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07年度,2號
TYDV,107,消債更,2,2018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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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消債更字第2號
聲 請 人
即 債務 人 吳駿成
上列聲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更生,聲請人應於收受本
裁定之日起7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未補正者,即駁回其聲請
,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如下:
一、請釋明聲請人有無約定為要保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單及儲蓄
  性、投資性保單?若有請陳報現有保單價值準備金及依約可
  領取之保險給付項目、金額。
二、自104 年12月起迄今聲請人所有於金融機構及郵局存摺封面
  及內頁影本(應補登存摺至本裁定送達日)。
三、按時間順序,列表說明自104 年12月起迄今,所有工作內容
  、來源(即僱主)、實際收入金額,並提出薪資單影本及薪
  資轉帳存摺內頁影本(二者皆須提出)。縱未能提出薪資證
  明文件,仍應按月記載大約收入金額。
四、請說明聲請人於聲請本件更生前2 年內有無財產變動狀況(
  包含有償、無償行為所生變動;倘該段期間曾經取得或喪失
  不動產所有權,並應詳為標明不動產之地號、建號)。
五、聲請人積欠和潤汽車貸款、東元機車貸款金額各為何?請提
  出貸款契約書影本,並說明債權人正確姓名及聯絡地址,每
  月需繳納多少分期款(聲請人於聲請狀記載詳繳費單,惟未
  提出任何單據以供本院參酌)。
六、聲請人積欠民間汽車抵押借款、私人借貸金額各為何?請提
  出債權證明影本,並說明債權人正確姓名及聯絡地址。
七、聲請人於105 年間在合泰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之所得為何
  ?
八、聲請人於105 年間有「桃園市○○區○○○街000 號5 樓及
  公設」所得51,221元,所指為何?
九、聲請人為櫻繪管理顧問企業社水妍麗成企業社之負責人,
  聲請人對上開商號現有無任何財產上之權利?於聲請更生之
  前5 年內有無營業活動?目前營業狀況如何?每月平均實際
  營業額為何?請應提出相關資料(如:營業銷售總額報表、
  記帳冊等),如無上開證明文件,仍應釋明營業及收入情形
  。
十、釋明聲請人無法負擔最大債權人所提出之前置調解條件原因
  為何?聲請人每月預計還款之金額為何?還款來源為何?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3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周珮琦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3   日
                書記官 莊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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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合泰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