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2年度上訴字第1305號
第1306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柯永豪
選任辯護人 黃如流律師
黃培鈞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柯小麟
選任辯護人 楊靖儀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丁學迺
上列上訴人因偽造文書等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 年度
原訴字第5 號、102 年度原訴字第8 號中華民國102 年10月9 日
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98年度偵字第
27300 號、99年度偵字第17976 號、100 年度偵字第17699 號、
)及追加起訴(99年度偵字第17976 號、102 年度偵字第4669號
,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事 實
一、柯永豪(化名「趙先生」)為址設高雄市○○區○○路00號 13樓之2 之「永豐全方位行銷有限公司」(於民國97年8 月 18日辦理解散登記)、「永豐行銷企業社」(下稱「永豐公 司」)之負責人,經營代辦金融行庫信用貸款業務,並因此 與附表所列之人,各有所示之互動或合作關係,均明知向 金融機構申辦信用貸款,須提出收入及在職證明,供金融機 構審核、評估申辦信用貸款者個人之信用及還款能力,以核 定貸款金額,倘信用不良、資力不足或還款能力不佳者,則 無從或難以循正常管道向金融機構申辦信用貸款、或僅能獲 貸較低金額之款項。乃柯永豪竟指示如附表所示之龔O霖 、陳O皇、鍾O彬,及其他「永豐公司」員工,告以渠等若 招攬之客戶因個人條件無法透過正常管道向金融機構貸款或 貸得所需額度者,可先告以:「永豐公司」有管道透過使用 偽造或變造收入證明及在職證明之方式(行話稱「包裝」) ,協助貸得所需款項,惟需收取較正常案件為高之佣金等旨 ,並簽署專任委託代辦契約書後,再轉介予柯永豪(或所謂 「趙先生」);或逕行轉介由柯永豪為之,嗣如附表編號 ⒈至編號⒕、編號⒗至編號(編號⒖部分已另案本院101 年度上訴字第1079號判決確定)所示之人韋O達等貸款人( 即冒貸人,下同)共33人(除李O生不知情外),因無法順
利貸得款項,及駱O娟明知其夫韋O達、李O旂明知其妹李 O菁因財力不佳,無法順利申請貸款,柯永豪即分別按附表 各編號所示內容,分別與各該所載之冒貸人及共犯之人, 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而詐欺取財,及偽造(變造) 並行使偽造(變造)之私文書、或偽造並行使偽造之公文書 、或偽造公印文、或偽造並行使偽造之特種文書之犯意聯絡 及行為分擔,由柯永豪先委託在高雄市自立路與六合路附近 某處營業之不知情成年刻印業者,分別偽刻如附表編號⒈ 至⒊、⒑至⒕、⒙至所示之公印或印章後,並在其位於高 雄市○○區○○路00號15樓之租屋處內,以電腦列印之方式 ,偽造各如附表(除編號⒖以外)「偽造或變造及行使之 文書」欄所示在職證明書等特種文書,或各類所得扣繳憑單 、薪資單等公文書或私文書,或將貸款人所有銀行或郵局帳 戶存摺內頁以電子掃描至電腦內,再予更改數字以列印之方 式,變造貸款人所有之銀行或郵局帳戶存摺內頁交易明細等 私文書後(除附表編號⒉部分之私文書為陳O仁偽造;附 表編號、部分之私文書為楊O光變造,或由楊O光付 費委託某不詳姓名成年女業務員偽造外) ,以虛偽表彰如附 表(除編號⒖以外)所示貸款人有正當職業及還款能力良 好之假象,再分以如附表(除編號⒖以外)「行為人(共 犯)參與犯罪分工方式」欄所示之分工方式,各於附表( 除編號⒖以外)所示時間,分別持向各該「貸款金融機構」 欄所示金融機構據申請貸款而行使之,足以生損害於各該偽 造文書之有製作權人出具其證明資料之證明力及各該金融機 構登載交易資料之正確性,嗣其中除附表編號⒉、編號⒐ 、編號⒛至編號、編號、編號至編號所示金融機構 經審核後未准予核貸,及如附表編號部分經鄭O宗即鄭 O宏於銀行承辦人員徵信時自行撤件而未遂外,已有如附表 編號⒈、編號⒊至編號⒏、編號⒑至編號⒚、編號至編 號、編號、編號所示金融機構因而陷於錯誤而准予核 貸(各次貸款人〈即冒貸人〉、貸款時間、申貸金融機構、 申貸與核貸金額、偽造或變造及行使之文書、犯罪行為人、 共犯及分工方式均詳如附表〔除編號⒖以外〕所示),足 以生損害於各該文書名義機關或個人,及申貸金融機構之利 益。
二、柯小麟就前開事實中,係與柯永豪基於前開共同犯意聯絡及 行為分擔,按附表編號⒋所示時地及內容,收取有意辦理 貸款之人林O華交付之身分證件、在職證明書及薪資證明資 料,復將林O華轉介與柯永豪代辦貸款案件,繼由柯永豪等 人遂行前述其他部分之犯行,足以生損害於該文書名義人及
申貸金融機構之利益。
