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7年度訴字第1081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丙○○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6年度偵
字第26448號、97年度偵字第3709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丙○○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減為有期徒刑貳月,扣案電腦設備壹具、如附表一㈠所示之物均沒收之;又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光碟而散布,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扣案如附表三、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扣案電腦設備壹具、如附表一㈠、附表三、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事 實
一、丙○○前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判處有 期徒刑1年4月確定,乃於民國93年8月27日縮短刑期假釋出 監,甫於93年11月26日縮刑期滿未予撤銷假釋視同執行完畢 。詎丙○○猶不思悔改,明知視聽著作非獲著作權人同意或 授權即不得擅自重製、將非法重製物加以散布,仍為下列行 為:
㈠丙○○基於重製視聽著作光碟之犯意,未得著作權人同意或 授權,自96年4月間某日起至96年4月24日前某日止,在其桃 園縣平鎮市○○路64之4號5樓住處,以其所有空白光碟、電 腦設備,擅自重製如附表一㈠所示視聽著作內容於光碟。 ㈡丙○○基於散布非法視聽著作重製光碟之犯意,未得著作權 人同意或授權,另於96年7月間,透過網際網路管道,購得 如附表三、附表四所示視聽著作重製光碟,便自96年8月中 旬某日起至96年9月中旬某日止,在其上址住處,透過網際 網路管道,遂將如附表三㈠所示視聽著作重製光碟售與不特 定人牟利。
二、迄於96年12月22日,為警在丙○○上址住處查獲,復行扣得 電腦設備、新竹國際商業銀行(現改制為渣打國際商業銀行 )存摺、部分視聽著作清單及如附表一㈠、附表三、附表四 所示之物。
三、案經桃園縣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臺中縣警察局大甲分局報 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壹、程序方面
一、考就如附表一㈠所示視聽著作,係屬告訴人美商迪士尼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美商廿世紀福斯影 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派
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所享有在臺灣地區獨家重製影音產品 權利之著作,此有著作權證明文件為憑,揆照著作權法第4 條第2款規定、世界貿易組織協定附錄與貿易有關智慧財產 權協定,前開視聽著作盡皆適用著作權法加以保護,告訴人 渠等自為有權提出告訴侵害著作財產權者,更為被告丙○○ 咸不否認,告訴人渠等所為告訴委無悖法之處,合先敘明。二、論諸桃園縣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搜索扣押筆錄及扣押物品目 錄表所載被告自行填寫以外之內容、財團法人電影及錄影著 作保護基金會鑑識報告、刑事補充告訴理由狀、著作權證明 文件,兼以告訴代理人甲○○、乙○○於司法警察調查中所 為之陳述,雖屬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書面或言詞陳述, 然當事人於本院審理中對前開陳述未予爭執,本院審酌前開 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無不當之處,適為本案證據,依刑事訴 訟法第159條之5規定,得為證據。別論後述諸項非供述性證 據,著無違背法定程序取得之情形,依刑事訴訟法第158條 之4反面規定,洵具證據能力。
貳、實體方面
一、究以檢察官起訴書附表1、附表2所為記載略有瑕誤,經本院 當庭勘驗本案扣案視聽著作重製光碟,茲予更正如本判決附 表一至附表五所示內容。
二、訊據被告固坦承有於上述時、地擅自重製如附表一㈠所示視 聽著作內容於光碟、欲將其所持有如附表三、附表四所示視 聽著作重製光碟加以散布、業將如附表三㈠所示視聽著作重 製光碟售與不特定人牟利等事實,惟矢口否認有何侵害重製 權、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視聽著作重製光碟等犯行,辯 稱:其於重製視聽著作光碟或取得非法視聽著作重製光碟時 尚非存有散布之意圖云云。經查:
㈠前開犯罪事實業據告訴代理人甲○○、乙○○於警詢中指訴 綦詳,此有各該筆錄可據,又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自陳以 「(問:對檢察官起訴之犯罪事實有何意見?)…上次勘驗 筆錄的附表一的扣案光碟全都是自己燒錄的,…上次勘驗筆 錄裡面附表三部分,我是上雅虎網站買的,那一看就知道是 大陸的片,但我不知道對方人是在大陸還是在臺灣,我是買 的時候,就打算自己先看完,看完以後就要拿去販賣的,… 上次勘驗筆錄裡面附表四部分,我是上雅虎網站買的,那一 看就知道是大陸的片,但我不知道對方人是在大陸還是在臺 灣,我是買的時候,就打算自己先看完,看完以後就要拿去 賣的,跟附表三部分一樣,自己先看,看完之後拿去賣。」 「(問:…裡面的片子都沒有識別碼,是否知道?)我知道 說,…片子都沒有IFPI識別碼,我知道都是盜版的,我是以
80到100元買的,所以我從價錢上了解這是盜版的。」等語 ,悉見被告擅自重製如附表一㈠所示視聽著作內容於光碟而 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等舉,甚者其明知如附表三、附表四 所示視聽著作重製光碟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竟仍意 圖散布而持有之,況其既有將如附表三㈠所示視聽著作重製 光碟售與不特定人牟利之實,足認所辯未存散布前開視聽著 作重製光碟之意圖云云,顯係事後卸責之詞,不值採信。 ㈡遍閱被告於檢察官偵訊、本院審理中俱敘以其係於96年4月 間蹈有重製行為,但對該月確切日期闕付記憶難以道明,本 院無從查考被告重製行為是否止於96年4月24日前告終,量 此將生關乎能否予以減刑寬典影響,秉諸罪證有疑擇利被告 之證據法則,當從被告有利予以認定如本判決事實欄所載之 時點。
