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書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訴字,92年度,1847號
TCDM,92,訴,1847,20041209,3

1/3頁 下一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八四七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丁○○
右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九○○三號),
,被告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
序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丁○○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附表一、三、四、六所示簽帳單之顧客存根聯、附表八、九所示偽造之「乙○○」、「戊○○」署名及「戊○○」之印章及印文均沒收。 事 實
一、丁○○曾於民國七十九年間因偽造文書案件,於八十年三月五日經臺灣高雄地方 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嗣於八十一年一月二十六日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 決駁回上訴確定,復於八十三年十二月七日假釋付保護管束,至八十六年二月十 六日未經撤銷假釋執行完畢。緣丁○○與戊○○係朋友,於八十六年間受戊○○ 之委託,替戊○○、乙○○夫妻申辦亞太商業銀行之信用卡,因而取得戊○○、 乙○○之身分證影本、房屋所有權狀影本、房屋稅繳款書影本之際,竟基於意圖 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及行使偽造私文書之概括犯意,先後於:㈠、於八十七年三月間,自行在富邦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邦銀行)福華聯名卡 申請書上偽簽「乙○○」、「戊○○」之署名及年籍等資料而偽造私文書,復持 上開戊○○、乙○○之身分證影本、房屋所有權狀影本、房屋稅繳款書影本及仲 奕工業社所開立之扣繳憑單等證件,持向富邦銀行申請信用卡以行使,致富邦銀 行承辦人員陷於錯誤,誤為乙○○、戊○○本人所申請而核發信用卡卡號000 0000000000000號之信用卡正卡、卡號000000000000 0000號之信用卡附卡,以此詐得信用卡合計共二張。㈡、丁○○取得上開信用卡後,隨即於0000000000000000號、00 00000000000000號信用卡背面分別偽簽「乙○○」、「戊○○」 之署名,而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乙○○、戊○○。嗣於八十七年四月七日 起,即連續於如附表一所示之時間,至如附表一所示之全宇通信企業有限公司中 清營業所等信用卡特約商店,持前開信用卡連續刷卡消費如附表一所示之金額以 行使,並於信用卡0000000000000000號、000000000 0000000號每筆簽帳單上分別偽簽「乙○○」、「戊○○」之署名,而偽 造私文書後,持以交付予各該消費商店之人員以行使,使該店之人員誤認丁○○ 為該信用卡之合法使用人,而交付財物,足以生損害於乙○○、戊○○、富邦銀 行及如附表一所示之各該消費商店。
㈢、丁○○又思以前開0000000000000000號之信用卡預借現金,即 連續於附表二所示時間,至銀行自動櫃員機,持前開信用卡,於自動櫃員機輸入 現金密碼後提領現金,以此不正方式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現金。㈣、復於九十年七月間,丁○○以電話佯稱係戊○○本人並告知富邦銀行承辦人員前 開二張信用卡遺失,致富邦銀行承辦人員,陷於錯誤,誤認丁○○為前開信用卡



之合法持有人,而補發卡號0000000000000000號、00000 00000000000號之信用卡予丁○○,以此詐得信用卡二張。㈤、丁○○取得上開信用卡後,隨即於0000000000000000號、00 00000000000000號信用卡背面分別偽簽「乙○○」、「戊○○」 之署名,而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乙○○、戊○○。於九十年七月二十五日 起,即連續於如附表三所示之時間、至如附表三所示之三越加油站有限公司等信 用卡約特商店,持前開信用卡連續刷卡消費如附表三所示之金額以行使,並於0 000000000000000號、0000000000000000號信 用卡每筆簽帳單上分別偽簽「乙○○」、「戊○○」之署名,而偽造私文書後, 持以交付予各該消費商店之人員以行使,使該店之人員誤認丁○○為該信用卡之 合法使用人,而交付財物,足以生損害於乙○○、戊○○、富邦銀行及如附表三 所示之各該消費商店。
㈥、丁○○復於九十一年九月十六日、同年十月十六日、同年十一月七日、同年十一 月十八日、同年十二月十六日,連續以向東森得易購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森 得易購)之人員以電話告知信用卡0000000000000000卡號及戊 ○○之基本資料,使東森得易購人員,陷於錯誤,誤認其為該信用卡之合法使用 人,而寄交郵購商品,以此詐得共值新臺幣(下同)一萬一千六百八十元之郵購 商品。
㈦、於九十年六月間某日,丁○○見富邦銀行所寄發之白金卡優先核准申請書,即於 該申請書上偽簽「乙○○」、「戊○○」之署名而偽造私文書,並持向富邦銀行 申請富邦白金信用卡以行使,致富邦銀行承辦人員陷於錯誤,誤認係乙○○、戊 ○○本人所申請,而核發卡號0000000000000000號之白金卡正 卡一張、0000000000000000號之白金卡附卡一張,以此詐得富 邦銀行白金卡二張。
㈧、丁○○取得前揭二張白金信用卡後,隨即於0000000000000000 號、0000000000000000號之信用卡背面偽簽「乙○○」、「戊 ○○」之署名,而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乙○○、戊○○。嗣於九十年七月 十七日起,即於如附表四所示之時間、至如附表四所示之咆哮山莊有限公司等信 用卡特約商店,持前開信用卡連續刷卡消費如附表四所示之金額以行使,並於0 000000000000000號、0000000000000000號每 筆信用卡簽帳單上分別偽簽「乙○○」、「戊○○」之署名,而偽造私文書後, 交付予各該消費商店之人員以行使,使各該消費商店之人員誤認丁○○為該信用 卡之合法使用人,而交付財物,足以生損害於乙○○、戊○○、富邦銀行及如附 表四所示之各該消費商店。
㈨、丁○○復於九十年七月間某日,至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遠傳電信),於 遠傳代理付款授權書上填載0000000000000000號信用卡卡號及 偽簽「戊○○」署名而偽造私文書,持以向遠傳電信申請由信用卡轉帳繳交電信 服務費用以行使,致遠傳電信承辦人員,陷於錯誤,誤認丁○○為該信用卡之合 法使用人,而提供電信服務,以此詐得電信服務利益,足以生損害於戊○○、富 邦銀行及遠傳電信。