三、丁學迺就前開所示事實中,係與柯永豪基於前開共同犯意 聯絡及行為分擔,依被告柯永豪指示,按附表編號⒑所示 時地及內容,前往位在高雄市武廟附近某處,為有意辦理貸 款之同案被告鍾O彬拍照,以決定虛構何種公務員身分為鍾 O彬辦理貸款案件。並轉交貸款申請書予鍾O彬練習填寫, 再依柯永豪指示轉交偽造之「國境事務大隊」在職證明書及 郵局帳戶存簿內頁交易明細予鍾O彬,繼由柯永豪等人遂行 前述其他部分之犯行,足以生損害於該文書名義機關及申貸 金融機構之利益。
四、案經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移送及雲林區漁會訴由雲林 縣政府警察局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呈請臺灣 高等法院檢察署令轉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暨臺灣 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自動檢舉偵查起訴。 理 由
壹、證據能力之判斷:
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1 至之4 之規定,然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 ,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 者,亦得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5 第1 項定有明文 。本判決後開引用具有傳聞證據性質之證據資料,已經檢察 官、被告柯永豪、柯小麟、丁學迺,及渠等之辯護人於審理 期日同意為證據使用(本院卷第160 頁、第164 頁),是其 縱無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1 至第159 條之4 或其他傳聞法 則例外之情形,亦經本院審酌該證據作成之情況,既無違法 取得情事,復無證明力明顯過低等情形,以得供做法院判斷 事實之依據為適當,認為均有證據能力,得為證據。貳、實體部分:
一、認定犯罪事實之理由及依據:
㈠被告柯永豪、柯小麟部分:
訊據被告柯永豪、柯小麟於本院審理,對渠前揭個人之犯行 均自白不諱,並據證人即同案被告康O婷、鍾O彬於具備司 法警察身分之調查員訊問(下併稱警訊)、偵訊及原審審理 時陳明在卷(偵卷㈧第14頁至第16頁、第198 頁至第202 頁 、第224 頁至第227 頁、原審卷㈤第59頁至第62頁、第127 頁至第130 頁、原審卷㈦第185 頁、原審卷㈨第233 頁反面 ;偵卷㈢第86頁、偵卷㈤第23頁至第25頁、偵卷第166 頁 至第169 頁、偵卷第176 頁至第177 頁、偵卷㈣第29頁至 第32頁、偵卷㈧第188 頁至第192 頁、偵卷第182 頁至第 185 頁、原審卷㈠第298 頁、原審卷㈥第145 頁、第146 頁
、第147 頁、原審卷㈦第197 頁、第198 頁),並與證人即 共同被告楊O光、陳O仁、黃O香、陳O生、鄭O助即鄭O 雄、劉O治、劉O菁、陳O皇、韋O達、駱O娟、林O男、 涂O婷、林O文、凌O惠、許O魁、林O文、陳O成、李O 旂、劉O平即劉O慶、蘇O紳、曾O香、戴O興、許O芳、 黃O華、鄭O宗即鄭O宏、曾O雄、曹O中、林O祥、張O 昱、鄭O華、張O樺、莊O守、蘇O勝、李O秀於調查、偵 查及本院審理中暨證人即共同被告張O雲、利O妹即利O蘭 於警詢及偵查中證述之情節大致相符(調查卷㈠第282 頁反 面至第284 頁正面、第289 頁正面至第291 頁正面、第372 頁反面至第374 頁反面、調查卷㈡第48頁反面至第49頁正面 、第106 頁反面至第108 頁正面、第120 頁反面至第122 頁 正面、調查卷㈢第359 頁反面至第360 頁正面、偵卷㈧第27 0 頁反面至第272 頁正面、第277 頁至第279 頁、第295 頁 反面至第297 頁正面、第302 頁至第304 頁、偵卷㈨第14頁 正面至第15頁反面、第22頁至第25頁、第143 頁反面至第14 6 頁正面、第155 頁至第157 頁、第258 頁反面至第260 頁 正面、偵卷㈩第8 頁正面至第9 頁反面、第123 頁反面至第 125 頁正面、第137 頁至第139 頁、第144 頁反面至第146 頁反面、第157 頁至第160 頁、第170 頁反面至第172 頁反 面、第268 頁反面至第272 頁正面、第277 頁反面至第282 頁反面、第296 頁至第300 頁、第310 頁反面至第313 頁正 面、第314 頁反面至第316 頁正面、第319 頁至第324 頁、 第345 頁正面至第346 頁正面、偵卷第69頁反面至第72頁 反面、第74頁至第77頁、第111 頁反面至第114 頁正面、第 119 頁正面至第120 頁反面、第132 頁反面至第134 頁正面 、第156 頁正面至第158 頁反面、第299 頁正面至第301 頁 反面、第306 頁正面至第307 頁反面、第313 頁至第316 頁 、第318 頁至第321 頁、第365 頁正面至第367 頁反面、偵 卷㈤第87頁正面至第88頁正面、第139 頁反面至第140 頁正 面、偵卷第140 頁、第141 頁、第186 頁、第187 頁、第 192 頁至第195 頁、偵卷第119 頁、第120 頁、第125 頁 正面、反面、偵卷第39頁反面至第40頁正面、第42頁正面 至第43頁反面、第45頁反面至第46頁正面、第47頁正面及反 面、偵卷㈥第2 頁、第5 頁反面、第7 頁反面至第10頁反面 、第17頁至第19頁、偵卷㈢第65頁至第67頁、第84頁至第87 頁、原審卷㈠第298 頁、第319 頁、第320 頁、第376 頁反 面、原審卷㈡第33頁、第298 頁正面及反面、第319 頁、第 320 頁、原審卷㈤第119 頁反面至第124 頁反面、第128 頁 正、反面、第137 頁反面、第183 頁至第186 頁、原審卷㈥
