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重上字,108年度,796號
TPHV,108,重上,796,20221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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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上字第796號
上 訴 人 尹振禹
阮李月娥
宋開祥
李來慧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陳公偉
上 訴 人 陳炫碩
許易民
上六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詹晉鑒律師
複 代理 人 簡逸豪律師
上 訴 人 藍崧榮
蔡仁宗
鮑 芸
何仲惠
翁勤勇
吳建宏
吳玉惠


被 上訴 人
即追加原告 林玟慧
曾嘉維

被 上訴 人
兼 上九 人
訴訟代理人 尹振威
附帶上訴
即被上訴人 吳珮玲

上 十一 人
訴訟代理人 沈宏裕律師
被 上訴 人 蕭惠文
蕭伊婷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楊承叡律師
崔駿武律師
上 訴 人 甲山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瀛珠



訴訟代理人 張簡勵如律師
蔡旻睿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應命再開言詞辯論,
並指定於民國111年12月13日上午10時15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
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15 日
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王怡雯
法 官 吳素勤
法 官 呂綺珍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15 日
書記官 蔡宜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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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甲山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