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有價證券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03年度,214號
TCDM,103,訴,214,20140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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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協商宣示判決筆錄判處有期徒刑6月確定,於102年4月30 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等情,有渠等之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 紀錄表在卷可考,渠等於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被告林冠宇 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案犯罪事實欄一、二、四所示有期徒刑 以上之各罪;被告郭泰成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案犯罪事實欄 一、二、四、五所示有期徒刑以上之各罪;被告洪申政5年 以內故意再犯本案犯罪事實欄三所示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均 為累犯,各應依刑法第47條第1項之規定加重其刑。九、爰分別審酌被告林冠宇郭泰成張學文廖永宏張宏銘謝文翔洪申政蘇輝展韋厚德楊國松廖永宏、陳 民雄等12人均正值青壯,竟不思循正當途徑謀取生活所需, 貪圖不法利益,無視於政府一再宣誓掃蕩詐騙犯罪之決心, 僅為圖一己之私利即參與提領詐騙所得贓款之車手團,所為 非但造成被害人財產損失,且危害社會善良秩序與風氣甚鉅 ,復審酌被告郭泰成負責應徵、介紹人員加入擔任車手、聯 絡車手頭及發放薪水予車手等工作,且持有擔任車手之被告 張學文楊顏旭韋厚德陳民雄楊國松等人所簽發用以 防止車手私吞領得贓款之本票,足認其層級甚高;再衡以被 告林冠宇張學文廖永宏張宏銘謝文翔洪申政、蘇 輝展、韋厚德楊國松廖永宏陳民雄各自參與犯罪所為 分工之角色、提款次數、經手款項及參與時間長短,酌以被 害人李傳遭詐騙匯款約人民幣982萬元,金額甚鉅,兼衡渠 等之素行、智識程度、生活狀況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分 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就被告韋厚德楊國松諭知易科 罰金之折算標準,另就被告林冠宇郭泰成張學文、廖永 宏、洪申政蘇輝展分別定其應執行之刑,以示懲儆。肆、沒收部分:
一、按刑法第38條第3項係規定「犯人」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 得宣告沒收,並非規定屬「被告」所有之物,始得宣告沒收 ,而共同正犯於意思聯絡範圍內,組成一共犯團體,團體中 之任何成員均為「犯人」,供犯罪所用之物,只要屬於「犯 人」所有,均得宣告沒收,不以必屬於本件被告所有者為限 (最高法院92年度臺上字第787號判決要旨參照);再按沒 收為從刑之一種,依主從不可分之原則,應附隨緊接於主刑 之下而同時宣告;再共同正犯因相互間利用他人之行為,以 遂行其犯意之實現,本於責任共同之原則,有關沒收部分, 對於共犯間供犯罪所用之物,自均應為沒收之諭知(最高法 院91年度臺上字第5583號判決要旨參照);另按刑法第38條 第1項第3款、第3項規定因犯罪所得之物,除有特別規定外 ,以屬於犯人者為限,始得沒收;倘第三人對於該物在法律



上得主張權利者,自不在得宣告沒收之列(最高法院21年上 字第589號判例及98年度臺非字第331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 ;再按刑法第38條第1項第2款所定得沒收之供犯罪所用或供 犯罪預備之物,必於犯罪有直接關係者,始屬相當。如於犯 罪無直接關係,僅係供間接使用者,即難依上開法條規定宣 告沒收(最高法院96年度臺非字第43號判決要旨參照)。二、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3所示之偽造銀聯卡,不問屬於犯人與 否,均應依刑法第205規定,於被告洪申政蘇輝展就犯罪 事實欄三所示犯罪之主文項下宣告沒收;扣案如附表三編號 4、8所示之行動電話,為D車手團所有並由共犯「鑽石」分 別交付被告洪申政蘇輝展用以聯絡提領詐騙所得贓款事宜 ,業經被告洪申政蘇輝展供述無訛(見本院卷二第12頁、 第15頁背面),參以被告蘇輝展於警詢時供稱:一組工作機 約使用1個月等語(見中市警二分偵字第0000000000號警卷 第186頁),堪認該等行動電話係被告洪申政蘇輝展犯本 案犯罪事實欄三所示犯罪所用之物,爰均依刑法第38條第1 項第2款之規定,於被告洪申政蘇輝展就犯罪事實欄三所 示犯罪之主文項下宣告沒收。扣案如附表四編號1至3、7至 10所示之偽造銀聯卡,據被告張學文供稱係102年9月11日為 警查獲約1個月前由「華哥」所交付(見中市警二分偵字第0 000000000號警卷第93頁;102年度偵字第20799號卷第138頁 背面),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應依刑法第205規定,於被 告張學文林冠宇郭泰成就犯罪事實欄四所示犯罪之主文 項下宣告沒收;扣案如附表四編號4、5、11至14所示之行動 電話,為A車手團所有並由共犯「華哥」分別交付被告張學 文、林冠宇用以聯絡提領詐騙所得贓款事宜,業經被告張學 文、林冠宇陳明在卷(見本院卷二第17頁、第18頁),參以 被告張學文於警詢時陳述:一組工作機約使用半個月至1個 月等語,及被告林冠宇於警詢時供稱:一組工作機約使用1 至2星期等語(見中市警二分偵字第0000000000號警卷第55 頁背面、第98頁),堪認該等行動電話係被告張學文、林冠 宇犯本案犯罪事實欄四所示犯罪所用之物,爰均依刑法第38 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於被告張學文林冠宇郭泰成就犯 罪事實欄四所示犯罪之主文項下宣告沒收。扣案如附表五編 號1至4所示之行動電話,為A車手團所有並由不詳成年成員 所提供予被告陳民雄用以聯絡收送領得詐騙所得贓款事宜, 業經被告陳民雄供述明確(見本院卷二第13頁),堪認該等 行動電話係被告陳民雄犯本案犯罪事實欄五所示犯罪所用之 物,爰均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於被告陳民雄郭泰成廖永宏韋厚德楊國松就犯罪事實欄五所示犯罪



之主文項下宣告沒收。
三、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附表四編號6、15所示現金,係犯罪所 得贓款,原屬被害人所有,因被害人既仍得對之為法律上權 利之主張,自難認該當於沒收之要件,爰不予宣告沒收。扣 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本票5張,係加入之車手簽發用以擔 保防止車手私吞領得贓款之用;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 身分證影本5張,係加入之車手提供作為擔保之用;扣案如 附表二編號3所示之空白商業本票簿1本,係供新加入車手簽 發供擔保本票之用,業據被告郭泰成陳明屬實(見本院卷二 第14頁背面至第15頁),是該等扣案物均尚非直接供犯罪所 用之物,故不予宣告沒收。至其餘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至18 、如附表三編號5至7、如附表五編號5及如附表六所示之物 ,分據被告郭泰成洪申政蘇輝展陳民雄張宏銘、楊 顏旭陳稱均與本案犯罪無關(見本院卷二第12頁至第16頁、 第18頁背面),復查無其他證據足認上開物品與本案犯罪有 關,又均非屬違禁物,爰不予宣告沒收。
乙、無罪部分:
一、公訴意旨另略以:被告林冠宇郭泰成張學文廖永宏張宏銘謝文翔洪申政蘇輝展韋厚德楊國松、廖永 宏、陳民雄除前開論罪科刑之犯行外,尚參與大陸地區被害 人劉鐵林、李建設、魏麗華吳世學、車淑容等人遭詐騙之 犯行,因認上開被告就此部分,均另涉有刑法第201條之1第 2項之行使偽造金融卡罪及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嫌 等語。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無 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不 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 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第155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 有明文。次按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苟積 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事實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被告之 認定,更不必有何有利之證據。又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 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 擬制之方法,為裁判基礎;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 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無論直接或間 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於有 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之為有罪之認 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性懷疑之存在時 ,即無從為有罪之認定(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816號、40年 臺上字第86號、76年臺上字第4986號判例意旨可資參照)。 況刑事訴訟法第161條第1項亦明定: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



,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是檢察官對於起訴之 犯罪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 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 法,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基於無罪推定之 原則,自應為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最高法院92年臺上字第 128號判例亦同此意旨)。
