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通行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8年度,1174號
TPDV,98,訴,1174,20101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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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訴字第1174號
原   告 B○○
訴訟代理人 C○○
被   告 辛○○
      寅○○
      丑○○
      酉○○
      亥○○
      丙○○
      A○○
      巳○○
      甲○○
      午○○
      戌○○
訴訟代理人 壬○○
被   告 未○○
      己○○
      宙○○
      辰○○
      申○○
      地○○
      庚○○
      黃○○
      天○○○
      乙○○
      子○○
      卯○○
      丁○○
      玄○○
      宇○○
      戊○○
      癸○○
前列二十八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林詮勝律師
      王雅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開設通行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前經指定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五時為宣示判決期日,變更為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五時。中 華 民 國 99 年 11 月 15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文正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1 月 17 日
書記官 詹雪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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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