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等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易緝字,108年度,9號
CTDM,108,易緝,9,201909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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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識別證影本,交付予任職亞太電信公司嘉南營業處之│ │
│ │ │ │ │承辦人員陳俊吉而行使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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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葉良儀(另經│0000000000 │iPhone6 │由葉良儀提供其身分證、汽車駕駛執照及渣打銀行帳│起訴書附│
│ │本院107年度 ├────────┤(16G) │號:00000000000000號存摺封面影本予黃志芳,由黃│表編號17│
│ │簡字第1171號│葉良儀 │ │志芳於104年3月2日前之某日,在不詳地點,將葉良 │ │
│ │判決確定) ├────────┼────┤儀所提供之照片掃瞄後合成於不知情之亞太電信公司│ │
│ │ │104年3月2日 │3068元 │承辦人員陳俊吉所提供之大台灣公司員工識別證空白│ │
│ │黃志芳 │ │ │樣本上,以此方式偽造之葉良儀大台灣公司員工識別│ │
│ │ │ │ │證1張,並由葉良儀簽署亞太電信行動電話服務申請 │ │
│ │ │ │ │書、Gt金質企業幸福iPhone免預繳購機專案(30期)│ │
│ │ │ │ │同意書、轉帳代繳授權書,黃志芳再於104年3月2日 │ │
│ │ │ │ │,將上開申請書、同意書及授權書,連同葉良儀提供│ │
│ │ │ │ │之身分證、健保卡影本、上開存摺影本及偽造之大台│ │
│ │ │ │ │灣公司員工識別證影本,交付予任職亞太電信公司嘉│ │
│ │ │ │ │南營業處之承辦人員陳俊吉而行使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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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黃女玲(另經│0000000000 │iPhone6 │由黃女玲提供其身分證、健保卡及台灣銀行帳號:00│起訴書附│
│ │本院107年度 ├────────┤(16G) │0000000000000號存摺封面影本予黃志芳,由黃志芳 │表編號19│
│ │原簡字第18號│黃女玲 │ │於104年3月5日前之某日,在不詳地點,將黃女玲所 │ │
│ │判決確定) ├────────┼────┤提供之照片掃瞄後合成於不知情之亞太電信公司承辦│ │
│ │ │104年3月5日 │3068元 │人員陳俊吉所提供之靖騰公司員工識別證空白樣本上│ │
│ │黃志芳 │ │ │,以此方式偽造之黃女玲靖騰公司員工識別證1張, │ │
│ │ │ │ │並由黃女玲簽署亞太電信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Gt金│ │
│ │ │ │ │質企業幸福iPhone免預繳購機專案(30期)同意書、│ │
│ │ │ │ │轉帳代繳授權書,黃志芳再於104年3月5日,將上開 │ │
│ │ │ │ │申請書、同意書及授權書,連同黃女玲提供之身分證│ │
│ │ │ │ │、健保卡影本、上開存摺影本及偽造之靖騰公司員工│ │
│ │ │ │ │識別證影本,交付予任職亞太電信公司嘉南營業處之│ │
│ │ │ │ │承辦人員陳俊吉而行使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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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黃女玲(另經│0000000000 │iPhone6 │由黃女玲向不知情之蕭淯澤取得蕭淯澤之身分證、健│起訴書附│