三、公訴人認上開被告涉有該部分犯行,無非係以經請求大陸地 區公安部刑偵局根據被告張學文楊顏旭於102年6月25日提 領詐騙所得贓款所使用之大陸銀聯卡人頭帳戶為清查後,發 現其中部分帳戶有資金於102年6月3日、14日自「奚海青」 所有之帳號00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匯入,再查「奚海 青」名下帳戶,發現有資金自「范剛」所有之帳號00000000 00000000000號帳戶匯入,而「范剛」之前開帳戶有被害人 劉鐵林、李建設、魏麗華吳世學、車淑容等人遭詐騙之匯 款等資料(見本院卷一第142頁至第195頁)為主要論據。惟 查,上開被告均係參與車手組織而僅從事有關提領詐騙所得 贓款事宜之工作,此經本院認定如前,職是,上開被告應僅 就有參與提款部分負責,而依公訴人所舉證據,難以逕認上 開被告涉有提領前述被害人遭詐騙所匯贓款事宜之犯行,此 外,復無任何積極證據足認上開被告對於前述被害人遭詐欺 取財之犯行有何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可言,故本件公訴人所 提出之證據或所指出之證明方法,尚不足為上開被告此部分 有罪之積極證明,或說服本院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從而, 公訴人所舉證據實未達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於有所懷疑,而 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揆諸前揭條文及判例意旨,礙難 僅憑推測或擬制之方法,即率為上開被告有罪之論斷,本院 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認定上開被告有何公訴人所指之此 部分犯行,上開被告此部分之犯罪既屬不能證明,依前揭說 明,自應為無罪之諭知。
丙、退回併辦部分:
一、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移送併辦意旨(102年度偵 字第28227號、103年度偵字第5127號)略以:被告郭泰成與 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華哥」「姐仔」等人,共組詐欺集 團,並招攬被告林冠宇張學文廖永宏謝文翔等人,擔 任俗稱「車手」之工作,負責提領詐騙所得贓款,共同意圖 為自己不法所有,基於詐欺之集合犯意聯絡,由上開詐欺集 團成員,於民國102年3月10日11時許,撥打電話予大陸地區 人民任進,佯稱其欠繳電費,再由其他詐欺集團成員佯為「 鎮江市潤州公安」及「鎮江市檢察院檢察官」「鎮江市法院 法官」,偽稱任進涉及詐騙案件,須依指示將存款存入指定



之安全帳戶,施用詐術,致任進陷於錯誤,接續匯款人民幣 825萬3300元入大陸地區銀聯卡號為0000000000000000000號 、0000000000000000000號之銀行帳戶,再由上開詐欺集團 成員「華哥」通知被告林冠宇張學文廖永宏謝文翔等 車手成員提領詐騙所得贓款,因認被告郭泰成林冠宇、廖 永宏、張學文謝文翔就此部分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 欺取財罪嫌等語。
二、經查,刑法上集合犯,係指行為之本質上,具有反覆、延續 實行複次作為之特徵,經立法特別歸類,使成獨立之犯罪構 成要件行為態樣,故雖有複次作為,仍祇成立一罪。又所稱 接續犯,係指數個在同時同地或密切接近之時地,侵害同一 法益之行為,因各舉動之獨立性極為薄弱,社會通念認為無 法強行分開,乃將之包括視為一個行為之接續進行,給予單 純一罪之刑法評價。此種實質上一罪之集合犯及接續犯,與 裁判上一罪之連續犯,其相異者,係在於連續犯侵害同一法 益之數行為,各具獨立性,客觀上並認為其間存有時間上之 差距,乃認係出於一個概括之犯意,為期訴訟經濟,擬制為 一罪。95年7月1日起施行之修正刑法,已將連續犯及其性質 類似之常業犯規定悉予刪除,考其立法旨趣,係因對於多次 原可獨立評價之行為,僅論以一罪,不無鼓勵犯罪之嫌,亦 與國民對於法律之感情相悖。是就集合犯及接續犯之觀念, 於判斷時,自不能無限擴張,除仍應受社會通念之支配外, 尤應注意其公平性、合理性,使與經驗法則、論理法則及比 例原則等一般法律適用之原理原則相適合,否則即與上揭修 法精神不符(最高法院96年臺上字第787號判決參照),且 在95年7月1日刑法修正施行前,無論實務與理論,一向認為 向他人施詐取得財物完畢,犯罪即屬成立,其犯行具有獨立 性,本質上並不具有反覆、延續實行複次作為之特徵,或侵 害同一法益行為之各舉動之獨立性極為薄弱,社會通念認為 無法強行分開之情況,毋庸置疑,故修法前基於概括犯意, 多次詐欺取財,認係成立連續犯,從無依接續犯或常習犯、 集合犯所謂包括一罪論處之例,是刪除連續犯規定後,自不 得無限擴大包括一罪之範圍,以免輕縱而有違當初之修法意 旨且與國民對於法律之感情相悖。上開移送併辦之被告郭泰 成、林冠宇廖永宏張學文謝文翔共同參與被害人任進 遭詐欺取財部分,與渠等前揭經論罪科刑部分,犯罪時間、 詐騙對象等均不同,顯係另行起意,並無事實上或法律上之 一罪關係,是併案部分自非起訴效力所及,本院不得就前揭 未經起訴之併案事實加以審理,應退回移案機關由檢察官另 為適法之處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01條第1項,刑法第28條、第201條之1第2項、第339條第1項、第55條、第47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第51條第5款、第38條第1項第2款、第205條,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吳星瑩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5 月 28 日
刑事第十七庭 審判長法 官 李秋娟
法 官 林筱涵
法 官 尚安雅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張玉楓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5 月 28 日
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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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提款者│提款時間 │提款地點 │銀聯卡提款卡帳號 │備註 │
│ │姓 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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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張宏銘│102年1月4日09時59分至10時02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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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張宏銘│102年1月4日17時25分許 │臺中市○○○路0段000號新光三越內臺北富邦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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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張宏銘│102年1月4日17時25分許 │臺中市○○○路0段000號新光三越內臺北富邦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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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張宏銘│102年1月4日17時34分至17時36分許 │臺中市南屯區市○○○路000號萊爾富超商內聯邦銀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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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張宏銘│102年1月4日17時34分至17時36分許 │臺中市南屯區市○○○路000號萊爾富超商內聯邦銀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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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張宏銘│102年1月4日17時34分至17時36分許 │臺中市南屯區市○○○路000號萊爾富超商內聯邦銀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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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張宏銘│102年1月4日17時38分至17時40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OK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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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張宏銘│102年1月4日17時38分至17時40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OK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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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張宏銘│102年1月4日17時50分至17時52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影像約慢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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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張宏銘│102年1月4日17時50分至17時52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影像約慢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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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張宏銘│102年1月4日18時02分至18時03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福客多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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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張宏銘│102年1月5日12時55分至12時57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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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張宏銘│102年1月5日12時55分至12時57