第28頁、第40頁、第71頁、第72頁、第97頁、第99頁、第10 2 頁、第124 頁正面及反面、第162 頁、第164 頁、第165 頁、第175 頁、第176 頁、第179 頁反面、第183 頁、第18 4 頁、第188 頁、第189 頁、第234 頁、原審卷㈦第45頁反 面至第47頁反面、第48頁正面、第49頁正面至第58頁反面、 第99頁反面、第110 頁反面及正面、原審卷㈨第83頁正面至 第84頁反面、第92頁、第93頁、第99頁反面、第102 頁正面 );並據證人即共犯龔O霖、陳O月於警詢、偵查及另案臺 灣彰化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139 號案件審理中、證人即共 犯李O菁、戴O揚、錢O明即錢O嘉、孫O傑及證人李O生 於調查及偵查中分別證述綦詳(調查卷㈠第270 頁反面至第 272 頁正面、調查卷㈡第15頁反面至第16頁反面、調查卷㈢ 第309 頁反面至第310 頁反面、第105 頁反面至第108 頁正 面、第110 頁反面至第113 頁正面、調查卷㈣第25頁正面至 第26頁正面、偵卷㈨第1 頁反面至第3 頁正面、第9 頁至第 11頁、第28頁反面至第30頁正面、第95頁反面至第98頁正面 、偵卷第11頁、第12頁、第88頁反面至第89頁反面、第12 9 頁反面、第130 頁反面至第131 頁正面、警卷第3 頁反面 至第4 頁反面、第5 頁反面至第6 頁正面、偵卷㈠第9 頁正 面至第11頁正面、偵卷㈢第45頁、第56頁、第57頁、第59頁 、偵卷㈣第18頁至第21頁、第31頁、第32頁、彰院卷第16頁 反面至第17頁正面、第21頁反面、第38頁、第65頁反面、第 77頁反面至第78頁正面),復有臺灣土地銀行潮州分行98年 11月25日潮放字第0000000000號函暨所檢附之韋O達之消費 性放款申請書兼個人資料表、綜合消費放款借據、偽造之韋 O達之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南區工程處(下稱「南工 處」)96年11月15日(96)人證字第0047號在職證明書、偽 造之韋O達之「南工處」95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變造之韋O達所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南澳郵局(下稱 「南澳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郵政存簿儲金 簿內頁交易明細、偽造之轉帳明細資料查詢下載資料、偽造 之「南工處」96年6 月份至同年11月份個人薪資明細表、偽 造之「南工處」扣款明細資料、放款客戶歷史交易明細查詢 - 帳務交易(帳號000-0000-00000-0-00 號)、韋O達之95 年度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韋O達所有「南澳 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 號帳戶之客戶歷史交易清單、林 O男與「永豐公司」專任委託契約書(編號:0000000 更新 00035 )、林O男指認陳O仁之照片、渣打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下稱「渣打銀行」)99年9 月14日渣打商銀CB-OPS 字第0000000000號函、99年10月7 日渣打商銀CBRisk字第00
000000號函暨所檢附林O男之「渣打銀行」信用貸款申請書 、國民身分證影本、偽造之「新合興座墊行」96年11、12月 份及97年1 月份薪資單、林O男之97至99年度稅務電子閘門 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查無所得資料)、「渣打銀行」100 年12月13日渣打商銀SCBCL 字第0000000000號函暨所檢附之 林O男貸款案件徵信批示資料、涂O婷指認劉O菁及柯永豪 之照片、涂O婷與「永豐公司」專任委託契約書(編號:09 70314 更新00002 )、涂O婷指認劉O菁及柯永豪之照片、 涂O婷之燕巢鄉農會借款申請書、涂O婷之臺灣雙葉電子股 份有限公司(下稱「雙葉公司」)97年3 月14日服務證明書 、偽造之涂O婷之「雙葉公司」96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 繳憑單、變造之涂O婷所有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下稱「中國 