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她都跟王柏森調,所以就介紹我跟王柏森調錢,我借錢是 為了填補我股票投資的損失,沒有幫曾家週轉汽車配修廠的 金錢,公公曾益祥也不需要借貸來支付醫藥費,我股票有資 金缺口,結果一直補,加上蕭釗彬跟林美娟跟我借票900多 萬元都沒有還我,我只好這樣一直滾,我確實沒有經過曾益 祥及曾偉明同意擅自使用他們印章偽造上開文件。我實際上 沒有向王柏森借這麼多錢。是王柏森要求我這麼做,並對我 表示如果我幫他可以向曾偉明等人要到這麼多錢,他日後會 分500萬到700萬給我,我不得以與王柏森配合出具上開偽造 文件給他,我所有的借據什麼,都是在王柏森的辦公室、工 廠裡面簽的,也不是拿回家簽,是王柏森一個字一個字念給 我,我寫的,我沒有跟王柏森說印章是我偷出來的,公公的 權狀、印章都放在抽屜裡,沒有上鎖等語(見108他8811卷第 145至147頁,108訴2260卷第442至462頁);證人即告訴人曾 偉明於偵查中證稱:李美玲喝鹽酸自殺送醫院治療,王柏森 有到我任職的修配場找李美玲,並對我表示他託李美玲買手 機表示他不知道李美玲喝鹽酸自殺,並對我及曾聖富表示欠 他2億多,要我們將土地趕快賣一賣,不然以後拍賣沒有這 個價值。我認為王柏森供述内容不實在。初始是李美玲拿我 的票借給別人,之後該名債務人還不出錢來,李美玲怕我知 道就向王柏森借錢週轉,但因為王柏森收取利息很高,李美 玲陸續借貸的結果就積欠王柏森鉅額債務,所以李美玲才與 王柏森共同以這種方式將債務移轉到我及我父親身上等語( 見108他8811卷第86頁),可見曾益祥、曾偉明應無授權被告 李美玲向被告王柏森借款或授權被告李美玲使用印章之行為 ,況就卷內顯示之曾益祥、曾偉明所有之財產價值,曾益祥 、曾偉明時無需透過被告李美玲對外高額舉債以支付曾益祥 醫藥費或有資金週轉必要,是證人即被告李美玲、證人曾偉 明上開證述情節應屬可信。辯護意旨雖稱證人曾偉明曾證稱 曾益祥過世時,土地所有權狀放在保險櫃,號碼其等都不知 道,只有曾益祥知道,後來在家人同意下,其始用電鋸鋸開 等情與證人即被告李美玲於審理中證稱曾益祥物品都放在客 廳抽屜裡乙情不符,而認證人曾偉明之證詞不可採信,然證 人曾偉明於偵訊時亦有證稱:當時我名下沒有,那時候還沒 有過戶,那時候土地所有權狀是我爸爸的名字,當時所有權 狀是放在我爸媽的客廳的書桌内等語(見107偵29643卷三第4 9至52頁),此部分與證人即被告李美玲之證詞並無不合,而 保險箱及書桌抽屜內各自放有不同物品,依一般人記憶,經 過一段時間,自難一一詳記各自放置之物品品項為何,故無 法以證人曾偉明就土地權狀放置位置前後有陳述不一致乙情
,即認定其證詞不可採,故辯護人此部分辯解,尚屬無據。 2、且被告王柏森坦承與被告林美玲確有見面討論如何解釋借據 及切結書由來等事宜,觀諸其等107年11月6日對話內容:「 王:簡單扼要,過來就是說我向王先生,借的錢,都是用在 曾家的財務上。李:都是用在。王:曾家的財務上。因為曾 家的財務,我從87年就開始管理。李:87年。王:嘿,就開 始管理曾家財務。厚,啊我爸爸當時,妳爸爸當時是何時得 癌症?(台語)李:差不多4年前。王:差不多,那妳就跟檢 察官說,那107年就103年左右,寫103年的時候,就花在這 個醫療費用就很驚人,所以當時就。李:等一下,如果他問 說切結書,我爸爸知道嗎?王:妳說妳爸爸有授權,因為那 個時候他已經沒辦法處理事情,所以他有授權,所以他將印 鑑證明和簿子,都交給你。李:啊,那他(檢)會問說這是在 哪裡寫得嗎?王:妳跟他(檢)說我在家裡寫的,因為那個時 候要借錢時,要跟我借錢的時候,王先生就叫我要寫這樣他 才肯借啊。李:厚就說那時候是在家裡寫的。李:不是在你 那邊寫的。王:要說有經過爸爸同意。李:有經過爸爸同意 ,所以是在家裡爸爸的面前寫的。王:對。李:我想說他( 檢)會不會問我有沒有在我爸爸面前寫這種東西?王:妳就 說有。嘿啊,因為當時都是我在照顧爸爸比較多,而家裡的 開銷都是我在處理。李:恩,在他面前寫的。王:爸爸當時 也有同意。如果他(檢)問說怎麼沒讓家人知道。妳就說因為 當時爸爸也想說不要讓家裡人知道,不要讓家裡人擔心。