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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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張宏銘│102年1月5日12時55分至12時57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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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張宏銘│102年1月5日13時04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1樓萊爾富超商內聯邦銀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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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張宏銘│102年1月5日13時04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1樓萊爾富超商內聯邦銀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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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張宏銘│102年1月5日13時11分至13時13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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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張宏銘│102年1月5日13時11分至13時13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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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張宏銘│102年1月5日13時16分至13時17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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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張宏銘│102年1月6日08時54分至08時55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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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張宏銘│102年1月6日08時54分至08時55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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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張宏銘│102年1月6日09時00分至09時02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影像約慢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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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張宏銘│102年1月6日09時00分至09時02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影像約慢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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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張宏銘│102年1月6日09時00分至09時02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影像約慢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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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張宏銘│102年1月6日09時09分至09時11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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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張宏銘│102年1月6日09時14分至09時16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1樓萊爾富超商內聯邦銀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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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張宏銘│102年1月6日09時14分至09時16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1樓萊爾富超商內聯邦銀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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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張宏銘│102年1月6日09時14分至09時16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1樓萊爾富超商內聯邦銀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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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張宏銘│102年1月6日09時19分至09時22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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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張宏銘│102年1月6日09時19分至09時22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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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張宏銘│102年1月6日09時26分至09時35分許 │臺中市○區○村○路00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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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張宏銘│102年1月6日09時26分至09時35分許 │臺中市○區○村○路00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33 │張宏銘│102年1月6日09時26分至09時35分許 │臺中市○區○村○路00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34 │張宏銘│102年1月6日09時26分至09時35分許 │臺中市○區○村○路00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35 │張宏銘│102年1月6日09時42分至09時43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段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36 │張宏銘│102年1月6日09時46分至09時48分許 │臺中市○區○村○路00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影像約快5分 │
├──┼───┼──────────────────┼─────────────────────────┼─────────────┼───────┤
│37 │張宏銘│102年1月6日10時01分至10時06分許 │臺中市○區○○路00號1樓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38 │張宏銘│102年1月6日10時01分至10時06分許 │臺中市○區○○路00號1樓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39 │張宏銘│102年1月8日11時12分至11時14分許 │臺中市○區○○街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40 │張宏銘│102年1月8日11時12分至11時14分許 │臺中市○區○○街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41 │張宏銘│102年1月8日11時22分至11時24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42 │張宏銘│102年1月8日11時22分至11時24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43 │張宏銘│102年1月8日11時36分至11時38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1樓萊爾富超商內聯邦銀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
│44 │張宏銘│102年1月8日11時36分至11時38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1樓萊爾富超商內聯邦銀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
│45 │張宏銘│102年1月8日11時36分至11時38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1樓萊爾富超商內聯邦銀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