㈩、丁○○又思以前開0000000000000000號之信用卡預借現金,即 連續於附表五所示時間,至富邦銀行自動櫃員機,持前開信用卡,於自動櫃員機 機輸入現金密碼後提領現金,以此不正方式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現金。、於九十一年十月間,丁○○持於不詳時、地偽刻之「戊○○」印章,自行於中華 商業銀行(下稱中華商銀)之信用卡申請書上,蓋用前開印章,以偽造「戊○○ 」之印文,並偽簽「戊○○」之署名及年籍等資料,而偽造私文書,並持向該銀 行申請東森購物信用卡二張信用卡以行使,致該銀行承辦人員陷於錯誤,誤為係 戊○○本人所申請,而核發卡號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號之信用卡二張,以此詐得信用卡二張。、丁○○取得上開信用卡後,隨即於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號之信用卡背面偽簽「戊○○」之署名,而偽造私 文書,足以生損害於戊○○。嗣於九十一年十一月五日起,於如附表六所示之時 間、至如附表六所示之全揚通信行等信用卡特商店,持前開信用卡連續刷卡消費 如附表六所示之金額以行使,並於每筆簽帳單上偽簽「戊○○」之署名,而偽造 私文書後,交付予各該消費商店之人員以行使,使該店之人員誤認丁○○為該信 用卡之合法使用人,而交付財物,足以生損害於戊○○、中華商銀及如附表六所 示之各該消費商店。
、丁○○復於九十一年八月十二日、九十二年一月十六日持信用卡,連續向東森得 易購物之人員以電話告知信用卡0000000000000000之卡號及戊 ○○之基本資料,使東森得易購人員,陷於錯誤,誤認其為該信用卡之合法使用 人,而寄交郵購商品,以此詐得共值一萬七千三百八十元之郵購商品二件。、丁○○又思以前開0000000000000000號之信用卡預借現金,即 連續於附表七所示時間,至富邦銀行等自動櫃員機,持前開信用卡,於自動櫃員 機輸入現金密碼後提領現金,以此不正方式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現金。、於九十二年間某日自某不詳姓名年籍之顧客處取得付款銀行為華南商業銀行,票 面金額九千五百元、發票日期九十二年四月二十六日、票號0000000號支 票一紙,隨即於不詳時間、地點,在該支票背面偽簽「戊○○」署名以為背書而 偽造私文書,並欲將該支票交付搬家公司人員作以支付搬遷費用而持以行使,後 因搬家公司人員拒收支票而未交付。嗣於九十二年間,丁○○因無力支付信用卡 款項,致戊○○接獲富邦銀行、中華商銀之催繳通知,始發覺上情而報警追查, 為警於九十二年四月二十六日二十三時許,在臺中市○○○街二十五之一號查獲 ,並在丁○○皮包內扣得戊○○之富邦銀行信用卡二張、戊○○身分證影本、前 開票號0000000號支票一紙。
二、案經臺中縣警察局霧峰分局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被告丁○○對於右揭事實於本院審理時坦承不諱,核與證人戊○○證述情節相符 ,復有富邦銀行福華大飯店認同卡一張(偵卷第三十頁、三十一頁)、富邦銀行 白金卡一張(偵卷第三十頁、三十一頁)、華南銀行支票一紙(偵卷第三十二頁 )、戊○○身分證影本一張(偵卷第三十三頁)、富邦銀行催繳信用卡消費款函 一張(偵卷第三十四頁)、冒刷富邦銀行信用卡之消費明細一份(證物外放外)



