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易字,98年度,93號
NTDM,98,易,93,20101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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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係野生云云,假扮夫妻之黃秀蘭及劉詠│ │
│ │ │ │笙復佯稱伊等及友人食用後之反應皆不│ │
│ │ │ │錯,這次是要買回去給母親食用,伊等│ │
│ │ │ │可以分一些給劉富吉等語,王秋香因此│ │
│ │ │ │陷於錯誤,而向施翠玲購買伊訛稱為高│ │
│ │ │ │價之野生台灣水鹿茸實為廉價購得之進│ │
│ │ │ │口紐西蘭鹿茸11兩16,500元、中藥材50│ │
│ │ │ │0元、甕450元、酒900元,共計18,350 │ │
│ │ │ │元。劉富吉並於翌日以匯款之方式匯出│ │
│ │ │ │上開款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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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96年11│林春生劉詠笙與某真實姓名年籍均不詳之女子│劉詠笙共同意圖為│
│ │月26日│ │,利用林春生前往臺中縣梧棲港逛街時│自己不法之所有,│
│ │中午過│ │,向林春生搭訕,訛稱附近有人在販賣│以詐術使人將本人│
│ │後 │ │鹿茸酒,對於治療腳部酸痛有效用等語│之物交付,處有期│
│ │ │ │,林春生不疑有他,遂隨同前往臺中縣│徒刑拾月。 │
│ │ │ │梧棲鎮○○路○段662巷31號;經在場之│ │
│ │ │ │施翠玲聲稱其鹿茸乃係野生云云,林春│ │
│ │ │ │生因此陷於錯誤,而向施翠玲購買伊訛│ │
│ │ │ │稱為高價之野生台灣水鹿茸實為廉價購│ │
│ │ │ │得之紐西蘭鹿茸、中藥材、甕及酒,共│ │
│ │ │ │計36,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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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97年2 │謝申丑│某真實姓名年籍均不詳之成年男女及劉│劉詠笙共同意圖為│
│ │月22日│ │詠笙利用謝申丑暨其配偶在臺中縣梧棲│自己不法之所有,│
│ │16時許│ │漁港逛街時,由劉詠笙謝申丑搭訕,│以詐術使人將本人│
│ │ │ │訛稱伊在附近拿取一帖中藥材,服用後│之物交付,處有期│
│ │ │ │對於治療酸痛很有效等語,謝申丑不疑│徒刑拾月。 │
│ │ │ │有他,遂一同前往臺中縣梧棲鎮○○路│ │
│ │ │ │3段662巷31號;到場後劉詠笙等人先假│ │
│ │ │ │稱欲購買鹿茸,在場之施翠玲即拿出預│ │
│ │ │ │先切好之鹿茸,由劉詠笙等人假意購買│ │
│ │ │ │,謝申丑經推銷後並因此陷於錯誤,而│ │
│ │ │ │向施翠玲購買伊訛稱為高價之野生台灣│ │
│ │ │ │水鹿茸實為廉價購得之紐西蘭鹿茸56兩│ │
│ │ │ │84,000元、中藥材2000元、酒900元、 │ │
│ │ │ │玻璃甕650元等,共計87,55 0元。謝申│ │
│ │ │ │丑先支付定金10,00 0元,另返家後支 │ │
│ │ │ │付去尾數50元後之餘款77,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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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96年12│蕭景華│黃秀蘭、劉詠笙利用蕭景華在臺中縣梧│劉詠笙共同意圖為│
│ │月中旬│ │棲漁港逛街買魚時,向蕭景華搭訕,訛│自己不法之所有,│
│ │某日 │ │稱渠等飲用某青草藥店所泡製之藥酒很│以詐術使人將本人│
│ │ │ │有療效等語,蕭景華不疑有他,遂一同│之物交付,處有期│
│ │ │ │前往臺中縣梧棲鎮○○路○段662巷31號│徒刑拾月。 │
│ │ │ │,經現場之施翠玲推銷,因此陷於錯誤│ │
│ │ │ │,而向施翠玲購買伊訛稱為高價之野生│ │
│ │ │ │台灣水鹿茸實為廉價購得之進口紐西蘭│ │
│ │ │ │鹿茸酒76,65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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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