│46 │張宏銘│102年1月8日11時36分至11時38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1樓萊爾富超商內聯邦銀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
│47 │張宏銘│102年1月8日11時46分至11時48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段000○000號OK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48 │張宏銘│102年1月8日11時46分至11時48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段000○000號OK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49 │張宏銘│102年1月8日11時58分至12時01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段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50 │張宏銘│102年1月8日11時58分至12時01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段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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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張宏銘│102年1月8日12時08分至12時09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52 │張宏銘│102年1月8日12時13分至12時15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53 │張宏銘│102年1月8日12時19分至12時21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1樓OK超商內臺灣新光銀行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
│54 │張宏銘│102年1月8日12時19分至12時21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1樓OK超商內臺灣新光銀行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
│55 │張宏銘│102年1月8日12時31分至12時33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段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56 │張宏銘│102年1月8日12時31分至12時33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段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57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3時16分至13時18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58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4時04分至14時06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OK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59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4時04分至14時06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OK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60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4時25分至14時28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巷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61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4時25分至14時28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巷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62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4時25分至14時28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巷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63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4時32分至14時34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巷00弄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64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4時40分至14時43分許 │臺中市○○區○○街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影像約快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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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4時40分至14時43分許 │臺中市○○區○○街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影像約快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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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4時46分至14時49分許 │臺中市○○區○○街000號OK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67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4時46分至14時49分許 │臺中市○○區○○街000號OK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68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4時58分至14時59分許 │地點待查(提款機號08359) │0000-0000-0000-0000-000 │ │
├──┼───┼──────────────────┼─────────────────────────┼─────────────┼───────┤
│69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5時11分至15時14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70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5時11分至15時14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71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5時11分至15時14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72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5時19分至15時21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73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5時31分至15時35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影像約慢3分 │
├──┼───┼──────────────────┼─────────────────────────┼─────────────┼───────┤
│74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5時31分至15時35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影像約慢3分 │
├──┼───┼──────────────────┼─────────────────────────┼─────────────┼───────┤
│75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5時31分至15時35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影像約慢3分 │
├──┼───┼──────────────────┼─────────────────────────┼─────────────┼───────┤
│76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5時42分至15時46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巷00號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77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5時42分至15時46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巷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78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5時42分至51時46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巷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79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6時08分至16時11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80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6時08分至16時11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81 │張宏銘│102年1月9日16時08分至16時11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82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08時41分至08時45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83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08時41分至08時45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84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08時51分至08時53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85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08時51分至08時53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86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09時02分至09時04分許 │臺中市○區○○街0段00號1樓萊爾富超商內聯邦銀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
