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保護令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字,112年度,4164號
TNDM,112,簡,4164,20231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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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2年度簡字第4164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郭信成


上列被告因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112年度偵字第2611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乙○○犯違反保護令罪,共貳罪,各處拘役貳拾日、肆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 載(如附件)。
二、查被告乙○○為本件犯行後,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規定業於 112年12月6日修正公布,並自同年月8日生效施行。然係增 列第6至8款保護令裁定事由,與被告本件犯行無涉,尚無新 舊法比較問題,逕行適用裁判時法,附此敘明。是核被告乙 ○○所為,係犯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第2款之違反保護令罪 。被告兩次犯行,時間隔近1個月,且主旨目的均不相同, 顯係基於不同犯意為之,應予分論併罰。爰審酌被告無視法 院依法核發之民事緊急保護令,猶對告訴人施以違反保護令 誡命之行為,所為應予非難,兼衡其素行、犯罪之動機、目 的、手段,以及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兼衡其於警詢自述之 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均詳卷)等一切情狀,分別量 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應執行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 準,以資懲儆。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 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卓穎毓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楊雅惠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
違反法院依第14條第1項、第16條第3項或依第63條之1第1項準用



第14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4款、第10款、第13款至第15款及第16條第3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違反保護令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 為。
三、遷出住居所
四、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五、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六、禁止未經被害人同意,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 ,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被害人之性影像。
七、交付或刪除所持有之被害人性影像。
八、刪除或向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或 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申請移除已上傳之被害人性影像。附件: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2年度偵字第26114號