、冒刷中華商銀信用卡之消費明細一張(偵卷第四十一頁)、富邦銀行福華聯名 卡申請書一張(偵卷第七十八頁)、富邦銀行白金卡優先核准申請書一張(偵卷 第八十七頁)、中華商銀信用卡申請書一張(偵卷第四十頁)、財團法人聯合信 用卡中處理中心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九二()聯卡會計字第五六八號函一 份(本院A卷第十九頁)、遠傳代理付款授權書一紙(本院A卷第五三頁)、英 商渣打銀行臺北分行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渣信字第一二八五號函(本 院A卷第七四頁)、中華商業銀行信用卡部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中銀卡 字第九二○三三三號函一份(本院A卷第八一頁)、東森得易購電話行銷中心電 腦訂購紀錄(本院A卷第八五、八六頁)、臺灣土地銀行消費金融部九十三年一 月五日消四字第○九二○○○三六九七號函一張(本院A卷第九二頁)、中國信 託商業銀行九十三年一月二日刑事呈報狀一紙(本院A卷第九三頁)、香港商香 港上海匯豐銀行九十三年一月六日(九二)港匯銀卡字第○四○○八號函五紙( 本院A卷第一00頁)、臺新國際商業銀行九十三年一月六日臺新信卡字第九三 00五號函一紙(本院A卷第一0二頁)、華南商業銀行總行九十三年一月七日 (九十三)消金風字第○一一三號函一紙(本院A卷第一0五頁)、花旗銀行九 十三年一月七日(九十二)政查字第一九六八號函一紙(本院A卷第一一四頁) 、大眾銀行信用卡部九十三年一月十二日(九十三)卡發字第一六號函一紙(本 院A卷第一一七頁)、臺新國際商業銀行九十三年一月八日臺新信卡字第九三○ ○一二號函一紙(本院A卷第一二三頁)、聯邦商業銀行九十三年一月十四日( )聯信卡字第○○一四號函(本院A卷第一二六頁)、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信用 卡中心九十三年一月二十八日(九三)上卡帳字第九號(本院A卷第一三二頁) 等附卷可稽,足認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堪可採信。是以,本件事證明確,被告 犯行堪可認定。
二、核被告事實欄編號㈠犯行所為,係犯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之行使偽造 私文書罪(在信用卡申請書上偽簽「乙○○」、「戊○○」署名後持以行使部分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詐取信用卡二張);編號㈡犯行 所為,係犯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在信用卡背面 及簽帳單上偽簽「乙○○」、「戊○○」署名後持以行使部分)、刑法第三百三 十九條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詐取各該特約商店財物部分);編號㈢犯行所為, 係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二第一項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 ;編號㈣犯行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詐取信用卡 二張);編號㈤之犯行所為,係犯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之行使偽造私 文書罪(在信用卡背面及簽帳單上偽簽「乙○○」、「戊○○」署名後持以行使 部分)、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詐取各該特約商店財物部分 );編號㈥犯行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詐取郵購 商品);編號㈦犯行所為,係犯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之行使偽造私文 書罪(在白金卡優先核准申請書上偽簽「乙○○」、「戊○○」署名後持以行使 部分)、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詐取信用卡二張);編號㈧ 所為,係犯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在信用卡背面 及簽帳單上偽簽「乙○○」、「戊○○」署名後持以行使部分)、刑法第三百三



