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06年度,111號
SCDM,106,訴,111,20181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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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運輸、販賣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 1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 百萬元以下罰金。前五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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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