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06年度,49號
TPDV,106,司拍,49,20170209,1

1/1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拍字第49號
聲 請 人 黃桂琴
代 理 人 游朝義律師
相 對 人 吳華龍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肆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 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 873條定 有明文。又上開規定,依同法第 881條之17,於最高限額抵 押權準用之。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為擔保其對聲請人所負債務之清 償,於民國105年11月18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 ,設定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5,000萬元之最高限額 抵押權,並經登記。相對人於105年11月30日簽發見票即付 之本票予聲請人,且經聲請人提示而未獲清償,尚積欠本金 5,000萬元利息及違約金迄未清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 以資受償。
三、查聲請人上開聲請,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土地及建築 改良物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本票影本、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 為證。又本院於106年1月24日發文通知相對人就抵押權所擔 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迄未據其陳述意見到院,從而,本件 聲請人聲請拍賣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經核尚無不 合,應予准許,爰裁定如主文所示。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 抗告費新臺幣 1,000元。如持本裁定聲請強制執行時,請一 併檢附本裁定准許部分相對人收受裁定之送達證書影本提出 於民事執行處。
五、關係人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 之。關係人如主張擔保物權之設定係遭偽造或變造者,於本 裁定送達後20日內,得對擔保物權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 訴。如已提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74條之1第2項 準用同法第195條規定聲請法院停止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2 月 9 日
民事第八庭 司法事務官 高儀真
┌─────────────────────────────────────────────────────────────┐
│附表: 106年度司拍字第49號│
├──┬─────────────────────────┬─┬──────┬───────┬───────────────┤




│ 編 │ 土 地 坐 落 │地│面 積│權 利│ │
│ ├───┬────┬───┬───┬────────┤ ├──────┤ │ 備 考 │
│ 號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 段│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範 圍│ │
├──┼───┼────┼───┼───┼────────┼─┼──────┼───────┼───────────────┤
│001 │臺北市│萬華區 │福星段│二 │641 │ │16 │2分之1 │ │
├──┼───┼────┼───┼───┼────────┼─┼──────┼───────┼───────────────┤
│002 │臺北市│萬華區 │福星段│二 │642 │ │52 │2分之1 │ │
└──┴───┴────┴───┴───┴────────┴─┴──────┴───────┴───────────────┘
┌──┬───┬───────┬───────┬───────┬─────────────────┬───┬────────┐
│ 編 │ │ │ │建 築 式 樣 主│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 │
│ │ │ │ │ ├───────────┬─────┤權 利│ │
│ │建 號│建 物 門 牌│基 地 坐 落│要 建 築 材 料│ 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 備 考 │
│ │ │ │ │ │ │要建築材料│範 圍│ │
│ 號 │ │ │ │及 房 屋 層 數│ 合 計 │及用途 │ │ │
├──┼───┼───────┼───────┼───────┼───────────┼─────┼───┼────────┤
│001 │725 │臺北市萬華區昆│福星段二小段64│加強磚造 │ 一層 42.35 │ │2分之1│ │
│ │ │明街88號 │1、642地號 │ │ 二層 58.87 │ │ │ │
│ │ │ │ │ │ 三層 58.87 │ │ │ │
│ │ │ │ │ │ 騎樓 16.52 │ │ │ │
│ │ │ │ │ │ 總面積 176.61 │ │ │ │
│ │ │ │ │ │ │ │ │ │
└──┴───┴───────┴───────┴───────┴───────────┴─────┴───┴────────┘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