十九條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詐取各該特約商店財物部分);編號㈨所為,係犯 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在遠傳代理付款授權書上 偽簽「戊○○」署名後持以行使部分)、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二項之詐欺得利 罪(詐取電信服務之利益);編號㈩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二第一項 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編號所為,係犯刑法第二百十六 條、第二百十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在中華商銀信用卡申請書上偽簽「戊○○ 」署名後持以行使部分)、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詐取信用 卡二張);編號所為,係犯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 罪(在信用卡背面及簽帳單上偽簽「戊○○」、署名後持以行使部分)、刑法第 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詐取各該特約商店財物部分);編號所為 ,係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詐取郵購商品);編號所為 ,係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二第一項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 罪;編號所為,係犯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在 支票背面偽簽「戊○○」署名作為背書,持以行使部分)。被告如事實欄編號㈢ 、㈩、所載犯行,係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自動櫃員機)取得他人之物 (現金),應成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二第一項之罪,公訴人認係成立刑法第 三百三十九條之詐欺罪容有誤會,惟其基本事實同一,本院自得予以審理,並變 更該部分之起訴法條。被告在信用卡申請書、信用卡背面、簽帳單、信用卡代繳 電信費用授權書、支票背面上分別偽簽「乙○○」、「戊○○」(信用卡申請書 部分)、「乙○○」、「戊○○」(信用卡背面、簽帳單部分)及「戊○○」( 信用卡代繳電信費用授權書、支票背面部分)署名及偽造戊○○印章及印文(中 華商銀信用卡申請書部分)之行為,係偽造私文書之部分行為,偽造私文書後持 以行使,偽造之低度行為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再被告先後多 次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犯行, 時間緊接,犯罪構成要件相同,各顯係基於概括犯意為之,均應依連續犯之規定 分別論以一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連續詐欺取財、連續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 備取得他人之物罪,並各加重其刑。公訴人雖未就被告在遠傳電信信用卡代繳電 信費用授權書偽簽「戊○○」署名而偽造私文書並持以行使之犯行提起公訴,然 此部分與被告起訴成罪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犯行,有連續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為 起訴效力所及,本院自得予以審理;又公訴人認為被告各次以行使偽造私文書之 手段,詐取信用卡,並加以行使,詐騙財物或利益及在支票背面偽簽「戊○○」 署名作為背書,持以行使等情,各次均係另行起意云云,惟查其犯罪手法相同, 時間緊接,犯罪構成要件相同,各顯係基於概括犯意為之,為連續犯,公訴意旨 容有誤會,附此敘明。被告所犯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連續詐欺取財罪、詐欺 得利罪、連續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等四罪間,有方法目的 之牽連關係,應依刑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從情節較重之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 斷。又被告曾於七十九年間因偽造文書案件,於八十年三月五日經臺灣高雄地方 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嗣於八十一年一月二十六日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 決駁回上訴確定,復於八十三年十二月七日假釋付保護管束,至八十六年二月十 六日未經撤銷假釋執行完畢,有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



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其於五年以內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 上之罪,為累犯,應依刑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遞加重其刑。爰審酌被告本案偽造 文書之種類非在少數,行使偽造文書及詐欺取財之次數亦多,期間長達四年多, 其犯罪對被害人及社會交易秩序危害非輕,及其事後坦承犯行,並於本院審理期 間逃亡,經本院兩次通緝始到案之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被告偽簽「乙○○」、「戊○○」如附表一、三、四、六所示簽帳單之顧客存根 聯,屬被告所有犯罪所得之物,雖未扣案,惟既無法證明已滅失而不存在,均應 依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宣告沒收;至如附表一、三、四、六所 示之消費商店及收單機構之簽帳單存根聯、富邦銀行信用卡申請書、白金卡優先 核准申請書、中華商銀信用卡申請書、遠傳代理付款授權書等,係屬各該特約消 費商店、收單機構、發卡銀行(富邦銀行、中華商銀)、遠傳公司所有,自不得 宣告沒收。惟如附表八、九所示之偽造「乙○○」、「戊○○」署名及「戊○○ 」之印章及印文等,既無證據證明其已滅失,均應依刑法第二百十九條之規定, 宣告沒收之。其餘附表一、三、四、六備註欄註記之簽單已滅失之部分,消費商 店及收單機構之簽帳單存根聯既已滅失,自無庸宣告沒收,此有財團法人聯合信 用卡中處理中心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九二()聯卡會計字第五六八號函一 份(本院A卷第十九頁)、遠傳代理付款授權書一紙(本院A卷第五三頁)、英 商渣打銀行臺北分行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渣信字第一二八五號函(本 院A卷第七四頁)、中華商業銀行信用卡部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中銀卡 字第九二○三三三號函一份(本院A卷第八一頁)、東森得易購電話行銷中心電 腦訂購紀錄(本院A卷第八五、八六頁)、臺灣土地銀行消費金融部九十三年一 月五日消四字第○九二○○○三六九七號函一張(本院A卷第九二頁)、中國信 託商業銀行九十三年一月二日刑事呈報狀一紙(本院A卷第九三頁)、香港商香 港上海匯豐銀行九十三年一月六日(九二)港匯銀卡字第○四○○八號函五紙( 本院A卷第一00頁)、臺新國際商業銀行九十三年一月六日臺新信卡字第九三 00五號函一紙(本院A卷第一0二頁)、華南商業銀行總行九十三年一月七日 (九十三)消金風字第○一一三號函一紙(本院A卷第一0五頁)、花旗銀行九 十三年一月七日(九十二)政查字第一九六八號函一紙(本院A卷第一一四頁) 、大眾銀行信用卡部九十三年一月十二日(九十三)卡發字第一六號函一紙(本 院A卷第一一七頁)、臺新國際商業銀行九十三年一月八日臺新信卡字第九三○ ○一二號函一紙(本院A卷第一二三頁)、聯邦商業銀行九十三年一月十四日( )聯信卡字第○○一四號函(本院A卷第一二六頁)、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信用 卡中心九十三年一月二十八日(九三)上卡帳字第九號(本院A卷第一三二頁) 等附卷可查。至附表一、三、四、六所示之顧客存根聯上偽造之「乙○○」、「 戊○○」署名,該顧客存根聯既已宣告沒收,爰不予重複宣告沒收,附此敘明。三、併案意旨略以:被告丁○○與共犯陳榮龍(經本院另案通緝中)共同基於意圖為 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由共犯陳榮龍於八十五年九月間至告訴人丙○○所經 營建材行,表明其係代表業主即被告丁○○訂購建材,初期均按期支付貨款,以 取得告訴人丙○○之信任。至八十五年底時,共犯陳榮龍向告訴人丙○○偽稱因 業主即被告丁○○有經濟上困難而停工,所積欠貨款十四萬七千六百六十一元將



