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詐欺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05年度,344號
CHDM,105,訴,344,20201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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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證據,除了證人警訊筆錄所述為典型傳聞證據,可以捨棄 不用之外,其餘檢察官引用的證據均合法取得,本院認為依 然有證據能力。被告許嘉顯許進平之選任辯護人陳世煌律 師後來改稱:僅對於證人張銀濃偵查中具結內容有意見,其 餘證據能力均無意見(見本院卷㈢P.61)。本院已經重新傳 喚證人張銀濃到庭作證,故張銀濃先前偵查中陳述,本院即 捨棄不用。檢察官其餘提出之證據,仍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㈣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陳述,除顯有不可信 之情況者外,得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1 第2 項定 有明文。偵查中對被告以外之人所為之偵查筆錄,性質上係 屬傳聞證據,惟現階段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代表國家偵查 犯罪、實施公訴,依法其有訊問被告之權,證人且須具結, 而實務運作時,檢察官偵查中向被告以外之人所取得之陳述 ,原則上均能遵守法律規定,不致違法取供,其可信度極高 。職是,本件下列引用證人於偵查中檢察官以證人身分予以 訊問,並經依法具結在卷,且無證據顯示檢察官在偵查時有 不法取供之情形,亦查無證據顯示有顯不可信之情況。是揆 諸前揭說明,上開證人於偵查中之證述,均具有證據能力。 ㈤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 者外,不得作為證據;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 符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1 至同條之4 之規定,而經當事人 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 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當事人、代理人 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第1 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 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第1 項、第159 條 之5分別定有明文。查本判決所引用之其餘各項據以認定事 實之傳聞證據,被告、辯護人及公訴人於本院言詞辯論終結 前,均不爭執而未曾聲明異議,本院審酌該等言詞及書面陳 述作成時之情況,並無出於非任意性或不正取供,或違法或 不當情事,且客觀上亦無不可信之情況,堪認為適當,揆諸 前開說明,依法均有證據能力。
㈥又傳聞法則乃對於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 而為之規範。本案判決以下引用之非供述證據,固無刑事訴 訟法第159 條第1 項規定傳聞法則之適用,然經本院於審理 時依法踐行調查證據程序,與本案待證事實具有自然之關聯 性,且無證據證明係公務員違法取得之物,依法自得作為證 據。
二、沒收程序參與人:
刑法第38條之1第2項規定「犯罪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法人



