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民專訴字,112年度,10號
IPCV,112,民專訴,10,20231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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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遠近」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6要件編號6C之「目標距離 」。
 ②系爭產品中文使用說明書第4.5.1節「導航畫面功能」又記載 該「潛點導航模式-開啟潛點頁面」之主題於潛點清單選取 潛點並按下模式鍵即可進入潛點頁面,可按模式鍵選取GO開 始導航,或是按上方向鍵選取「+」將此潛點新增至我的潛 點清單(本院卷㈠第104頁),由上述內容可知,系爭產品揭示 潛點清單(即潛點列表,說明書誤記潛點清單)選取「潛點」 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6要件編號6C之「並經選取篩選後的 該潛點資訊作為一目標潛點」,其中,系爭產品之「潛點」 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6要件編號6C之「目標潛點」。 ③綜上,系爭產品為系爭專利請求項6要件6C「一潛點篩選步驟 :再以該操作單元設定一目標距離,一處理器以該位置座標 為中心、及以該目標距離為範圍篩選至少一潛點資訊,並經 選取篩選後的該潛點資訊作為一目標潛點」所文義讀取。 ⑷要件編號6D:
 ①系爭產品之「MEDIATEK(聯發科)的處理晶片」對應於系爭專 利請求項6要件編號6D之「處理器」,其理由業如前要件編 號1B之比對說明所述;又系爭產品中文使用說明書第31頁第 4.5節「潛點」之第4.5.1節「導航畫面功能」記載「潛點導 航模式-水面潛點導航畫面」之主題,該主題下記載「步驟 與說明」,該「步驟與說明」第4點記載「到達潛點範圍時 ,手錶將震動二次,兩短聲提示音,同時綠色圓圈將會變成 白色圓圏且外圈綠色圓框將會將加粗顯示」(本院卷㈠第105 頁),其中「手錶將震動二次,兩短聲提示音」可對應於系 爭專利請求項6要件編號6D之「提醒單元」。再系爭產品中 文使用說明書第31頁第4.5節「潛點」之第4.5.1節「導航畫 面功能」記載「潛點導航模式-水面潛點導航畫面」之主題 ,該主題下依序記載「於潛點頁面按模式鍵選取GO即可開始 導航」,「圖示說明:」、「箭頭:潛水員的方向,也就是 前進方向,箭頭下方數字即為角度」、「綠色圓點:潛點的 方向,也就是目標方向」、「綠色字元(中間):該潛點名 」、「白色數字(下方):與該潛點之距離」(本院卷㈠第10 5頁)。是由上述內容可知,系爭產品透過上述「圖示說明所 顯示資訊」導航使用者抵達「綠色字元(中間):該潛點名 ,該潛點名顯示Changtan Village」,其中,系爭產品之「 綠色圓點:潛點的方向,也就是目標方向」及「白色數字( 下方):與該潛點之距離」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6要件編 號6D之「該處理器計算該位置座標與該目標潛點的相對方位 及距離」;系爭產品之「箭頭:潛水員的方向,也就是前進



方向,箭頭下方數字即為角度」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6要 件編號6D之「並由一輔助指示指引該使用者抵達該目標潛點 的方向」;系爭產品之「綠色字元(中間):該潛點名」對 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6要件編號6D之「目標潛點」;因此, 系爭產品對應系爭專利請求項6要件編號6D「一指示步驟: 該處理器計算該位置座標與該目標潛點的相對方位及距離, 並由一輔助指示指引該使用者抵達該目標潛點的方向」。 ②系爭產品中文使用說明書第31頁第4.5節「潛點」之第4.5.1 節「導航畫面功能」記載「潛點導航模式-水面潛點導航畫 面」之主題,該主題下記載「步驟與說明」,該「步驟與說 明」第4點記載「到達潛點範圍時,手錶將震動二次,兩短 聲提示音,同時綠色圓圈將會變成白色圓圏且外圈綠色圓框 將會將加粗顯示」(本院卷㈠第105頁)。由上述內容可知,系 爭產品揭示「手錶將震動二次,兩短聲提示音」對應於系爭 專利請求項6要件6D之「且在該使用者抵達該目標潛點時, 由一提醒單元發出一警示」。
 ③綜上,系爭產品為系爭專利請求項6要件6D「一指示步驟:該 處理器計算該位置座標與該目標潛點的相對方位及距離,並 由一輔助指示指引該使用者抵達該目標潛點的方向,且在該 使用者抵達該目標潛點時,由一提醒單元發出一警示」所文 義讀取
 ⑸要件編號6E:
  系爭產品中文使用說明書第26頁第4.3節「儀表潛水」之第4 .3.1節「儀表潛水畫面功能」記載「儀表潛水模式水下畫面 」之主題,該主題下記載「圖示說明:018.6m:目前所處位 置之深度,AVG:階段平均深度,STPW:階段性潛水時間,T IME:潛水時間,TEMP:水溫」(本院卷㈠第100頁)。由上述 內容可知,系爭產品顯示「圖示說明:018.6m:目前所處位 置之深度」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6要件6E之「該使用者下 潛時,一深度計偵測該使用者所在深度」;系爭產品之「圖 示說明:018.6m:目前所處位置之深度,當上述數值顯示增 加或減少,即表示下潛方向向下或上」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 項6要件編號6E之「且該輔助指示對一下潛方向進行指引」 。因此。系爭產品為系爭專利請求項6要件編號6E「以及一 下潛步驟:該使用者下潛時,一深度計偵測該使用者所在深 度,且該輔助指示對一下潛方向進行指引」所文義讀取。 ⒊至被告等雖辯稱:⑴系爭專利請求項1、6之範圍應依其申請專 利過程之申復理由書限縮解釋,故系爭專利請求項1、6之「 輔助指示」係指以對前往目標潛點的方向及一下潛方向進行 指引,而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地圖資訊」係指「海洋深度