  被   告 乙○○ 男 59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市○區○○路000巷00號9樓             之2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乙○○甲○○之前夫,雙方於民國110年6月3日離婚,2人間具 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第1款所定之家庭成員關係。乙○○前 因對甲○○為家庭暴力行為,而經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佳里分局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下稱臺南地院)聲請民事緊急保護令 ,經臺南地院於民國112年6月8日以112年度司緊家護字第13 號民事緊急保護令,裁定「乙○○不得對甲○○實施身體上、精 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乙○○不得對甲○○為騷擾、接觸、跟蹤 、通話、通信之行為;乙○○應於112年7月14日上午9時至臺 南地院5樓少年輔導教室報到並接受庭前準備暨認知課程講 習」。詎乙○○明知不得違反該保護令之裁定,竟基於違反保 護令之犯意,於該保護令仍有效期間,於附表所示之時間, 接續以0000000000門號之iMessage及通訊軟體LINE名稱「郭 先生」之帳號,傳送附表所示之文字訊息或撥打語音電話予 甲○○等違反上開保護令內容之通話及通信行為。二、案經甲○○訴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乙○○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核 與證人即告訴人甲○○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證述情節相符,指訴 之情節相符,並有臺南地院112年度司緊家護字第13號民事 緊急保護令、家庭暴力通報表、保護令執行、臺南市政府警 察局佳里分局保護令執行紀錄表、執行保護令權益告知單、 0000000000門號之iMessage及通訊軟體LINE名稱「郭先生帳號之對話紀錄等附卷可稽,被告犯嫌堪予認定。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第2款之違反保護 令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2  日               檢 察 官 柯 博 齡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8  日               書 記 官 郭 莉 羚  附表                
編號 傳訊時間 傳訊方式 傳訊內容 1 112年6月22日16時 41分 0000000000門號之 iMessage 剛才安定分駐所警員打電話來叫我要去做筆錄是不是你們那邊有報案?前天事嗎?如果是這樣要說你叫我幫你拿東西去的,不是我主動去的這樣才不會違反;我用別人的手機傳給你;我現在人在麻豆等一下會把這支手機把你的名字撤掉。 2 112年7月20日10時45分起至同年7月30日止 名稱為「郭先生」之LINE帳號 怎麼說、妳說房子的事嗎?你的想法如何?是(1)想要賣掉,一人一半(2)過戶給我,我補貼妳(3).....、如果忠財二期9樓之2房子不賣的話,不用過戶我名下,由代書辦理。是否可以:(1)登記一半給女兒(2)登記一半妳的名字。表示爸爸給女兒的禮物!有一個好處(3)贈與一年244萬元、我從87公斤到這個星期已經瘦到73公斤、你買給我的褲子連皮帶都要最緊的、我們是不是把那邊房子賣掉好不好、你們兩個沒有在那邊、我自己在那邊真的感到很孤單惶恐、對不起你們我知道我錯了、我太衝動了、我前陣子生病一個人真的很想你們、其實我早就平靜了只是我蚵仔不了想念你們而已、我8月2號地方法院下午3:20,你的緊急保護令就要轉普通保護令要開庭了,你知道嗎?如果8月2號開完庭要讓我搬出去我怎麼辦、9月1號柳營簡易法庭上課都還沒上課就提早開庭、我都有傳iPhone、iMessenger訊息給你難道你都沒看到嗎、作筆記、其實你現在暑假在安定也可以來讀書館這邊有冷氣又可以讀書,非常棒的地方,為什麼我以前都沒有好好利用這個好地方來充實自己、我現在還在安定圖書館這邊看書、你這陣子心情有好一點嗎?你有沒有瘦了?跟我一樣、你女兒前陣子跟我說你還是跟在我們家一樣都有在吃零食、我發覺看書以後心情會平靜許多、(傳照片)、佳里分局家防官說也要打給妳,問你有沒有收到通知、(傳資料照片)、作筆記、(傳書籍照片)、我最近在拜讀這本書轉投資的書、好好利用八月份退休後好好看書充實自己以後要走的路、(傳書櫃照片)、3:05我醒了、4:37醒了、妳晚上還是跟在佳里家一樣,很早睡喔!早上5:50起床、我想喝好市多(咖啡圖)、你下次幫我買、我再錢給你、妳有回大樓,寄放守衛室、在我八月份申請好市多卡還沒出來以前、還是你拿上樓也可以、不用寄放、其實你到現在也知道我都沒有去你們家、我就去台南大飯店蛋糕還有一些吃的東西、好、我要看書了、我七月底前國旅卡$8000元旅宿業,我不知道要怎麼處理、你想買券嗎?最慢下下星期一7月31號要處理好,才可以申請8000元、我先回蘇厝吃中餐以後會再來圖書館這邊看書今天就不上班了請休假、剛才是不是家防官打電話給你、我吃飽了、妳睡醒了、家防官說我們8月2號只有...的事情拜託你了、子溦晚上會回安定嗎、拜託你了、如果有跟女兒說了麻煩你晚上再回我Line信息不想被你說我一直傳訊息、(傳餐點照片)、牛肉湯配肉燥飯、(傳餐點照片)、50年意麵隔壁、阿牛牛肉湯、我知道、八月份國曆8月16日農曆7月1日鬼門開之前,我會有一趙台東花蓮之旅有人要陪我去、預計8月10號到8月14日環島、二人行、出門上班了、很遺憾,我們兩個不能再去環島旅遊了、往後的日子要適應沒有你的旅遊、不用寄放、咖啡能提神穩定一個人的情緒、可是我現在沒有卡、上次申請沒有通過、八月份再申請一次、我知道、(傳皮夾照片)、這個短夾皮包,已經壞了、就請你跟你女兒說一定要接爸爸的電話,難道你連這樣都做不到嗎?