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11年度,141號
TNDV,111,消債更,141,202208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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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消債更字第141號
聲 請 人
即債務人 吳佳峰(原名吳佳峯

代 理 人 林志雄律師(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
上列聲請人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5日內,補提附件之相關資料到院。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並未提出如附件所示相關資料或證 明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7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盧亨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7  日 書記官 謝婷婷         
附件:(年份均為民國)
⒈最新郵局、各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及證券存摺(包括集保存摺 )封面暨完整清晰內頁之資料影本並補登存摺至本裁定送達日 之後、保單及保單價值證明、名下有無其他財產(如現金、汽 機車、金銀飾品等),並提出財產清單、財產證明、照片、價 值證明(如無其他財產亦請註明)。
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回覆書; 如聲請人有其他從債務,亦應一併陳報債權,並說明是否為無 擔保無優先權債權。
⒊110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最新全民健康保險被保 險人投保資料表。
⒋聲請人是否仍任職於恆槊工程有限公司?現行平均每月收入金 額為何?應提出最近三個月收入證明文件或收入切結書。⒌聲請人及其長女、母親是否有領有社會補助?其種類及金額為 何?並提出相關證明。 
⒍聲請人之母親之財產及收入狀況、給付扶養費之必要性、扶養 義務人之人數,並提出扶養義務人之戶籍謄本、母親財產及收 入狀況之相關證明。
⒎聲請人之長女已19歲餘,應說明長女是否尚在就學或已有工作



收入?若有工作收入,應說明每月收入金額,並就是否尚在就 學或已有工作收入等情,提出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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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