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販運罪之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01年度,773號
KSDM,101,訴,773,201307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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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1年度訴字第773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寅○○
選任辯護人 秦德進律師
      黃俊嘉律師
      陳易聰律師
被   告 未○○
選任辯護人 王維毅律師
被   告 C○○(原名○○○)
選任辯護人 歐陽珮律師
      陳豐裕律師
被   告 子○○
      K○ 
      H○○
      J○○
上四人共同
選任辯護人 黃俊嘉律師
      陳易聰律師
被   告 h○○
選任辯護人 孫嘉佑律師
      黃俊嘉律師
      陳易聰律師
被   告 宙○○
      m○○
上二人共同
選任辯護人 許惠珠律師
被   告 F○○
      玄○○
      戊○○
      c○○
      T○○
      葵○○
      M○○
      辛○○
上八人共同
選任辯護人 張賜龍律師
      陳靜娟律師
      吳曉維律師
被   告 A○○
指定辯護人 陳意青律師
被   告 r○○
      R○○
      L○○
      S○○
      s○○
      午○○
      甲○○
      宇○○
上八人共同
選任辯護人 蘇義洲律師
      黃郁婷律師
上列被告因人口販運罪之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
提起公訴(100 年度偵字第9202號、100 年度偵字第9203號、10
0 年度偵字第9204號、100 年度偵字第9205號、100 年度偵字第
9206號、100 年度偵字第9207號、100 年度偵字第9208號、 100
年度偵字第9209號、100 年度偵字第9210號、100 年度偵字第92
11號、100 年度偵字第9212號、100 年度偵字第9213號、100 年
度偵字第9214號、100 年度偵字第9215號、100 年度偵字第9216
號、100 年度偵字第9217號、100 年度偵字第9218號、100 年度
偵字第9454號、100 年度偵字第9455號、100 年度偵字第 16704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寅○○共同犯如附表一所示之圖利容留猥褻罪,共肆拾貳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一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又共同犯如附表二所示之圖利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共拾肆罪,各處有期徒刑叁年捌月,均併科罰金新臺幣拾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二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分別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如附表一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貳佰貳拾萬捌仟元,與未○○、C○○及如附表三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7至29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壹佰陸拾肆萬肆仟元,其中新臺幣伍拾肆萬元部分,與未○○、C○○、A○○及如附表三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另新臺幣壹佰壹拾萬肆仟元部分,與未○○、C○○及如附表三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



新臺幣貳拾壹萬陸仟元,與未○○、C○○及如附表三、四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3、35至42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貳佰零壹萬陸仟元,與未○○、C○○及如附表四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另如附表二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壹佰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所示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陸仟元,與未○○、C○○及如附表三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 至4 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貳佰肆拾陸萬元,其中新臺幣壹佰叁拾陸萬捌仟元部分,與未○○、C○○、A○○及如附表三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另新臺幣壹佰零玖萬貳仟元部分,與未○○、C○○及如附表三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 至9 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叁佰玖拾肆萬捌仟元,其中新臺幣貳佰壹拾叁萬陸仟元部分,與未○○、C○○、A○○及如附表三、四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另新臺幣壹佰捌拾壹萬貳仟元部分,與未○○、C○○及如附表三、四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0、1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柒拾伍萬陸仟元,與未○○、C○○及如附表三、四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2至14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叁柒拾萬捌仟元,與未○○、C○○及如附表四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未○○共同犯如附表一所示之圖利容留猥褻罪,共肆拾貳罪,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一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又共同犯如附表二所示之圖利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共拾肆罪,各處有期徒刑叁年肆月,均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二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分別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如附表一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貳佰貳拾萬捌仟元,與寅○○、C○○及如附表三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7至29所示之犯罪所得



共計新臺幣壹佰陸拾肆萬肆仟元,其中新臺幣伍拾肆萬元部分,與寅○○、C○○、A○○及如附表三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另新臺幣壹佰壹拾萬肆仟元部分,與寅○○、C○○及如附表三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貳拾壹萬陸仟元,與寅○○、C○○及如附表三、四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3、35至42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貳佰零壹萬陸仟元,與寅○○、C○○及如附表四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另如附表二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捌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所示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陸仟元,與寅○○、C○○及如附表三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 至4 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貳佰肆拾陸萬元,其中新臺幣壹佰叁拾陸萬捌仟元部分,與寅○○、C○○、A○○及如附表三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另新臺幣壹佰零玖萬貳仟元部分,與寅○○、C○○及如附表三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 至9 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叁佰玖拾肆萬捌仟元,其中新臺幣貳佰壹拾叁萬陸仟元部分,與寅○○、C○○、A○○及如附表三、四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另新臺幣壹佰捌拾壹萬貳仟元部分,與寅○○、C○○及如附表三、四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0、1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柒拾伍萬陸仟元,與寅○○、C○○及如附表三、四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2至14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叁柒拾萬捌仟元,與寅○○、C○○及如附表四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C○○共同犯如附表一所示之圖利容留猥褻罪,共肆拾貳罪,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一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又共同犯如附表二所示之圖利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共拾肆罪,各處有期徒刑叁年肆月,均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二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分別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如附表一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貳佰貳拾萬捌仟元,與寅○○未○○及如附表三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7至29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壹佰陸拾肆萬肆仟元,其中新臺幣伍拾肆萬元部分,與寅○○未○○、A○○及如附表三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另新臺幣壹佰壹拾萬肆仟元部分,與寅○○未○○及如附表三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貳拾壹萬陸仟元,與寅○○未○○及如附表三、四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3、35至42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貳佰零壹萬陸仟元,與寅○○未○○及如附表四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另如附表二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捌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所示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陸仟元,與寅○○未○○及如附表三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 至4 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貳佰肆拾陸萬元,其中新臺幣壹佰叁拾陸萬捌仟元部分,與寅○○未○○、A○○及如附表三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另新臺幣壹佰零玖萬貳仟元部分,與寅○○未○○及如附表三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 至9 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叁佰玖拾肆萬捌仟元,其中新臺幣貳佰壹拾叁萬陸仟元部分,與寅○○未○○、A○○及如附表三、四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另新臺幣壹佰捌拾壹萬貳仟元部分,與寅○○未○○及如附表三、四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0、1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柒拾伍萬陸仟元,與寅○○未○○及如附表三、四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2至14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叁柒拾萬捌仟元,與寅○○未○○及如附表四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F○○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圖利容留猥褻罪,共叁拾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又共同犯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圖