圖」;⑵系爭產品並無同時呈現位置座標、目標潛點、深度 資訊及輔助指示,深度資訊係於位置座標、目標潛點以外之 模式呈現,不符合系爭專利請求項1「一顯示單元14,與該 處理器11資訊連結,供以呈現有該位置座標、該目標潛點、 該深度資訊、及該輔助指示」之技術特徵;系爭產品亦無供 使用者輸入或設定一目標距離及指令,不符合系爭專利請求 項1「供該使用者輸入一目標距離及指令」、請求項6「設定 一目標距離」之技術特徵等語。惟查:
 ⑴所謂「申請歷史禁反言」係指專利權人於專利申請過程或維 護專利過程中所為之修正、更正或申復,若導致限縮專利權 範圍,則不得再藉由均等論而重為主張其已放棄之專利權; 此乃判斷是否構成均等侵權之限制事項。惟本件原告係主張 文義侵權,並未主張均等侵權,要與申請歷史禁反言無關, 被告等此部分辯稱容有誤會。至被告等所指之「海洋深度圖 」部分,乃係系爭專利請求項2限縮請求項1之申請專利範圍 ,在解釋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地圖資訊」部分,自無審酌 請求項1之附屬項即請求項2所記載之專利範圍之必要,且系 爭專利請求項2亦非在本件原告主張侵權之範圍內。是被告 以系爭產品並無「供以對一下潛方向進行指引」、「海洋深 度圖」而辯稱並未落入系爭專利請求項1、6之文義範圍,均 容有誤會。
 ⑵系爭產品雖未同時呈現「該位置座標、該目標潛點、該深度 資訊及該輔助指示」,惟系爭專利請求項1要件編號1F係以 擇一形式記載即可,業如前述。又系爭產品中文使用說明書 第7頁第2.5節「按鍵」 (本院卷㈠第81頁)與中文使用說明書 第30頁第4.5節「潛點」之第4.5.1節「導航畫面功能」記載 「潛點導航模式-潛點列表」之主題,該主題下記載「潛點 列表將依距離遠近列出您附近的潛點」與「圖示說明:Chan gtan Village :該潛點名稱。215.3m:與該潛點的距離」( 本院卷㈠第104頁),可知當系爭產品的潛點列表依距離遠近 於錶面顯示使用者附近的潛點時,使用者透過按鍵選擇,使 錶面顯示不同遠近距離的潛點,即相當供該使用者輸入一目 標距離及指令或設定一目標距離,被告等辯稱系爭產品並無 供使用者輸入或設定一目標距離及指令,自不足採。 ㈡專利有效性部分
 ⒈系爭專利未違反核准時專利法第26條第1項規定: ⑴按專利法第26條第1項規定:「說明書應明確且充分揭露,使 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能瞭解其內容,並 可據以實現。」關於系爭專利說明書是否符合明確且充分揭 露而可據以實現要件之審查,係指說明書應明確且充分記載



申請專利之發明,記載之用語亦應明確,使該發明所屬技術 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及圖式三 者整體之基礎上,參酌申請時之通常知識,無須過度實驗, 即能瞭解其內容,據以製造及使用申請專利之發明,解決問 題,並且產生預期的功效。
 ⑵系爭專利所欲解決之問題即在於「實際狀況,由於海面鮮少 有地標、固定物體等協助指引的參考物,因此即便知道方向 和相對座標,對於不熟悉方位辨識的潛水客仍有不便,此外 ,即使到達潛水點,到達所欲需下潛的深度亦不容易判斷; 據此,如何能更有效率的對潛水點進行指引,此乃待須解決 之問題」,故解決問題之技術手段在於提供「可直覺、快速 的指引使用者順利到達的系統及方法」(參系爭專利說明書 第【0002】、【0003】段,本院卷㈠第55至56頁),再由系爭 專利【實施方式】第【0007】段第(4)點記載「輔助指示形 式不拘,可為箭號、三角形、船形等各式符號,但凡能清楚 進行提示者皆可實施;而在下潛時,輔助指示亦協助指引正 確下潛方向,此外,輔助指示可搭配提醒單元13,使潛水點 指引系統1在接近目的地潛點、行進方向錯誤時,及時發出 提示提醒使用者」之內容(本院卷㈠第59頁),可達成直覺 、快速的指引使用者順利到達潛水點之功效。故系爭專利之 說明書已明確且充分揭露所欲解決的技術問題、解決問題之 技術手段及該技術手段解決問題而產生之功效且可據以實現 ,未違反核准時專利法第26條第1項規定。被告等辯稱系爭 專利說明書並未揭示前往該目標潛點與一下潛方向進行指引 之詳細說明,亦未真正提出導引潛水方向與深度之輔助指示 ,有違專利法第26條第1項之規定等語,自屬無據。 ⒉乙證2-15不足以證明系爭專利請求項1、6不具新穎性: ⑴系爭專利請求項1與乙證2-15比對:
 ①乙證2-15說明書第【0067】段記載「潛水電腦製作並記錄至 少三組重要的測量結果,這使得可以估計水下的感興趣點的 位置以及潛水員在潛水期間行進的路徑。第一組測量通常包 括在潛水開始之前的緯度、經度和時間的測量。第二組測量 可以通過在潛水期間定期測量深度和時間來生成。第三組測 量可以通過在從潛水上升後立即測量緯度、經度和時間來編 制。潛水後,可以通過使用根據本發明的實踐中的多種技術 ,使用這三組測量估計潛水期間指定時間的位置。在多個實 施例中,通過在第二組測量結果中包括速度和方位的測量, 可以提高估計的準確度」;乙證2-15說明書第【0104】段記 載「在多種版本中,潛水電腦可以被包含在一個單一的獨立 的類似手錶的單元中,該單元可以固定到潛水員的手腕或潛



