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民事),嘉簡字,114年度,493號
CYEV,114,嘉簡,493,20250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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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免為假執行。此部分原告陳明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 行,無非係促請本院依職權為假執行之發動,自無為准駁諭 知之必要。至原告敗訴部分,其假執行之聲請失所附麗,應 併予駁回。
七、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經審核認均不 足以影響判決結果,爰不逐一論述,附此敘明。八、本件原告提起本件損害賠償事件係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經本 院刑事庭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移送前來,依同條第2 項規定免納裁判費,然訴訟中別無其他訴訟費用之發生,故 本院自毋庸為訴訟費用裁判之諭知。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30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法 官 羅紫庭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嘉義市文化路308之1號)提出上訴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30  日                 書記官 江柏翰附表:
編號 被告 利息起算日(民國) 0 林榮元 113年10月16日 0 吳南宗 113年11月28日 0 勇大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1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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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強全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勇大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