│ │本院107年度 ├────────┤(16G) │保卡及中國信託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存摺封面│表編號20│
│ │原簡字第18號│蕭淯澤 │ │影本後提供予黃志芳,由黃志芳於104年3月25日前之│ │
│ │判決確定) ├────────┼────┤某日,在不詳地點,將黃女玲所提供之照片掃瞄後合│ │
│ │ │104年3月25日 │3125元 │成於不知情之亞太電信公司承辦人員陳俊吉所提供之│ │
│ │黃志芳 │ │ │大台灣公司員工識別證空白樣本上,以此方式偽造之│ │
│ │ │ │ │蕭淯澤大台灣公司員工識別證1張,並由不知情之蕭 │ │
│ │ │ │ │淯澤簽署亞太電信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Gt金質企業│ │
│ │ │ │ │幸福iPhone免預繳購機專案(30期)同意書、轉帳代│ │




│ │ │ │ │繳授權書,黃志芳再於104年3月25日,將上開申請書│ │
│ │ │ │ │、同意書及授權書,連同黃女玲提供之身分證、健保│ │
│ │ │ │ │卡影本、上開存摺影本及偽造之大台灣公司員工識別│ │
│ │ │ │ │證影本,交付予任職亞太電信公司嘉南營業處之承辦│ │
│ │ │ │ │人員陳俊吉而行使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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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劉貴生(另經│0000000000 │iPhone6 │由劉貴生提供其身分證、健保卡、大頭照片及毫無存│起訴書附│
│ │本院105年度 ├────────┤(16G) │款之美濃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0號存摺封面影本予│表編號21│
│ │原易字第5號 │劉貴生 │ │該黃志芳,由黃志芳於104年3月5日前之某日,在不 │ │
│ │判決確定) ├────────┼────┤詳地點,將劉貴生所提供之照片掃瞄後合成於不知情│ │
│ │ │104年3月5日 │3608元 │之亞太電信公司承辦人員陳俊吉所提供之靖騰公司員│ │
│ │黃志芳 │ │ │工識別證空白樣本上,以此方式偽造之劉貴生靖騰公│ │
│ │ │ │ │司員工識別證1張,並由劉貴生簽署亞太電信行動電 │ │
│ │ │ │ │話服務申請書、Gt金質企業幸福iPhone免預繳購機專│ │
│ │ │ │ │案(30期)同意書、轉帳代繳授權書,黃志芳再於 │ │
│ │ │ │ │104年3月5日,將上開申請書、同意書及授權書,連 │ │
│ │ │ │ │同鍾孟峻提供之身分證、健保卡影本、上開存摺影本│ │
│ │ │ │ │及偽造之靖騰公司員工識別證影本,交付予任職亞太│ │
│ │ │ │ │電信公司嘉南營業處之承辦人員陳俊吉而行使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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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林佳怡(另經│0000000000 │iPhone6 │由林佳怡透過不知情之他人提供其身分證、健保卡及│起訴書附│
│ │本院107年度 ├────────┤(64G) │高雄三信帳號:00000000000000號存摺封面影本予黃│表編號22│
│ │原簡字第18號│林佳怡 │ │志芳,由黃志芳於104年3月5日前之某日,在不詳地 │ │
│ │判決確定) │ ├────┤點,將林佳怡所提供之照片掃瞄後合成於不知情之亞│ │
│ │ ├────────┤4478元 │太電信公司承辦人員陳俊吉所提供之靖騰公司員工識│ │
│ │黃志芳 │104年3月5日 │ │別證空白樣本上,以此方式偽造之林佳怡靖騰公司員│ │
│ │ │ │ │工識別證1張,並由林佳怡簽署亞太電信行動電話服 │ │
│ │ │ │ │務申請書、Gt金質企業幸福iPhone免預繳購機專案(│ │
│ │ │ │ │30期)同意書、轉帳代繳授權書,黃志芳再於104年3│ │
│ │ │ │ │月5日,將上開申請書、同意書及授權書,連同林佳 │ │
│ │ │ │ │怡提供之身分證、健保卡影本、上開存摺影本及偽造│ │
│ │ │ │ │之靖騰公司員工識別證影本,交付予任職亞太電信公│ │