李 :不給家人擔心就對了。王:嘿。李:然後還會問什麼?王 :他(檢)會問說妳跟王柏森借,他如果問妳說借錢,妳怎麼 算利息,你要說大概年息差不多18%〜19%左右。李:蛤,還 要講年息?王:沒有,如果他有問。李:他如果有問我就要 這樣講。王:嘿啦,如果他(檢)有問的話。現在說那些沒用 ,現在是要把事情處理好,我趕快把錢拿到,再把一些錢拿 給妳用比較要緊,重點是這個,妳聽得懂嗎?所以我們倆個 現在就是密切合作,我不會害妳。李:你是不要,所以我一 直問你,你有把握嗎?王:對。李:你如果有把握,那我才 配合你,不然到時候我們倆。王:我們在檢察官面前,你跟 我借錢是事實。李:是啊。王:你錢用在曾家是事實,這樣 就好了。你就不要管曾家的人怎麼樣,你說曽家從頭到尾都 不管財務的。不論爸爸的支出、生活費用全都是我在收支, 都是我在處理。李:那如果他(檢)有問我們再說就好了。王 :對對對,沒有問就算了。他們如果問什麼,我們就講什麼 。李:嘿嘿。王:那如果說。李:至於你說的有價證券我老 公的部分我要怎麼說?王:有價證券部分,妳就是因為妳要
跟我借錢,我跟妳說妳一定要開妳老公的本票跟支票我才肯 借妳,因為妳老公是有繼承權的人,所以說我就是開我老公 ,因為我老公的簿子跟印鑑都是在妳這邊由妳處理。李:對 啊,你這樣講不是一樣,我等於,會不會也是等於我偽造。 王:不會啊,你要跟他(檢)說這些錢也都是用在曾家。李: 喔。王:要怎麼偽造?我借你錢,你去處理曾家的財務,這 是事實。王:你跟法官說我李美玲向王柏森借得錢都是用在 曾家完全沒有偽造。李:完全沒有偽造。王:嘿。李:現在 最大的問題就是這些借據的事情對吧。王:不是,借據我現 在還沒有提出來,現在是你老公的本票。李:我老公的本票 。王:對。李:我現在的意思就是因為那些都是我簽的。王 :對啊,妳就說我老公從頭到尾都是我在處理,妳老公有在 處理財務嗎?李:沒有啊。王:沒有,對啊,所以就要說我 要處理曾家的財務,所以說我一定要開本票跟支票給王先生 ,他才肯借我錢,這條財務是確定的是確實的,這樣。李: 唉,喔,因為我在想說,你像這樣子講,我也是有涉及到偽 造本票不是嗎?王:沒有啊,妳就說印章跟簿子都是我在處 理的。李:喔,都是我在處理的。王:黑啊,我不是去偷拿 的,我老公都授權給我,這是事實啊。李:那如果他(檢) 問我說有給你授權書嗎,那我不就衰慘了。王:不是啊,因 為二十幾年來都是用口頭講的啊,因為我是曾家的媳婦,我 不是一般的員工。李:因為你要跟我套好,不然到時候你要 是沒有把握做,我這邊又做不好你那邊又弄不好,我們就死 得很慘了。王:不可能。李:是嗎?王:妳就一直承認說這 些錢就是借給曾家去用的,而曾家的人都不管財務從來都不 管財務,都是我一個人李美玲在處理。李:我要這樣子講哦 ?王:對啊,他們都不管到底,這個月的收入還是到底要支 出多少,他們從來都不管的。王:這就是事實啊,所以我公 公很信任我。我公公就很信任我,要借錢的話就可以向王先 生借,而且我也簽了一張,兩張本票跟一張借據。李:兩張 本票,一張借據。王:給王先生做為擔保。李:借據,這個 借據就是。王:六千的。李:就是我爸這個。王:還有本票 ,這個兩張合起來一億的。李:你這樣是兩張一億嗎?是一 張一億、一張一億?王:沒,一張三千,一張七千。李:喔 ,一張三千,一張七千厚。沒關係妳如果有什麼問題妳都可 以問我。李:因為我想說我到底是要怎麼說才不會出差錯, 不然你到時你又,你說不好我也說不好,我又沒有搭上你的 線,不然。王:不是,我跟你講我可能會叫律師寫一張比較 完整的,讓律師教,要怎麼跟妳說,這樣。李:律師會肯嗎 ?王:肯啊。李:因為是我們兩個。王:我委託他的,他怎
