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478號原 告 BH000-A108010訴訟代理人 黃淑齡律師(法律扶助)被 告 陳感業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1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顏碩瑋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張筆隆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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