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5年度,28340號
KSDV,105,司促,28340,20161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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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28340號
債 權 人 王榮川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長谷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
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
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釋明債務人之法定代理人為何?
二、債務人長谷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
  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
  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5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黃寬裕
本裁定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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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長谷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