㈢至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迭稱以「(問:有何其他補充意見 ?)…附表一部分是我自己燒錄,要自己看,還有給親友看 的,沒有要販賣的。」「(問:對檢察官起訴之犯罪事實有 何意見?)…上次勘驗筆錄的附表一的扣案光碟全都是自己 燒錄的,自己燒錄的,都是要自己看,或者是送給親友看。 」等語,究諸被告就如附表一㈠所示視聽著作重製光碟一再 否認存有銷售或出租之意圖,參以本院當庭勘驗得見前開光 碟僅以透明封套裝存而未貼附影片內容介紹等情,析之前開 光碟欠乏銷售或出租外觀包裝,無由遽以推認被告所述辯解 係為虛捏,則其辯稱重製前開光碟不具銷售或出租意圖等節 ,非不可採。
㈣揚以上列證據闡述所憑依據外,前開犯罪事實另有桃園縣政 府警察局中壢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財團法 人電影及錄影著作保護基金會鑑識報告、刑事補充告訴理由 狀、著作權證明文件、蒐證照片附卷及如附表一㈠、附表三 、附表四所示之物扣案援資佐證,本案事證已臻明確,被告 犯行堪以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擅自以重製之方法 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及同法第91條之1第3項前段、第2 項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光碟而散布罪。按著作權法 第91條第3項限定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方為該 當,所謂前項之罪僅指同條第2項之罪而言,上述範疇未及 同條第1項之罪,重製目的倘為單純己用或散布,未涉銷售 或出租之意圖,即無要以同條第3項相繩之餘地,此有智慧 財產法院97年度刑智上訴字第35號刑事判決意旨可稽,檢察 官起訴書率認被告涉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3項、第2項意圖銷 售而擅自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有
違上揭法律規定及實務見解,失之允恰,然衡兩者基本社會 事實同一,是予依法變更起訴法條。被告所犯諸罪,犯意各 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就犯罪事實欄一㈡犯行部分 ,被告意圖散布而持有非法重製光碟之低度行為,本為散布 非法重製光碟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次按刑事法若 干犯罪行為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 法時自予特別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學理上 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 罪均屬之,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布 等行為概念者,此有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079號刑事判 決意旨可稽,探諸被告先後自96年4月間某日起至96年4月24 日前某日止、自96年8月中旬某日起至96年9月中旬某日止, 在其上址住處分別陸續重製如附表一㈠所示視聽著作重製光 碟、陸續散布如附表三㈠所示視聽著作重製光碟,得認被告 所為各係基於單一重製、單一散布之決意,而於密接之時、 地反覆持續重製如附表一㈠所示視聽著作重製光碟、散布如 附表三㈠所示視聽著作重製光碟,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均符 同一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刑法評價各應僅成立一罪論 以集合犯。被告前有如本判決事實欄所載前科,此有臺灣高 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供照,其受徒刑之執行完畢後,於5 年以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諸罪,為累犯,依刑法 第47條第1項規定,皆予加重其刑。爰審酌被告正值壯年, 原當腳踏實地以開創個人前程,不意失慮擾亂市場秩序非輕 ,但其於本院審理中供承部分涉案行為,稍表悔意,斟以犯 罪之目的、手段、智識程度及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分予量 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就犯罪事實欄一㈠ 犯行部分,被告犯罪時間係在96年4月24日以前,合於減刑 要件,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 、第7條規定,減其宣告刑二分之一。附論扣案如附表一㈠ 所示視聽著作重製光碟、電腦設備,係供被告違犯著作權法 第91條第1項該罪所用之物,得之被告陳明為其所有,依同 法第98條前段規定,予以宣告沒收之;而扣案如附表三、附 表四所示視聽著作重製光碟,係供被告違犯同法第91條之1 第3項該罪所用之物,不問屬於何人所有,依同法第98條但 書規定,併予宣告沒收之。
四、公訴意旨別略以:㈠被告基於重製視聽著作光碟之犯意,未 得著作權人同意或授權,於96年4月間,在其上址住處,以 其所有空白光碟、電腦設備,擅自重製如附表一㈡所示視聽 著作內容於光碟;㈡被告基於散布非法視聽著作重製光碟之 犯意,未得著作權人同意或授權,於96年7月間,透過網際
網路管道,購得如附表二所示視聽著作重製光碟,遂將前開 光碟售與不特定人牟利;承上因認被告就各該部分尚或涉犯 著作權法第91條第3項、第2項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於光碟 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嫌及同法第91條之1第3項前 段、第2項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光碟而散布罪嫌云 云。惟查:㈠就被告重製如附表一㈡所示視聽著作重製光碟 部分,檢察官起訴書誤認被告涉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3項、 第2項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 財產權罪嫌,應予更正為同法第91條第1項擅自以重製之方 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嫌,業經本院闡述論斷所憑依據 如前,考諸同法第100條前段規定,上揭罪名核須告訴乃論 ,然此部分未據告訴,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規定,原 應為不受理之判決;㈡就被告持有如附表二所示視聽著作重 製光碟部分,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執稱以「(問:有何其 他補充意見?)