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0年度,298號
TNDV,110,除,298,20211029,1

1/1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298號
聲 請 人 陳素滿即鄭金諸之繼承人

代 理 人 楊訪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10月18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之股票二紙,因不慎 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81號公示催告在案 ,並於民國110年3月30日刊登本院網站公示催告專區公告完 畢。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 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等語。
二、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經提出本院110年度司催 字第81號公示催告裁定為憑,並經本院依職權調取上開卷宗 審認無訛。
三、本件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0年9月30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9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䊹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   日 書記官 王美韻
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298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正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000000-0 1 260 002 正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0NX-00000000-0 1 13

1/1頁


參考資料
正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