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07年度,166號
SLDM,107,訴,166,201809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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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站撥款1100元至劉俊沅台北富邦銀行帳戶。 │4.劉俊沅蝦皮購物交易明細(第│
│ │ │ │ 299頁) │
│ │ │ │5.台北富邦銀行函覆交易明細(│
│ │ │ │ 本院卷第165至177頁) │
│ │ │ │6.樂購蝦皮有限公司107 年6 月│
│ │ │ │ 27日樂購蝦皮字第0180627038│
│ │ │ │ P 號函及註冊帳號weedneedyo│
│ │ │ │ u 之三筆交易紀錄(本院卷 │
│ │ │ │ 第123 至127 頁) │
├──┼─────┼───────────────────────┼──────────────┤
│ 7 │劉俊沅於 │劉俊沅於106 年8 月28日前,在前揭社團張貼蝦皮購│1.證人李建輝於警詢及偵查之證│
│ │106 年8 月│物網站以帳號「weedneedyou 」販售1 件2500元之價│ 述(偵卷第168 至172 頁、 │
│ │13日前某日│格物品名稱「" 隨時隨地秒讀記憶卡支援wifi" 」即│ 350至353 頁) │
│ │向黃斯遠以│實際上第二級毒品大麻2 公克,嗣李建輝其在蝦皮網│2.蝦皮購物交易明細、購物貨運│
│ │每公克1000│站帳號「0000000000weed」以2500元下標,以貨到付│ 明細(偵卷第176 、177 頁)│
│ │元之價格購│款方式購買1 件,劉俊沅即將大麻2 克寄至臺北市大│3.購買相關網頁照片(偵卷第 │
│ │入大麻1 批│同區酒泉街統一超商圓泉門市,由李建輝取件付款,│ 178至184頁 ) │
│ │。 │嗣蝦皮網站撥款2500元至劉俊沅台北富邦銀行帳戶。│4.劉俊沅蝦皮購物交易明細(第│
│ │ │ │ 299頁) │
│ │ │ │5.台北富邦銀行函覆交易明細(│
│ │ │ │ 本院卷第165至177頁) │
│ │ │ │6.樂購蝦皮有限公司107 年6 月│
│ │ │ │ 27日樂購蝦皮字第0180627038│
│ │ │ │ P 號函及註冊帳號weedneedyo│
│ │ │ │ u 之三筆交易紀錄(本院卷 │
│ │ │ │ 第123 至127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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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劉俊沅於 │劉俊沅於106 年8 月31日前,在前揭社團張貼蝦皮購│1.證人李建輝於警詢及偵查之證│
│ │106 年8 月│物網站以帳號「weedneedyou 」販售1 件1200元之價│ 述(偵卷第168 至172 頁、 │
│ │13日前某日│格物品名稱「"限量手工汽車模型" 」即實際上第二 │ 350至353 頁) │
│ │向黃斯遠以│級毒品大麻1 公克,嗣李建輝其在蝦皮網站帳號「 │2.蝦皮購物交易明細、購物貨運│
│ │每公克1000│0000000000weed」以1200元下標,以貨到付款方式購│ 明細(偵卷第176 、177 頁)│
│ │元之價格購│買1 件,劉俊沅即將大麻1 克寄至臺北市大同區酒泉│3.購買相關網頁照片(偵卷第 │
│ │入大麻1 批│街統一超商圓泉門市,由李建輝取件付款,嗣蝦皮網│ 178至184頁 ) │
│ │。 │站撥款1200元至劉俊沅台北富邦銀行帳戶。 │4.劉俊沅蝦皮購物交易明細(第│
│ │ │ │ 299頁) │
│ │ │ │5.台北富邦銀行函覆交易明細(│
│ │ │ │ 本院卷第165至177頁) │
│ │ │ │6.樂購蝦皮有限公司107 年6 月│
│ │ │ │ 27日樂購蝦皮字第0180627038│




│ │ │ │ P 號函及註冊帳號weedneedyo│
│ │ │ │ u 之三筆交易紀錄(本院卷 │
│ │ │ │ 第123 至127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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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劉俊沅於10│劉俊沅於106 年9 月13日前,在前揭社團張貼蝦皮購│1.證人李建輝於警詢及偵查之證│
│ │6 年10月 │物網站以帳號「weedneedyou 」販售1 件1400元之價│ 述(偵卷第168 至172 頁、 │
│ │12日前某日│格物品名稱「" 愛迪達金標未落地" 」即實際上第二│ 350至353 頁) │
│ │向黃文杰 │級毒品大麻1 公克,嗣李建輝其在蝦皮網站帳號「09│2.蝦皮購物交易明細、購物貨運│