於復工後再給付,告訴人丙○○見其信用不惡,遂同意其請求。於八十六年三月 間,共犯陳榮龍復工後又繼續叫貨一萬四千五百七十元,並交付發票人即被告丁 ○○所簽發發票日分別為八十六年七月十日、八十六年七月二十日九,面額分別 為八萬元、八萬二千元之支票二張予告訴人丙○○。八十六年五月間,共犯陳榮 龍又向告訴人丙○○買貨十萬一百六十一元,其復交付被告丁○○所簽發發票日 為八十六年八月十日,面額二十萬元之支票一張予告訴人丙○○,並向其偽稱因 業主將貨款與工資開在一起,故欲向其借八萬元現金以支付工資其餘票款則抵付 貨款云云,致告訴人丙○○陷於錯誤遂出借並交付現金八萬元予陳榮龍。於八十 六年七月間,共犯陳榮龍又向告訴人丙○○叫貨十二萬七千四百九十一元,旋即 逃之夭夭,前開支票亦均無法兌現,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之 詐欺取財罪嫌。惟查併案意旨所示之最後犯罪時間為八十六年七月間,距本案最 初犯罪時間為八十七年三月間,相距已逾七月有餘,且犯罪手法與本案亦不相同 ,實難認與本案有連續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而併案部分既未經起訴,本院自不 得併予審理,自應由檢察官另行依法處理附此敘明。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條,刑法第五十六條、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二項、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五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二百十九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甲○○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二 月 九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劉 逸 成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須附繕本 )。
書記官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二 月 十 日
附表一:
㈠卡號:0000-0000-0000-0000(金卡正卡;持卡人署名乙○○)編號 消費日期 消費商店 消費金額 備註
0001 87.04.07 全宇通信企業有限公司中清營業所 600 簽單已滅失0002 87.04.09 重光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460 簽單已滅失0003 87.04.09 士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559 簽單已滅失0004 87.04.18 東堡餐廳 (股)公司中港店 55,638 簽單已滅失0005 87.04.28 林記影印有限公司 1,641 簽單已滅失0006 87.05.02 重光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440 簽單已滅失0007 87.05.03 田根行有限公司 23,100 簽單已滅失0008 87.07.13 國賓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572 簽單已滅失0009 87.07.14 黃金海岸實業行 1,200 簽單已滅失



0010 87.07.17 金獅湖加油站 450 簽單已滅失0011 87.07.17 大樂股份有限公司 170 簽單已滅失0012 87.07.23 金獅湖加油站 430 簽單已滅失0013 87.07.30 金獅湖加油站 450 簽單已滅失0014 87.08.03 樓中樓大觀園餐廳股份有限公司 704 簽單已滅失0015 87.08.04 金獅湖加油站 500 簽單已滅失0016 87.08.07 金獅湖加油站 570 簽單已滅失0017 87.08.11 總興加油站有限公司 680 簽單已滅失0018 87.08.11 總興加油站有限公司 800 簽單已滅失0019 87.08.15 美瑞德國際有限公司 1,791 簽單已滅失0020 87.08.21 金獅湖加油站 530 簽單已滅失0021 87.08.23 尖美百貨 2,428 簽單已滅失0022 87.08.24 今順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365 簽單已滅失0023 87.08.28 全國電子專賣店 299 簽單已滅失0024 87.08.30 尖美百貨 641 簽單已滅失0025 87.08.30 尖美百貨 1,070 簽單已滅失0026 87.08.28 華王大飯店 594 簽單已滅失0027 87.10.02 捷誠旅行社有限公司 1,000 簽單已滅失0028 87.10.08 漢村股份有限公司 1,000 簽單已滅失0029 87.10.11 今順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600 簽單已滅失0030 87.11.02 太平洋電店股份有限公司 3,754 簽單已滅失0031 87.11.06 鯨世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200 簽單已滅失0032 87.12.03 鯨世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500 簽單已滅失0033 87.12.28 名貴視聽社 1,010 簽單已滅失0034 87.12.28 今順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500 簽單已滅失0035 87.12.30 助華旅行社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880 簽單已滅失0036 87.12.30 臺灣電店股份有限公司 3,256 簽單已滅失0037 88.01.20 阿拉丁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1,257 簽單已滅失0038 88.01.24 大陸光學眼鏡鐘錶有限公司(鳳山)3,500 簽單已滅失0039 88.01.26 全國電子專賣店 399 簽單已滅失0040 88.01.26 鯨世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530 簽單已滅失0041 88.01.27 高雄圓山大飯店 605 簽單已滅失0042 88.01.30 捷威旅行社(股)公司高雄分公司 2,300 簽單已滅失0043 88.02.03 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800 簽單已滅失0044 88.02.07 春天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松山) 1,355 簽單已滅失0045 88.02.13 尖美百貨 2,004 簽單已滅失0046 88.02.16 福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高雄) 462 簽單已滅失0047 88.02.19 尖美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550 簽單已滅失0048 88.02.19 尖美百貨 855 簽單已滅失0049 88.02.19 尖美百貨 450 簽單已滅失