│ │ │ │ │司嘉南營業處之承辦人員陳俊吉而行使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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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黃麟閎(另經│0000000000 │iPhone6 │由黃麟閎透過不知情之高雄市某電信行提供其身分證│起訴書附│
│ │本院107年度 ├────────┤Plus( │、健保卡及中國信託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存摺│表編號23│
│ │原簡字第18號│黃麟閎 │64G) │封面影本予黃志芳,由黃志芳於104年3月10日前之某│ │
│ │判決確定) │ │ │日,在不詳地點,將黃麟閎所提供之照片掃瞄後合成│ │
│ │ ├────────┼────┤於不知情之亞太電信公司承辦人員陳俊吉所提供之靖│ │
│ │黃志芳 │104年3月10日 │3839元 │騰公司員工識別證空白樣本上,以此方式偽造之黃麟│ │




│ │ │ │ │閎靖騰公司員工識別證1張,並由黃麟閎簽署亞太電 │ │
│ │ │ │ │信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Gt金質企業幸福iPhone免預│ │
│ │ │ │ │繳購機專案(30期)同意書、轉帳代繳授權書,黃志│ │
│ │ │ │ │芳再於104年3月10日,將上開申請書、同意書及授權│ │
│ │ │ │ │書,連同黃麟閎提供之身分證、健保卡影本、上開存│ │
│ │ │ │ │摺影本及偽造之靖騰公司員工識別證影本,交付予任│ │
│ │ │ │ │職亞太電信公司嘉南營業處之承辦人員陳俊吉而行使│ │
│ │ │ │ │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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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陳孚泰(另經│0000000000 │iPhone6 │由陳孚泰提供其身分證、健保卡及郵局帳號:004178│起訴書附│
│ │本院107年度 ├────────┤plus( │00000000號存摺封面影本予黃志芳,由黃志芳於104 │表編號24│
│ │原簡字第18號│陳孚泰 │64G) │年3月10日前之某日,在不詳地點,將陳孚泰所提供 │ │
│ │判決確定) ├────────┼────┤之照片掃瞄後合成於不知情之亞太電信公司承辦人員│ │
│ │ │104年3月10日 │4124元 │陳俊吉所提供之靖騰公司員工識別證空白樣本上,以│ │
│ │黃志芳 │ │ │此方式偽造之陳孚泰靖騰公司員工識別證1張,並由 │ │
│ │ │ │ │陳孚泰簽署亞太電信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Gt金質企│ │
│ │ │ │ │業幸福iPhone免預繳購機專案(30期)同意書、轉帳│ │
│ │ │ │ │代繳授權書,黃志芳再於104年3月10日,將上開申請│ │
│ │ │ │ │書、同意書及授權書,連同陳孚泰提供之身分證、健│ │
│ │ │ │ │保卡影本、上開存摺影本及偽造之靖騰公司員工識別│ │
│ │ │ │ │證影本,交付予任職亞太電信公司嘉南營業處之承辦│ │
│ │ │ │ │人員陳俊吉而行使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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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廖政傑(另經│0000000000 │iPhone6 │由廖政傑透過不知情之他人提供其身分證、健保卡及│起訴書附│
│ │本院107年度 ├────────┤plus( │陽信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存摺封面影本予黃志│表編號25│
│ │原簡字第18號│廖政傑 │64G) │芳,由黃志芳於104年3月10日前之某日,在不詳地點│ │
│ │判決確定) ├────────┼────┤,將廖政傑所提供之照片掃瞄後合成於不知情之亞太│ │
│ │ │104年3月10日 │1838元 │電信公司承辦人員陳俊吉所提供之靖騰公司員工識別│ │
│ │黃志芳 │ │ │證空白樣本上,以此方式偽造之廖政傑靖騰公司員工│ │