水員身體的其他適當部分」(參附表2-2,本院卷㈡第347頁) ,可知乙證2-15揭示潛水電腦係可以固定到潛水員的手腕, 透過上述「定期測量深度」使潛水員在潛水期間依估計的路 徑到達「感興趣點的位置」,其中,乙證2-15之「潛水電腦 」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穿戴裝置」;乙證2-15之「 透過定期測量深度使潛水員在潛水期間依估計的路徑到達感 興趣點的位置」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指引一使用者 抵達一目標潛點」;乙證2-15之「定期測量深度」對應於系 爭專利請求項1之「輔助指示」;乙證2-15之「感興趣點的 位置」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目標潛點」。因此,乙 證2-15已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1「一種潛水點指引系統,適 配於一穿戴裝置,透過一輔助指示指引一使用者抵達一目標 潛點,包含:」之技術特徵。
 ②乙證2-15說明書第【0070】段記載「記憶體14可以用來存儲 由潛水電腦10記錄的數據,臨時存儲在執行計算期間的信息 ,以及存儲用於控制處理器12的操作的軟件。記憶體14不必 是單一的集成電路,可以由具有不同性質的多個集成電路構 造。在所示實施例中,記憶體14包括非易失性記憶體電路34 ,用於存儲控制處理器12的軟件、製造商設置、用戶設置和 校正數據。此外,記憶體14還包括一個可拆卸的記憶體裝置 36,用於存儲潛水期間記錄的數據,如圖像、潛水配置文件 、潛水日誌、GPS日誌和/或音頻錄音」(參附表2-2,本院卷 ㈡第347頁),可知乙證2-15透過「記憶體14」儲存「記錄的 數據」與「控制處理器12的軟件」,其中「記憶體14」儲存 「控制處理器12的軟件」已實質隠含「記憶體14」與「處理 器12」連結關係,該「記錄的數據」至少包括「GPS日誌」 已實質隱含緯度和經度內容。是以,乙證2-15揭示「記憶體 14」與「處理器12」連結關係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 一儲存單元,與一處理器資訊連結」;乙證2-15之「GPS日 誌已實質隱含緯度和經度」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至 少一潛點資訊,該潛點資訊具有一經緯度座標」。惟乙證2- 15未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1「地圖資訊」之技術特徵。 ③乙證2-15第【0117】段記載「在許多實施例中,潛水電腦的 使用者可以通過對編程潛水電腦來指定哪些警告發送到音頻 裝置」(參附表2-2,本院卷㈡第347頁),可知乙證2-15「可 以通過對編程潛水電腦來指定哪些警告發送到音頻裝置」已 實質隱含「音頻裝置」與「處理器12」資訊連結關係,可對 應系爭專利請求項1「一提醒單元,與該處理器資訊連結」 之技術特徵。惟乙證2-15未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1「在該使 用者抵達該目標潛點時發出一警示」之技術特徵。



 ④乙證2-15說明書第【0071】段記載「GPS接收器16利用從衛星 廣播的信號來計算緯度和經度。GPS接收器將緯度和經度信 息提供給處理器,該處理器負責處理和存儲這些信息」,( 參附表2-2,本院卷㈡第347頁),可知乙證2-15「GPS接收器 將緯度和經度信息提供給處理器」已實質隱含「GPS接收器 」與「處理器」連結關係,可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 一定位單元,與該處理器資訊連結」,乙證2-15之「GPS接 收器將緯度和經度信息」可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供 以獲取該使用者所在位置的一位置座標」。是以,乙證2-15 已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1「一定位單元,與該處理器資訊連 結,供以獲取該使用者所在位置的一位置座標;」之技術特 徵。
 ⑤乙證2-15說明書第【0067】段記載「潛水電腦製作並記錄至 少三組重要的測量結果,這使得可以估計水下的感興趣點的 位置以及潛水員在潛水期間行進的路徑。第一組測量通常包 括在潛水開始之前的緯度、經度和時間的測量。第二組測量 可以通過在潛水期間定期測量深度和時間來生成。第三組測 量可以通過在從潛水上升後立即測量緯度、經度和時間來編 制。潛水後,可以通過使用根據本發明的實踐中的多種技術 ,使用這三組測量估計潛水期間指定時間的位置。在多個實 施例中,通過在第二組測量結果中包括速度和方位的測量, 可以提高估計的準確度」(參附表2-2,本院卷㈡第349頁), 可知乙證2-15「第二組測量可以通過在潛水期間定期測量深 度和時間來生成」已實質隱含「深度感測器」與「處理器」 連結關係,上開乙證2-15所揭示連結關係對應於系爭專利請 求項1之「一深度計,與該處理器資訊連結」,乙證2-15之 「定期測量深度」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供以偵測該 使用者所處水中深度,得到一深度資訊」。是以,乙證2-15 已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1「一深度計,與該處理器資訊連結 ,供以偵測該使用者所處水中深度,得到一深度資訊;」之 技術特徵。
 ⑥乙證2-15說明書第【0076】段記載「通常提供顯示器26,以 圖形方式向用戶呈現信息。可以向給用戶提供的信息包括最 近的GPS讀數、深度和/或時間。如果潛水電腦10執行其他功 能,則也可以使用顯示器26傳達與這些功能有關的信息」( 參附表2-2,本院卷㈡第349頁),可知乙證2-15「潛水電腦10 執行其他功能,則也可以使用顯示器26傳達與這些功能有關 的信息」已實質隱含「顯示器26」與「處理器」連結關係, 可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一顯示單元,與該處理器資 訊連結」,乙證2-15之「GPS讀數、深度」對應於系爭專利