我不會一直傳訊息、是因為重要事情要解決我聯絡不到女兒、所以才麻煩你、不好意思造成你的困擾對不起、我都跟你稍微透露李小姐了,你也可以跟我介紹你男朋友、女兒晚上有回安定嗎?你跟她說一下、重要事情請你跟你女兒說吧、你不能代表我女兒、我現在聯絡不到郭子溦這種行為是不對的、我們離婚所以請你代為轉達、我把8/10-8/14旅遊取消了、沒心情去了、我打給女兒他都沒有接是怎麼一回事、帳號沒處理好,麻煩大了、沒心情七逃、這樣我的心情不能穩定下來、可是我不換、你這隻手機的電池上次拿給我的時候,應該沒有把我摔壞的手機,新的電池換過,有沒有?我忘了、妳還記得嗎、我自己拿去手機店處理好了、要拿去台灣大哥大還是中華電信會幫人家換電池、郭子溦是怎麼了?她還在生我的氣嗎?怎麼都連電話都不接、我問你的給不了答案你女兒不回我、睡到剛醒來、打給女兒都沒接、怎麼辦、現在這個時段醒來、晚上要怎麼睡著?妳在安定都差不多幾點睡?10:00前?9:30?我竟然渡過這種日子了、有人陪聊天,是幸福!一個人孤單,是獨立!妳睡了嗎?不用陪我聊天,只要給我晚安、我就足夠了,往後的日子、好啦、女兒人去哪兒、睡到剛醒來、打給女兒都沒接、怎麼辦、再不行換最新手機、iPhone14、剛要吃晚餐、(餐廳照片)、餛飩湯麵、心情很好、我問你的給不了答案你女兒不回我手機店還沒開,我自己都不知道要怎麼辦,我真是一個生活大白癡、我越來越痛恨我自己、我不想再問你了你乾脆把我封鎖吧我很累、我求你跟女兒把我封鎖!我們不要再聯繫了,因為20幾年來你什麼東西都把我弄得好好的,現在妳跟女兒遺棄我,我什麼都不會,我真的感到很絕望、我真的感到很痛苦、拜託你跟女兒直接封鎖我不會再吵你們了、你自己心裡有什麼對我不滿的,你趁現在趕快講一講,說出來了心裡也好一點,我有在聽你說的話、那時候你女兒有的在台中,怎麼可能都是跟我女兒、趁現在我們還可以聊一聊,就講一講沒什麼,反正你都交男朋友了,我也有我的打算,都把它講開來,沒什麼、你不要又跟我說你沒有交男朋友、我們兩個如果像在溝通問題,也可以解決的,你就是不要才會搞成今天問題鬧那麼大、你的臉書從還沒離婚前就Po了一些兩個人下午茶的照片出來了,就有人跟我提醒了、我已經很厭煩再陪你玩下去了、我真的累了我被你搞得快精神失常、我那時年我一個月賺不到$40,000,每個月給你30,000,我也咬緊牙關在撐啊、你自己捫心自問,從107年到112年前,除了我發生大樓的事情還有後面廠商這些錢,我沒有再給你拿更多大筆的錢、大樓我當時一個月還你15,000還了幾個月那你有把這些錢還給李立言嗎?我這次痛改前非,改變自己,這是我下半輩子的唯一退路了、等8月份再說、我有妳跟女兒的帳號、我如果有多餘的錢我也會幫你的、我大哥說你已經交男朋友了,這不合邏輯、你不要推給我是因為你告訴他我們離婚以後開始的、我也跟你你要跟我爸爸媽媽講的時候先跟我說一聲結果你沒有、你現在又推給我說他們擔心我、我們就好好把它講開這樣不行嗎你不敢面對嗎、我也要問你我老爸是不是、(傳住家照片)、還是我不要清了、你自己有空再回來清好了、(傳住家照片)、好,我剛睡醒妳是機器人都沒其他話說了、那就是我之前跟你講的你封鎖我、妳有買房子了嗎?我改天來處理、由妳主動訊息,我有先跟佳里家防官報備!上次7/14台南法院上課石老師、你知道的、我覺得你的心態真的很有問題,我不想再跟你說了,難道我不想過平靜的生活嗎、我們兩個這樣下去還要搞到九月也不知道變成怎麼樣,你會心情平靜?我也會心情平靜嗎?那是不可能的事、算了,你乾脆封鎖,有什麼事情你請你女兒用手機簡訊跟我講說好了、你自己說我可以先住在那裡有一些起居生活的事情我不會問你難道你連這樣也都很在意嗎、就像走廊的事,我如果住在那邊,然後不聞不問也不清等你回來,你看了心情會好嗎,你自己說啊、凡事往好的方向去想你的心情才會平靜下來你現在這樣就是雙方在抗的態度真的很不好、我也整理好你知道的、每一樣都封鎖、往後就沒有什麼妥協放過誰的空間了!好嗎?我都跟你講得很清楚我只是傳給胡老師跟劉老師兩個公證人而已好不好、而且事情的緣由到現在的過程我也都跟他們講清楚,我不沒有再傳給他們了你可以問他們兩個、你既然還是這樣的態度那就算了、病的時候會出問題、你沒有跟他說八月20以前我就會處理錢的問題、她難道都沒有想過,,以前她的健保費都是我幫她繳的、還沒打工、唉!妳們都很絕情!算了、六%自提基金的錢要明年國立二月就可以領了現在還不能領、要滿60歲、我剛要回家去善化吃50年意麵剛到西港明天開始不用上班了、到時候錢來我想要先給你20萬元、你覺得如何、妳女兒那三萬多元我會先還給他、我想辦法賺錢如果有賺到錢我想要幫你先把你車子貸款的錢還清、我八月退休以後我要認真想談賺錢的事情我要按照我自己既定的目標去完成買一棟透天的房子、我知道啊,可是我有一些事情不懂,我要問你,你又是那種態度,又不告訴我,我要悉麼辦呢?你如果是我你會怎麼想、我也有聽你的話也沒有去公司找他你自己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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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