│ │ │ │ │識別證1張,並由廖政傑簽署亞太電信行動電話服務 │ │
│ │ │ │ │申請書、Gt金質企業幸福iPhone免預繳購機專案(30│ │
│ │ │ │ │期)同意書、轉帳代繳授權書,黃志芳再於104年3月│ │
│ │ │ │ │10日,將上開申請書、同意書及授權書,連同廖政傑│ │
│ │ │ │ │提供之身分證、健保卡影本、上開存摺影本及偽造之│ │
│ │ │ │ │靖騰公司員工識別證影本,交付予任職亞太電信公司│ │
│ │ │ │ │嘉南營業處之承辦人員陳俊吉而行使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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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吳亞力(另經│0000000000 │iPhone6 │由吳亞力提供其身分證、健保卡及毫無存款之永豐銀│起訴書附│
│ │本院105年度 ├────────┤(64G) │行南三重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存摺封面影本予│表編號26│
│ │原易字第5號 │吳亞力 │ │黃志芳,由黃志芳於104年3月10日前之某日,在不詳│ │




│ │判決,並經臺│ │ │地點,將吳亞力所提供之照片掃瞄後合成於不知情之│ │
│ │灣高等法院高├────────┼────┤亞太電信公司承辦人員陳俊吉所提供之靖騰公司員工│ │
│ │雄分院以107 │104年3月10日 │5,625元 │識別證空白樣本上,以此方式偽造之吳亞力靖騰公司│ │
│ │年原上易字18│ │ │員工識別證1張,並由吳亞力簽署亞太電信行動電話 │ │
│ │號上訴駁回確│ │ │服務申請書、Gt金質企業幸福iPhone免預繳購機專案│ │
│ │定 │ │ │(30期)同意書、轉帳代繳授權書,黃志芳再於104 │ │
│ │ │ │ │年3月10日,將上開申請書、同意書及授權書,連同 │ │
│ │黃志芳 │ │ │吳亞力提供之身分證、健保卡影本、上開存摺影本及│ │
│ │ │ │ │偽造之靖騰公司員工識別證影本,交付予任職亞太電│ │
│ │ │ │ │信公司嘉南營業處之承辦人員陳俊吉而行使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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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鍾孟峻(另經│0000000000 │iPhone6 │由鍾孟峻提供其身分證、健保卡及高雄旗山郵局帳號│起訴書附│
│ │本院107年度 ├────────┤(16G) │:00000000000000號存摺封面影本予黃志芳,由黃志│表編號27│
│ │簡字第1171號│鍾孟峻 │ │芳於104年3月10日前之某日,在不詳地點,將鍾孟峻│ │
│ │判決確定) ├────────┼────┤所提供之照片掃瞄後合成於不知情之亞太電信公司承│ │
│ │ │104年3月10日 │3299元 │辦人員陳俊吉所提供之靖騰公司員工識別證空白樣本│ │
│ │黃志芳 │ │ │上,以此方式偽造之鍾孟峻靖騰公司員工識別證1張 │ │
│ │ │ │ │,並由鍾孟峻簽署亞太電信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Gt│ │
│ │ │ │ │金質企業幸福iPhone免預繳購機專案(30期)同意書│ │
│ │ │ │ │、轉帳代繳授權書,黃志芳再於104年3月10日,將上│ │
│ │ │ │ │開申請書、同意書及授權書,連同鍾孟峻提供之身分│ │
│ │ │ │ │證、健保卡影本、上開存摺影本及偽造之靖騰公司員│ │
│ │ │ │ │工識別證影本,交付予任職亞太電信公司嘉南營業處│ │
│ │ │ │ │之承辦人員陳俊吉而行使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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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褚潔文(另經│0000000000 │iPhone6 │由褚潔文透過不知情之高雄市某電信行提供其身分證│起訴書附│
│ │本院107年度 ├────────┤(64G) │、健保卡及新光銀行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號存 │表編號29│