商銀」)帳號0000000000號帳戶新臺幣存摺類存款存摺內頁 交易明細、涂O婷之96年度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 表、臺灣銀行岡山分行98年11月25日岡山營字第0000000000 0 號函暨所檢附林O文97年3 月18日臺灣銀行岡山分行消費 性貸款申請書暨約定事項(編號:89)、林O文之國民身分 證正反面影本及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春雨公司」 )服務證、林O文之「春雨公司」97年1 、2 月份員工薪資 單、偽造之林O文「春雨公司」96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 繳憑單、林O文之勞工保險卡、林O文97年4 月1 日簽立之 放款借據(金額:30萬元)、帳號查詢單、放款歷史明細批 次查詢、小額貸款全部查詢、客戶所有存款、放款、外匯帳 號查詢單、放款歷史明細批次查詢、林O文之96年度稅務電 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凌O惠與「永豐公司」專任委 託契約書(編號:0000000 更新00016 )、偽造之凌O惠之 遠雄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遠雄人壽」)97年3 月 27日(97)遠雄壽險證字第059 號服務證明書、變造之凌O 惠所有「第一銀行」前鎮分行帳號00000000000 號帳戶活期 儲蓄存款存摺封面及內頁交易明細、凌O惠指認黃O香、陳 O仁及柯永豪之照片、凌O惠97年3 月31日燕巢鄉農會借款 申請書、凌O惠所有燕巢鄉農會帳號0000000 號帳戶活期儲 蓄存款帳戶存摺內頁交易明細、凌O惠之96年度稅務電子閘 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凌O惠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 表及明細、凌O惠之燕巢區農會交易明細表及共用查詢單、 許O魁與「永豐公司」專任委託契約書(編號:0000000 更 新0005)、許O魁指認柯永豪之照片、燕巢鄉農會98年10月 2 日燕鄉農信字第000000000 號函暨所檢附之許O魁97年3 月31日燕巢鄉農會借款申請書、許O魁97年4 月21日簽立之 借據(新臺幣100 萬元)、許O魁之徵信同意書、許O魁之
授信個人資料表、共用查詢單、李長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李長榮公司」)97年4 月2 日榮科人服字第970001號 在職證明書、許O魁之勞工保險卡、偽造之許O魁之「李長 榮公司」96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勞工保險局10 0 年12月12日保政二字第00000000000 號函暨所檢附許O魁 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許O魁之96至98年度稅務 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林O文與「永豐公司」專任 委託契約書(編號:0000000 更新00033 )、燕巢鄉農會98 年10月2 日燕鄉農信字第000000000 號函暨所檢附林O文97 年4 月8 日燕巢鄉農會借款申請書、林O文97年4 月22日簽 立之借據(金額:95萬元)、林O文徵信同意書、林O文授 信個人資料表、共用查詢單、林O文之海軍左營港務隊97年 4 月2 日97海營港證字第021 號現役軍人服役證明、變造之 林O文所有臺灣土地銀行高雄分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 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存摺內頁交易明細、林O文之國民身分證 及中華民國軍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臺灣土地銀行」高雄 分行100 年12月5 日雄存字第0000000000號函暨所檢附之林 O文所有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之客戶歷史交易明細查詢 資料、陳O成與「永豐公司」專任委託契約書(編號:0970 314 更新00047 )、陳O成之合作金庫銀行(下稱「合作金 庫」)放款相關貸放及保證資料查詢單、放款帳務資料查詢 單、「合作金庫」永康分行消費者貸款申請暨批覆書、陳O 成簽發之借據(日期:97年5 月23日、金額:50萬元)、個 人信貸評分卡結果、陳O成之個人戶新申請/ 展期案件帳務 資料查詢- 借款戶帳務資料查詢、陳O成之「合作金庫」小 額貸款申請書、陳O成之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統 一公司」)服務證明書、偽造之陳O成之「統一公司」96年 