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勞訴字第60號
原 告 李建燊
訴訟代理人 翁瑋律師(法扶律師)
被 告 泰昕汽車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畢皓挺(Kenneth Floyd BREINHOLT)
訴訟代理人 楊曉邦律師
李錦樹律師
甯維翰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30 日
勞動法庭 法 官 鄭政宗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30 日
書記官 楊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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