或非法人團體,因下列情形之一取得犯罪所得者,亦同:一 、明知他人違法行為而取得。二、因他人違法行為而無償或 以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三、犯罪行為人為他人實行違法行 為,他人因而取得。」。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12規定「( 第1項)財產可能被沒收之第三人得於本案最後事實審言詞 辯論終結前,向該管法院聲請參與沒收程序。(第3項)第 三人未為第1項聲請,法院認有必要時,應依職權裁定命該 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21第1項規 定,參與人得委任代理人到場。
㈠查本件被告江朝金因涉詐欺、加重詐欺等犯行,業主彰化農 田水利會陷於錯誤,將工程款匯款或以支票交給「和隆營造 有限公司」。雖然被告江朝金是「和隆營造有限公司」實際 負責人,但詐欺所得名目上是給付給「和隆營造有限公司」 。第三人「和隆營造有限公司」屬於刑法第38條之1第2項第 2、3款規定之不當取得犯罪所得之人,且有參與沒收程序之 必要,本院已經依職權裁定命和隆營造有限公司(代表人陳 芊秀)參與沒收程序(本院卷P.83)。陳芊秀已經緯由代 理人林春榮律師到庭。
㈡查本件被告王仁和王炯鑫史順林群評因涉加重詐欺 等犯行,各營造廠是將混凝土價款以匯款或以支票交給「全 興環保有限公司」,經由「全興環保有限公司」的銀行帳戶 取得混凝土價款。雖然被告「全興環保有限公司」就附表一 編號三、四、五等三件工程,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法人罰 金刑部分被起訴(見起訴書第163頁第16、17行),但是就 刑法加重詐欺部分,法人並未被起訴。「全興環保有限公司 」屬於刑法第38條之1第2項第2、3款規定之不當取得犯罪所 得之人,且有參與沒收程序之必要,本院已經依職權裁定命 全興環保有限公司(代表人王仁和)參與沒收程序(本院卷 P.15),代表人王仁和已於審理期日到庭。 ㈢查本件被告許嘉顯許進平因涉詐欺等犯行,業主彰化縣芳 苑鄉公所陷於錯誤,將工程款匯款或以支票交給「上帆營造 股份有限公司」。雖然被告許嘉顯許進平最後有分到工程 利潤,但詐欺所得名目上是給付給「上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上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屬於刑法第38條之1 第2項第2、3款規定之不當取得犯罪所得之人,且有參與沒 收程序之必要,本院已經依職權裁定命上帆營造股份有限公 司(代表人許珮琪)參與沒收程序(本院卷P.57)。刑事 訴訟法第455條之24第2項前段規定「參與人經合法傳喚或通 知而不到庭者,得不待其陳述逕行判決」。代表人許珮琪經 本院合法通知不到庭,本院逕為判決。




貳、關於爐碴的性質與法令:
一、爐碴的來源與規範
㈠爐碴是煉鋼業的事業廢棄物,但是因為製程不同或煉鋼方法 不同,有細分為幾種煉鋼後的廢棄物,而100年11月18日全 興公司已發函彰化縣環保局,申請「再利用者登記檢核表」 ,取得再利用資格,使用的種類包括:
┌──────────────────┐
│ R-1201 廢鑄砂 │
│ R-1204 感應電爐爐碴(石) │
│ R-1205 化鐵爐爐碴(石) │
│ R-1207 旋轉窯爐碴(石) │
│ R-1209 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 │
│ R-1210 電弧爐煉鋼爐還原碴(石) │
└──────────────────┘
㈡本案全興公司出貨爐碴混凝土之時間是104年1月7日至105年 3月15日,時間最接近的是103年4月2日全興公司填具之「再 利用登記檢核表」(見105年度偵字第2874號卷㈩P .142) ,已經敘明各項廢棄物之用途:
┌───────────────┬───────────┐
│再利用廢棄物 │再利用用途(僅列本案相│
│ │關者) │
├───────────────┼───────────┤
│R-1201 廢鑄砂 │水泥製品原料 │
├───────────────┼───────────┤
│R-1204 感應電爐爐碴(石) │水泥製品原料 │
├───────────────┼───────────┤
│R-1205 化鐵爐爐碴(石) │水泥製品原料 │
├───────────────┼───────────┤
│R-1207 旋轉窯爐碴(石) │非結構性混凝土粒料原料│
├───────────────┼───────────┤
│R-1209 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 │水泥製品原料、非結構性│
