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上字第289號上 訴 人 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勝宏訴訟代理人 李玲玲律師訴訟代理人 林文鑫律師訴訟代理人 王明一律師訴訟代理人 唐榮宏被上訴人 李明裕被上訴人 李錦川被上訴人 李文亮前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陳欽煌律師 郭子維律師 吳哲華律師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間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等事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29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郭慧珊 書記官 陳昱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29 日 書記官 陳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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