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移轉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民事),上易字,104年度,286號
TNHV,104,上易,286,20160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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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上易字第286號
上 訴 人 陳怡君
訴訟代理人 陳適庸律師
      陳坤福
被上訴人  洪源益
訴訟代理人 陳信宏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不動產移轉登記事件,上訴人對於臺灣嘉義地方
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50號中華民國104年8月19日判決提起上訴,
已於民國104年12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
,應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   月  7   日
         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高明發
                   法 官  李杭倫
                   法 官  羅心芳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   月  8   日
                   書記官  王薇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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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