│ │混凝土粒料原料 │
├───────────────┼───────────┤
│R-1210 電弧爐煉鋼爐還原碴(石) │水泥製品原料、非結構性│
│ │混凝土粒料原料 │
├───────────────┼───────────┤
│再利用機構主要產品: │ │
├───────────────┼───────────┤
│①230113預拌混凝土 │ │
├───────────────┼───────────┤




│②1.231699非結構性混凝土粒料。│ │
└───────────────┴───────────┘
㈢另一份時間接近的是104年12月1日全興公司填具之「再利用 登記檢核表」(見105年度偵字第2874號卷㈩P.126),也已 經敘明各項廢棄物之再利用用途:
┌───────────────┬───────────┐
│再利用廢棄物 │再利用用途(僅列本案相│
│ │關者) │
├───────────────┼───────────┤
│R-1201 廢鑄砂 │混凝土粒料、混凝土粒料│
│ │原料 │
├───────────────┼───────────┤
│R-1204 感應電爐爐碴(石) │混凝土粒料 │
├───────────────┼───────────┤
│R-1205 化鐵爐爐碴(石) │混凝土粒料 │
├───────────────┼───────────┤
│R-1207 旋轉窯爐碴(石) │混凝土粒料、非結構性混│
│ │凝土粒料原料 │
├───────────────┼───────────┤
│R-1209 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 │非結構性混凝土原料、非│
│ │結構性混凝土粒料原料 │
├───────────────┼───────────┤
│R-1210 電弧爐煉鋼爐還原碴(石) │非結構性混凝土原料、非│
│ │結構性混凝土粒料原料 │
├───────────────┼───────────┤
│再利用機構主要產品: │ │
├───────────────┼───────────┤
│①230245混凝土粒料。 │國家標準CNS │
│ │230245混凝土粒料符合 │
│ │CNS1240。 │
├───────────────┼───────────┤
│②230113預拌混凝土 │國家標準CNS │
└───────────────┴───────────┘
㈣本件全興公司出貨爐碴混凝土之時間是104年1月7日至105年 3月15日。被告江朝金使用爐碴混凝土時間是103年12月2日 至105年2月23日。上述出貨時間應適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 再利用管理辦法」於民國103年6月6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00000000000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條文之附表:┌─────┬─────────────────────────┐
│編號十一、│二、再利用用途:鑄砂原料、水泥原料、水泥製品原料、│




│廢鑄砂 │ 磚瓦原料、耐火材料、混凝土粒料、混凝土粒料原料│
│ │ 、瀝青混凝土粒料、道路工程粒料原料或非農業用地│
│ │ 之工程填地材料。 │
│ │..... │
│ │三、再利用機構應具備下列資格: │
│ │... │
│ │(二) 直接再利用於非農業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用途者, │
│ │ 需符合下列資格: │
│ │1、公共工程:由該工程之設計單位在該工程圖樣及說明│
│ │ 書中載明使用再生材料之種類及數量,【向工程招標│
│ │ 單位申請工程核准使用廢鑄砂文件,始得向廢鑄砂產│
│ │ 生者取用。】 │
│ │ │
│ │四、運作管理: │
│ │.. │
│ │(二) 再利用於水泥製品原料、混凝土粒料、混凝土粒料 │
│ │ 原料、瀝青混凝土粒料、道路工程粒料及非農業用 │
│ │ 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用途者,應先經破碎及分選等處 │
│ │ 理。 │
│ │... │
│ │(六) 再利用用途之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國際標準或該 │
