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1494號原 告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訴訟代理人 陳瑋杰 被 告 王咨翔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因原告於宣判前撤回起訴,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秦慧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書記官 林宜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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