…我所述夜市購買部分也不認罪那是自己要 看的,…附表二則是夜市購買的。」「(問:對檢察官起訴 之犯罪事實有何意見?)…上次勘驗筆錄裡面附表二部分, 那是夜市購買的,我買來是自己要看的,部分會送給親友, 主要是用來自己看的,不是要賣的。」等語,量諸被告就如 附表二所示視聽著作重製光碟一再否認存有銷售或出租之意 圖、堅稱非其重製所得,參以本院當庭勘驗得見前開光碟外 觀成色、包裝封套呈現大量壓製及簡陋濫造等情,容有被告 所述為實之可能,且公訴人對該構成要件自96年偵查迄今歷 時1年有餘未予提出證據或陳以證明方法,礙以被告交代不 清率爾推定犯行,致違刑事訴訟發現真實之目的,別無積極 證據為證,難妄臆擬其就此部分涉有被訴罪嫌,原應為無罪 之判決。又公訴意旨認各該部分若成立犯罪,將與上述論罪 部分有實質上或裁判上一罪關係,故不另為不受理及無罪之 諭知。末論扣案如附表一㈡、附表二所示視聽著作重製光碟 ,均非違禁物,更非供本案犯罪所用之物,茲不為沒收之宣 告。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00條,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第91條之1第3項、第2項、第98條,刑法第11條、第47條第1項、第51條第5款,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7條,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林安紜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3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曾淑華 法 官 鄭吉雄
法 官 俞力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 (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資念婷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3 日附表一:扣案視聽著作重製光碟
㈠┌────────┬──┬─────────────┐
│片 名│片數│起 訴 書 誤 載 之 處│
├────────┼──┼─────────────┤
│邁阿密瘋雲 │ 1│ │
├────────┼──┼─────────────┤
│太陽浩劫 │ 1│ │
├────────┼──┼─────────────┤
│時空線索 │ 1│ │
├────────┼──┼─────────────┤
│血鑽石 │ 1│ │
├────────┼──┼─────────────┤
│神鬼無間 │ 1│ │
├────────┼──┼─────────────┤
│天魔 │ 1│ │
├────────┼──┼─────────────┤
│博物館驚魂夜 │ 1│ │
├────────┼──┼─────────────┤
│007首部曲 │ 1│ │
├────────┼──┼─────────────┤
│不可能任務3 │ 1│ │
├────────┼──┼─────────────┤
│世貿中心 │ 1│ │
├────────┼──┼─────────────┤
│農民宇航員 │ 1│片名誤載為太空農夫 │
└────────┴──┴─────────────┘
㈡┌────────┬──┬─────────────┐
│片 名│片數│起 訴 書 誤 載 之 處│
├────────┼──┼─────────────┤
│死寂 │ 1│ │
├────────┼──┼─────────────┤
│我們的星條旗 │ 1│ │
├────────┼──┼─────────────┤
│狂飆洛克人 │ 1│ │
├────────┼──┼─────────────┤
│一球成名 │ 1│ │
├────────┼──┼─────────────┤
│針孔旅社 │ 1│片數誤載為3片 │
├────────┼──┼─────────────┤
│人皮客棧 │ 1│ │
├────────┼──┼─────────────┤
│活人墓 │ 1│ │
├────────┼──┼─────────────┤
│人體雕像(百年癲│ 1│ │
│狂) │ │ │
├────────┼──┼─────────────┤
│性愛巴士 │ 2│ │
├────────┼──┼─────────────┤
│遺落之地 │ 1│ │
├────────┼──┼─────────────┤
│縱欲 │ 1│ │
├────────┼──┼─────────────┤
│感觀世界 │ 1│ │
├────────┼──┼─────────────┤
│絕代艷后 │ 1│片名誤載為絕色豔後 │
├────────┼──┼─────────────┤
│心中有鬼 │ 1│ │
├────────┼──┼─────────────┤
│騙局 │ 1│ │
├────────┼──┼─────────────┤
│希爾頓激情一夜 │ 1│ │
├────────┼──┼─────────────┤
│寶石商人 │ 1│ │
├────────┼──┼─────────────┤
│殺手組合 │ 1│ │
├────────┼──┼─────────────┤
│槍手 │ 1│ │
├────────┼──┼─────────────┤
│征服者 │ 1│ │
├────────┼──┼─────────────┤
│泳池驕龍 │ 1│ │
├────────┼──┼─────────────┤
│亡命英倫 │ 1│ │
├────────┼──┼─────────────┤
│1408 │ 1│ │
├────────┼──┼─────────────┤
│神探阿蒙 │ 3│ │
├────────┼──┼─────────────┤
│同志亦凡人 │ 4│片數誤載為2片 │
├────────┼──┼─────────────┤
│喬家大院 │ 2│ │
├────────┼──┼─────────────┤
│虎膽威龍4 │ 1│ │
├────────┼──┼─────────────┤
│奪魂鉅3 │ 1│ │
├────────┼──┼─────────────┤
│終極殺陣4 │ 1│ │
├────────┼──┼─────────────┤
│惡靈線索 │ 1│ │
├────────┼──┼─────────────┤
│黃金甲 │ 1│ │
├────────┼──┼─────────────┤
│噬血神差 │ 1│ │
├────────┼──┼─────────────┤
│1公升眼淚 │ 1│ │
├────────┼──┼─────────────┤
│變身怪醫 │ 1│ │
├────────┼──┼─────────────┤
│驅魔神探2 │ 1│ │
├────────┼──┼─────────────┤
│狙擊封鎖線 │ 1│ │
├────────┼──┼─────────────┤
│玩命記憶 │ 1│漏植此片 │
├────────┼──┼─────────────┤