│ │ 產品之相關使用規定。 │
├─────┼─────────────────────────┤
│編號十四、│二、再利用用途:水泥原料、水泥製品原料、瀝青混凝土│
│電弧爐煉鋼│ 粒料原料、瀝青混凝土原料、非結構性混凝土粒料原│
│爐碴(石)│ 料、【非結構性混凝土原料】或鋪面工程(機場、道│
│ │ 路、人行道、貨櫃場或停車場)之基層或底層級配粒│
│ │ 料原料。但不銹鋼製程產生之還原碴(石)僅限於水│
│ │ 泥原料及水泥製品原料。 │
│ │... │
│ │(二) 再利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
│ │1、氧化碴(石):再利用於水泥製品原料、鋪面工程之│
│ │ 基層或底層級配粒料原料、瀝青混凝土粒料原料、瀝│
│ │ 青混凝土粒料、非結構性混凝土粒料原料或【非結構│
│ │ 性】混凝土粒料用途者,應先經破碎、磁選及篩分等│
│ │ 處理。 │
│ │2、還原碴(石):再利用用途除再利用於水泥原料用途│
│ │ 外,應經安定化處理措施,並於再利用前,至少每月│
│ │ 或每五千公噸,依CNS 15311粒料受水合作用之潛在 │
│ │ 膨脹試驗法檢測一次,檢測之七天膨脹量不得超過百│




│ │ 分之○.五。 │
│ │.... │
│ │(十一) 再利用用途產品貯存量超過該再利用用途產品前 │
│ │ 六個月之累積銷售量時,應停止收受廢棄物進廠 │
│ │ 再利用。 │
│ │(十二) 再利用用途之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國際標準或 │
│ │ 該產品之相關使用規定。 │
├─────┼─────────────────────────┤
│編號十五、│二、再利用用途:水泥原料、水泥製品原料、爐碴(石)│
│感應電爐爐│ 粒料原料、混凝土粒料或道路工程粒料原料。 │
│碴(石) │ │
│ │四、運作管理: │
│ │... │
│ │(二) 再利用於水泥製品原料、爐碴(石)粒料原料、混 │
│ │ 凝土粒料或道路工程粒料用途者,應先經破碎、磁 │
│ │ 選及篩分等處理。 │
│ │ ... │
│ │(五)再利用用途之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國際標準或該產│
│ │ 品之相關使用規定。 │
├─────┼─────────────────────────┤
│編號十六、│二、再利用用途:水泥原料、水泥製品原料、爐碴(石)│
│化鐵爐爐碴│ 粒料原料、混凝土粒料或道路工程粒料原料。 │
│(石) │... │
│ │四、運作管理: │
│ │... │
│ │(二) 再利用於水泥製品原料、爐碴(石)粒料原料、混 │
│ │ 凝土粒料或道路工程粒料用途者,應先經破碎、磁 │
│ │ 選及篩分等處理。 │
│ │... │
│ │(五)再利用用途之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國際標準或該產│
│ │ 品之相關使用規定。 │
├─────┼─────────────────────────┤
│編號四十四│二、再利用用途:水泥原料、水泥製品原料、混凝土粒料│
│、 │ 、瀝青混凝土粒料、瀝青混凝土粒料原料、非結構性│
│旋轉窯爐碴│ 混凝土粒料原料或鋪面工程之基層、底層級配粒料原│
│(石) │ 料。 │
│ │ │
│ │四、運作管理: │
│ │ │
│ │(二) 再利用於水泥製品原料、混凝土粒料、瀝青混凝土 │




│ │ 粒料、瀝青混凝土粒料原料、【非結構性混凝土粒 │
│ │ 料原料】或鋪面工程之基層、底層級配粒料原料用 │
│ │ 途者,應先經破碎或磁選及篩分等處理。 │
│ │... │
│ │(五) 再利用用途之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國際標準或該 │
│ │ 產品之相關使用規定。 │
└─────┴─────────────────────────┘