請求項1要件1F之「位置座標」及「深度資訊」,系爭專利 請求項1要件1F係以擇一形式記載位置座標、該目標潛點、 該深度資訊、及該輔助指示,上述擇一顯示即可。是以乙證 2-15已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1「一顯示單元,與該處理器資 訊連結,供以呈現有該位置座標、該目標潛點、該深度資訊 、及該輔助指示;」之技術特徵。
 ⑦乙證2-15說明書第【0085】段記載「現在轉到圖3,顯示了一 種使用根據本發明的實踐記錄的數據定位先前識別的感興趣 點的方法。方法60包括計算(62)記錄潛水的持續時間、計算 (64)從潛水的起點到識別的興趣點所花費的時間,並確定(6 6)潛水的起點和終點之間的直線'L'。執行這些功能後,將 計算值'A'(68),該值等於線'L'的長度乘以到達感興趣點所 花費的時間,並除以潛水的持續時間。然後使用值'A'來定 位(70)點'P',該點距離潛水的起點沿著線'L'的距離爲'A '」(參附表2-2,本院卷㈡第349頁),可知乙證2-15揭示「使 用值'A'來定位(70)點'P',該點距離潛水的起點沿著線'L '的距離爲'A',其中'A'等於線'L'的長度乘以到達感興趣點 所花費的時間,並除以潛水的持續時間」,其'A'為考量時 間因素的「計算值」,至於線'L'為潛水的起點和終點之間 的長度,該「計算值」及「線'L'的長度」不同於系爭專利 請求項1要件「使用者」透過「操作單元」所輸入「目標距 離及指令」。是以,乙證2-15未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1「一 操作單元,供該使用者輸入一目標距離及指令」及「一操作 單元,與該處理器資訊連結」之技術特徵。
 ⑧乙證2-15說明書第【0086】段記載「一旦已經識別出點'P', 潛水員可以前往(72)點'P'的緯度和經度並開始潛水。潛 水員可以進入水中並下潛(74)到感興趣的點的記錄深度。在 這個深度,可以通過向外搜索(76)來找到感興趣的點,同時 試圖維持感興趣點的記錄深度。感興趣的點的深度在重新找 到該點時尤為重要。根據本發明的做法,使用潛水電腦收集 的數據計算出的感興趣點的緯度和經度的坐標僅僅是估計, 這可以讓潛水員位於感興趣的點的附近。知道感興趣的點所 處的深度,使潛水員能夠在該深度的平面執行一個逐步擴大 的搜索。沒有這些信息,潛水員可能被迫在三個維度而不是 兩個維度中進行搜索。當感興趣的點形成海底地形的一部分 時,知道深度坐標的優勢會增加。潛水員可以迅速地找到這 樣的感興趣的點,只需下潛到感興趣的點的記錄深度。然後 從下潛點向外搜索,直到遇到記錄深度的海床的一部分。通 過跟隨感興趣點深度的海底地形,潛水員有很高的可能性迅 速重新找到感興趣的點」(參附表2-2,本院卷㈡第349頁),



可知乙證2-15揭示「潛水員可以在水面上前往(72)點'P' 的緯度和經度,潛水員進入水中並下潛(74)到感興趣的點的 記錄深度。以感興趣的點的記錄深度,向外搜索(76)來找到 感興趣的點」,而其中「潛水員可以前往(72)點'P'的緯 度和經度」雖可對應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位置座標」,但 未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1「基於該位置座標及該目標距離篩 選出該目標潛點」之技術特徵。
 ⑨依上開乙證2-15說明書第【0085】、【0086】段之記載內容( 參附表2-2,本院卷㈡第349頁),可知乙證2-15揭示「一旦已 經識別出點'P',潛水員可以前往(72)點'P'的緯度和經度 並開始潛水。潛水員可以進入水中並下潛(74)到感興趣的點 的記錄深度」,該「記錄深度的增減值」雖對應於系爭專利 請求項1之「該輔助指示供以對前往該目標潛點的一下潛方 向進行指引」,但未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該輔助指示 供以對前往該目標潛點的方向進行指引」之技術特徵。 ⑩綜上,乙證2-15未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所有技術特徵,是 乙證2-15不足以證明系爭專利請求項1不具新穎性。 ⑵系爭專利請求項6與乙證2-15比對:
  查被告等雖陳稱已就乙證2-15足以證明系爭專利請求項6不 具新穎性部分提出詳細比對及理由(本院卷㈡第326頁),惟 被告等所提出之附表2-2(本院卷㈡第347至351頁),均未針對 系爭專利請求項6與乙證2-15提出任何相關文字之比對分析 報告,顯未提出有效性抗辯之具體理由,自難認乙證2-15足 以證明系爭專利請求項6不具新穎性。
 ⒊乙證3足以證明系爭專利請求項1、6不具新穎性: ⑴系爭專利請求項1與乙證3比對:
 ①乙證3說明書第【0050】段記載「根據本發明的潛水計算機可 以提供視覺顯示,如箭頭和方向,以提示用戶接近預定位置 或沿著預定路徑行進」、第【0064】段記載「圖12A顯示了 一種根據本發明的潛水計算機,其中包括一個手腕式單元和 一個獨立的罐式單元」(本院卷㈡第250、254頁),可知乙證3 揭示提供使用者的潛水計算機係腕部裝置,透過上述「視覺 顯示,如箭頭和方向」提示用戶接近預定位置或沿著預定路 徑行進,其中,乙證3之「潛水計算機係腕部裝置」對應於 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穿戴裝置」;乙證3之「提示用戶接近 預定位置或沿著預定路徑行進」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 「指引一使用者抵達一目標潛點」;乙證3之「視覺顯示, 如箭頭和方向」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輔助指示」; 乙證3之「預定位置」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目標潛點 」。因此,乙證3已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1「一種潛水點指引



