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交附民字,102年度,269號
TCDM,102,交附民,269,2013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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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2年度交附民字第269號
原   告 洪水懋
被   告 李坤倉
      和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順翊投資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代 表 人 楊尚書
上列被告因本院102年度交易字第808號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
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
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
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1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陳慧珊
                   法 官 丁智慧
                   法 官 孫藝娜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詩琳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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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和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順翊投資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