│ │原簡字第18號│褚潔文 │ │摺封面影本予黃志芳,由黃志芳於104年3月12日前之│ │
│ │判決確定) ├────────┼────┤某日,在不詳地點,將褚潔文所提供之照片掃瞄後合│ │
│ │ │104年3月12日 │2052元 │成於不知情之亞太電信公司承辦人員陳俊吉所提供之│ │
│ │黃志芳 │ │ │靖騰公司員工識別證空白樣本上,以此方式偽造之褚│ │
│ │ │ │ │潔文靖騰公司員工識別證1張,並由褚潔文簽署亞太 │ │
│ │ │ │ │電信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Gt金質企業幸福iPhone免│ │
│ │ │ │ │預繳購機專案(30期)同意書、轉帳代繳授權書,黃│ │
│ │ │ │ │志芳再於104年3月12日,將上開申請書、同意書及授│ │
│ │ │ │ │權書,連同褚潔文提供之身分證、健保卡影本、上開│ │
│ │ │ │ │存摺影本及偽造之靖騰公司員工識別證影本,交付予│ │
│ │ │ │ │任職亞太電信公司嘉南營業處之承辦人員陳俊吉而行│ │
│ │ │ │ │使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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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李宗翰(另經│0000000000 │iPhone6 │由李宗翰提供其身分證、健保卡及郵局帳號:004134│起訴書附│
│ │本院107年度 ├────────┤(64G) │00000000號存摺封面影本予黃志芳,由黃志芳於104 │表編號30│
│ │原簡字第18號│李宗翰 │ │年3月12日前之某日,在不詳地點,將李宗翰所提供 │ │
│ │判決確定) │ ├────┤之照片掃瞄後合成於不知情之亞太電信公司承辦人員│ │
│ │ ├────────┤2052元 │陳俊吉所提供之靖騰公司員工識別證空白樣本上,以│ │
│ │黃志芳 │104年3月12日 │ │此方式偽造之李宗翰靖騰公司員工識別證1張,並由 │ │
│ │ │ │ │李宗翰簽署亞太電信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Gt金質企│ │
│ │ │ │ │業幸福iPhone免預繳購機專案(30期)同意書、轉帳│ │
│ │ │ │ │代繳授權書,黃志芳再於104年3月12日,將上開申請│ │
│ │ │ │ │書、同意書及授權書,連同李宗翰提供之身分證、健│ │
│ │ │ │ │保卡影本、上開存摺影本及偽造之靖騰公司員工識別│ │
│ │ │ │ │證影本,交付予任職亞太電信公司嘉南營業處之承辦│ │
│ │ │ │ │人員陳俊吉而行使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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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王惠枝(本院│0000000000 │iPhone6 │由王惠枝提供其身分證、健保卡及之郵局帳號:0041│併辦書附│
│ │另案審理中)├────────┤(16G) │0000000000號存摺封面影本予黃志芳,由黃志芳於 │表編號1 │
│ │ │王惠枝 │ │104年2月12日前之某日,在不詳地點,將王惠枝所提│(原起訴│
│ │黃志芳 ├────────┼────┤供之照片掃瞄後合成於不知情之亞太電信公司承辦人│書編號10│
│ │ │104年2月12日 │1477 │員陳俊吉所提供之大台灣公司員工識別證空白樣本上│) │
│ │ │ │ │,以此方式偽造之王惠枝大台灣公司員工識別證1張 │ │
│ │ │ │ │,並由王惠枝簽署亞太電信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Gt│ │
│ │ │ │ │金質企業幸福iPhone免預繳購機專案(30期)同意書│ │
│ │ │ │ │、轉帳代繳授權書,黃志芳再於104年2月12日,將上│ │
│ │ │ │ │開申請書、同意書及授權書,連同王惠枝提供之身分│ │
│ │ │ │ │證、健保卡影本、上開存摺影本及偽造之靖騰公司員│ │
│ │ │ │ │工識別證影本,交付予任職亞太電信公司嘉南營業處│ │
│ │ │ │ │之承辦人員陳俊吉而行使之。 │ │