麼會不肯。李:是喔,因為我是怕說他會肯幫我們兩個這樣 用。王:肯啊。李:你剛剛說的,可是要照這樣做。王:你 是說如果我拿到妳們曾家的錢時嗎,這樣子嗎,沒問題,我 跟你講如果有辦法拿到的1.3億我會給妳500萬,如果沒辦法 拿到1.3億,1億的話你想要拿多少?李:我哪知道,都你在 講。王:我跟你講如果有辦法拿到1億,200、300萬跑不掉 啦,200、300萬就可以生活了。李:這樣是可以生活,但你 也賺太多了吧。王:不然你要多少。李:我哪知道,我又沒 什麼概念。我只是想說你講的如果我承認,那就。王:這樣 你就不用關,接下來。李:如果我承認是我偽造的。王:你 就要關,如果妳從頭到尾都說完全花費在曾家,曾家的財務 二十年來都是我在處理,啊我向王柏森借的錢都是千真萬確 。李:啊,這個借據就是在我們家(曾家)寫的?王:恩。李 :不是在你(王)那邊寫的。王:對。李:要這樣子講。王: 恩。李:要這樣子講。王:要講這是我公公授權給我的。李 :爸爸面前寫的,喔反正就是不能說在你家(王家)寫的。王 :嗯。李:你要跟我用好,不然到時出差錯我就倒楣了。王 :我跟妳說如果我倆能夠密切合作,妳們曾家如果能夠還我 錢,你就不會難過生活了,這樣知道嗎?李:知道啦。王: 對啊,曾家現在不理妳了。李:嘿啊,我打電話都沒接。王 :最好就是快點抓妳進去關。李:像剛剛我還沒打給你之前 ,其實我有打。王:打給誰?李:打給我老公,我想問他是 不是有收到你說的那個通知。王:嘿,他也不接。李:他沒 接,所以我也不知道,我才問你你是不是有收到了,你說應 該收到了。王:收到了。李:他不接,我連要求證的機會都 沒有。王:對啊,妳連要替自己辯解,或者了解一下,他們 都不理你, 所以妳現在就不用再維護他們了,現在就是我 們倆密切合作把他咬死,這些錢就是用在曾家,我沒有半毛 錢用在我自己的地方,這樣就好,把他咬死,這樣跟檢察官 講,要狠大家就來狠,對嗎,只要我能夠從妳們曾家拿到一 億以上,我就絕對會還你錢,絕對會給妳不是說還妳錢啦, 給你一些生活費,如果一億的話我给你四五百萬那都沒問題 ,嘿啊。李:你要確定。王:你身上如果有。李:你要打有 把握的仗,不要到時候。王:我跟你講詳細情形我會再跟律 師研究,看妳李美玲要怎樣講會對我們比較有利,我現在大 概跟妳講這些,好嗎。李:好,那這兩天會去把身份證辦一 辦,去用那個SIM卡。王:你最好有一個SIM卡我們用賴點一 點打出去比較快。李:好啦。王:我不會害你啦。李:吼。 王:我不會害你啦。李:我怎麼知道,我想說你來教我,到 時候我會。王:別緊張,妳老公從頭到尾就是要妳去關。李
:他不是說他要自己去關,怎麼會是要我去關。王:他是要 怎麼被關,他最多只是欠我錢而已,欠錢又不用關。偽造文 書才要關,妳是偽造有價證券才要關,妳就說那些都不是偽 造的,跟王先生借出來的錢完全都是用在曾家,這是重點, 這句話妳要記得。李:我要說這句就對了?王:對,這是最 大的重點,我向王柏森借出來的錢完全都是用在曾家,因為 曾家二十年來都是我在掌管曾家的財務。李:我一定就是要 這樣講就是了。王:對,這是重點。王:嘿,如果他(檢)問 說為什麼妳要寫曾偉明的,妳就說王先生叫我一定要這樣, 因為曾偉明才有財產,李美玲沒有財產。李:啊對啊,他( 檢)如果問我說那妳這樣子不算是偽造嗎,因為你並不是曾 偉明自己簽名。王:曾偉明的印章印鑑都在我這裡啊,啊我 是為了不讓他煩惱所以我。李:我才簽。王:我才簽,我才 那個李:自己寫。王:自己寫啊,啊印章我自己蓋啊,是這 樣子,對嗎。我老公是完全信任我,我完全借的錢都是完全 為了曾家處理財務,我老公從來都不過問啊,對嗎。李:恩 好,好啊,那如果你可以請律師再寫一張比較好的。王:請 他寫一張單,看要怎麼在庭上講。李:對啊,我只是想說他 會幫我們嗎。王:那是我請的,我用錢請他的,他怎麼能不 幫我們。李:不是啊我是想說,人家會想說這個根本不是在 我公公面前寫的,你叫他(律師)這樣寫是不是叫他教我們做 那個。王:不會,律師不會這樣啦。李:不會嗎,你要問清 楚,不然到時他如果不幫我們倆的忙。王:律師我有認識, 我也有請他幫我做法律顧問,我有請他當法顧。李:喔你們 公司的法顧就對了。王:你去那個你來我家客廳旁邊有個法 顧。李:有啊有啊。王:旁邊弄一個法顧,就是他啊。李: 我想說人家會想說啊根本就不是在我家裡簽的,是在我們是 在你辦公室那邊簽的,他會不會想說這樣子他會不會涉及。 王:是我們倆合作?(台語)李:對啊。王:不可能,妳要 說我向王柏森借的錢都是用在曾家,這樣。妳現在重點就是 我倆密切合作,我是不知道你們曾家到底可不可以再從銀行 借錢出來,看元大有沒有要再放。李:我覺得不可能了,要 另外再找了,要找那個。王:新的銀行。李:嗯,也有可能 是商銀。王:商銀怎麼可能會繼續借,因為你已經跳票了, 那個就不要管了。李:那個就不要管了,這個讓他們自己去 處理,以前是我在處理,現在我都不管了,讓他們自己去處 理。王:對啊,如果他們不給,我就要申請拍賣,如果拍賣 他們一定會嚇到,對吧。李:我想說你剛剛跟我說一點三跟 二點多,我想說那不就四點多。王:沒啦,我心沒那麼狠好 嗎。李:那所以我想說如果你走了,我先打電話去公司。王
