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99年度,30090號
TPDV,99,司促,30090,20101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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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促字第30090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程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蔣筱欽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東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
,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500 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
5 日內補繳裁判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明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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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程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東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