│87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09時02分至09時04分許 │臺中市○區○○街0段00號1樓萊爾富超商內聯邦銀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
│88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09時24分至09時28分許 │臺中市○區○○路00號1樓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89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09時24分至09時28分許 │臺中市○區○○路00號1樓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90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09時45分至09時47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段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91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09時45分至09時47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段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92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09時56分至09時59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93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09時56分至09時59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94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10時05分至10時07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95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10時16分至10時18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1樓萊爾富超商內聯邦銀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
│96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10時16分至10時18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1樓萊爾富超商內聯邦銀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
│97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10時16分至10時18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1樓萊爾富超商內聯邦銀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
│98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10時16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1樓萊爾富超商內聯邦銀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
│99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10時26分至10時28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100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10時26分至10時28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101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10時33分至10時37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影像約慢6分 │
├──┼───┼──────────────────┼─────────────────────────┼─────────────┼───────┤
│102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10時33分至10時37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影像約慢6分 │
├──┼───┼──────────────────┼─────────────────────────┼─────────────┼───────┤
│103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10時33分至10時37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影像約慢6分 │
├──┼───┼──────────────────┼─────────────────────────┼─────────────┼───────┤
│104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10時43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105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10時43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106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10時43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107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11時01分至11時03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巷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108 │張宏銘│102年1月10日11時01分至11時03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巷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109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08時58分至08時59分許 │臺中市○區○○○路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110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08時58分至08時59分許 │臺中市○區○○○路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
│111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09時08分至09時11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段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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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09時08分至09時11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段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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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09時18分至09時21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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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09時18分至09時21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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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09時18分至09時21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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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09時24分至09時26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00號1樓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