:不想理你,不接,我們就要自保啦,現在妳就是一聲這些 錢都是用在曾家,絕對沒有問題啦。啊,曾家二十年的財務 都是我在處理,我大哥也沒有出過一毛錢,我婆婆的印章和 簿子和我老公的印章和簿子都是我在處理,開的票也都是我 處理,沒有偽造的問題,妳就說事實就好了,對嗎。李:對 了,你剛不是說要請律師寫,那你不會那時候就跟我說你要 叫律師寫,你還跑過來。王:沒啊,我就想說妳都不知道, 我想說大概先讓妳知道,我再來問律師,到底如果李美玲要 跟我們合作,我們要叫李美玲講什麼話比較好。李:對啊, 我想說你都要叫律師寫了,還跑來。王:妳就叫我過來啊, 這個女人。李:(李美玲笑聲)這二天我去把身份證弄出來 ,再來處理,煩死了,不接我電話,四年是103年嗎,應該 不是吧,今年是107年,去年是106年,應該是102年吧。王 :妳就說從那時候開始就一直生病,所以錢不夠,才一直跟 王先生拿,那時候妳寫的借據好像只是105還是106。李:10 6,你昨天還給我看。我就看到你上面寫著,我沒有LINE那 你是不是拿你的手機給我看,啊我看上面是寫106年7月31吧 ,啊我說這我們那時候在那邊寫的,你教我的不知道可以做 為,你說,結果你現在跟我說要這樣講,要講說是在爸爸的 面前寫的,我忘記你傳給誰了,那你是剛剛拿給我。王:我 是傳給那個,傳給那個律師...。李:嘿啊,我記得那時候 。王:已經都傳去給他,支票也,都寫去給他了,寫去給妳 們曾偉明的。李:啊你這個支付命令就是要支付啊。王:沒 啦,他會提出那個異議啦,那個不是要支付啦,我不可能跟 妳拿這筆啦,妳不用煩惱那個。李:嘿啦,你就問我有沒有 這一筆,我有看過106年7月31日,我就想說這不是我們兩個 ,我們兩個那時候在這邊寫的。王:嘿啊。李:你教我寫的 ,所以我們現在就是講這張是。王:說他生前同意的。叫妳 寫的。李:叫我寫的,在面前寫的,那反正你的律師會幫我 們的忙,那叫他寫一張給我就好。王:好,現在是看你先生 要提出異議嗎,我看他應該是會提出異議。李:是喔。王: 他會告說,告本票債權不存在。李:我是不知道啊,因為我 連現在要跟他求證說。王:他們現在就是反正一聲要否認債 權就對了,都說這不是真的債權,都一定是這樣,全部否認 掉,我覺得是這樣,所以我們就一定要咬死,要說不是,這 確實是跟王先生借的,全部都用在曾家,這樣就好了,反咬 回來。李:好。王:對吧,全部都是用在曾家,因為曾家二 十年來的財務都是我在處理,這點是千真萬確。對啊,就是 這樣,我覺得你是不是想替曾家保護,要承認自己是偽造。 李:我沒有,因為其實我,你還沒跟我談這些問題前,我根
本沒想到,是你講我才知道。王:我想說希望這件事能夠真 平安真平順就過去,我如果能夠拿到錢妳也會有好處。嘿啊 ,我如果能夠拿到一億,你最少有二、三百萬、三、四百萬 絕對跑不掉,這樣我也不用叫黑道,因為你叫黑道最少也要 兩成給他。王:妳如果有困難,有遇到有困難,像現在說有 缺錢,妳講一下,我如果做得到我給妳沒關係,但是妳不可 以又像之前那樣無止境的一下多少一下多少,幾百幾千,那 會嚇死人。李:還不是都會過你的票。王:不可能都這樣啦 。李:好啦好啦,知道啦。王:妳聽得懂嗎,嘿啊,現在曾 家不理妳,就我們二個密切合作,沒什麼重要,我如果能夠 拿那麼多錢,妳也不會那麼辛苦啦,妳聽得懂嗎,嘿啊,妳 現在就一個人,反正妳小孩也不用妳負責,對嗎,也不用妳 煩惱,妳就自己一個人好好過生活,不要再亂投資、玩股票 ,這些妳要先處理掉。還是要去找他爸爸,如果妳不敢去, 我跟妳去沒關係,妳跟我說一聲,我半天也跟妳去,妳當初 打給我,啊成打給我,我實在不知道妳作假的還是,說什麼 他爸爸隔天就要匯給我,星期一就要匯給我,現在都2、3個 月了。李:匯到哪裡去了(笑聲)。王:妳說這是不是假的 ,是不是妳跟他串通的。李:沒,我哪有串通,哪有那麼多 事情,你以為我是編劇。王:我怎麼知道,從頭到尾,不然 你四千五,這筆先還我,我加減。李:四千啦。