0050 88.02.21 緹娜精品服飾行 1,400 簽單已滅失0051 88.02.23 新光三越百貨(南京西路分公司) 1,980 簽單已滅失0052 88.03.01 屈臣氏百佳股份有限公司(四平) 955 簽單已滅失0053 88.03.08 海外旅行社有限公司 1,180 簽單已滅失0054 88.03.09 來來大飯店 550 簽單已滅失0055 88.03.13 全國電子專賣店 799 簽單已滅失0056 88.03.14 今順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600 簽單已滅失0057 88.03.22 伊莉莎美容坊 800 簽單已滅失0058 88.03.25 春天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松山) 1,125 簽單已滅失0059 88.03.27 福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高雄) 1,067 簽單已滅失0060 88.03.28 金獅加油站有限公司 570 簽單已滅失0061 88.03.30 康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462 簽單已滅失0062 88.04.11 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民生分公司 530 簽單已滅失0063 88.04.14 東大旅行社有限公司 1,280 簽單已滅失0064 88.04.19 海外旅行社有限公司 1,230 簽單已滅失0065 88.04.30 臺灣和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1,754 簽單已滅失0066 88.05.01 屈臣氏百佳(股)公司(農安店) 1,538 簽單已滅失0067 88.07.21 尖美百貨 107 簽單已滅失0068 88.07.21 尖美百貨 790 簽單已滅失0069 88.07.21 鄉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590 簽單已滅失0070 88.08.13 成泰利股份有限公司 890 簽單已滅失0071 88.08.13 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民生分公司 783 簽單已滅失0072 88.09.05 緻佳服飾店 1,280 簽單已滅失0073 88.09.15 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民生分公司 834 簽單已滅失0074 88.09.20 大帑殿庭園KTV 500 簽單已滅失0075 88.09.20 大帑殿庭園KTV 400 簽單已滅失0076 88.09.22 捷誠旅行社有限公司 1,100 簽單已滅失0077 88.10.02 GIGI SHOES & HANDBAGS 661 簽單已滅失0078 88.10.07 GIGI SHOES & HANDBAGS 409 簽單已滅失0079 88.10.16 PAGE FASHION LIMITED 413 簽單已滅失0080 88.10.19 H.L.F. FAT TU S.F RES 934 簽單已滅失0081 88.10.19 RYKIEL SHOP 2,272 簽單已滅失0082 88.10.27 SHANGHAI RESTAURANT 611 簽單已滅失0083 88.11.15 FREE 1,773 簽單已滅失0084 88.12.01 NICE GIRL FASHION SHOP 823 簽單已滅失0085 89.01.19 大帑殿庭園KTV 649 簽單已滅失0086 89.04.14 萬用手札作業處理費 99 簽單已滅失0087 89.04.18 毛巾掛飾作業處理費 99 簽單已滅失0088 89.07.22 大八日本料理店 1,353 簽單已滅失0089 89.08.31 屈臣氏百佳(股)公司(農安店) 598 簽單已滅失



