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0年度,117號
TNDV,110,除,117,20210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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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117號
聲 請 人 陳鴻飛
訴訟代理人 陳昭良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3月30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所執有如附表所示之股票,不慎於民國109年8月20日遺失;聲請人前經聲請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328號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本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示之股票,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328號公示催 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0年3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及提出原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1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伍逸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康紀媛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117號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1 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D-000000-0 1 1,000 2 同上 83-ND-000000-0 1 1,000 3 同上 84-ND-000000-0 1 1,000 4 同上 85-NX-000000-0 1 912 5 宏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00000-0 1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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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宏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