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票字第2405號聲 請 人 楊明海即全億企業社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義和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一、請釋明聲請人與債務人之法定代理人為何人。二、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2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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