㈠2011/6/1 11:42至2011/6/1 11:42 A:喂
B:我貨車、你很難打電話、我等一下過去你那邊好嗎 A:等一下
B:要多久
A:我要去旱溪、還是你要過去旱溪
B:那沒關西我先去西屯拿錢我再過去,我打給你妳要接喔 A:好
㈡2011/6/1 12:23
A:喂
B:喂ㄚ我現在要去哪裡
A:我在旱溪
B:旱溪甚麼路
A:自由路與旱溪東路B:好
㈢2011/6/1 12:38至2011/6/1 12:39A:喂
B:我馬上到我到太原路了2-3分鐘就到拜托一下我要工作A:我在外面這裡
B:我到太原路了
A:好
㈣2011/6/1 12:44至2011/6/112:45A:喂
B:喂現在是旱溪西路還是旱溪東路
A:是跟自由路
B:是我到了旱溪西路藥房這裡
A:東路這邊你過來
B:好到了
㈤2011/6/2 15:31至15:32
B:喂貨車的啦
A:恩
B:你不是說要補
A:等一下,我一定會補你,你放心
B:就朋友要那個你聽的懂嗎,朋友要那個還沒好嗎A:有啦
B:這樣喔
A:我說要補你的那個要晚一點啦
B:喔這樣,那朋友的
A:我說要補你的那個是讚的
B:阿昨天人家用的都用不夠阿分做5個都分不夠,阿朋友在問的有沒有A:有啦
B:有讚嗎
A:阿就一定ok的啦
㈥2011/6/7 12:35至12:37
A:喂你說怎樣B:你剛不是說要補,順便補一下我等一下過去㈦2011/6/7 12:54至12:55
B:喂
A:喂
B:差不多要多久
A:我現在要過去了
B:真的嗎
A:嗯
附表三:盧開華使用0000000000號電話與被告持用門號 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之通訊監察譯文㈠2011/5/28 14:09至14:10A:喂
B:喂要去哪裡找你,我滷蛋,要去哪裡找你
A:等一下你在20分鐘打給我
㈡ 2011/5/28 14:32至14:33A:喂
B:我滷蛋
A:來昌平路和漢口路
B:還是來廟那裡
A:就在附近而已
B:那我5分鐘到我就沒有再打給你了
附表四:陳嬌慈使用0000000000號與被告持用0000000000號之通 訊監察譯文
㈠2011/5/30 15:19
A:喂
B:喂你好了嗎
A:還沒
B:是喔,那現在我不知如何向你說
A:怎樣
B:要改變ㄚ,剛不是要向你借1台電腦嗎
A:恩
B:那現在要向你借2台電腦
A:要再借2台喔
B:就是本來是叫1台電腦,叫你幫我組裝1台比較好的電腦有 沒有
A:恩
B:那現在幫我組裝2台比較好的電腦
A:好B:那要多久,你不是快要組好了
A:還沒,20分,剛到
B:在20分就會組好了嗎,好拜拜
㈡2011/5/30 16:27
B:喂
B:好了嗎
A:你在哪裡
B:吃粥這裡
A:我現在過去
B:好拜拜
㈢2011/6/3 21:24
B:喂你好了
A:喂我出門了
B:去哪裡等你
A:我在打給你妳在下來
A:你打給我我在出來喔
B:喔要不然你直接來廟那裡
A:好
㈣2011/6/3 22:29
A:喂
B:好了嗎
A:在路上
B:要來找我
A:恩
B:好快點
㈤2011/6/3 22:42
A:喂
B:到了沒
A:5分鐘到
B:那我在外面等你
㈥2011/6/3 22:49
B:到了呦
A:恩
㈦2011/6/4 00:16
A:喂
B:你回家了喔
A:恩
B:ㄚ我現在要找你耶
A:好
B:耶幹剛那個太少了,才3支就沒了,啊我現在要在2A:好
㈧2011/6/4 20:56(基地台:臺中市○○區○○路192號4F頂)B:喂到了沒
A:在哪裡我找不到你
B:我在昌平路一直轉找不到你
A:天津路與昌平路
B:好
㈨2011/6/9 21:08(基地台:臺中市○○區○○路一段238號4F)A:喂我在這裡
B:你在哪裡,北屯喔
A:恩,昌平路ㄚ
B:昌平路喔你到廟裡打給我
A:你出來我到了
B:好
附表五:簡俊銘使用0000000000號電話門號與被告使用00000000 00號電話門號之通訊監察譯文。
㈠2011/5/28 14:55(臺中市○○區○○路一段388號12F)B:喂你在哪裡
A:你家這裡
B:你要出來嗎
A:我要去巷子那裡,趕快一點
B:好
㈡2011/5/28 15:06(臺中市○○區○○路一段388號12F)A:喂
B:巷子這裡
㈢2011/6/2 17:40(臺中市北屯區○○○街50號12F頂屋)A:喂
B:喂進兄我過去找你喔
A:好
B:好
㈣2011/6/2 17:58
A:喂
B:喂到了
A:我也在這裡等你ㄚ
B:好
㈤2011/6/5 17:46(臺中市○區○○路322號12樓頂)B:喂進兄我過去找你,留半啦
A:恩B:我差不多半個鐘頭才會到
A:恩
㈥2011/6/5 18:25(臺中市○○區○○路一段388號12F)A:喂
B:到了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 2 千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