度各類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變造之陳O成所有中國信託商業 銀行(下稱「中國信託」)中臺南分行帳號000000000000號 帳戶新臺幣帳戶存摺內頁交易明細、陳O成之戶籍謄本、陳 O成之93至99年度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李O 菁與「永豐公司」專任委託契約書(編號:0000000 更新00 010 )、李O菁指認陳O生及柯永豪之照片、「合作金庫」 林園分行99年12月13日合金林園字第0000000000號函暨所檢 附李O菁之「合作金庫」小額貸款申請書、偽造之元大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元大證券公司」)林園分公司96年度 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偽造之李O菁之「元大證券公 司」員工在職證明書、偽造之李O菁之「元大證券公司」員 工薪資證明單、李O菁之96年度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 明細表(查無所得)、「元大證券公司」100 年12月19日元
證字第000000000 號函暨所檢附證人李O菁之97年3 月份至 同年5 月份員工薪資明細表、鍾O彬提供之筆記本節本、雲 林區漁會98年9 月22日雲漁信字第0000000000號函暨所檢附 鄒O興之「雲林區漁會」借款申請書(日期:97年6 月11日 、金額:60萬元、編號:5335)、鄒O興簽發之借據(日期 :97年6 月16日、金額:55萬元)、偽造之鄒O興之內政部 入出國及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下稱「國境事務大隊」)97 年6 月9 日國境人職證字第00000000000 號在職證明書、鄒 O興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徵信同意書、財團法人金融 聯合徵信中心(下稱「聯徵中心」)徵信資料、共同內容認 證單、授信約定書、變造之鄒O興所有中華郵政公司土城工 業區郵局(下稱「土城工業區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0 號帳戶郵政存簿儲金簿內頁交易明細及封面、個人資料表、 同一關係人資料表、鄒O興之戶籍謄本、徵信報告表、郵政 存簿儲金匯款給付傳票(日期:97年7 月16日、同年8 月8 日、同年月15日、同年9 月19日、金額:各11,000元)、鄒 O興之「雲林區漁會」授信審議個案資料表、中華郵政股份 有限公司板橋郵局100 年10月28日板營字第0000000000號函 暨所檢附鄒O興所有「土城工業區郵局」帳號000000000000 00號帳戶之客戶歷史交易清單、李O生之臺灣中油股份有限 公司(下稱「中油公司」)97年5 月28日中油人職證字第97 018 號員工在職證明書、李O生指認柯永豪照片、「雲林區 漁會」100 年11月3 日雲漁信字第000000000 號函暨所檢附 李O生之「中油公司」97年5 月28日中油人職證字第97018 號員工在職證明書、臺灣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活期 存款存摺封面與內頁交易明細、「雲林區漁會」借款申請書 (編號:5565,100 萬元)、李O生簽發之借據(日期:97 年6 月24日、金額:100 萬元)、個人資料表共同內容認證 單、共同查詢單、無擔保放款明細分類帳卡、李O生之93、 95至99年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張O雲庭呈康 O婷之名片、張O雲之「雲林區漁會」借款申請書(日期: 97年6 月27日、金額:80萬元、編號:5597)、張O雲簽發 之借據(日期;97年7 月7 日、金額:80萬元)、張O雲簽 立之授信約定書、扣款委託書、個人資料表、同一關係人資 料表、授信戶同一關係人授信往來明細表、徵信同意書、偽 造之張O雲之交通部公路總局南部訓練所(下稱「南訓所」 )97年6 月24日南訓所在職證字第000000000 號員工在職證 明書、偽造之張O雲之「南訓所」97年6 月份員工薪資單、 偽造之張O雲之「南訓所」96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 單張O雲指認鍾O彬之照片、「南訓所」98年3 月26日南訓