系統,適配於一穿戴裝置,透過一輔助指示指引一使用者抵 達一目標潛點,包含:」之技術特徵。
 ②乙證3說明書第【0040】段記載「圖1顯示了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的潛水計算機10。潛水計算機的核心是處理系統12。記憶體系統14、GPS接收器16、時脈電路18和輸入/輸出介面20也連接到處理系統12。輸入/輸出介面使處理系統能夠與任意數量的裝置進行通信……輸入出介面連接到鍵盤22……任意數量的裝置可以通過輸入/輸出介面,與處理器進行信息的交流……具有高數據存儲需求的設備可以直接通過記憶體系統與處理器交換信息」、第【0047】段記載「在許多實施例中,存儲在潛水計算機中的信息以數據庫的形式存儲,其中每個信息與一個位置或一组位置(例如,一個空間體積)相關聯。圖2示意圖顯示了,信息在與本發明的實施例相關的信息系統中的覆蓋方式。信息系統40包括由坐標定義的空間42。有關空間的地理信息存儲在信息系統中,每個信息都有相關聯的坐標位置。通常,這些坐標將包括深度、緯度和經度。雖然在許多實施例中,也可以使用其他坐標系統。在許多實施例中,信息系統中的信息可以概念化為多個圖層44,可以組合各種圖層以提供信息的視覺呈現。在一個實施例中,一個圖層可以是空間的地形46,其他圖層可以重疊以顯示諸如海洋洋流48或感興趣的點50等信息」(本院卷㈡第249、250頁),而被告等提出附表2-1第1頁「比對分析報告」雖未引用第【0047】段,然乙證3說明書第【0040】段揭示「記憶體系統14也連接到處理系統12……具有高數據存儲需求的設備可以直接通過記憶體系統與處理器交換信息」可見有存儲需求時,「信息」存儲於該設備之「記憶體系統」與處理器進行交換,無論潛水計算機10之「記憶體系統」抑或「高數據存儲需求的設備」之「記憶體系統」,該「記憶體系統」本質即用於儲存「信息」,至於「高數據存儲需求的設備之記憶體系統」或「潛水計算機10之記憶體系統」與處理器之間分別採用「間接連接」或「直接連接」連結關係,皆能與處理器進行「信息(或稱資訊)的交流」;因此,乙證3說明書第【0040】段已明確揭示「信息儲存於記憶體系統14」情況下,由「信息」間接引用第【0047】段關於「信息」為「每個信息都有相關聯的坐標位置。通常,這些坐標將包括深度、緯度和經度」或「空間的地形46」等內容。由上述內容可知,乙證3透過「記憶體系統14包含信息系統40」用以儲存「信息」,該「信息」至少包括「坐標將包括深度、緯度和經度」或「空間的地形46」等內容,是以,乙證3圖1(本院卷㈡第36頁)揭示「記憶體系統14」與「處理系統12」連結關係已實質隱含「信息(或稱資訊)的交流」,且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一儲存單元,與一處理器資訊連結」;乙證3之「坐標將包括深度、緯度和經度」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至少一潛點資訊,該潛點資訊具有一經緯度座標」;乙證3之「空間的地形46」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地圖資訊」,故乙證3已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1「一儲存單元,與一處理器資訊連結,該儲存單元儲存有一地圖資訊及至少一潛點資訊,該潛點資訊具有一經緯度座標;」之技術特徵。 ③乙證3第【0055】段第2行記載「該流程100包括顯示(102)水 下環境信息,並接收(104)潛水員關於鄰近地標的信息。在 估計位置將潛水員置於興趣點附近的情況下,顯示的信息可 以提示用戶確認是否確實靠近該興趣點」(本院卷㈡第252頁) ,可知乙證3已實質隱含「處理系統12」與「顯示的信息可 以提示用戶確認是否確實靠近該興趣點」資訊連結關係,故 乙證3對應系爭專利請求項1要件1C「一提醒單元,與該處理 器資訊連結」,乙證3之「顯示的信息可以提示用戶確認是 否確實靠近該興趣點」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要件1C之「 在該使用者抵達該目標潛點時發出一警示」。是以,乙證3 已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1「一提醒單元,與該處理器資訊連 結,在該使用者抵達該目標潛點時發出一警示;」之技術特 徵。
 ④乙證3說明書第【0039】段記載「在幾個實施例中,使用準確 的位置信息(例如使用全球定位系統“GPS”信號獲取的信息) 和從準確定位的位置估計運動範圍和方向來生成潛水記錄」 (本院卷㈡第249頁),可知乙證3「使用準確的位置信息(例如 使用全球定位系統“GPS”信號獲取的信息)」已實質隱含「處 理系統12」連結關係,或從乙證3圖1(本院卷㈡第36頁)揭 示「GPS接收器16」與「處理系統12」直接連結關係已如前 所述實質隱含「信息(或稱資訊)的交流」,其連結關係對應 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一定位單元,與該處理器資訊連結 」,乙證3之「準確的位置信息」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 「供以獲取該使用者所在位置的一位置座標」。是以,乙證 3已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1「一定位單元,與該處理器資訊連 結,供以獲取該使用者所在位置的一位置座標;」之技術特 徵。