王:好啦, 沒關係,四千如果妳有辦法還我的話,我也會拿一、二百先 給妳用。我如果四千有拿到,我會把一億弄到,我不會那麼 髒還去拿一億,這樣聽得懂嗎。李:好啦,知道啦。王:我 就跟妳講我要的是一點三,這樣我們才可以再來講。李:你 不要這樣子一點三、一點三,光利息就。王:對啊,不然我 們算一億好嗎,好嗎。」(見109訴576卷第7至24頁);107年 11月10日對話內容:「王:你不能承認說妳這是偽造,你老 公已經告妳偽造了妳知道嗎。這是妳老公,告說那兩張票是 偽造的,啊妳 這個不用管它,我主要是對妳老公不是要對 妳。李:他這這樣子就是告,告我們偽造。王:對啊,妳看 他文,後面他的文,他後面有文。李:對啊啊你怎麼會對我 ,啊你不是說要對那個誰。王:對你們曾家。李:對啊。王 :現在完全整個面都要對你們曾家,啊現在就是你們曾家這 邊已經提出那個什麼,提出那個抗告,就是說債權不存在 ,這裡有寫前面有寫。現在重點就是說,這是要提出一個說 妳有欠我錢,但是我沒有要給妳執行,因為妳也沒東西可以 執行,但是妳老公有東西可以執行,這樣妳聽懂嗎?妳不用 煩惱這張,這張妳不用管它,妳不用煩惱這張,我不會給妳 執行。我會給妳執行就是說,妳開給你老公的這個,我要對
妳老公,因為妳沒東西嘛,妳老公有東西嘛。對吧名下有東 西來拍賣才有意思啊,現在主要是要對這個,對這個曾偉明 。對這個曾偉明啦,啊今天要來跟妳說就是說,曾偉明已經 提出這個債權不存在的那個依法起訴了。啊是給妳說,就照 我們那天說的那個,妳就是不能在庭上承認說妳這個東西是 偽造的,妳要說我所有的東西,所有的東西厚,都是那個那 個那個替曾家,替曾家處理財務。李:反正我就是說,這都 是在我爸面前寫的,不是在你那邊寫的,我們就是要說,這 就是在我爸那時候。王:授權。李:有授權。王:啊還有印 鑑有給我。李:嗯。王:然後說我們從頭到尾。李:反正我 們從頭到尾都是不能說是在你那邊用的。王:對對對對對對 對對對,我跟妳說我有傳給那個徐明珠(音譯)那個律師, 我有傳一張單妳剛剛妳看一下,這張妳打開來看,這張我寫 的草稿啦,我打算是說妳也可以對。李:你說你寫的這樣, 啊律師說可以喔?王:沒,我有傳給律師看,啊律師他現在 因為他,他星期五的時候,星期五之前他這邊有寫吧,星期 五之前啊,我們要給他回文給他,啊我就傳一些這個資料, 他要他要看一些這的資料,我還有寫第二張妳看第二張看妳 看得清楚沒有。我大約跟他們說我的意思就是要這樣寫,我 都有把妳的立場都寫下去了,就是說,妳就是說從頭到尾都 替曾家處理財務,啊妳也都公公的身體,公公的那個住院大 部分都是妳在照顧,啊所以說我再傳給律師差不多要五萬塊 的律師費。王:律師會寫,一定傳妳去,因為現在妳老公這 邊的意思就是說那兩張是偽造的,這樣,啊妳要說這個不是 偽造,這個都是李美玲向王柏森先生借的錢,啊當時都是在 處理曾家的財務,曾家的公公,婆婆,和我先生的印章是我 再保管。啊因為曾家他的土地很多,但是金錢流量不多,所 以一個月要繳銀行的,那個本息啊。好像也要幾十萬啦,要 嗎,一個月要吧。啊再來就是要處理遺產稅,要處理這個、 這個醫療費用,這個費用很驚人。所以我都不敢讓家裡的人 知道都是怕他們煩惱,所以我就自己去外面找王柏森幫忙, 王柏森人很好。每次去他都會講說,我借妳但是妳一定要會 還我。所以就,所以我就拿了那個我先生的支票跟本票,而 且支票跟本票的印章都是一模一樣的我沒有偽造。這樣知道 嗎,因為你的支票跟本票印章都用同一顆。然後這個完全沒 有偽造的問題,而且這些錢完全都是用在曾家。我這個就是 要給你們曾家的人覺得說,妳妳就是有開這個本票啊,不是 說我們兩個人在這邊串供,不是我們兩個在這邊串供說那個 。啊如果告這個告下去,妳如果承認妳是偽造的,啊偽造文 書很重,所以妳一定不能承認妳是偽造的。意思就是說妳妳