│ │(尚未查獲│00000000weed」以1430元(30元為蝦皮運費)下標,│ 明細(偵卷第176 、177 頁)│
│ │)以每公克│以貨到付款方式購買1 件,劉俊沅即將大麻1 克寄至│3.購買相關網頁照片(偵卷第 │
│ │1200元之價│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統一超商圓泉門市,由李建輝取│ 178至184頁 ) │
│ │格購入大麻│件付款,嗣蝦皮網站撥款1400元至劉俊沅台北富邦銀│4.劉俊沅蝦皮購物交易明細(第│
│ │1 批 │行帳戶。 │ 299頁) │
│ │ │ │5.台北富邦銀行函覆交易明細(│
│ │ │ │ 本院卷第165至177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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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劉俊沅於 │劉俊沅於106 年8 月15日前,在前揭社團張貼蝦皮購│1.證人呂旭唐於警詢及偵查之證│
│ │106 年8 月│物網站以帳號「weedneedyou 」販售1 件1400元之價│ 述(偵卷第153 至157 頁、 │
│ │13日前某日│格物品名稱「限量手工汽車模型」即實際上第二級毒│ 362頁) │
│ │向黃斯遠以│品大麻1 公克,嗣呂旭唐其在蝦皮網站帳號「_koyam│2.蝦皮購物交易明細、購物貨運│
│ │每公克1000│a 」以2800元下標2 件,以貨到付款方式購買,劉俊│ 明細(偵卷第160 、161 頁)│
│ │元之價格購│沅即將大麻2 公克寄至新北市樹林區復興路附近統一│3.購買相關網頁照片(偵卷第 │
│ │入大麻1 批│超商昌展門市,由呂旭唐取件付款,嗣蝦皮網站撥款│ 162至165頁 ) │
│ │。 │2800元至劉俊沅台北富邦銀行帳戶。 │4.劉俊沅蝦皮購物交易明細(第│
│ │ │ │ 299頁) │
│ │ │ │5.台北富邦銀行函覆交易明細(│
│ │ │ │ 本院卷第165至177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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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劉俊沅於 │劉俊沅於106 年8 月22日前,在前揭社團張貼蝦皮購│1.證人陳伊凡於警詢及偵查之證│
│ │106 年8 月│物網站以帳號「weedneedyou 」販售1 件1400元之價│ 述(偵卷第279 至283 頁、 │
│ │13日前某日│格物品名稱「百病頭盔」即實際上第二級毒品大麻1 │ 429至430 頁) │
│ │向黃斯遠以│公克,嗣其在蝦皮網站帳號「loco1108」以2800元下│2.蝦皮購物交易明細、購物貨運│
│ │每公克1000│標,以貨到付款方式購買2 件,劉俊沅即將大麻2 克│ 明細(偵卷第284 之2 、284 │
│ │元之價格購│寄至臺北市大安區統一超商龍延門市,由陳伊凡取件│ 之3 頁) │
│ │入大麻1 批│付款,嗣蝦皮網站撥款2800元至劉俊沅台北富邦銀行│3.購買相關網頁照片(偵卷第 │
│ │。 │帳戶。 │ 285至288頁 ) │
│ │ │ │4.劉俊沅蝦皮購物交易明細(第│
│ │ │ │ 300頁) │
│ │ │ │5.台北富邦銀行函覆交易明細(│
│ │ │ │ 本院卷第165至177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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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劉俊沅於 │劉俊沅於106 年8 月27日前,在前揭社團張貼蝦皮購│1.證人邱弘易於警詢及偵查之證│
│ │106 年8 月│物網站以帳號「weedneedyou 」販售2500元之價格物│ 述(偵卷第410 至420 之1 頁│
│ │13日前某日│品名稱「" 隨時隨地秒讀記憶卡支援wifi" 」即實際│ 、422至424 頁) │
│ │向黃斯遠以│上第二級毒品大麻2 公克,嗣邱弘易其在蝦皮網站帳│2.蝦皮購物交易明細、購物貨運│
│ │每公克1000│號「orange1903」以2560元(60元為蝦皮運費)下標│ 明細(偵卷第420 之7 、420 │
│ │元之價格購│,以貨到付款方式購買1 件,劉俊沅即將大麻2 克寄│ 之8頁) │
│ │入大麻1 批│至桃園市龜山區陸光門市,由邱弘易取件付款,嗣蝦│3.劉俊沅蝦皮購物交易明細(第│
│ │。 │皮網站撥款2500 元至劉俊沅台北富邦銀行帳戶。 │ 301 頁) │
│ │ │ │4. 台北富邦銀行函覆交易明細 │
│ │ │ │ (本院卷第165 至177 頁) │
├──┼─────┼───────────────────────┼──────────────┤
│ 1 3│106 年11月│劉俊沅於106 年11月12日前,在前揭社團張貼蝦皮購│1.員警即證人葉碩竣於本院之具│