│人魔線索 │ 1│ │
├────────┼──┼─────────────┤
│佐賀的超級阿嬤 │ 1│ │
├────────┼──┼─────────────┤
│黑蛇呻吟 │ 1│漏植此片 │
└────────┴──┴─────────────┘
附表二:扣案視聽著作重製光碟
┌────────┬──┬─────────────┐
│片 名│片數│起 訴 書 誤 載 之 處│
├────────┼──┼─────────────┤
│金賽性學教室 │ 3│片數誤載為1片 │
├────────┼──┼─────────────┤
│熊哥叔叔 │ 1│ │
├────────┼──┼─────────────┤
│愛情不用找 │ 3│ │
├────────┼──┼─────────────┤
│晚安祝你好運 │ 2│ │
├────────┼──┼─────────────┤
│頭文字D │ 2│ │
├────────┼──┼─────────────┤
│情顛大聖 │ 1│ │
├────────┼──┼─────────────┤
│惡靈陰宅 │ 1│ │
├────────┼──┼─────────────┤
│雀聖 │ 1│ │
├────────┼──┼─────────────┤
│進化時代 │ 1│ │
├────────┼──┼─────────────┤
│衝擊效應 │ 1│ │
├────────┼──┼─────────────┤
│霍元甲 │ 2│ │
├────────┼──┼─────────────┤
│哈利波特 │ 1│ │
├────────┼──┼─────────────┤
│斷背山 │ 1│ │
├────────┼──┼─────────────┤
│我愛上流 │ 2│ │
├────────┼──┼─────────────┤
│神仙家庭 │ 2│ │
└────────┴──┴─────────────┘
附表三:扣案視聽著作重製光碟
㈠┌────────┬──┬─────────────┐
│片 名│片數│起 訴 書 誤 載 之 處│
├────────┼──┼─────────────┤
│驚奇4超人 │ 1│ │
├────────┼──┼─────────────┤
│索命黃道帶(殺人│ 1│ │
│12宮) │ │ │
├────────┼──┼─────────────┤
│雙面特工 │ 1│片名誤載為雙面特勤 │
├────────┼──┼─────────────┤
│山林噩夢 │ 1│片名誤載為歡迎來到殺人勝地│
├────────┼──┼─────────────┤
│潘神的迷宮 │ 1│片名誤載為羊男的迷宮 │
└────────┴──┴─────────────┘
㈡┌────────┬──┬─────────────┐
│片 名│片數│起 訴 書 誤 載 之 處│
├────────┼──┼─────────────┤
│死寂 │ 1│ │
├────────┼──┼─────────────┤
│邁阿密瘋雲 │ 1│ │
├────────┼──┼─────────────┤
│我們的星條旗 │ 1│ │
├────────┼──┼─────────────┤
│樂園謀殺事件 │ 1│ │
├────────┼──┼─────────────┤
│街舞少年 │ 1│ │
├────────┼──┼─────────────┤
│愛情回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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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飆洛克人 │ 1│片名誤載為瘋飆洛克人 │
├────────┼──┼─────────────┤
│太陽浩劫 │ 1│ │
├────────┼──┼─────────────┤
│一球成名 │ 1│ │
├────────┼──┼─────────────┤
│終極殺陣4 │ 1│片名誤載為迪士速遞4 │
├────────┼──┼─────────────┤
│人性與面具 │ 1│ │
├────────┼──┼─────────────┤
│活人墓 │ 1│ │
├────────┼──┼─────────────┤
│賭博 │ 1│ │
├────────┼──┼─────────────┤
│人體雕像(百年癲│ 1│ │
│狂) │ │ │
├────────┼──┼─────────────┤
│性愛巴士 │ 1│ │
├────────┼──┼─────────────┤
│最後的食罪人 │ 1│ │
├────────┼──┼─────────────┤
│熱血警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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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分手的季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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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蜜電影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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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欲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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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觀世界 │ 1│ │
├────────┼──┼─────────────┤
│絕代艷后 │ 1│漏植此片 │
├────────┼──┼─────────────┤
│心中有鬼 │ 1│ │
├────────┼──┼─────────────┤
│天使之卵 │ 1│ │
├────────┼──┼─────────────┤
│生死契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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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局 │ 1│ │
├────────┼──┼─────────────┤