㈤上述規定各種爐碴的再利用之用途有限,如果要當成「人工 粒料」,即代替天然小石頭使用,要經過破碎、篩檢、磁選 (就是破碎後含鐵量比較高的,先被磁鐵吸走,剩下沒被吸 走的,才能使用為粒料)。廢鑄砂使用於公共工程,應先徵 得業主同意;電弧爐煉鋼氧化碴(石)、還原碴(石),只 能用在非結構性混凝土裡,還原碴(石)容易吸水膨脹變形 ,使用前還要先經過安定化處理措施。附表中各欄最後一點 都有規定,各種再利用之產品需要符合CNS國家標準,所以 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不是在降低國家 CNS標準,而是符合本再利用標準之後,仍然必須符合國家 CNS標準,才能使用。又本再利用管理辦法於104年1月9日經 濟部經工字第1030460674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27條;第3條條 文之附表又稍有修正(見本院卷㈣P.198以下):┌─────┬─────────────────────────┐
│編號十一、│二、再利用用途:鑄砂原料、水泥原料、水泥製品【(限│
│廢鑄砂 │ 混凝土(地)磚、空心磚、水泥瓦、水泥板、緣石、│
│ │ 混凝土管、人孔、溝蓋、紐澤西護欄)】原料、磚瓦│
│ │ 原料、耐火材料、混凝土粒料、混凝土粒料原料、瀝│
│ │ 青混凝土粒料、道路工程粒料原料或非農業用地之工│
│ │ 程填地材料。 │
│ │ │
│ │三、再利用機構應具備下列資格: │
│ │(一)依法辦理工廠登記或符合免辦理登記規定之工廠,其│
│ │ 產品至少為下列之一項:鑄砂、水泥、水泥製品【(│
│ │ 限混凝土(地)磚、空心磚、水泥瓦、水泥板、緣石│
│ │ 、混凝土管、人孔、溝蓋、紐澤西護欄)】、磚瓦、│
│ │ 耐火材料、預拌混凝土、混凝土粒料、瀝青混凝土或│
│ │ 砂石。但直接再利用於非農業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用│
│ │ 途者,不受本文資格及產品之限制。 │
│ │(二)直接再利用於非農業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用途者,需│
│ │ 符合下列資格: │
│ │1、公共工程:由該工程之設計單位在該工程圖樣及說明 │
│ │ 書中載明使用再生材料之種類及數量,【向工程招標 │




│ │ 單位申請工程核准使用廢鑄砂文件】,始得向廢鑄砂 │
│ │ 產生者取用。 │
│ │... │
├─────┼─────────────────────────┤
│編號十四、│二、再利用用途:水泥原料、水泥製品【(限混凝土(地│
│電弧爐煉鋼│ )磚、空心磚、水泥瓦、水泥板、緣石、混凝土管、│
│爐碴(石)│ 人孔、溝蓋、紐澤西護欄)】原料、瀝青混凝土粒料│
│ │ 原料、瀝青混凝土原料、非結構性混凝土粒料原料、│
│ │ 非結構性混凝土原料或鋪面工程(機場、道路、人行│
│ │ 道、貨櫃場或停車場)之基層或底層級配粒料原料。│
│ │ 但不銹鋼製程產生之還原碴(石)僅限於水泥原料及│
│ │ 水泥製品原料。 │
│ │ │
│ │三、再利用機構應具備下列資格:依法辦理工廠登記或符│
│ │ 合免辦理登記規定之工廠,其產品至少為下列之一項│
│ │ :水泥、水泥製品【(限混凝土(地)磚、空心磚、│
│ │ 水泥瓦、水泥板、緣石、混凝土管、人孔、溝蓋、紐│
│ │ 澤西護欄)】、瀝青混凝土粒料、瀝青混凝土、非結│
│ │ 構性混凝土粒料、非結構性混凝土、鋪面工程之基 │
│ │ 層或底層級配粒料或砂石。 │
│ │ .. │
│ │ │
│ │(二)再利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
│ │1、氧化碴(石):再利用於水泥製品原料、鋪面工程之 │
│ │ 基層或底層級配粒料原料、瀝青混凝土粒料原料、瀝 │
│ │ 青混凝土粒料、非結構性混凝土粒料原料或非結構性 │
│ │ 混凝土粒料用途者,應先經破碎、磁選及篩分等處理 │
│ │ 。 │
│ │2、還原碴(石):再利用用途除再利用於水泥原料用途 │
│ │ 外,應經安定化處理措施,並於再利用前,至少每月 │
│ │ 或每五千公噸,依CNS 15311粒料受水合作用之潛在膨│
│ │ 脹試驗法檢測一次,檢測之七天膨脹量不得超過百分 │
│ │ 之○.五。 │
├─────┼─────────────────────────┤
│編號十五、│二、再利用用途:水泥原料、水泥製品【(限混凝土(地│
│感應電爐爐│ )磚、空心磚、水泥瓦、水泥板、緣石、混凝土管、│
│碴(石) │ 人孔、溝蓋、紐澤西護欄)】原料、爐碴(石)粒料│
│ │ 原料、混凝土粒料或道路工程粒料原料。 │
│ │三、再利用機構應具備下列資格:依法辦理工廠登記或符│
│ │ 合免辦理登記規定之工廠,其產品至少為下列之一項│




│ │ :水泥、水泥製品【(限混凝土(地)磚、空心磚、│