人字第0000000000號函、偽造之劉O平即劉O慶之「國境事 務大隊」96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雲林區漁會 」98年9 月22日雲漁信字第0000000000號函暨所檢附劉O平 即劉奕慶之雲林區漁會借款申請書(日期:97年7 月2 日、 金額:80萬元、編號:5628)、劉O平即劉O慶簽發之借據 (日期:97年7 月7 日、金額:80萬元)、劉O平即劉O慶 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偽造之劉O平即劉O慶之「國境 事務大隊」97年6 月30日國境人職證字第00000000000 號在 職證明書、偽造之劉O平即劉O慶之「國境事務大隊」97年 7 月份職員薪資表、偽造之劉O慶「國境事務大隊」96年度 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劉O平即劉O慶簽立之授信約 定書、共同內容認證單、劉O慶之徵信同意書、劉O慶之「 聯徵中心」徵信資料、劉O平即劉O慶之個人資料表、同一 關係人資料表、劉O平即劉O慶之戶籍謄本、劉O平即劉O 慶之徵信報告書、郵政存簿儲金匯款解付傳票(日期:98年 1 月7 日:金額:15,319元)、劉O平即劉O慶之「雲林區 漁會」信用部授信審議個案資料表、蘇O紳與「永豐公司」 專任委託契約書(編號:0000000 更新00090 ,已扣案)、 偽造之蘇O紳之立保保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立保保全公 司」)97 年6 月3 日立保人發字第970047號職員在職證明書 、大眾銀行101 年5 月24日眾個營發密字第0000000000號函 暨所檢附蘇O紳之大眾銀行個人信用貸款申請書、個人信用 貸款約定書、蘇O紳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偽造之蘇O 紳之「立保保全公司」96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蘇O紳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曾O香與「永豐公 司」任委託契約書(編號:0000000 更新00007 )、大眾銀 行98年10月13日(98)眾消密發字第8252號函暨所檢附曾O香 之大眾銀行個人信用貸款申請書、個人信用貸款約定書、曾 O香簽發之本票、曾O香之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查詢結果 、偽造之曾O香之財團法人臺灣基督教長老教會新樓醫院( 下稱「新樓醫院」)96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偽 造之曾O香之「新樓醫院」97年7 月19日新樓人字第97150 號職員服務(離職)證明書、帳戶交易資料、個人信用貸款 部南區營業核貸書(曾O香部分)、曾O香之96至100 年度 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下 稱雲林地院)98 年度聲搜字第313 號搜索票(受搜索人:戴 O興)、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 錄表(受執行人:戴O興)、偽造之戴O興之交通部臺灣鐵 路管理局(下稱「臺鐵局」)97年7 月22日臺鐵人職證字第 00000000000 號在職證明書、偽造之戴O興之「臺鐵局」屏
東管理站96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偽造之戴O興 之「臺鐵局」員工97年7 月份薪津明細單、戴O興之「雲林 區漁會」借款申請書(日期:97年7 月24日、金額:90萬元 、編號:5691)、戴O興簽立之授信約定書、徵信報告表、 委託書、戴O興簽發之借據(日期:97年7 月29日、金額: 90萬元)、戴O興之個人資料表、同一關係人資料表、戴O 興之戶籍謄本、戴O興之徵信同意書、戴O興之「聯徵中心 」徵信資料、戴O興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臺鐵局」 高雄運務段98年4 月2 日高運段人字第0000000000號函、戴 O興指認龔O霖之照片、雲林地院98年度聲搜字第313 號搜 索票(受搜索人:許O芳)、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搜索扣 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受執行人:許O芳)、偽造之許 O芳衛生署恆春旅遊醫院(下稱「恆春旅遊醫院」)97年7 月22日恆醫人職證字第00000000000 號在職證明書、偽造之 許O芳之「恆春旅遊醫院」97年7 月份員工薪資單、偽造許 O芳之「恆春旅遊醫院」96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許O芳簽發之借據(日期:97年7 月25日、金額:80萬元 )、許O芳之「雲林區漁會」借款申請書(日期:97年7 月 24日、金額:80萬元、編號:5692)、扣款委託書、許O芳 簽立之授信約定書、個人資料表、許O芳之國民身分證資料 查詢結果、許O芳之「雲林區漁會」同一關係人資料表、授 信戶同一關係人授信往來明細表(許O芳部分)、許O芳之 戶籍謄本、許O芳之徵信報告、許O芳之徵信同意書、許O 芳之「聯徵中心」徵信資料、許O芳提供之代辦貸款廣告、 「恆春旅遊醫院」98年4 月8 日衛署恆醫人字第0000000000 號函、雲林地院98年度聲搜字第313 