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裁定沒收違禁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單禁沒字,109年度,11號
CHDM,109,單禁沒,11,20200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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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單禁沒字第11號
聲 請 人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廖英熙




上列聲請人聲請裁定宣告沒收違禁物案件(109年度聲沒字第3號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詳如附件之檢察官聲請書。二、按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並得單獨宣 告沒收,此觀刑法第38條第1項及同法第40條第2項之規定即 明;又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所列之槍砲、彈藥,依 同條例第5條之規定,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製造、 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持有、寄藏或陳列,應屬 違禁物。
三、經查,被告涉犯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經臺灣彰 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08年度偵字第11893、11894號案件 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此有前開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及臺灣高 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等件在卷可佐。而本件扣案之如附表 所示之物,經送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驗,鑑定結果如 附表各編號所示,有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05年1月13日 刑鑑字第1048024164號、105年6月30日刑鑑字第0000000000 號鑑定書暨槍枝影像照片(偵1331號卷第30至31頁、偵5421 號卷第19至22頁)在卷可憑,參以該鑑定書所附之殺傷力相 關說明【一、殺傷力定義:依據司法院秘書長81年6月11日 秘台廳㈡字第06985號函釋示:殺傷力的標準為在最具威力 的適當距離,以彈丸可穿入人體皮肉層之動能為基準。二、 殺傷力相關數據:㈠依日本科學警察研究所之研究結果,彈 丸單位面積動能達20焦耳/平方公分,則足以穿入人體皮肉 層。㈡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對活豬作射擊測試結果,彈 丸單位面積動能達24焦耳/平方公分,則足以穿入豬隻皮肉 層】,堪認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空氣槍,經試射結果換算單位 面積動能(如附表所示),均已逾我國及日本前開科學實驗 之結果,足認具有殺傷力無訛,則如附表所示之物,屬槍砲 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列管之物品,屬刑法第38條第1項所規 定之違禁物,揆諸前揭說明,應認聲請人聲請沒收如附表所



示之物,於法有據,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刑法第38條第1項、第40 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18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吳芙如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18 日
書記官 林盛輝
 
附表:
┌──┬──────────┬─────────────────────┬─────────┐
│編號│扣案物品名稱及數量 │ 鑑定結果 │ 備註 │
├──┼──────────┼─────────────────────┼─────────┤
│1 │空氣槍1枝(槍枝管制 │係氣體動力式槍枝,以填充氣體為發射動力,經│即檢察官聲請書所稱│
│ │編號0000000000號) │以金屬彈丸測試3次,其中彈丸(直徑5.991mm、│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
│ │ │質量0.883g)最大發射速度為137.8公尺/秒,計│局於104年12月22日 │
│ │ │算其動能為8.38焦耳,換算其單位面積動能為 │扣得之該槍枝。 │
│ │ │29.7焦耳/平方公分。 │ │
├──┼──────────┼─────────────────────┼─────────┤
│2 │空氣槍1枝(槍枝管制 │係氣體動力式槍枝,以填充氣體為發射動力,經│即檢察官聲請書所稱│
│ │編號0000000000號) │以金屬彈丸測試3次,其中彈丸(直徑5.992mm、│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
│ │ │質量0.895g)最大發射速度為123.2公尺/秒,計│民第二分局於105年6│
│ │ │算其動能為6.79焦耳,換算其單位面積動能為 │月1日扣得之該等槍 │
│ │ │24.0焦耳/平方公分。 │枝。 │
├──┼──────────┼─────────────────────┤ │
│3 │空氣槍1枝(槍枝管制 │係氣體動力式槍枝,以填充氣體為發射動力,經│ │
│ │編號0000000000號) │以金屬彈丸測試3次,其中彈丸(直徑5.998mm、│ │
│ │ │質量0.893g)最大發射速度為139.3公尺/秒,計│ │
│ │ │算其動能為8.66焦耳,換算其單位面積動能為 │ │
│ │ │30.6焦耳/平方公分。 │ │
├──┼──────────┼─────────────────────┤ │
│4 │空氣槍1枝(槍枝管制 │係氣體動力式槍枝,以填充氣體為發射動力,經│ │
│ │編號0000000000號) │以金屬彈丸測試3次,其中彈丸(直徑5.997mm、│ │
│ │ │質量0.895g)最大發射速度為140.9公尺/秒,計│ │
│ │ │算其動能為8.88焦耳,換算其單位面積動能為 │ │
│ │ │31.4焦耳/平方公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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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