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更生程序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抗字,112年度,8號
CYDV,112,消債抗,8,20231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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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消債抗字第8號
抗 告 人 鄭瑞卿


債 權 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權 人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債 權 人 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闕源龍



債 權 人 廿一世紀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以明

上列抗告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更生事件,對於中華民國
112年10月3日本院112年度消債更字第75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
裁定如下:
主 文
原裁定廢棄。
抗告人甲○○自中華民國000年00月00日下午4時起開始更生程序。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更生程序。
抗告費用新臺幣1,000元由抗告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法院開始更生程序之裁定,應載明其年、月、日、時,並 即時發生效力,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第45 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後,得 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更生或清算程序,消債條例第16條第1項 亦定有明文可參。復按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 虞者,得依本條例所定更生程序或清算程序,清理其債務; 債務人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本金及利息債務總額未逾新臺幣 (下同)1,200萬元者,於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 產前,得向法院聲請更生;本條例所稱消費者,指5年內未 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之自然人,前項小規模 營業營業額平均每月20萬元以下者,消債條例第3條、第4 2條第1項、第2條第1項、第2項分別規定甚明。再按債務人 對於金融機構負債務者,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應向最大債 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或向其住、居所地之法 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債務清理之調解。債務 人為前項請求或聲請,應以書面為之,並提出財產及收入狀 況說明書、債權人及債務人清冊,及按債權人之人數提出繕 本或影本;協商或調解成立者,債務人不得聲請更生或清算 ,但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有困難者,不在此限, 消債條例第151條第1項、第2項、第7項亦分別定有明文。二、抗告意旨略以:抗告人之債務除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下稱國泰世華銀行)部分不清楚其利率未計算利息外 ,不包括各債權人之本金,僅計算各債權人之利息部分,每 月應付利息合計38,076元,縱使以抗告人110年度平均每月 所得,扣除抗告人每月生活支出及子女扶養費後之餘額23,8 71元清償,抗告人就利息部分都無法完全負擔,更遑論清償 本金,則抗告人終身都無法清償完畢,足見抗告人確實有不 能清償之虞,倘就抗告人之狀態置之不理,客觀上亦得預見 抗告人將成為不能清償之情形,故請求廢棄原裁定,並准予 更生之聲請等語。
三、經查:
㈠、抗告人主張對於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信 銀行)等金融機構及非金融機構負有3,510,464元之無擔保 債務,因有不能清償債務情事,前已提出債權人清冊,以書 面向本院聲請債務清理調解,惟債權人均未到庭協議,以致 調解不成立。抗告人於民國112年6月21日向本院聲請更生, 經原審綜衡抗告人之年齡、收入與債務情況,認為抗告人尚 無不能清償債務之情事,亦無不能清償債務之虞,不符消債 條例第3條為由,駁回抗告人更生之聲請等情,業經本院依



職權調閱本院112年度司消債調字第65號(下稱調解卷)、1 12年度消債更字第75號等卷宗查閱無訛。從而本件應審酌抗 告人於聲請更生時是否符合消債條例第3條所定不能清償債 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之情形。
㈡、抗告人主張任職於科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儲備幹部, 自000年0月間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每月收入僅有領取勞保補 助35,880元,自112年11月起已結束育嬰留職恢復上班,約 定每月底薪為43,000元,惟抗告人剛恢復上班,僅陳報底薪 部分,則參酌抗告人110年度、111年度所得分別為603,820 元、652,477元(見調解卷第27頁、本院卷第49頁),平均 每月收入為52,346元(計算式:〈603,820元+652,477元〉÷24 個月=52,346元,元以下四捨五入),故以抗告人每月收入5 2,346元為計算標準,始稱合理。
㈢、抗告人主張每月個人必要生活支出按衛生福利部公告112年度 臺灣省最低生活費14,230元之1.2倍即17,076元為計算,依 消債條例第64條之2第1項規定,應予准許。抗告人又主張扶 養1名未成年子女每月支出長子扶養費11,000元,其長子 於112年6月前領有育兒津貼每月5,000元,匯入抗告人配偶 帳戶,於112年7月後即未再領取育兒津貼,並提出抗告人子 女之戶籍謄本、110、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抗告人配偶存摺內頁為 證(見調解卷第39頁、本院卷第89至113頁)。查抗告人長 子為000年00月生,目前3歲,為未成年人,無所得財產,確 屬不能維持生活而需抗告人扶養,本院審酌抗告人長子每月 生活必要支出按衛生福利部公告112年度臺灣省最低生活費1 4,230元之1.2倍即17,076元之數額計算,抗告人與其配偶平 均分擔後,每月應負擔長子扶養費為8,538元(計算式:17, 076元÷2人=8,538元),逾此部分不予准許。另抗告人主張 每月支出父親扶養費4,000元,並提出其父親戶籍謄本、110 、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國財產稅總歸 戶財產查詢清單為證(見本院卷第75、83至87頁)。查抗告 人父親為00年0月生,目前61歲,未逾法定退休年齡,仍屬 有工作能力之人,惟無所得,名下雖有2筆土地及1棟房屋, 公告現值共計414,388元,然用以支付每月生活必要支出實 有不足,堪信確有不能維持生活情事,本院審酌抗告人父親 每月生活必要支出按衛生福利部公告112年度臺灣省最低生 活費14,230元之1.2倍即17,076元之數額計算,抗告人與另4 名扶養義務人平均分擔後,每月應負擔父親扶養費為3,415 元(計算式:17,076元÷5人=3,415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逾此部分應予剔除。