號搜索票(受搜索人: 黃O華)、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搜索及扣押筆錄、扣押物 品目錄表(受執行人:黃O華)、偽造之黃O華之「恆春旅 遊醫院」97年8 月8 日恆醫人職證字第0000000000號在職證 明書、「合作金庫」枋寮分行98年1 月1 日合金枋字第0000 000000號函暨所檢附黃O華之「合作金庫」辦理「貼心相貸 -公教員工專案貸款」申請書兼個人資料表、合作金庫銀行 枋寮分行貸款申請暨批覆書、偽造之黃O華之「恆春旅遊醫 院」97年8 月份員工薪資單、偽造之黃O華之「恆春旅遊醫 院」96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借款契約、偽造之 戴O揚之國防部核能局恆春輸電廠(下稱「恆春輸電廠」) 96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合作金庫」枋寮分行 99年12月16日合金枋字第000000000 號函暨所檢附偽造之戴 O揚之「恆春輸電廠」97年8 月27日揚威職證字第00000000 號在職證明書、偽造之戴O揚之「恆春輸電廠」97年8 月份
職員薪津單、偽造之戴O揚之「恆春輸電廠」96年度各類所 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戴O揚之「合作金庫」辦理「貼心相 貸- 公教員工專案貸款」申請書兼個人資料表(日期:97 年8 月28日)、戴O揚指認柯永豪、龔O霖及鍾O彬之照片 、戴O揚之戶籍謄本、戴O揚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錢 O明即錢O嘉指認鍾O彬之照片、偽造之錢O明即錢O嘉之 「恆春輸電廠」96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合作 金庫」枋寮分行99年9 月8 日合金枋字第000000000 號函暨 所檢附錢O明即錢O嘉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錢O明即 錢O嘉之「合作金庫」辦理「貼心相貸-公教員工專案貸款 」申請書暨個人資料表、錢O明即錢O嘉之戶籍謄本、偽造 之錢O明即錢O嘉之「恆春輸電廠」97年8 月27日揚威職證 字第00000000號在職證明書、偽造之錢O明即錢O嘉之「恆 春輸電廠」97年9 月份職員薪津單、偽造之錢O明即錢O嘉 之「恆春輸電廠」96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錢O 明即錢O嘉之96、97年度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 (查無所得) 、偽造之孫O傑之「恆春輸電廠」96年度類所 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合作金庫」枋寮分行98年10月1 日 合金枋字第0000000000號函暨所檢附孫O傑之「合作金庫」 辦理「貼心相貸- 公教員工專案貸款」申請書暨個人資料表 (日期:97年8 月29日)、偽造之孫O傑之「恆春輸電廠」 97年8 月27日揚威職證字第00000000號在職證明書、偽造之 孫O傑之「恆春輸電廠」97年8 月份職員薪津單、偽造之孫 O傑之「恆春輸電廠」96年度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孫 O傑指認鍾O彬之照片、「合作金庫」彰化分行98年9 月23 日合金彰放字第0000000000號函暨所檢附朝月即陳O得之「 合作金庫」辦理「貼心相貸- 公教員工專案貸款」申請書暨 個人資料表(編號:12148 ) 、偽造之陳O月之「彰化縣政 府計畫處」97年9 月23日府計人職證字第00000000000 號在 職證明書、偽造之陳O月即陳O得之「彰化縣政府計畫處」 97年9 月份員工薪資單、偽造之陳O月即陳O得之「彰化縣 政府」96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龔O霖98年12月 21日庭呈答康信用貸款廣告、全方位理財行銷社貸款廣告、 鄭O宗即鄭O宏與「永豐公司」專任委託契約書(編號:09 70314 更新00124 )、鄭O宗即鄭O宏指認柯永豪之照片、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下稱「臺灣企銀」) 九如分行100 年12 月27日(100 )九如字第0857號函暨所檢附鄭O宗即鄭O宏 之「臺灣企銀」個人貸款申請書(貸款申請書上載明職業為 「海巡署檢查哨長」及年收入為「110 萬元」)、國防部主 計局財務中心101 年1 月11日主財中心字第0000000000號書