│ │ 水泥瓦、水泥板、緣石、混凝土管、人孔、溝蓋、紐│
│ │ 澤西護欄)】、爐碴(石)粒料、預拌混凝土或砂石│
│ │ 。 │
│ │四、運作管理: │
│ │(一)再利用於水泥原料用途者,應具備水泥旋窯。 │
│ │(二)再利用於水泥製品原料、爐碴(石)粒料原料、混凝│
│ │ 土粒料或道路工程粒料用途者,應先經破碎、磁選及│
│ │ 篩分等處理。 │
│ │(三)得採用露天貯存方式,但貯存場所應設有排水收集設│
│ │ 施及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 │
│ │(四)再利用後之剩餘廢棄物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辦│
│ │ 理。 │
│ │(五)【再利用用途產品為混凝土(地)磚、空心磚、水泥│
│ │ 瓦、水泥板、緣石、混凝土管、人孔或溝蓋等水泥製│
│ │ 品者,其品質應符合國家標準。】 │
│ │(六)前款規定以外之再利用用途產品,其品質應符合國家│
│ │ 標準、國際標準或該產品之相關使用規定。 │
├─────┼─────────────────────────┤
│編號十六、│二、再利用用途:水泥原料、水泥製品(限混凝土(地)│
│化鐵爐爐碴│ 磚、空心磚、水泥瓦、水泥板、緣石、混凝土管、人│
│(石) │ 孔、溝蓋、紐澤西護欄)原料、爐碴(石)粒料原料│
│ │ 、混凝土粒料或道路工程粒料原料。 │
│ │三、再利用機構應具備下列資格:依法辦理工廠登記或符│
│ │ 合免辦理登記規定之工廠,其產品至少為下列之一項│
│ │ :水泥、水泥製品【(限混凝土(地)磚、空心磚、│
│ │ 水泥瓦、水泥板、緣石、混凝土管、人孔、溝蓋、紐│
│ │ 澤西護欄)】、爐碴(石)粒料、預拌混凝土或砂石│
│ │ 。 │
│ │四、運作管理: │
│ │(一)再利用於水泥原料用途者,應具備水泥旋窯。 │
│ │(二)再利用於水泥製品原料、爐碴(石)粒料原料、混凝│
│ │ 土粒料或道路工程粒料用途者,應先經破碎、磁選及│
│ │ 篩分等處理。 │
│ │(三)得採用露天貯存方式,但貯存場所應設有排水收集設│
│ │ 施及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 │
│ │(四)再利用後之剩餘廢棄物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辦│
│ │ 理。 │
│ │(五)【再利用用途產品為混凝土(地)磚、空心磚、水泥│
│ │ 瓦、水泥板、緣石、混凝土管、人孔或溝蓋等水泥製│




│ │ 品者,其品質應符合國家標準。】 │
│ │(六)前款規定以外之再利用用途產品,【其品質應符合國│
│ │ 家標準、國際標準或該產品之相關使用規定。】 │
└─────┴─────────────────────────┘
㈥104年1月9日此次修正,就是把附表中「水泥製品」再予明 確限縮為「限混凝土(地)磚、空心磚、水泥瓦、水泥板、 緣石、混凝土管、人孔、溝蓋、紐澤西護欄」這幾種小型產 品而已,因為這些小型產品不會妨害建築物本身結構安全, 所以使用爐碴無妨,但是仍然要符合國家CNS標準。二、全興公司實際收到的各項廢爐碴:
㈠因為廢爐碴來自於各煉鋼廠,是煉鋼產出的事業廢棄物,而 且事業廢棄物送到再利用廠,是要逐筆申報給環保署的。經 本院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查得悉,如下4家煉鋼廠所產出 各種廢爐碴,於「100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申報流向 「全興公司」,數量統計如下(環保署提供光碟資料於本院 卷㈨P.65列印於本院卷):
┌──────┬──────────────────────────────────┐
│ │101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送到全興公司之再利用廢棄物 │
│ ├────┬────┬────┬────┬────┬────┬────┤
│ │R-1201 │R-1204 │R-1205 │R-1207 │R-1209 │R-1210 │電弧爐煉│
│ │廢鑄砂 │感應電爐│化鐵爐爐│旋轉窯爐│電弧爐煉│電弧爐煉│鋼爐碴( │
│ │ │爐碴(石)│碴(石) │碴(石)│鋼爐氧化│鋼爐還原│石)(此代│
│鋼鐵廠 │ │ │ │ │碴(石) │碴(石) │碼101/08│