0090 89.08.31 屈臣氏百佳(股)公司(農安店) 180 簽單已滅失0091 89.09.25 臺灣和高實業(股)公司-士林中正 796 簽單已滅失0092 89.10.19 迪鈴歐式髮廊 1,850 簽單已滅失0093 89.12.19 巧麗企業商行 1,420 簽單已滅失0094 90.02.15 鄉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440 簽單已滅失0095 90.02.15 丁丁藥局-大昌店 250 簽單已滅失0096 90.04.07 大車興業有限公司 1,400 簽單已滅失0097 90.04.08 大車興業有限公司 1,300 簽單已滅失0098 90.04.09 大阪生活倉庫有限公司大昌分公司 874 簽單已滅失0099 90.04.09 大阪生活倉庫有限公司大昌分公司 752 簽單已滅失0100 90.04.09 和信電訊(股)公司 664 簽單已滅失0101 90.04.11 鳥松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500 簽單已滅失0102 90.04.13 屈臣氏-鳳山 537 簽單已滅失0103 90.04.18 鳥松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500 簽單已滅失0104 90.04.21 鳥松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500 簽單已滅失0105 90.04.24 鳥松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500 簽單已滅失0106 90.04.25 真光(大順店) 399 簽單已滅失0107 90.04.25 和信電訊(股)公司 1,143 簽單已滅失0108 90.04.25 泛亞電信(股)公司 1,316 簽單已滅失0109 90.05.18 八百屋汽車百貨有限公司-保泰店 430 簽單已滅失0110 90.05.22 金獅湖企業(股)公司 610 簽單已滅失0111 90.05.23 八百屋汽車百貨有限公司-保泰店 270 簽單已滅失0112 90.05.27 金獅湖企業(股)公司 500 簽單已滅失0113 90.05.27 八百屋汽車百貨有限公司-保泰店 694 簽單已滅失0114 90.06.02 三越加油站有限公司 580 有簽帳單0115 90.06.11 鄉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500 簽單已滅失0116 90.06.11 三越加油站有限公司 500 有簽帳單0117 90.06.19 大雅加油站有限公司 450 簽單已滅失0118 90.06.26 三越加油站有限公司 600 有簽帳單0119 90.07.03 三越加油站有限公司 540 有簽帳單0120 90.07.05 巴黎精品店 1,700 簽單已滅失0121 90.07.06 太平洋崇光百貨(股)高雄分公司 4,460 簽單已滅失0122 90.07.06 三越加油站有限公司 550 有簽帳單0123 90.07.07 太平洋崇光百貨(股)高雄分公司 1,500 簽單已滅失0124 90.07.08 三越加油站有限公司 340 有簽帳單0125 90.07.13 三越加油站有限公司 520 有簽帳單0126 90.07.16 新光三越百貨(股)高雄分公司 1,340 簽單已滅失0127 90.07.16 新光三越百貨(股)高雄分公司 2,088 簽單已滅失0128 90.07.16 新光三越百貨(股)高雄分公司 2,850 簽單已滅失0129 90.07.17 三越加油站有限公司 360 有簽帳單



0130 90.07.17 名婕實業(股)鳳山分公司 680 有簽帳單*附註:備註欄所載為特約商店及收單機單之簽帳單存根聯是否已滅失之狀態㈡卡號:0000-0000-0000-0000(金卡附卡;持卡人署名戊○○)編號 消費日期 消費商店 消費金額 備註
0001 87.04.09 漢村股份有限公司 570 簽單已滅失0002 87.04.09 沙伯迪澳皮飾名店 4,900 簽單已滅失0003 87.04.19 漢村股份有限公司 200 簽單已滅失0004 87.04.22 好厝邊視聽歌唱中心 2,600 簽單已滅失0005 87.04.23 新園邸餐廳 1,738 簽單已滅失0006 87.04.24 漢村股份有限公司 1,140 簽單已滅失0007 87.04.19 乙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350 簽單已滅失0008 87.05.09 重光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650 簽單已滅失0009 87.05.16 金鱷魚餐廳股份有限公司 1,364 簽單已滅失0010 87.05.16 忠明圓環企業(股)公司 640 簽單已滅失0011 87.05.21 漢村股份有限公司 660 簽單已滅失0012 87.06.06 新園邸餐廳 1,700 簽單已滅失0013 87.06.08 立曜實業有限公司 970 簽單已滅失0014 87.06.11 重光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3,047 簽單已滅失0015 87.07.02 愛之船商務旅館(股)公司 1,680 簽單已滅失0016 87.07.02 星君企業行 1,470 簽單已滅失0017 87.07.03 億峰汽車旅館 660 簽單已滅失0018 87.07.06 金獅湖加油站 500 簽單已滅失0019 87.07.11 金獅湖加油站 530 簽單已滅失0020 87.07.15 華陽加油站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500 簽單已滅失0021 87.07.15 愛之船商務旅館(股)公司 600 簽單已滅失0022 87.07.22 中友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55 簽單已滅失0023 87.07.22 中友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580 簽單已滅失0024 87.07.22 中友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450 簽單已滅失0025 87.07.22 中友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540 簽單已滅失0026 87.08.09 總興加油站有限公司 940 簽單已滅失0027 87.08.09 總興加油站有限公司 940 簽單已滅失0028 87.08.09 總興加油站有限公司 940 簽單已滅失0029 87.08.12 總興加油站有限公司 670 簽單已滅失0030 87.08.13 上冠汽車精品百貨行 1,785 簽單已滅失0031 87.08.22 尖美百貨 669 簽單已滅失0032 87.08.28 全國電子專賣店 130 簽單已滅失0033 87.08.31 漢村股份有限公司 1,150 簽單已滅失0034 87.09.01 鯨世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500 簽單已滅失0035 87.09.02 漢村股份有限公司 1,000 簽單已滅失0036 87.09.05 金獅湖加油站 550 簽單已滅失



