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未遂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01年度,641號
TYDM,101,訴,641,20130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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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殺人罪)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 1 項之罪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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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