├─┼──────┼────────┼────┼───────────────────────┼────┤
│25│許國輝(另經│0000000000 │iPhone6 │由許國輝提供其身分證、健保卡及存款不足之兆豐國│併辦書附│
│ │本院108年度 ├────────┤Plus( │際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號存摺封面影本予不知 │表編號2 │
│ │簡字329號判 │許國輝 │64G) │情之妻舅徐政緯申請,並由許國輝簽署亞太電信行動│(原起訴│
│ │決確定) ├────────┼────┤電話服務申請書、Gt金質企業幸福iPhone免預繳購機│書編號18│
│ │ │104年3月5日 │4550元 │專案(30期)同意書、轉帳代繳授權書,徐政緯旋將│) │
│ │黃志芳 │ │ │申請書及文件交付黃志芳,並由黃志芳於104年3月5 │ │
│ │ │ │ │日前之某日,在不詳地點,將許國輝所提供證件內照│ │
│ │ │ │ │片掃瞄後合成於不知情之亞太電信公司承辦人員陳俊│ │
│ │ │ │ │吉所提供之大台灣公司員工識別證空白樣本上,以此│ │
│ │ │ │ │方式偽造之許國輝大台灣公司員工識別證1張,嗣黃 │ │
│ │ │ │ │志芳再於104年3月5日將上開申請書、同意書及授權 │ │
│ │ │ │ │書,連同許國輝提供之身分證、健保卡影本、上開存│ │




│ │ │ │ │摺影本及偽造之大台灣公司員工識別證影本,交付予│ │
│ │ │ │ │任職亞太電信公司嘉南營業處之承辦人員陳俊吉而行│ │
│ │ │ │ │使之。 │ │
├─┼──────┼────────┼────┼───────────────────────┼────┤
│26│杜芝香(另經│0000000000 │iPhone6 │由杜芝香提供其身分證、健保卡及存款不足之高雄正│併辦書附│
│ │本院107年度 ├────────┤plus( │言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0號存摺封面影本予黃志│表編號3 │
│ │簡字第871號 │杜芝香 │16G) │芳,由黃志芳於104年3月12日前之某日,在不詳地點│(原起訴│
│ │判決確定) ├────────┼────┤,將杜芝香所提供之照片掃瞄後合成於不知情之亞太│書編號28│
│ │ │104年3月12日 │2052元 │電信公司承辦人員陳俊吉所提供之靖騰公司員工識別│) │
│ │黃志芳 │ │ │證空白樣本上,以此方式偽造之杜芝香靖騰公司員工│ │
│ │ │ │ │識別證1張,並由杜芝香簽署亞太電信行動電話服務 │ │
│ │ │ │ │申請書、Gt金質企業幸福iPhone免預繳購機專案(30│ │
│ │ │ │ │期)同意書、轉帳代繳授權書,黃志芳再於104年3月│ │
│ │ │ │ │12日,將上開申請書、同意書及授權書,連同杜芝香│ │
│ │ │ │ │提供之身分證、健保卡影本、上開存摺影本及偽造之│ │
│ │ │ │ │靖騰公司員工識別證影本,交付予任職亞太電信公司│ │
│ │ │ │ │嘉南營業處之承辦人員陳俊吉而行使之。 │ │
├─┼──────┼────────┼────┼───────────────────────┼────┤
│27│李玉意(另經│0000000000 │iPhone6 │由李玉意提供其身分證、健保卡及存款不足之高雄鼓│併辦書附│
│ │本院107年度 ├────────┤(64G) │山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0號存摺封面影本予黃志│表編號4 │
│ │簡字第871號 │李玉意 │ │芳,由黃志芳於104年3月26日前之某日,在不詳地點│(原起訴│
│ │判決確定) │ ├────┤,將李玉意所提供之照片掃瞄後合成於不知情之亞太│書編號31│
│ │ ├────────┤1127元 │電信公司承辦人員陳俊吉所提供之靖騰公司員工識別│) │
│ │黃志芳 │104年3月26日 │ │證空白樣本上,以此方式偽造之李玉意靖騰公司員工│ │
│ │ │ │ │識別證1張,並由李玉意簽署亞太電信行動電話服務 │ │
│ │ │ │ │申請書、Gt金質企業幸福iPhone免預繳購機專案(30│ │
│ │ │ │ │期)同意書、轉帳代繳授權書,黃志芳再於104年3月│ │
│ │ │ │ │26日,將上開申請書、同意書及授權書,連同李玉意│ │
│ │ │ │ │提供之身分證、健保卡影本、上開存摺影本及偽造之│ │
│ │ │ │ │靖騰公司員工識別證影本,交付予任職亞太電信公司│ │
│ │ │ │ │嘉南營業處之承辦人員陳俊吉而行使之。 │ │