│ │12日前向「│物網站以帳號「weedneedyou 」販售1100元、4800元│ 結證述(本院卷第275 至279 │
│ │ALLEN42013│之價格物品名稱「卡通抱枕」、「愛迪達(PURE)」│ 頁) │
│ │」之人(未│即實際上第二級毒品大麻1 公克、大麻膏1 公克,適│2. 購買相關網頁照片(偵卷第 │
│ │查獲)以大│警方執行網路巡邏勤務,發現前情,察覺有異,遂佯│ 309至312頁 ) │
│ │麻每克1000│裝欲向其購買,由員警葉碩竣以「林冠宇」之名義在│3 查獲物品照片(偵卷第312 至│
│ │元、大麻浸│蝦皮網站以1111元、4800元(運費60元另計)下標,│ 313頁 ) │
│ │膏1 罐3000│以貨到付款方式購買,劉俊沅即將大麻1 克、大麻浸│4.交貨便服務單及繳費聯、康樂│
│ │元之價格購│膏1 克寄至臺北市內湖區東湖路之統一超商鑫輝煌門│ 派出所陳報單(偵卷第316 至│
│ │入不詳數量│市,由葉碩竣付款5971元取得上開大麻(淨重0.86公│ 317 頁、第314 頁) │
│ │大麻及大麻│克,驗餘淨重0.83公克)及大麻浸膏1 罐(淨重0.80│5.法務部調查局106 年12月14日│
│ │浸膏。 │公克,驗餘淨重0.77公克),並循線查獲,因劉俊沅│ 濫用藥物實驗室鑑定書 │
│ │ │而未遂。 │ (偵卷第318頁) │
│ │ │ │ │
└──┴─────┴───────────────────────┴──────────────┘
附表一:
┌──┬──────────┬────────────┬───────────────────────┐
│編號│購入毒品之上游 │犯罪事實 │罪名、宣告刑及沒收 │
│ │ │ │ │
├──┼──────────┼────────────┼───────────────────────┤
│一 │106 年7 月14日前向「│附表編號1、2之犯罪事實 │劉俊沅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
│ │ALLEN0000000」之人(│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 、7 、8 之物品沒收之。未扣案│
│ │未查獲)以900 元之價│ │之洪勤竣電腦、犯罪所得新臺幣叁仟元沒收,於全部│
│ │格購入摻雜第二級毒品│ │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大麻之蛋糕1 塊。 │ │ │
├──┼──────────┼────────────┼───────────────────────┤
│二 │劉俊沅於106 年8 月13│附表編號3 之犯罪事實 │劉俊沅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 │日前某日向黃斯遠以每│ │。 │




│ │公克1000元之價格購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 、7 、8 之物品沒收之。未扣案│
│ │大麻1 批。 │ │之洪勤竣電腦、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
│ │ │ │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 │。 │
├──┼──────────┼────────────┼───────────────────────┤
│三 │劉俊沅於10 6年10月12│附表編號4之犯罪事實 │劉俊沅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叁年捌月│
│ │日前某日向黃文杰(尚│ │。 │
│ │未查獲)以每公克1000│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 、7 、8 之物品沒收之。未扣案│
│ │元之價格購入大麻1 批│ │之洪勤竣電腦、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
│ │。 │ │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 │。 │
├──┼──────────┼────────────┼───────────────────────┤
│四 │劉俊沅於106 年8 月13│附表編號5 、11之犯罪事實│劉俊沅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 │日前某日向黃斯遠以每│ │。 │
│ │公克1000元之價格購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 、7 、8 之物品沒收之。未扣案│
│ │大麻1 批。 │ │之洪勤竣電腦、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叁佰元沒收,於│
│ │ │ │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 │。 │
