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重訴字第495號原 告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錦瑭訴訟代理人 黃慧婷律師複 代理人 詹岱蓉律師訴訟代理人 吳政鴻 張嘉敏律師 曾子維 王義傑被 告 TOMORROWPLUS CORP. 統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 上二人共 同法定代理人 陳慶圖共 同訴訟代理人 謝宗翰律師共 同複 代理人 沈孟生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28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陳君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28 日 書記官 黃國焜
回報此頁面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