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工程款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89年度,10號
NTDV,89,重訴,10,20021008,1

3/3頁 上一頁


酌定相當擔保金額准許之。至原告敗訴部分,其假執行之聲請亦失所附麗,應予 駁回。
滏、兩造所提其餘攻擊防禦方法,核與本件判決結果無影響,爰不逐一論述,附此敘 明。
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前段、第七十九條但書、第八十五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九十條第二項、第三百九十二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十   月   八   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 官 劉邦遠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廿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十   月   九   日                       書記官 鄭智文

3/3頁 上一頁


參考資料
亞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太平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秉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得盛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