├──┼──────────┼────────────┼───────────────────────┤
│五 │劉俊沅於106 年8 月13│附表編號6 之犯罪事實。 │劉俊沅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 │日前某日向黃斯遠以每│ │。 │
│ │公克1000元之價格購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 、7 、8 之物品沒收之。未扣案│
│ │大麻1 批。 │ │之洪勤竣電腦、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元沒收,於│
│ │ │ │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 │。 │
├──┼──────────┼────────────┼───────────────────────┤
│六 │劉俊沅於106 年8 月13│附表編號7 之犯罪事實。 │劉俊沅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 │日前某日向黃斯遠以每│ │。 │
│ │公克1000元之價格購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 、7 、8 之物品沒收之。未扣案│
│ │大麻1 批。 │ │之洪勤竣電腦、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
│ │ │ │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 │。 │
├──┼──────────┼────────────┼───────────────────────┤
│七 │劉俊沅於106 年8 月13│附表編號8 之犯罪事實。 │ 劉俊沅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 │
│ │日前某日向黃斯遠以每│ │ 。 │
│ │公克1000元之價格購入│ │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 、7 、8 之物品沒收之。未扣 │
│ │大麻1 批。 │ │ 案之洪勤竣電腦、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 │
│ │ │ │ ,於全部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 │
│ │ │ │ 價額。 │
├──┼──────────┼────────────┼───────────────────────┤




│八 │劉俊沅於10 6年10月12│附表編號9之犯罪事實。 │劉俊沅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叁年捌月│
│ │日前某日向黃文杰(尚│ │。 │
│ │未查獲)以每公克1200│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 、7 、8 之物品沒收之。未扣案│
│ │元之價格購入大麻1 批│ │之洪勤竣電腦、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元沒收,於│
│ │ │ │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 │。 │
├──┼──────────┼────────────┼───────────────────────┤
│九 │劉俊沅於106 年8 月13│附表編號10 之犯罪事實。 │劉俊沅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 │日前某日向黃斯遠以每│ │。 │
│ │公克1000元之價格購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 、7 、8 之物品沒收之。未扣案│
│ │大麻1 批。 │ │之洪勤竣電腦、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捌佰元沒收,於│
│ │ │ │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 │。 │
├──┼──────────┼────────────┼───────────────────────┤
│十 │劉俊沅於106 年8 月13│附表編號12 之犯罪事實。 │劉俊沅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 │日前某日向黃斯遠以每│ │。 │
│ │公克1000元之價格購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 、7 、8 之物品沒收之。未扣案│
│ │大麻1 批。 │ │之洪勤竣電腦、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