錢是妳借的,但妳你不用煩腦,律師,我有一千七百萬啊厚 ,是好險那時候有一千七百萬是轉去妳曾偉明的戶口,所以 這張他們就簽不過了,那時候我也不知道妳為什麽叫我轉轉 曾偉明的戶頭,轉一千七百萬,好險有轉那兩張下去。對啊 ,如果都轉妳的現在要打這個又有一個困難了,啊好險還有 一千七百萬是轉去曾偉明的,律師說有這兩張還好這樣比較 好去庭上跟他辯,他說你不能,從頭到尾都是李美玲在處理 曾家的財務,你不能說最後出事情了通通推給李美玲去處理 ,啊我律師的辯解書 那邊我也會像剛剛說的那樣,像剛剛 說的那樣我都會替妳辯解,說妳都是全心全力為曾家,在在 在處理家務,讓妳說妳就是要說的,妳就妳也不要講謊話, 妳要說我的錢,就是花在什麽,花在遺產稅,還有後面那個 給我倒也都有跟我調一些厚,再來一個月都要花那個,那個 一個月都要本息攤還,本息攤還妳那個時候要十幾萬嗎,那 個。就是要提出告訴啊,表示說要給妳確認說這張票是妳自 己亂開,但是妳一定不能說是妳自己亂開的,妳要說這所有 的財務在20年來,就是都我李美玲在處理的,我沒有亂開的 理由,啊我跟王柏森借錢,完全都是為了替曾家處理財務。 李:反正就是像那天講的啦。王:對。李:就是說喔,這個 那時候也都是在我爸面前寫的。王:對。李:不是在你那邊 寫的。王:對。李:啊都是有經過。王:你公公的同意。李 :我公公的同意。王:你爸爸的同意,嘿,啊所以說又再請 這條,給他寫下去,對啦,這樣,反正不能讓他否認這條錢 啦,啊妳這個不用管它,我不會給妳執行,妳這不用管它, 妳不用煩惱這個,我們現在就是要把這張打贏,打贏之後, 妳老公,妳家裡的人自然就會來找我們講。說看要怎麼來還 ,啊不然我就要給他執行拍賣這樣,讓他有個壓力在那邊, 所以說妳的角色,妳的角色就是說,這些錢向王柏森借的錢 ,每一分一毫都是用在曾家,我沒有隨便拿出去用,啊他如 果是問說妳有沒有得到妳妳公公,或是妳丈夫的同意,我丈 夫從來不過問我的財務,他的印章、本票支票都是我在開, 這樣就好了。李:嗯,啊你確定會傳我出庭嗎?王:這喔, 會啦這會傳你出庭,那個律師會寫啦。李:喔,我想說。王 :妳出庭不才有辦法舉證妳要做那個關鍵證人啊,對吧,這 票是妳開的一定要傳妳出庭啊。李:反正現在就是照你說的 我們都是在家裡用好的不是在你的辦公室弄的。王:對。李 :啊就是都有經過我爸的同意,不是你教我的,啊所有的錢 都是用在曾家,沒那個,沒亂用。王:啊那個我老公的簿子 印章都在我這,因為我老公過去也都沒在過問我一個月的支 出收入,所以我想說等於就是全權授就對了。李:嗯。王:
我們一定要把這個債權這個喔絕對一定要叫他確認這樣。妳 就說我向王柏森借的錢一分一毫都用在曾家,我向王柏森借 錢的時候,所以,他為了要,我為了要取信於他,他說他願 意開他公公的本票、借據,跟他他他丈夫的本票、支票,來 讓我設定抵押,因為我家裡的人,曾家的人,妳要說妳在曾 家已經管了20年的帳,曾家人從頭。李:可是他,那個什麽 ,我想到有一個問題,如果檢察官問說,啊妳做這件事情妳 的家人都不知道那不是,就是等於偽造嗎?王:ㄟ,20年來 我都在偽造嗎?我已經在曾家處理財務20年,他們只知道說 我在曾家處理財務,但是他們不曉得曾家的現金流量很少。 不夠支出,這樣就好了。啊如果是問妳為什麼不講,為了怕 他們煩惱。所以我都自己一個人承擔。王:話隨人講的,妳 妳。李:喔我想說如果人家這樣問我,我要怎麼回啊。王: 對啊,啊我現在給妳問就是這樣,如果妳還有疑問妳現在再 問,再想看看,有疑問妳再問我我再跟妳說要麼說。妳要說 我也有錢匯進曾偉明的戶頭,所以說我借。李:對對對。王 :我借曾偉明的錢是真的,不是假的。李:對對,對啦,如 果我看這個我就知道說,這個日期,對啦,這張就是那時候 要過那個一千ㄟ就是要過你的票的啦,對啦。王:啊現在, 現在這個檢察官如果問我說,為什麽這些錢都過李美玲,你 就要說都是因為妳就是都在處理曾家的錢啦。李:才從我這 裡轉出去。王:才從我這再轉去給曾家應該要支出的,要缴 那個那個那個。李:稅金,還有有的沒的。王:稅金,還有 房貸,還有一些要缴那個地價稅、房屋税、 各式各樣的, 家裡的水電、開銷,很多,對啊妳要跟他說。李:欸你真的 沒那兩張我沒想到欸。王:對啊,妳要說我也沒想到啊,那 是律師在那邊翻翻翻,啊怎麼有曾偉明,啊這個很好,啊這 個就可以給他綁綁綁著說,曾偉明也是有借,也有撥過他的 不是說。李:對對對,我們那時候也是有匯過,不是說都撥 在我這裡。王:對對對對,他說這樣又一個強力的證據。李 :厚厚因為那時候我在想說,不知道什麼時候我好像有撥過 去,叫你撥過去他那邊,這樣我有印象了啦,這張就是我們 那時候。王:啊好險有撥去他那邊。李:對,那時候就甚要 過那個票咩。王:啊不然現在被他咬死完全沒有過他的。李 :對對對,那時候就是為了要過你那個一千多萬的票,所以 才跟你借,叫你直接匯過去讓他過,過來你那邊。王:嘿。 李:喔就是這兩張喔,好啦,你這個,到時候都要撕掉啊, 我的。王:妳不用煩惱,只要你曾家如果好好跟我處理都沒 問題,啊我就給妳,我們現在在這邊說說說一個比較那個的 ,我如果從曾家如果真的可以拿到1.3億,比如的啦。啊妳
