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行政),簡字,104年度,89號
PCDA,104,簡,89,20151106,1

1/1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4年度簡字第48號
                    104年度簡字第89號
原   告 和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梁樾(即原告董事長順翊投資有限公司之指定代表
      人)
訴訟代理人 蔡進良律師
      董彥苹律師
被   告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代 表 人 陳彥伯
訴訟代理人 莊國明律師
      侯雪芬律師
      柳慧謙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 104
年10月28日言詞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
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04年11月25上午10時,在本院西側大樓第6
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6   日
        行政訴訟庭法 官 李行一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林怡君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6   日
D

1/1頁


參考資料
和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順翊投資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