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審金訴字第83號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田嘉偉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24 日 刑事第二十五庭 法 官 白光華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楊貽婷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24 日
回報此頁面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