那個阿成(台語、音譯)的那個,四千萬對吧?我就不跟妳 拿了,那個阿成(台語、音譯)妳就自己拿回去用。我們現 在管就是管曾偉明,曾家的財產,如果有辦法還我們,一切 都0K,都沒這個問題這妳不用管他,我跟妳保證,厚,啊妳 就是照剛剛說的如果庭上要問什麼,啊妳如果認為還不清楚 ,妳再打電話問。啊律師他是說,差不多就是說這些的話而 已,就是說不能承認妳是偽造的,從頭到尾我在曾家管理財 務也已經從87年開始管理,啊那時候曾家就已經有向銀行借 錢,你來的時候就已經有借錢了,因為你們是蓋廠房要借錢 嘛,所以曾家的財務他本來的現金流量就不是很多,但是他 的土地是很多,所以他來的時候我們的現金流量都是入不敷 出啦,雖然有租金收入但是入不敷出啦,所以我都要去找王 先生調錢,這樣啦。啊妳就跟他說,光還銀行的房貸,那個 借款的利息就要四十幾萬,所以根本入不敷出,金錢流量根 本不夠,我上面這樣寫妳也有看到了,妳就照這樣寫,律師 是說妳不用說謊話,妳就照這樣寫,妳就說那個簽的,簽的 本票跟支票,那時候要簽我公公的本票跟支票也都在我公公 的面前,我公公答應的,啊我公公住院也都是我去照顧他, 我老公他是沒有在管財務的,我老公跟我大伯他們都沒有在 管財務,都是我自己一個人在那邊跑進跑出跑進跑出,這樣 就好了,對,還有一個妳就說,後面那個房租很難收很難收 我老公也知道,所以那個房租常常都收不到收不到,而且後 來他還欠我一千五百萬,也都還沒還,就給他講啊,讓你家 裡的人知道啊,對吧。嘿啊,所以現金流量根本不夠啊,所 以才會去找王先生借錢。啊所借的每一分錢都是真的,不是 假的,沒有偽造的問題,每一分一毫都是用在曾家的財務支 出。啊問題我在講,我匯,我匯是匯了四億多ㄟ。李:你也 太會匯了,匯了四億多然後我還你那麽多了。妳老公現在就 是要承認說妳是要偽造啦,妳老公叫妳承認說妳一定要偽造 啦,妳老公會感謝妳嗎?不會,啊妳關出來勒,關五六年, 四五年出來勒,妳老公還是不理妳,啊妳就,我們一聲從曾 家拿錢出來後,這個事情案件結束之後,我再拿一些錢給妳 ,我就跟妳說如果我能拿1.3億,妳最少還能分個五百」(見 109訴576卷第24至49頁),即可確認被告李美玲就犯罪事實 欄一(八)所示偽造之私文書,係於被告王柏森住處客廳或工 廠、辦公室所為,被告王柏森應與被告李美玲就偽造私文書 並藉以行使向告訴人曾偉明索取債務有共同犯意聯絡,因告 訴人曾偉明對被告王柏森之債權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被告王柏森與被告李美玲遂對話討論應否認上開私文書係偽 造,均係被告李美玲獲得告訴人曾偉明及被害人曾益祥授權
所為,且所得均用於處理曾家之財務,足徵被告李美玲與王 柏森之間,確實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被告王柏森雖提出 借據影本、切結書、本票影本及匯款明細表既匯款單影本等 證物(見109訴576卷第393至505頁),欲證明其確有借款給被 告李美玲,然被告王柏森確實有借款給被告李美玲,係屬不 爭執事實,而從其2人間對話錄音譯文已可看出,被告李美 玲與被告王柏森係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上開私文書並無獲 得告訴人曾偉明及被害人曾益祥之授權或同意而製作,此與 證人即告訴人曾偉明之指述及被告李美玲之自白情節相符, 故被告王柏森之辯解情節顯不足採,被告王柏森又稱證人施 惠珍可以證明被告李美玲掌管曾家財務之事實,然證人施惠 珍於本院審理中作證卻證稱:我完全不知道曾家的財務是誰 主導管理的,我一次介紹以後,他們兩個自己在接洽,後面 我就完全不知道了,他們的情形如何我完全不知道等語明確 (見108訴2260卷二第464至645頁),被告王柏森所提出之證 據亦無從使本院對被告王柏森為有利之認定,被告王柏森上 開犯行事證明確,應依法論科。
