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12年度,147號
ULDV,112,消債更,147,20231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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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消債更字第147號
債 務 人 顏苡
代 理 人 林堯順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提如附表第㈠項所示費用,逾期未補正,裁定駁回。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四日內,補提如附表第㈡至項所示費用,逾期未補正,裁定駁回。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漏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之費用及 相關資料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秋如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1  日 書 記 官 林家莉
附表:
㈠繳納聲請更生程序之必要費用(郵務送達費)新臺幣4,000元 (如 有不足,另依實支數計算徵收;程序終結如有餘額時退還)。㈡提出新申請(指本裁定送達日後,下同)之聲請人戶籍謄本( 記事欄勿省略)、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勞工保險 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當 事人綜合信用報告。
㈢說明聲請人目前任職何處、職稱及工作內容?每月薪資所得結 構及數額(向雇主預先借支之扣款仍應計入)為何?是否領有 年終及三節獎金等?並提出現在職證明(由雇主出具,勿以聲 請人切結書代替)、最近二年內每月收入所得、營利之相關證 明文件(如薪資單、薪資明細表、薪資袋、薪資匯款帳戶存摺 封面及內頁);聲請人現若仍以打零工為生,應說明不謀取正 職工作,以獲取基本工資以上薪資之理由;併說明有無從事其 他兼職工作? 
㈣提出聲請人聲請前二年內(自110年9月18日起)於郵局、銀行 、農漁會、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包括證券戶)完整影 本(須完整清晰內頁資料及補登存摺,如無法補登,亦應提供



存摺封面及餘額內頁影本)。
㈤說明聲請人是否有領取保險金或社會補助金(如身障補助、低 收入戶補助、房租補助、兒少補助等)、年金等其他政府補助 或其他社會福利機構之補助?若有,其期間及金額為何?請檢 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受補助存摺影本(請註記款項名稱,並 為清楚之標記)、補助款申請書函等;如未領取補助款亦請分 別註明之。
㈥提出新申請之聲請人名下「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投 保查詢單」,並陳報聲請人是否有以要保人身分為自己或他人 投保之保險?若有,其名稱、種類為何?平均每月繳納保險費 數額為何?又該現存保險單是否辦理保單質借?現存之保單價 值準備金及解約金為何?並提出相關資料。
㈦說明聲請人是否有為期貨、基金、股票之投資?投資之金額為 何?並說明目前持有之期貨、基金、股票種類、股數及其現值 、淨值為何與相關證明文件,及提出聲請人於臺灣集中保管結 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劃撥帳戶往來證券商、股票餘額、異動 表等相關資料(請逕向集保公司申請),暨自110年9月起迄今 所有證券戶存摺、證券交割款匯入匯出之帳戶存摺封面及內頁 完整影本(應補登至本裁定送達日之後)、上開證券戶所屬公 司出具之客戶庫存餘額表,與期貨、基金投資交易明細及投資 證明文件。
㈧聲請人如有上開以外之其他財產(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 現金、汽機車、金銀飾品、古董藝術品、虛擬貨幣等),應 陳報財產清單並提出財產證明(如汽機車行照本)、照片、價 值證明等,如無其他財產亦請註明。
㈨說明聲請人有無其他事業投資,如有,該事業之營業項目、組 織型態,投資金額及近二年分得利潤為何。
㈩說明聲請人有無借名登記於他人名下之財產,如有,併陳報財 產種類(如為不動產應陳報地號、建號、持分,如為車輛併陳 報車牌號碼、廠牌、車型、出廠年份)、數量、及該他人姓名 。
債權人清冊上所載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債 權金額471,090元部分,聲請人陳報為前夫信用卡之附卡持有 人及連帶保證人,前夫未繳納信用卡費用,故聲請人負連帶清 償責任。惟查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第三條第二項明定附卡持 卡人僅就使用該附卡所生應付帳款負清償責任、財團法人金融 聯合徵信中心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所載債權人亦未有中國信託 商業銀行,故請說明聲請人就上開款項應負連帶責任之法律上 依據,並提出相關契約文件。
聲請人若有其他銀行債權人、民間債權人或資產管理公司之債



權人,請一併提出全體債權人名冊(含全體銀行債權人、民間 債權人、資產管理公司之債權人)、與其他銀行債權人、民間 債權人、資產管理公司之債權人間借貸關係證明文件、相關還 款證明。
說明聲請人於聲請本件更生前二年財產變動狀況(含有償、無 償行為之變動:處分不動產、黃金、珠寶、償還債務、變更保 險要保人、解約保單等,如標的係不動產,應載明地號或建號 ),如係因償債而變動者,並提出負債證明文件。說明如准本件更生聲請,聲請人之更生方案為何。    以上應說明事項請以條列方式分項記載、所提資料(未註明應提出影本者,應提出正本)依序標示編號並以標籤紙分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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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