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傷害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交簡字,112年度,1963號
CHDM,112,交簡,1963,20231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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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2年度交簡字第1963號
公 訴 人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劉素娥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1
0835號),因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 文
劉素娥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證據並所犯法條,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之記 載(如附件)。證據部分另補充:被告劉素娥於本院審理中 之自白。
二、被告肇事後,報案人或勤指中心轉來資料未報明肇事人姓名 ,於處理人員前往現場處理時在場,並當場承認為肇事人等 情,有彰化縣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肇事人自首情形紀錄表在 卷可憑,足認被告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接受裁判,爰依刑 法第62條前段,減輕其刑。
三、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騎乘機車自路旁騎樓起 步,於駛入車道時,本應注意車輛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注 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並應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 優先通行,惟被告未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致本案交 通事故,造成告訴人受傷,被告行為實有不該。另考量被告 之過失情形、告訴人所受傷害程度,被告於犯罪後坦承犯行 ,尚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兼衡被告之教育程度為高職畢業 ,目前已經退休,領有農保退休金每月新臺幣7,550元,已 婚,有2名成年子女,目前與丈夫同住,家境小康等一切情 狀,爰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 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明理 由,向本院提出上訴(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余建國偵查起訴,檢察官劉欣雅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3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宋庭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表明上訴理由,



向本院提起上訴狀(須附繕本)。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3  日 書記官 陳秀香
附件: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2年度偵字第10835號   被   告 劉素娥 女 70歲(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住彰化縣○○市○○路0段000巷00號             居彰化縣○○市○○路0段000巷000              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劉素娥於民國112年3月23日11時15分許,騎乘車牌號碼0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自彰化縣○○市○○路0段000號路旁騎樓起步,於駛入上開路段慢車順向車道時,本應注意車輛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並應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且依當時客觀情狀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適有汪姿妙騎乘車牌號碼0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沿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1段慢車道由北往南方向行駛,兩車即因而發生碰撞,致汪姿妙因而受有左膝、左足挫傷及擦傷等傷害。 二、案經汪姿妙訴由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 (一)被告劉素娥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自白。 (二)告訴人汪姿妙於警詢及告訴代理人黃麒文於偵查中之指訴。 (三)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㈠㈡-1各1份、現場與車損照片14張。 (四)路口監視器錄影影像與擷取照片2張。 (五)彰化基督教醫院診斷證明書。 (六)彰化縣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七)證號查詢機車車籍、車輛詳細資料報表。 二、所犯法條:刑法第284條前段之過失傷害罪嫌。被告在未經有偵查權限之機關發覺前,主動向到場處理警員自首而接受裁判,有彰化縣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肇事人自首情形紀錄表附卷足憑,請依刑法第62條自首之規定,減輕其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8   日              檢 察 官 余 建 國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0  日 書 記 官 陳 俐 妘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0 萬元以下 罰金;致重傷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30 萬元以下 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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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