影像約慢1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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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09時24分至09時26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00號1樓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影像約慢1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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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09時35分至09時37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段000○000號OK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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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09時35分至09時37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段000○000號OK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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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09時35分至09時37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段000○000號OK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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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09時42分至09時44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段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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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09時42分至09時44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段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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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09時42分至09時44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段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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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09時42分至09時44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段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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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10時05分至10時08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段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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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10時20分至10時22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0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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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10時27分至10時30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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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10時35分至10時37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1樓OK超商內臺灣新光銀行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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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10時55分至10時57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00號1樓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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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11時02分至11時04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段00號OK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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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11時12分至11時15分許 │臺中市○里區○○街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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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張宏銘│102年1月11日11時37分至11時39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1樓萊爾富超商內聯邦銀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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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張宏銘│102年1月15日13時59分許 │臺中市西屯區○○○路0段000號1樓新光三越 │0000-0000-0000-0000-000 │影像約慢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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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張宏銘│102年1月15日18時23分至18時26分許 │臺中市○區○○路00號1樓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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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張宏銘│102年1月15日18時42分至18時44分許 │臺中市○區○村○路000○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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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張宏銘│102年1月15日18時54分至18時56分許 │臺中市○區○村○路000○000號萊爾富超商內聯邦銀ATM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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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張宏銘│102年1月15日19時13分至19時14分許 │臺中市○里區區○○路000號1樓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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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張宏銘│102年1月15日19時19分至19時23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段00號OK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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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張宏銘│102年1月15日19時51分至19時57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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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張宏銘│102年1月15日20時00分至20時04分許 │臺中市○里區○○路000號全家超商 │0000-0000-00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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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