 ⑤乙證3說明書第【0044】段記載「根據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用於潛水計算機的輸人/輸出裝置,在缺乏GPS信號的情況下,可幫助潛水計算機獲得位置估計。例如,用於確定水面以下深度的壓力感測器、指南針和/或推進器,可以用於提供有關潛水計算機運動的信息……可以使用各種輸入電子設備與各種演算法的組合來在沒有GPS信號的情況下確定位置估計」(本院卷㈡第249頁),可知乙證3「深度的壓力感測器可幫助潛水計算機獲得位置估計及提供有關潛水計算機運動的信息」已實質隱含「深度的壓力感測器」與「處理系統12」資訊連結關係,或從乙證3圖1(本院卷㈡第36頁)揭示「處理系統12」與「壓力傳感器34」間接連結關係已如前所述實質隱含「信息(或稱資訊)的交流」,該連結關係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一深度計,與該處理器資訊連結」,乙證3之「確定水面以下深度的壓力感測器……,可以用於提供有關潛水計算機運動的信息」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供以偵測該使用者所處水中深度,得到一深度資訊」。是以,乙證3已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1要件「一深度計,與該處理器資訊連結,供以偵測該使用者所處水中深度,得到一深度資訊;」之技術特徵。 ⑥乙證3說明書第【0045】段記載「與許多本發明的實施例相連 接的輸出裝置,是能夠顯示潛水計算機內部存儲的數位圖像 的彩色顯示器。在許多實施例中,潛水計算機存儲有關潛水 點的信息,其中包括可能在潛水點遇到的海洋生物的圖像。 在潛水期間,這些圖像可以用於識別海洋生物並記錄其位置 」及上開第【0047】段記載之內容(本院卷㈡第249至250頁) ,可知乙證3「彩色顯示器顯示可能在潛水點遇到的海洋生 物的圖像」已實質隱含「彩色顯示器」與「處理系統12」資 訊連結關係,或從乙證3圖1(本院卷㈡第36頁)揭示「處理



系統12」與「顯示器24」間接連結關係,該連結關係對應於 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一顯示單元,與該處理器資訊連結」 ,乙證3之「坐標將包括深度、緯度和經度」對應於系爭專 利請求項1要件1F之「位置座標」及「深度資訊」;乙證3之 「在潛水點期間遇到的海洋生物的圖像」對應於系爭專利請 求項1之「輔助指示」,系爭專利請求項1係以擇一形式記載 位置座標、該目標潛點、該深度資訊、及該輔助指示,上述 擇一顯示即可。是以,乙證3已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1「一顯 示單元,與該處理器資訊連結,供以呈現有該位置座標、該 目標潛點、該深度資訊、及該輔助指示;」之技術特徵。 ⑦乙證3說明書第【0049】段記載「圖3顯示了根據本發明的一種檢索與位置相關聯的信息的流程。該流程60包括確定或估計(62)當前位置。然後,可以使用當前位置檢索(64)與該位置相關聯或與該位置在預定距離內的位置相關聯的信息。然後,檢索獲取的信息可以用於生成一顯示,該顯示可以將所檢索到的信息,以視覺呈現的方式呈現出來,或提供潛水計算機的用戶訪問(66)該信息的能力。當用戶訪問信息時,該信息將被顯示(68)」(本院卷㈡第250頁),可知乙證3「檢索獲取的信息可以用於生成一顯示或提供潛水計算機的用戶訪問(66)該信息的能力」已實質隱含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一操作單元」與「處理器」資訊連結關係,該連結關係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一操作單元,與該處理器資訊連結」,乙證3之「可以使用當前位置檢索(64)與……與該位置在預定距離內的位置相關聯的信息……」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供該使用者輸入一目標距離」;乙證3之「當用戶訪問信息時,該信息將被顯示(68)」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要件1G之「指令」。是以,乙證3已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1「一操作單元,與該處理器資訊連結,供該使用者輸入一目標距離及指令;」之技術特徵。 ⑧由上開乙證3說明書第【0049】段之記載內容(本院卷㈡第250 頁),可知乙證3所揭示「當用戶訪問信息時,該信息將被顯 示(68)」等操作已實質隱含「處理系統12」供以運行「潛水 計算機」,可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該處理器,供以 運行該潛水點指引系統」;乙證3「當前位置」對應於系爭 專利請求項1之「基於該位置座標」,乙證3「預定距離內」 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目標距離」,乙證3「位置相關 聯的信息」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篩選出該目標潛點 」,是乙證3「可以使用當前位置檢索(64)與……該位置在預 定距離內的位置相關聯的信息」即可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 1之「並基於該位置座標及該目標距離篩選出該目標潛點」 。是以,乙證3已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1「該處理器,供以運 行該潛水點指引系統,並基於該位置座標及該目標距離篩選 出該目標潛點;」之技術特徵。