利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共拾壹罪,各處有期徒刑叁年貳月,均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二編號1至11 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分別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 、19 、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肆佰零陸萬捌仟元,均沒收如附表八所示。另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併科罰金新臺幣陸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柒佰叁拾捌萬元,均沒收如附表九所示。子○○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圖利容留猥褻罪,共叁拾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又共同犯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圖利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共拾壹罪,各處有期徒刑叁年貳月,均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分別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肆佰零陸萬捌仟元,均沒收如附表八所示。另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柒佰叁拾捌萬元,均沒收如附表九所示。k○○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圖利容留猥褻罪,共叁拾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又共同犯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



示之圖利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共拾壹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叁年叁月,均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分別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肆佰零陸萬捌仟元,均沒收如附表八所示。另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捌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柒佰叁拾捌萬元,均沒收如附表九所示。
H○○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圖利容留猥褻罪,共叁拾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又共同犯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圖利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共拾壹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叁年叁月,均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分別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肆佰零陸萬捌仟元,均沒收如附表八所示。另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柒佰叁拾捌萬元,均沒收如附表九所示。
宙○○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圖利容留猥褻罪,共叁拾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



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又共同犯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圖利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共拾壹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叁年叁月,均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分別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肆佰零陸萬捌仟元,均沒收如附表八所示。另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柒佰叁拾捌萬元,均沒收如附表九所示。
h○○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圖利容留猥褻罪,共叁拾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又共同犯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圖利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共拾壹罪,各處有期徒刑叁年壹月,均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二編號1至11 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分別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肆佰零陸萬捌仟元,均沒收如附表八所示。另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併科罰金新臺幣陸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柒佰叁拾捌萬元,均沒收如附表九所示。玄○○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圖利容留猥褻罪,共叁拾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



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又共同犯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圖利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共拾壹罪,各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均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分別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肆佰零陸萬捌仟元,均沒收如附表八所示。另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肆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柒佰叁拾捌萬元,均沒收如附表九所示。戊○○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圖利容留猥褻罪,共叁拾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又共同犯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圖利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共拾壹罪,各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均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分別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 、19 、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肆佰零陸萬捌仟元,均沒收如附表八所示。另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肆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柒佰叁拾捌萬元,均沒收如附表九所示。 c○○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圖利容留猥褻罪,共叁拾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



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又共同犯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圖利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共拾壹罪,各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均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分別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肆佰零陸萬捌仟元,均沒收如附表八所示。另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肆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柒佰叁拾捌萬元,均沒收如附表九所示。T○○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圖利容留猥褻罪,共叁拾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又共同犯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圖利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共拾壹罪,各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均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分別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肆佰零陸萬捌仟元,均沒收如附表八所示。另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肆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柒佰叁拾捌萬元,均沒收如附表九所示。癸○○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圖利容留猥褻罪,共叁拾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



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又共同犯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圖利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共拾壹罪,各處有期徒刑貳年,均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分別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肆佰零陸萬捌仟元,均沒收如附表八所示。另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柒佰叁拾捌萬元,均沒收如附表九所示。
M○○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圖利容留猥褻罪,共叁拾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又共同犯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圖利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共拾壹罪,各處有期徒刑貳年,均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分別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肆佰零陸萬捌仟元,均沒收如附表八所示。另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柒佰叁拾捌萬元,均沒收如附表九所示。
辛○○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圖利容留猥褻罪,共叁拾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又共同犯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圖利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共拾壹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均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分別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肆佰零陸萬捌仟元,均沒收如附表八所示。另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壹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柒佰叁拾捌萬元,均沒收如附表九所示。
A○○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27至29所示之圖利容留猥褻罪,共叁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一編號27至29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7至29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一編號27至29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又共同犯如附表二編號2 至9 所示之圖利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共捌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均併科罰金新臺幣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編號2 至9 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 至9 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二編號2 至 9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分別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如附表一編號27至29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肆年;如附表五、六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伍拾肆萬元,與寅○○未○○、C○○及如附表三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另如附表二編號2 至9 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肆年;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 至4 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壹佰叁拾陸萬捌仟元,與寅○○未○○、C○○及如附表三所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 至9 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貳佰壹拾叁萬陸仟元,與寅○○未○○、C○○及如附表三、四所



示之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
J○○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圖利容留猥褻罪,共叁拾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又共同犯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圖利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共拾壹罪,各處有期徒刑貳年,均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物分別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犯罪所得,分別與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行為人連帶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分別以其等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如附表一編號1 至32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 至16、18、19、22至25、27至29、31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肆佰零陸萬捌仟元,均沒收如附表八所示。另如附表二編號1 至11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五、六、七所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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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