0037 87.09.07 漢村股份有限公司 365 簽單已滅失0038 87.09.24 全國電子專賣店 240 簽單已滅失0039 87.09.27 今順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500 簽單已滅失0040 87.09.29 仟翔加油站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500 簽單已滅失0041 87.09.29 永值企業有限公司 400 簽單已滅失0042 87.09.29 永值企業有限公司 195 簽單已滅失0043 87.10.01 金獅湖加油站 200 簽單已滅失0044 87.09.26 華王大飯店 363 簽單已滅失0045 87.10.04 興祿園藝 4,000 簽單已滅失0046 87.10.07 鯨世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570 簽單已滅失0047 87.10.07 神農藥局 740 簽單已滅失0048 87.10.07 元富汽車旅館 980 簽單已滅失0049 87.10.17 漢村股份有限公司 650 簽單已滅失0050 87.10.19 永值企業有限公司 1,354 簽單已滅失0051 87.10.20 國賓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572 簽單已滅失0052 87.10.22 今順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800 簽單已滅失0053 87.10.27 鯨世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500 簽單已滅失0054 87.10.29 鳥松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500 簽單已滅失0055 87.11.02 今順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500 簽單已滅失0056 87.10.27 元富汽車旅館 980 簽單已滅失0057 87.11.06 元富汽車旅館 980 簽單已滅失0058 87.11.09 今順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500 簽單已滅失0059 87.11.12 福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高雄) 473 簽單已滅失0060 87.12.02 今順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500 簽單已滅失0061 87.12.03 元富汽車旅館 980 簽單已滅失0062 87.12.08 鯨世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500 簽單已滅失0063 87.12.08 元富汽車旅館 980 簽單已滅失0064 87.12.09 漢村股份有限公司 530 簽單已滅失0065 87.12.10 康橋咖啡店 638 簽單已滅失0066 87.12.13 今順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500 簽單已滅失0067 87.12.13 福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高雄) 979 簽單已滅失0068 87.12.16 國賓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792 簽單已滅失0069 87.12.17 今順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500 簽單已滅失0070 87.12.17 羅馬庭園汽車賓館 900 簽單已滅失0071 87.12.18 金獅湖加油站 490 簽單已滅失0072 87.12.20 福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高雄) 1,045 簽單已滅失0073 87.12.21 福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高雄) 715 簽單已滅失0074 87.12.23 今順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500 簽單已滅失0075 87.12.23 福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高雄) 1,007 簽單已滅失0076 87.12.23 福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高雄) 1,188 簽單已滅失



0077 87.12.24 高雄圓山大飯店 198 簽單已滅失0078 87.12.25 名貴視聽社 990 簽單已滅失0079 87.12.26 名貴視聽社 1,020 簽單已滅失0080 87.12.27 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637 簽單已滅失0081 88.01.02 今順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500 簽單已滅失0082 88.01.02 高雄圓山大飯店 484 簽單已滅失0083 88.01.04 福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高雄) 704 簽單已滅失0084 88.01.04 高雄圓山大飯店 352 簽單已滅失0085 88.01.05 御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748 簽單已滅失0086 88.01.06 采宏商行 385 簽單已滅失0087 88.01.12 高雄圓山大飯店 473 簽單已滅失0088 88.01.13 鯨世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410 簽單已滅失0089 88.01.13 旭益汽車實業有限公司 6,500 簽單已滅失0090 88.01.13 欣林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80 簽單已滅失0091 88.01.14 康旺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80 簽單已滅失0092 88.01.16 漢來大飯店 1,100 簽單已滅失0093 88.01.16 高雄圓山大飯店 220 簽單已滅失0094 88.01.16 仕維生股份有限公司 336 簽單已滅失0095 88.01.16 卡氏股份有限公司 480 簽單已滅失0096 88.01.17 福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高雄) 1,694 簽單已滅失

1/3頁 下一頁


參考資料
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民生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仟翔加油站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高雄汽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鯨世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金鱷魚餐廳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華王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康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屈臣氏百佳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尖美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國賓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八百屋汽車百貨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超峰汽車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怡達汽車旅館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士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丁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美瑞德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捷誠旅行社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大雅加油站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立曜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福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泰利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東成通信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大車興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大樂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大入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健都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上里鞋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三騏汽車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天志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大八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八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