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票款
臺北簡易庭(民事),北簡字,104年度,10586號
TPEV,104,北簡,10586,20151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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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北簡字第10586號
原   告 普羅小客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樂伯
訴訟代理人 林珀生
被   告 仟盈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文裕
被   告 按讚會館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冠宏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4年11月10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叁拾叁萬肆仟元,及如附表所示之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訴訟費用新臺幣叁仟陸佰肆拾元由被告連帶負擔。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叁拾叁萬肆仟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按言詞辯論期日當事人之一造不到場者,得依到場當事人之 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不到場之當事人,經再次通 知而仍不到場者,並得依職權由一造辯論而為判決,民事訴 訟法第385條第1項定有明文。本件被告仟盈國際有限公司( 下稱仟盈公司)、按讚會館有限公司(下稱按讚公司)均經 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且皆核無民事訴訟法第 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聲請由原告一造辯論而為判決。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原告執有由被告仟盈公司所簽發,並經按讚公司 背書如附表所示之支票共四紙(下稱系爭支票),詎經原告 屆期提示,竟因存款不足及拒絕往來戶而遭退票不獲付款, 迭經原告催討,被告均置之不理,爰依票據之法律關係,請 求被告連帶給付票款等語,並聲明: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 新臺幣(下同)334,000元,及如附表所示之提示日起至清 償日止,按週年利率6%計算之利息。
二、被告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均未提出準備書狀做任何 聲明或陳述。
三、得心證之理由:
(一)按當事人主張之事實,經他造於準備書狀內或言詞辯論時 或在受命法官、受託法官前自認者,無庸舉證;又當事人 對於他造主張之事實,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而於



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爭執者,視同自 認,民事訴訟法第279條第1項、第280條第3項準用第1項 規定分別定有明文。次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 義負責。二人以上共同簽名時,應連帶負責;發票人應照 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背書人應照票據文義擔保付款 ,票據法第5條、第126條、第144條準用第39條、第29條 亦有明文。又執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 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6釐 計算,票據法第133條亦有規定。
(二)經查,本件原告主張執有被告仟盈公司所簽發,並經按讚 公司背書之系爭支票,詎原告屆期提示,因存款不足及拒 絕往來戶竟遭退票不獲付款之事實,業據提出支票及退票 理由單、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暨戶籍謄本、車輛租賃契約 等件為證(見本院卷第3-6頁、第21-33頁反面、第37-40 頁),其主張核與上開證物相符;又被告均非經公示送達 已收受開庭通知及起訴狀繕本,均未於言詞辯論到場陳述 意見或提出書狀爭執,依上開規定視同自認,則原告之主 張,自堪信為真實。是被告仟盈公司、按讚公司既分別係 系爭支票之發票人、背書人,自應依票上所載文義連帶負 責。則原告請求被告連帶給付票款334,000元,及自提示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6%計算之利息,洵屬有據 。
四、綜上所述,原告依兩造間之票據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連帶給 付原告334,000元,及如附表之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 年利率6%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五、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1項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 告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依職權 宣告假執行。並依同法第392條第2項、第3項規定,依職權 宣告被告於執行標的物拍定、變賣前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 行。
六、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2項,本件訴訟 費用額,依後附計算書確定如主文第2項所示金額。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24 日
臺北簡易庭 法 官 劉宇霖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臺北市○○區○○○路0段000巷0號)提出上訴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24 日
書記官 吳建元




計 算 書
項 目 金 額(新臺幣) 備註
第一審裁判費 3,640元
合 計 3,640元
附表:
┌───┬───────┬──────┬────────┬────┐
│ 編號 │ 發票日 │ 票面金額 │ 提示日 │票據號碼│
│ │ │(新臺幣) │ (利息起算日) │ │
├───┼───────┼──────┼────────┼────┤
│ 1 │104年4月25日 │ 83,500元 │ 104年4月27日 │0000000 │
├───┼───────┼──────┼────────┼────┤
│ 2 │104年5月25日 │ 83,500元 │ 104年5月25日 │0000000 │
├───┼───────┼──────┼────────┼────┤
│ 3 │104年6月25日 │ 83,500元 │ 104年6月25日 │0000000 │
├───┼───────┼──────┼────────┼────┤
│ 4 │104年7月25日 │ 83,500元 │ 104年7月27日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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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普羅小客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按讚會館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仟盈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