㈣、承上,本件抗告人每月收入52,346元,扣除每月必要生活支 出29,029元(計算式:17,076元+8,538元+3,415元=29,029 元)後,尚有餘額23,317元(計算式:52,346元-29,029元= 23,317元)可供清償債務。惟依合迪股份有限公司陳報分期 還款方案,以每1個月為1期,分180期,自112年12月31日起 至127年11月30日,每期還款6,000元(見本院卷第125頁) ;中信銀行陳報分期還款方案信用卡小額信貸00000000 00、0000000000部分,還款金額1,084,077元,分80期,利 率0%,期付13,551元;小額信貸0000000000部分,還款金額 47,150元,分60期,利率10%,期付1,002元(見本院卷第13 1頁),上開債權人之每月還款金額即達20,553元(計算式 :6,000元+13,551元+1,002元=20,553元),因國泰世華銀 行(陳報債權39,918元)、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陳 報債權394,984元)、廿一世紀資融股份有限公司(抗告人 陳報其債權67,000元)並未陳報還款方案,縱以最優惠即分 180期、0利率之還款方案計算,此部分每月須還款2,788元 (計算式:〈39,918元+394,984元+67,000元〉÷180期=2,788 元,元以下四捨五入),然以抗告人上開餘額23,317元顯不 足以清償每月還款金額23,341元(計算式:20,553元+2,788 元=23,341元)。是以本院審酌抗告人現況之財產、勞力及 信用等清償能力,以抗告人每月收入扣除每月必要生活費用 後,堪認抗告人經濟狀況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虞之情形,而 有藉助更生制度調整其與債權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而重建其 經濟生活之必要。
四、綜上所述,本件抗告人為一般消費者,並未從事營業活動。 其有無法清償債務之虞情事,又所負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本 金及利息債務,並未逾1,200萬元,且未經法院裁定開始清 算程序或宣告破產,又查無消債條例第6條第3項、第8條或 第46條各款所定駁回更生聲請之事由存在,則抗告人聲請更 生,洵屬有據,應予准許。原審駁回抗告人更生之聲請,容 有未洽,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求予廢棄,為有理由, 應由本院將原裁定廢棄,准許抗告人更生之聲請,並依消債 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6條第1項規定,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本 件更生程序。至抗告人應於本件更生程序開始後,由債權人 會議可決或由法院裁定認可其更生方案後方能實行,倘未能 經債權人會議可決或經法院認為公允而裁定認可,則依消債 條例第61條規定,應續行清算程序,恐非有利於抗告人,故 抗告人仍應禁止貪圖享受,需克己自持、節制慾望,不得為 非必要生活之消費支出,並盡量避免非理性之過度消費,即 其仍應撙節開支,提出足以為債權人接受或經法院認為公允



之更生方案以供採擇,併予敘明。
五、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有理由,爰依消債條例第11條第2項 、第15條、第16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492 條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周俞宏
法 官 陳美利
法 官 陳婉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再抗告。
本裁定已於000年00月00日下午4時公告。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書記官 方瀅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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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科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