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11年度建上字第30號上 訴 人 一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尉棋 訴訟代理人 方金寶律師 吳文淑律師 陳筱文律師被 上訴人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法定代理人 劉國才 訴訟代理人 蘇俊誠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3 日 工程法庭 法 官 周佳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3 日 書記官 戴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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