│ │ │ │ │ │ │ │/01起停 │
│ │ │ │ │ │ │ │用) │
├──────┼────┼────┼────┼────┼────┼────┼────┤
│東和鋼鐵企業│ │ │ │ │48166.03│14326.11│ │
│股份有限公司│ 0 │ 0 │ 0 │ 0 │公噸 │公噸 │ 0 │
│(臺北市中山│ │ │ │ │ │ │ │
│區長安東路1 │ │ │ │ │ │ │ │
│段9號6樓) │ │ │ │ │ │ │ │
├──────┼────┼────┼────┼────┼────┼────┼────┤
│慶欣欣鋼鐵股│ │ │ │ │137115.1│36238.86│127938.5│
│份有限公司(│ 0 │ 0 │ 0 │ 0 │公噸 │公噸 │公噸 │
彰化縣伸港鄉│ │ │ │ │ │ │ │
│溪底村工西二│ │ │ │ │ │ │ │
│路2號) │ │ │ │ │ │ │ │
├──────┼────┼────┼────┼────┼────┼────┼────┤
│揚鋼鑄造股份│8886.08 │ │857.32 │ │ │ │ │
│有限公司(臺│公噸 │ 0 │公噸 │ 0 │ 0 │ 0 │ 0 │




│中市豐原區水│ │ │ │ │ │ │ │
│源路115巷68 │ │ │ │ │ │ │ │
│弄35號) │ │ │ │ │ │ │ │
├──────┼────┼────┼────┼────┼────┼────┼────┤
│台灣鋼聯股份│ │ │ │251502.6│ │ │ │
│有限公司(彰│ 0 │ 0 │ 0 │公噸 │ 0 │ 0 │ 0 │
│化縣伸港鄉彰│ │ │ │ │ │ │ │
│濱工業區線工│ │ │ │ │ │ │ │
│北一路36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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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全興公司再利用回收項目就包含「還原碴(石)」,而且確 實回收了14326.11公噸、36238.86公噸之還原爐碴,已如上 述。而且無論修正前後的經濟部再利用辦法,均規定對「還 原碴(石)」要經過更複雜的處理之後,才能夠當成商品再 利用。如修正後規定「還原碴(石):....【應經安定化處 理措施】,並於再利用前,至少每月或每五千公噸,依CNS 15311粒料受水合作用之潛在膨脹試驗法檢測一次,檢測之 七天膨脹量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就是因為還原碴( 石)品質更差,更容易膨脹。
㈢在行政院環保署105年4月8日環署廢字第1050026030號函、 經濟部工業局105年4月13日工永字第10500309860號函暨所 附電弧爐煉鋼還原碴資源化應用技術手冊」(見本院卷㈤P .52以下摘要),均有敘述「廢鋼鐵原料經高溫熔煉(電弧 爐煉鋼)成液態鋼液,製程可區分『氧化期』及『還原期』 ;氧化期,通入氧氣以加速氧化作用,部分的鐵與石灰及其 它雜環生成氧化物和石灰形成『氧化碴(石)』;還原期, 鋼液中含氧量過高,需加以還原,先將氧化碴排除,再加入 大量石灰、碳粉等副原料,而產生『還原碴(石)』。爰電 弧爐煉鋼製程所產生之氧化碴(石)或還原碴(石)是可以 分期排出且可以藉作業方式分開貯存」、「電弧爐煉鋼均採 批次作業,熔煉過程依其化學反應分成熔解期、氧化期及還 原期等三個階段。廢鋼鐵原料於熔解期先熔解成液態鋼液後 ,於氧化期通入高壓氧氣氣化雜質並產生固態氧化物,即氧 化碴(石),此階段因鋼液含氧量高需加以還原,其作法是 先將氧化碴(石)排除後,加入大量碳粉、石灰石等原料與 氧化物反應,所產生浮碴即為還原碴(石),兩者外觀與粒 徑亦有明顯差異,應可明確分離。倘產源事業無法於產生源 將電弧爐煉鋼氧化碴(石)和還原碴(石)明確分離並分類 貯存者,則不適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 編號十四、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再利用管理方式」。之



