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工程款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建字,103年度,15號
CTDV,103,建,15,20170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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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驗收後得請求之工程款 │4,847,319 │
│ │5,618,694元,扣除保固金 │ │
│ │771,375元後,剩餘可請求之工 │ │
│ │程尾款為4,847,319元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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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價指數調整款852,402元 │852,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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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返還履約保證金(7,447,800元 │7,447,800 │
│ │)之定期存款單2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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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開一至三項之遲延利息起算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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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關於工期展延所造成之損失 │13,193,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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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式」計價之間接費用 │2,380,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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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包商管理費 │5,197,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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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展期352日之遲延收入利息損 │502,378 │
│ │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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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加重機具挖土機、傾卸卡車. │3,057,350 │
│ │..等施工之必要費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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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施工用地上地上物補償費用墊款│325,500 │
│ │之償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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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因模板工程二次發包所增加之履│687,148 │
│ │約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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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暫置土方租賃土地租金 │52,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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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施工效率降低之損失 │99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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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關於遲延給付估驗款及遲延驗收│3,387,812 │
│ │所生之損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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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估驗款遲延給付之利息 │1,798,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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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延誤驗收致使原告增加之必要│1,588,931 │
│ │費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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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工地現場情況差異求償 │1,491,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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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井抽排水費 │1,082,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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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圍堰費 │408,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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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漏項及追加部分 │4,126,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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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漏未編列管理費 │3,743,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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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景觀路燈從18盞追加變更為26盞│151,413 │
│ │,但其中附屬管線設備及道路切│ │
│ │割費用漏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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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渠道0K+390新增版橋費用 │50,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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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關於主渠道0K+290、0K+443、 │180,660 │
│ │0K+876、1K+176等4處新增版橋 │ │
│ │引道時,漏列挖填土方費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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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至「伍」大項合計金額 │27,899,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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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兩造協議簡化申請鑑定項目(計5大項共21小項)
壹. 關於驗收後給付款項:工程尾款、物價指數調整款及退還履 約保證金,原告請求金額5,699,721元。依據工程契約,鑑 定原告本項請求有無理由?依據為何?
一、系爭工程,原告提前2日竣工,並無被告所認定逾期11天之 情事,原告請求金額0元。依據工程契約,鑑定原告之施作 有無逾期?
二、驗收後得請求之工程款5,618,694元,扣除保固金771,375元 後,剩餘可請求之工程尾款為4,847,319元,原告請求金額 4, 847,319元。依據工程契約,鑑定原告得否請領工程尾款



?得請領之尾款若干?
三、物價指數調整款852,402元,原告請求金額852,402元。依據 工程契約,鑑定原告得否請求物價指數調整款?得請求之款 項若干?
四、返還履約保證金(7,447,800元)之定期存款單2張,原告請 求返還定期存款單2張。依據工程契約,鑑定原告得否請求 返還履約保證金之定期存款單2張?
五、上開一至三項之遲延利息起算點。依據工程契約,鑑定原告 請求計算遲延利息之始點,是否符合工程實務或及慣例?貳. 關於工期展延所造成之損失,原告請求金額13,193,603元。 依據工程契約,鑑定原告本項請求有無理由?依據為何?一、「一式」計價之間接費用,原告請求金額2,380,396元。依 據工程契約,鑑定原告請求因工期展延所造成之工程間接費 用(交通安全維護費、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費、環境保護措施 費、品質管制作業費等)損失是否有理由?若有,損失之費 用若干?
二、包商管理費,原告請求金額5,197,842元。依據工程契約, 鑑定原告請求因工期展延所造成之包商管理費損失是否有理 由?若有,損失之費用若干?
三、因展期352日之遲延收入利息損失,原告請求金額502,378元 。依據工程契約,鑑定原告請求因工期展延所造成之遲延收 入之利息(「履約保證金因遲延352日發還之利息損失」、 「應得利潤因展期352日之遲延收入之利息損失」)損失是 否有理由?若有,損失之費用若干?
四、增加重機具挖土機、傾?卡車...等施工之必要費用,原告請 求金額3,057,350元。依據工程契約,鑑定原告請求因工期 展延所造成之增加重機具挖土機、傾?卡車...等施工之必要 費用是否有理由?若有,費用若干?
五、施工用地上地上物補償費用墊款之償還,原告請求金額325, 500元。依據工程契約,鑑定原告請求施工用地上地上物補 償費用墊款費用是否有理由?若有,費用若干?六、因模板工程二次發包所增加之履約成本,原告請求金額687, 148元。依據工程契約,鑑定原告請求因工期展延所造成之 模板工程二次發包所增加之履約成本是否有理由?若有,金 額若干?
七、暫置土方租賃土地租金,原告請求金額52,875元。依據工程 契約,鑑定原告請求因工期展延所造成之暫置土方租賃土地 租金支出是否有理由?若有,費用若干?
八、施工效率降低之損失,原告請求金額990,114元。依據工程 契約,鑑定原告請求因工期展延所造成之施工效率降低損失



是否有理由?若有,損失若干?
參. 關於遲延給付估驗款及遲延驗收所生之損害,原告請求金額 3,387,812元。依據工程契約,鑑定原告本項請求有無理由 ?依據為何?
一、工程估驗款遲延給付之利息,原告請求金額1,798,881元。 依據工程契約,鑑定被告有無遲延給付工程估驗款?若有, 遲延利息之計算為何?
二、因延誤驗收致使原告增加之必要費用,原告請求金額1,588, 931元。依據工程契約,鑑定被告有無延誤驗收?若有延誤 驗收,是否有造成原告必要費用之支出?費用若干?肆. 工地現場情況差異求償,原告請求金額1,491,160元。依據 工程契約,鑑定原告本項請求有無理由?依據為何?一、點井抽排水費,原告請求金額1,082,972元。依據工程契約 ,鑑定系爭工地有無因工地現場情況差異導致原告須多支出 點井抽排水費?若有,金額若干?
二、施工圍堰費,原告請求金額408,188元。據工程契約,鑑定 系爭工地有無因工地現場情況差異導致原告須多支出施工圍 堰之費用?若有,金額若干?
伍. 漏項及追加部分,原告請求金額4,126,928元。依據工程契 約,鑑定原告本項請求有無理由?依據為何?
一、漏未編列管理費,原告請求金額3,743,920元。依據工程契 約,鑑定被告是否有漏編列管理費?若有,漏編金額應為若 干?
二、景觀路燈從18盞追加變更為26盞,但其中附屬管線設備及道 路切割費用漏給,原告請求金額151,413元。依據工程契約 ,鑑定被告是否有漏編列附屬管線設備及道路切割費用?若 有,漏編金額應為若干?
三、主渠道0K+390新增版橋費用,原告請求金額50,935元。依據 工程契約,鑑定被告是否有給付主渠道0K+390新增版橋費用 之義務?若有,金額應為若干?
四、關於主渠道0K+290、0K+443、0K+876、1K+176等4處新增版 橋引道時,漏列挖填土方費用,原告請求金額180,660元。 依據工程契約,鑑定被告是否有漏編主渠道0K+290、0K+443 、0K+876、1K+176等4處新增版橋引道之挖填土方費用?若 有,漏編金額應為若干?

附件三:鑑定結果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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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東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