函暨所檢附鄭O宗即鄭O宏於96至98年間每月核發薪資明細 表及國軍退除官兵俸金詳情表、鄭O宗即鄭O宏之98、99年 度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曾O雄之98年3 月12 日花旗銀行送件登記條(送件人:楊O安即楊O光,已扣案 ) 、花旗銀行99年9 月10日(99)政查字第37553 號函暨所 檢附曾O雄之花旗銀行個人信用貸款申請書、消費性個人信 用貸款約定書、曾O雄簽發之本票及授權書(金額:22萬元 ) 、撥款委託書、曾O雄之國民身分證、健保卡正反面及郵 政存簿封面影本、曾O雄之勞工保險卡、變造之曾O雄之嶸 宇企業有限公司(下稱「嶸宇公司」)97年度各類所得扣繳 暨免扣繳憑單、查證報告及照片、曾O雄貸款帳戶交易概要 、曾O雄之93至98年度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 花旗銀行101 年5 月7 日(101 )政查字第53252 號函(曾 O雄部分) 、曹O中提供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下 稱「苓雅分局」)96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員工 薪津給與明細表、職工服務證、戶籍謄本、中華郵政股份有 限公司苓雅郵局(下稱「苓雅郵局」) 帳號0000000 號帳戶 郵政存簿儲金簿封面與內頁交易明細、曹O中之信貸診斷書 、曹O中指認柯永豪之照片、「臺灣企銀」北高雄分行98年 11月21日98北高字第541 號函暨所檢附曹O中之「臺灣企銀 」個人貸款申請書(日期:98年4 月22日、金額:80萬元) 、偽造之曹O中之「苓雅分局」98年4 月22日市警苓雅人字 第00000000000 號在職證明書、偽造之曹O中之「苓雅分局 」98年2 月至同年4 月員工薪津給與明細表、偽造之曹O中 之「苓雅分局」96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已扣案 )、曹O中之貸款帳戶交易資料、「臺灣企銀」個人帳號00 000000000-00號貸款綜合契約、曹O中庭呈「臺灣企銀」帳 號00000000000 號帳戶存款存摺封面及內頁交易明細、林O 祥指認柯永豪之照片、偽造之林O祥之「中油公司」97年度 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已扣案) 、林O祥提供之「中 油公司」97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臺灣企銀」 苓雅分行98年12月15日98苓雅字第0000000000號函暨所檢附 林O祥之98年4 月28日「臺灣企銀」個人貸款申請書(日期 :98年4 月28日、金額:80萬元)、「臺灣企銀」苓雅分行 之徵信資料退件通知、張O昱98年5 月13日送件登記條(送 件人:楊O安即楊O光)、張O昱指認劉O治之照片、花旗 (臺灣)商業銀行100 年12月20日(100) 政查字第50368 號 函暨所檢附張O昱之花旗銀行花旗個人信用貸款申請書、( 日期:98年6 月8 日、金額:30萬元)、張O昱之聯徵中心 聯徵資料、張O昱之消費性個人信用貸款約定書、張O昱98
年6 月8 日簽發之本票(30萬元) 、撥款委託書、張O昱之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張O昱所有花旗銀行九如分行帳號 052-0764號帳戶綜合儲蓄存款帳戶封面、偽造之張O昱之97 年度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網路申報收執聯、張O昱之財政部 臺北市國稅局97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張O昱 之93至99年度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鄭O華之 終止委任代辦暨退件聲明書、鄭O華指認柯永豪之照片、安 泰商業銀行下稱「安泰銀行」)北高雄分行98年11月27日( 98)安北高字第0000000 號函暨所檢附鄭O華之「安泰銀行 」信用貸款案件審核表(案件編號:0000000000)、信用貸 款負債核算表、信用貸款承作建議書、鄭O華之「安泰銀行 」信用貸款申請書暨徵信調查表(日期:98年8 月24日、金 額:60萬元)、鄭O華之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正反面影本、 偽造之鄭O華之聖遠企業有限公司下稱「聖遠公司」)97年 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鄭O華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 投保資料表(明細)、鄭O華之貸款帳號000000000000號帳 戶之貸款歷史交易明細查詢資料、鄭O華之「安泰銀行」信 用借款契約書(日期:98年8 月31日、金額:30萬元)、撥 款代償暨扣款授權委託書、鄭O華簽發之本票(日期98年8 月31日、金額:30萬元)、鄭O華之93至99年度稅務電子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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