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11年度,1339號
CHDV,111,司票,1339,20220929,1

1/1頁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票字第1339號
聲 請 人 王悟愷
上列聲請人王悟愷因與相對人欣懋塑膠股份有限公司間本票裁定
事件,聲請人王悟愷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
,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繳聲請費新臺幣2,000元。(請以附件之多元化繳費方式
繳納或以匯票繳納,受款人請註明台灣彰化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9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

1/1頁


參考資料
欣懋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