├─┼──────┼────────┼────┼───────────────────────┼────┤
│28│葉泂宏(另經│0000000000 │iPhone6 │由葉泂宏向不知情之陳佩君取得陳佩君之身分證、健│併辦書附│
│ │本院107年度 ├────────┤(16G) │保卡及某不詳支局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存 │表編號5 │
│ │簡字第871號 │陳佩君 │ │摺封面影本後提供予黃志芳,由黃志芳於104年2月12│(原起訴│
│ │判決確定) ├────────┼────┤日前之某日,在不詳地點,將葉泂宏所提供之照片掃│書編號12│
│ │ │104年2月12日 │8928元 │瞄後合成於不知情之亞太電信公司承辦人員陳俊吉所│) │
│ │黃志芳 │ │ │提供之大台灣公司員工識別證空白樣本上,以此方式│ │
│ │ │ │ │偽造之陳佩君大台灣公司員工識別證1張,並由葉泂 │ │
│ │ │ │ │宏簽署亞太電信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Gt金質企業幸│ │




│ │ │ │ │福iPhone免預繳購機專案(30期)同意書、轉帳代繳│ │
│ │ │ │ │授權書,黃志芳再於104年3月12日,將上開申請書、│ │
│ │ │ │ │同意書及授權書,連同葉泂宏提供之身分證、健保卡│ │
│ │ │ │ │影本、上開存摺影本及偽造之大台灣公司員工識別證│ │
│ │ │ │ │影本,交付予任職亞太電信公司嘉南營業處之承辦人│ │
│ │ │ │ │員陳俊吉而行使之。 │ │
└─┴──────┴────────┴────┴───────────────────────┴────┘
 
 
附表二
┌─┬──────┬────────┬────┬───────────────────────┬────┐
│編│犯罪行為人 │門號 │詐得手機│犯罪手法 │備註 │
│號│ ├────────┤ │ │ │
│ │ │申請名義人 ├────┤ │ │
│ │ ├────────┤停話前欠│ │ │
│ │ │犯罪(申辦)日期│繳月租費│ │ │
├─┼──────┼────────┼────┼───────────────────────┼────┤
│1 │黃雅琪劉美莉│0000000000 │iPhone6 │由劉美莉提供其身分證、健保卡及存款不足之台南興│起訴書附│
│ │(上2人另經 ├────────┤Plus( │華街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0號存摺封面影本予黃│表編號1 │
│ │本院105年度 │劉美莉 │64G) │雅琪,並透過黃雅琪轉交黃志芳黃志芳於104年2月│ │
│ │原易字第5號 │ │ │11日前之某日,在不詳地點,將劉美莉所提供之照片│ │
│ │判決確定) ├────────┼────┤掃瞄後合成於不知情之亞太電信公司承辦人員陳俊吉│ │
│ │ │104年2月11日 │1844元 │所提供之靖騰公司員工識別證空白樣本上,以此方式│ │
│ │黃志芳 │ │ │偽造之劉美莉靖騰公司員工識別證1張,並由劉美莉 │ │
│ │ │ │ │簽署亞太電信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Gt金質企業幸福│ │
│ │ │ │ │iPhone免預繳購機專案(30期)同意書、轉帳代繳授│ │
│ │ │ │ │權書,黃志芳再於104年2月11日,將上開申請書、同│ │
│ │ │ │ │意書及授權書,連同劉美莉提供之身分證、健保卡影│ │
│ │ │ │ │本、上開存摺影本及偽造之靖騰公司員工識別證影本│ │
│ │ │ │ │,交付予任職亞太電信公司嘉南營業處之承辦人員陳│ │
│ │ │ │ │俊吉而行使之。 │ │
├─┼──────┼────────┼────┼───────────────────────┼────┤
│2 │黃雅琪黃泓翔│0000000000 │iPhone6 │由黃泓翔提供其身分證、健保卡及存款不足之上海商│起訴書附│
│ │(上2人另經 ├────────┤plus(64G│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存摺封面影本予黃雅│表編號5 │
│ │本院105年度 │黃泓翔 │) │琪,並透過黃雅琪轉交黃志芳黃志芳於104年2月11│ │
│ │原易字第5號 │ ├────┤日前之某日,在不詳地點,將黃泓翔所提供之照片掃│ │
│ │判決確定) ├────────┤1844元 │瞄後合成於不知情之亞太電信公司承辦人員陳俊吉所│ │