 ⑨由上開乙證3說明書第【0050】、【0044】段之記載內容(本 院卷㈡第249至250頁),可知乙證3揭示「提供視覺顯示,如 箭頭和方向,以提示用戶接近預定位置或沿著預定路徑行進 ,在有GPS信號的情況下,以GPS信號確定水面上的位置估計 ,提供有關潛水計算機關於水面上方向運動的信息,在沒有 GPS信號的情況下,用於確定水面以下深度的壓力感測器之 壓力增減值,可提供潛水計算機關於下潛方向運動的信息, 至於指南針和/或推進器,可以用於提供有關潛水計算機關 於水面以下方向運動的信息」,已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 「該輔助指示供以對前往該目標潛點的方向及一下潛方向進 行指引」,其中乙證3之「提供視覺顯示,如箭頭」對應系 爭專利請求項1之「該輔助指示」,乙證3之「預定位置」對 應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目標潛點」,乙證3之「以提示用戶 接近預定位置或沿著預定路徑行進,在有GPS信號的情況下 ,以GPS信號確定水面上的位置估計,提供有關潛水計算機



關於水面上方向運動的信息」對應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供 以對前往該目標潛點的方向進行指引」,乙證3之「以提示 用戶接近預定位置或沿著預定路徑行進,在沒有GP S信號的 情況下,用於確定水面以下深度的壓力感測器之壓力增減值 ,可提供潛水計算機關於下潛方向運動的信息」對應系爭專 利請求項1之「供以對前往該目標潛點的一下潛方向進行指 引」。
 ⑩綜上,乙證3已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1所有技術特徵,不具新 穎性。
 ⑪至原告雖主張系爭專利說明書已記載地圖資料庫121儲存「具有經緯度的一地圖資訊」及深度計16係可透過感測水壓,進一步推算出潛水點指引系統1當前與水面距離,以此作為水中深度,系爭專利仍有許多技術特徵未經乙證3所揭露,故乙證3不足以證明系爭專利不具備新穎性等語。惟原告上開主張係將系爭專利說明書有揭露之限定條件但請求項未記載之內容引入請求項,不當增加系爭專利請求項1之限制條件,已違反禁止讀入原則。況且,乙證3說明書第【0047】段記載「在許多實施例中,存儲在潛水計算機中的信息以數據庫的形式存儲,其中每個信息與一個位置或一组位置(例如,一個空間體積)相關聯。……有關空間的地理信息存儲在信息系統中,每個信息都有相關聯的坐標位置。通常,這些坐標將包括深度、緯度和經度。」(本院卷㈡第250頁),乙證3之信息以數據庫的形式存儲,其中「數據庫」已揭示系爭專利說明書「地圖資料庫121」,乙證3之「空間的地理信息……每個信息都有相關聯的坐標位置。通常,這些坐標將包括深度、緯度和經度」,已揭示系爭專利說明書「具有經緯度的一地圖資訊」之技術內容;乙證3說明書第【0044】段記載「……,可幫助潛水計算機獲得位置估計。例如,用於確定水面以下深度的壓力感測器、指南針和/或推進器,可以用於提供有關潛水計算機運動的信息……」(本院卷㈡第249頁),亦已揭示系爭專利說明書「深度計16係可透過感測水壓」之技術內容,是原告上開主張自非可採。 ⑵系爭專利請求項6與乙證3比對:
 ①乙證3說明書第【0050】段記載「根據本發明的潛水計算機可 以提供視覺顯示,如箭頭和方向,以提示用戶接近預定位置 或沿著預定路徑行進」、第【0064】段記載「圖12C……手腕 式單元」(本院卷㈡第250、254頁),可知乙證3揭示提供使用 者的潛水計算機係腕部裝置,透過上述「視覺顯示,如箭頭 和方向」提示用戶接近預定位置或沿著預定路徑行進,其中 ,乙證3之「手腕式單元」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6之「穿戴 裝置」;乙證3之「提示用戶接近預定位置或沿著預定路徑 行進」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6之「用以引導該使用者抵達 一目標潛點」;乙證3之「預定位置」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 項6之「目標潛點」。因此,乙證3已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6 「一種潛水點指引系統實施方法,適配於一穿戴裝置以供一 使用者於潛水活動時操作,用以引導該使用者抵達一目標潛 點,其包含:」之技術特徵。
 ②乙證3說明書第【0039】段記載「在幾個實施例中,使用準確 的位置信息(例如使用全球定位系統“GPS”信號獲取的信息) 和從準確定位的位置估計運動範圍和方向來生成潛水記錄」 (本院卷㈡第249頁),可知乙證3透過全球定位系統“GPS”信號 取得「準確的位置信息」之操作已實質隱含系爭專利請求項 6之「一操作單元,用以啟動一定位單元」,乙證3之「準確 的位置信息」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6之「獲取該使用者所 在位置的一位置座標」。因此,乙證3已揭示系爭專利請求 項6「一定位步驟:該使用者執行一操作單元,用以啟動一 定位單元獲取該使用者所在位置的一位置座標」之技術特徵 。
 ③由上開乙證3說明書第【0049】段之記載內容(本院卷㈡第250頁),可知乙證3揭示「當前位置」檢索(64)與該位置在「預定距離內」的「位置相關聯的信息」,該「位置相關聯的信息」將被顯示(68)上,供用戶訪問該信息。乙證3「檢索獲取的信息可以用於生成一顯示或提供潛水計算機的用戶訪問(66)該信息的能力」已實質隱含系爭專利請求項6之「操作單元」與「處理器」資訊連結關係;乙證3「當前位置」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6之「以該位置座標為中心」;乙證3「預定距離內」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6之「目標距離」;乙證3「位置相關聯的信息」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6之「篩選至少一潛點資訊」;乙證3「供用戶訪問被顯示(68)之位置相關聯的信息」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6要之「經選取篩選後的該潛點資訊作為一目標潛點」。綜上,乙證3已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6「一潛點篩選步驟:再以該操作單元設定一目標距離,一處理器以該位置座標為中心、及以該目標距離為範圍篩選至少一潛點資訊,並經選取篩選後的該潛點資訊作為一目標潛點」之技術特徵。 ④由乙證3第【0055】段記載「該流程100包括顯示(102)水下環 境信息,並接收(104)潛水員關於鄰近地標的信息。在估計 位置將潛水員置於興趣點附近的情況下,顯示的信息可以提