│契約殺手(槍手)│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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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爾頓激情一夜 │ 1│ │
├────────┼──┼─────────────┤
│隔山有眼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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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手組合 │ 1│漏植此片 │
├────────┼──┼─────────────┤
│征服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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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池驕龍 │ 1│ │
├────────┼──┼─────────────┤
│亡命英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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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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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江怪物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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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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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防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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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鬼上路2有完沒 │ 1│ │
│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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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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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禮勿視 │ 1│ │
├────────┼──┼─────────────┤
│越獄第1季 │ 3│片數誤載為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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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阿蒙 │ 1│漏植此片 │
├────────┼──┼─────────────┤
│同志亦凡人 │ 1│漏植此片 │
├────────┼──┼─────────────┤
│喬家大院 │ 1│漏植此片 │
├────────┼──┼─────────────┤
│色戒 │ 1│ │
├────────┼──┼─────────────┤
│羊群 │ 1│ │
├────────┼──┼─────────────┤
│魔力玩具盒 │ 1│片名誤載為神秘寶盒 │
├────────┼──┼─────────────┤
│黑蛇呻吟 │ 1│漏植此片 │
├────────┼──┼─────────────┤
│農民宇航員 │ 1│片名誤載為太空農夫 │
└────────┴──┴─────────────┘
附表四:扣案視聽著作重製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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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 名│片數│起 訴 書 誤 載 之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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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獄第2季 │ 8│ │
├────────┼──┼─────────────┤
│劫持 │ 10│片名誤載為異度接觸 │
├────────┼──┼─────────────┤
│Lost迷失(第1~3│ 24│ │
│季) │ │ │
├────────┼──┼─────────────┤
│丁度巴拉斯電影集│ 20│ │
└────────┴──┴─────────────┘
附表五:起訴書誤載扣得光碟但實未扣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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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 名│片數│起 訴 書 誤 載 之 處│
├────────┼──┼─────────────┤
│情慾世界 │ 1│多植此片 │
├────────┼──┼─────────────┤
│凡爾賽拜金女 │ 1│多植此片 │
├────────┼──┼─────────────┤
│死城 │ 1│多植此片 │
├────────┼──┼─────────────┤
│花痴 │ 1│多植此片 │
└────────┴──┴─────────────┘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著作權法第91條
(侵害重製權之罰則)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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