│ │ │104年2月11日 │ │提供之大台灣公司員工識別證空白樣本上,以此方式│ │
│ │黃志芳 │ │ │偽造之黃泓翔大台灣公司員工識別證1張,並由黃泓 │ │
│ │ │ │ │翔簽署亞太電信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Gt金質企業幸│ │




│ │ │ │ │福iPhone免預繳購機專案(30期)同意書、轉帳代繳│ │
│ │ │ │ │授權書,黃志芳再於104年2月11日,將上開申請書、│ │
│ │ │ │ │同意書及授權書,連同黃泓翔提供之身分證、健保卡│ │
│ │ │ │ │影本、上開存摺影本及偽造之大台灣公司員工識別證│ │
│ │ │ │ │影本,交付予任職亞太電信公司嘉南營業處之承辦人│ │
│ │ │ │ │員陳俊吉而行使之。 │ │
├─┼──────┼────────┼────┼───────────────────────┼────┤
│3 │黃雅琪劉明發│0000000000 │iPhone6 │由劉明發提供其身分證、健保卡及存款不足之合作金│起訴書附│
│ │(上2人另經 ├────────┤(64G) │庫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存摺封面影本予黃雅 │表編號6 │
│ │本院105年度 │劉明發 │25900元 │琪,並透過黃雅琪轉交黃志芳黃志芳於104年2月11│ │
│ │原易字第5號 ├────────┼────┤日前之某日,在不詳地點,將劉明發所提供之照片掃│ │
│ │判決確定) │104年2月11日 │1844元 │瞄後合成於不知情之亞太電信公司承辦人員陳俊吉所│ │
│ │ │ │ │提供之大台灣公司員工識別證空白樣本上,以此方式│ │
│ │黃志芳 │ │ │偽造之劉明發大台灣公司員工識別證1張,並由劉明 │ │
│ │ │ │ │發簽署亞太電信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Gt金質企業幸│ │
│ │ │ │ │福iPhone免預繳購機專案(30期)同意書、轉帳代繳│ │
│ │ │ │ │授權書,黃志芳再於104年2月11日,將上開申請書、│ │
│ │ │ │ │同意書及授權書,連同劉明發提供之身分證、健保卡│ │
│ │ │ │ │影本、上開存摺影本及偽造之大台灣公司員工識別證│ │
│ │ │ │ │影本,交付予任職亞太電信公司嘉南營業處之承辦人│ │
│ │ │ │ │員陳俊吉而行使之。 │ │
└─┴──────┴────────┴────┴───────────────────────┴────┘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
(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
行使第210條至第215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212條
(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
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
(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之4




(加重詐欺罪)
犯第339 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1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 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 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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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大台灣旅遊網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全球新聞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靖騰電訊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電訊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