二、論罪科刑:
(一)被告李美玲行為後,於108年12月25日修正公布刑法第201條 第1項偽造有價證券罪、同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並於同年月27日生效施行;然該次修正僅就罰金刑部分修正 ,核與修正前適用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2項之規定相同, 就被告2人所涉本案偽造有價證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犯行 之法定刑度並未修正,且實質上並無法律效果及行為可罰性 範圍之變更,自無新舊法比較適用之問題,非刑法第2條第1 項所指之法律有變更,而無該條之適用,應依一般法律適用 原則,適用裁判時法,先予敘明。
(二)核被告李美玲就犯罪事實欄一(一)所示部分,係犯刑法第 201條第1項之偽造有價證券罪。被告李美玲偽造有價證券後 持以行使,該行使之輕度行為應為偽造有價證券之重度行為 所吸收,而被告李美玲在支票上偽造曾偉明之印文,係偽造 有價證券之階段行為,應不另論罪。就犯罪事實一(二)所 示部分,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第 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第342條之背信等罪。被告李美玲 就偽造曾益祥之簽名及林美枝之印文,係偽造私文書之階段 行為,偽造之低度行為,應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應不 另論罪。就犯罪事實欄一(三)所示部分,係犯刑法第201 條第1項之偽造有價證券、同法第339條第2項詐欺得利罪。 被告李美玲偽造有價證券後持以行使,該行使之輕度行為應 為偽造有價證券之重度行為所吸收,而被告在本票上偽造曾
偉明之簽名及印文,係偽造有價證券之階段行為,應不另論 罪。就犯罪事實一(四)所示詐欺包珠慧匯款部分,係犯刑法 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行使如附表四編號6至12偽造私 文書部分,係犯同法第216、210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被告李 美玲就偽造如附表四編號6至12所示之簽名及印文,係偽造 私文書之階段行為,偽造之低度行為,應為行使之高度行為 所吸收,應不另論罪;行使如附表四編號13、15偽造私文書 辦理抵押登記部分,係犯同法第216、210行使偽造私文書及 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被告李美玲就偽造如附表 四編號13、15所示之印文,係偽造私文書之階段行為,偽造 之低度行為,應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應不另論罪;竊 取曾翠芬、林美枝所有權狀部分,係犯同法第320條第1項竊 盜罪;偽造附表三編號3所示本票部分,係犯同法第201條第 1項之偽造有價證券罪,偽造有價證券後持以行使,該行使 之輕度行為應為偽造有價證券之重度行為所吸收,而被告在 本票上偽造之簽名及印文,係偽造有價證券之階段行為,應 不另論罪。就犯罪事實欄一(五)部分,係犯刑法第339條第1 項詐欺取財及同法第216條、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被 告李美玲就偽造林美枝之印文,係偽造私文書之階段行為, 偽造之低度行為,應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應不另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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