│ │ │ │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 │。 │
├──┼──────────┼────────────┼───────────────────────┤
│十一│106 年11月12日前向「│附表編號13 之犯罪事實。 │ 劉俊沅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貳 │
│ │ALLEN0000000」之人(│ │ 年貳月。 │
│ │未查獲)以大麻每克 │ │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十一之第二級毒品大麻(驗餘淨 │
│ │1000元、大麻浸膏1 罐│ │ 重零點捌叁公克)及大麻浸膏(驗餘淨重零點柒柒 │
│ │3000元之價格購入不詳│ │ 公克),沒收並銷燬之。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 、7 │
│ │數量大麻及大麻浸膏。│ │ 、8 之物品沒收之。未扣案之洪勤竣電腦、犯罪所 │
│ │ │ │ 得新臺幣伍仟玖佰壹拾壹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 │
│ │ │ │ 不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十二│106 年10月前某日向黃│事實欄二部分。 │劉俊沅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叁年捌月│
│ │文杰(尚未查獲)以每│ │。 │
│ │公克1200元之價格購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叁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
│ │大麻1 批。 │ │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 │ │ │
└──┴──────────┴────────────┴───────────────────────┘
附表二:
┌───┬────────────┬─────────┐
│編號 │物品名稱 │備註 │
├───┼────────────┼─────────┤




│ 1 │電子產品(蘋果廠牌手機 │證人洪勤竣所有 │
│ │含SIM卡)1台 │ │
├───┼────────────┼─────────┤
│ 2 │電子產品(INFOCUS 黑色手│被告劉俊沅所有 │
│ │機)1支 │ │
│ │ │ │
├───┼────────────┼─────────┤
│ 3 │電子產品(IPHONE金色手機│被告劉俊沅所有(扣│
│ │)1支 │押物品清單載為白色│
│ │ │為誤載,參本院卷第│
│ │ │314頁) │
├───┼────────────┼─────────┤
│ 4 │中華郵政存簿1本 │被告劉俊沅所有 │
│ │ │ │
├───┼────────────┼─────────┤
│ 5 │電子產品(電動研磨器)1 │被告劉俊沅所有 │
│ │支 │ │
│ │ │ │
├───┼────────────┼─────────┤
│ 6 │黑色夾鏈袋5個 │被告劉俊沅所有 │
│ │ │ │
│ │ │ │
├───┼────────────┼─────────┤
│ 7 │台北富邦銀行存摺1本 │被告劉俊沅所有 │
│ │ │ │
│ │ │ │
├───┼────────────┼─────────┤
│ 8 │宅急便包裝袋1組 │被告劉俊沅所有 │
│ │ │ │
│ │ │ │
├───┼────────────┼─────────┤
│ 9 │毒品器具(塑膠罐)1個 │檢出四氫大麻酚成分│
│ │ │被告劉俊沅所有 │
│ │ │ │
├───┼────────────┼─────────┤
│10 │毒品器具(玻璃罐)1 個 │檢出四氫大麻酚成分│
│ │ │被告劉俊沅所有 │
│ │ │ │
├───┼────────────┼─────────┤
│11 │第二級毒品大麻(淨重0.86│經鑑定後,均含大麻│




│ │公克,驗餘淨重0.83公克)│成份。 │
│ │及大麻浸膏1 罐(淨重0. │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
│ │80公克,驗餘淨重0.77公克│物實驗室106 年12 │
│ │) │月14日調科壹字第 │
│ │ │00000000000 號鑑定│
│ │ │書(偵卷第318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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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樂購蝦皮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