示用戶確認是否確實靠近該興趣點。在其他實施例中,用戶 可以預先配置興趣點列表並嘗試導航到其中一個興趣點,以 達到位置(估計)的目的。即使潛水計算機的位置估計表明用 戶與該興趣點相距很遠」(本院卷㈡第252頁),可知乙證3「 潛水計算機的位置估計表明用戶與該興趣點相距很遠」對應 於系爭專利請求項6之「該處理器計算該位置座標與該目標 潛點的相對方位及距離」。乙證3之「導航到其中一個興趣 點」配合說明書第【0050】段記載「根據本發明的潛水計算 機可以提供視覺顯示,如箭頭和方向,以提示用戶接近預定 位置或沿著預定路徑行進」之內容(本院卷㈡第250頁),可 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6之「並由一輔助指示指引該使用者 抵達該目標潛點的方向」;乙證3之「顯示的信息可以提示 用戶確認是否確實靠近該興趣點」對應於系爭專利請求項6 要件6D之「且在該使用者抵達該目標潛點時,由一提醒單元 發出一警示」。因此,乙證3已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6「一指 示步驟:該處理器計算該位置座標與該目標潛點的相對方位 及距離,並由一輔助指示指引該使用者抵達該目標潛點的方 向,且在該使用者抵達該目標潛點時,由一提醒單元發出一 警示」之技術特徵。
 ⑤由上開乙證3說明書第【0050】、【0044】段之記載內容(本院卷㈡第249至250頁),可知乙證3揭示「提供視覺顯示,如箭頭和方向,以提示用戶接近預定位置或沿著預定路徑行進,在有GPS信號的情況下,以GPS信號確定水面上的位置估計,提供有關潛水計算機關於水面上方向運動的信息,在沒有GPS信號的情況下,用於確定水面以下深度的壓力感測器之壓力增減值,可提供潛水計算機關於下潛方向運動的信息,至於指南針和/或推進器,可以用於提供有關潛水計算機關於水面以下方向運動的信息」,上開乙證3之「以提示用戶接近預定位置或沿著預定路徑行進,在沒有G P S 信號的情況下,用於確定水面以下深度的壓力感測器之壓力增減值,可提供潛水計算機關於下潛方向運動的信息」已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6「以及一下潛步驟:該使用者下潛時,一深度計偵測該使用者所在深度,且該輔助指示對一下潛方向進行指引」之技術特徵。 ⑥綜上,乙證3已揭示系爭專利請求項6所有技術特徵,不具新 穎性。
 ⒋乙證3、4、6、7組合足以證明系爭專利請求項1、6不具進步 性。
 ⑴系爭專利請求項1與乙證3、4、6、7比對: ①系爭專利請求項1與乙證3之比對,乙證3已揭示系爭專利請求 項1之全部技術特徵,已如前述。
 ②乙證4第【0060】段記載「如圖7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監視單 元的顯示器。顯示器被配置為在上部顯示相關聯的潛水員的 潛水員特定數據。在該實施例中,使用數字羅盤、潛水概況 和當前深度以及罐中的空氣水平以圖形和數字來指示方向」 、第【0029】段記載「該系統可以包括地理定位系統,例如 GPS、附接至潛水領導者單元的接收器,並且其中潛水領導 者單元被配置為將位置坐標重新傳輸至水下的監控單元,以 便它們計算其各自的絕對位置基於重新傳輸的位置坐標」; 第【0030】段記載「該系統還可以包括深度計和/或運動傳 感器,並且監測單元還可以被配置為在計算潛水員的絕對位 置時也使用深度和/或運動數據」(本院卷㈡第260、263頁)。 ③乙證6為Descent Mk2及Descent Mk2i支援多種潛水模式,並 可以自訂與增加數據頁面,全方位滿足使用者檢視潛水需求



的相關資訊;內建ABC感測器及水下三軸墊子羅盤,協助水 下航向指引,並可以透過GPS、GLONASS、GALILEO衛星定位 標記潛水出水與入水點,潛返時不易迷失(本院卷㈡第363頁) 。
 ④乙證7之為影片水下潛水時的導航資訊及方式,詳如乙證11為 乙證7影片之截圖,由該截圖可見,其顯示螢幕上有D、T、R 、H等數據,分別代表深度、潛水時間、距離目標潛點之距 離範圍、羅盤方向,並另有箭頭導航指向目標潛點(本院卷㈡ 第315頁)。
 ⑤乙證3與乙證4、6、7同屬潛水導航技術領域,並具有關連性 。又依乙證3說明書第【0050】段(本院卷㈡第250頁),乙 證3係潛水計算機可以提供視示,如箭頭和方向,以提示用 戶接近預定位置或沿著預定路徑行進;依乙證4說明書第【0 060】段(本院卷㈡第263頁),乙證4係使用數字羅盤、潛水 概況和當前深度……數字來指示方向;而乙證7係其顯示螢幕 上有D、T、R、H等數據,分別代表深度、潛水時間、距離目 標潛點之距離範圍、羅盤方向,並另有箭頭導航指向目標潛 點;乙證3與乙證4、6、7以解決如何指引潛水員到達目標之 問題,故乙證3、4、6、7之技術內容所欲解決問題具有共通 性,且乙證3、4、6、7均係以「深度」作為下潛方向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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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八洋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高得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得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