所以要對還原爐碴一再嚴格規範使用,就是還原爐碴品質太 差,有相當高比例游離石灰鈣質,太容易吸水膨脹變形。 ㈣監聽發現,於105年3月2日14:47:21史甯順0000-000000與 一位0000-000000的對話中,史甯順說「對,比如說我們用 爐賽(譯音)的話比較貴一點,你要使用一些還原碴那種的 話,就空間就又有了」。0000-000000持有人回答說「價錢 我們在來喬」(見本院卷P.41),顯然全興公司有出售摻 有還原碴的混凝土,而且知道還原碴品質很差,價錢可以壓 更低。
㈤本案準備程序中,各律師均爭執本案摻入工程中的到底是氧 化碴還是還原碴。但本院認為,究竟是氧化碴或還原碴,並 不重要,依契約規定兩種爐碴都是不能摻入混凝土的,而且 同樣依據再利用法令,也是不能摻入結構性混凝土內的。以 下勘驗鑽心試體,上面已經生鏽或以磁鐵可以吸住的,就是 摻入爐碴的,不需要細分究竟是氧化碴或還原碴。三、結構性混凝土之意義:
㈠在附表一各政府機構發包工程中,很多採購文件上項目就已 經明示為「結構性混凝土」,而非一般性混凝土。而「結構 性混凝土」乙詞,首先來自於建築技術規則: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
│第 六 章 混凝土構造 │
│ 第 一 節 通則 │
│第332條 │
│ │
│建築物以結構混凝土建造之技術規則,依本章規定。 │
│各種特殊結構以結構混凝土建造者如弧拱、薄殼、摺版、水塔、水池、煙│
│囪、散裝倉、樁及耐爆構造等之設計及施工,原則依本章規定辦理。 │
│本章所稱結構混凝土,指具有結構功能之鋼筋混凝土及純混凝土。鋼筋混│
│凝土含預力混凝土;純混凝土為結構混凝土中鋼筋量少於鋼筋混凝土之規│
│定最低值者,或無鋼筋者。 │
│結構混凝土設計規範 (以下簡稱設計規範) 及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 (以下│
│簡稱施工規範) 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
└────────────────────────────────┘
┌────────────────────────────────┐
│第 337-2條 │
│ │
│結構混凝土材料包括混凝土材料及結合混凝土使用之鋼材料或其他加勁材│
│料。 │
│混凝土材料包括水泥、骨材、拌和用水、摻料等。鋼材料包括鋼筋、鋼鍵│




│、鋼骨等。 │
│結構混凝土材料品質檢驗及查驗應依施工規範規定辦理。 │
├────────────────────────────────┤
│第 375-4條 │
│ │
│結構混凝土構件設計,應使其充分發揮設定之功能,並考慮左列規定: │
│一、構件之特性:構件之有效深度、寬度、橫支撐間距、T型梁、柵版、│
│ 深梁效應等。 │
│二、鋼筋之配置:主筋與橫向鋼筋之配置、間距、彎折、彎鉤、保護層、│
│ 鋼筋量限制及有關鋼筋之伸展、錨定及續接等。 │
│三、材料特性與環境因素之影響:潛變、乾縮、溫度鋼筋、伸縮縫及收縮│
│ 縫等。 │
│四、構件之完整性:梁、柱、版、牆、基礎等構件之開孔、管線、預留孔│
│ 及埋設物等位置、尺寸與補強方法。 │
│五、構件之連結:構件接頭之鋼筋排置及預鑄構件之連接。 │
│六、施工之特別要求:混凝土澆置次序,預力大小、施力位置與程序,及│
│ 預鑄構件吊裝等。 │
│前項各款設計內容於設計規範定之。 │
└────────────────────────────────┘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第332條第4項「結構混凝土設計規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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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久連預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上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和隆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名辰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勝暉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全興環保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