擄人勒贖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重訴字,97年度,58號
TPDM,97,重訴,58,20090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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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7年度重訴字第58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丁○○
上二人共同
選任辯護人 林財生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銀行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6年度偵字
第12289 號,97年度偵字第5195號、第7268號、第7769號),本
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甲○○丁○○共同違反非銀行不得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規定。甲○○處有期徒刑貳年,緩刑肆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肆拾捌萬元,支付方法如附表一所示;丁○○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捌萬元,支付方法如附表二所示。
事 實
一、甲○○丁○○與丙○○、乙○○(此2 人待到案後另行審 結)係家族成員,均明知非銀行不得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竟自民國88年間起至96年8 月間止,共同基於違法辦理國內 外匯兌業務之犯意聯絡,以臺北縣蘆洲市○○路363 號10樓 為營業處所,由甲○○丁○○負責在臺灣聯繫及匯款,丙 ○○及乙○○則負責於菲律賓聯繫及匯款,其等提供匯款帳 戶接受客戶匯款委託,再互相以電話或電腦網路MSN 告知受 款人帳號及金額,而為其客戶辦理異地間之收付,以此方式 在中、菲二國間從事地下匯兌,並以匯差方式,就新臺幣( 下同)100 萬元之匯款,賺取約7,000 元至1 萬4,000 元不 等之利潤,總計受王曙屏等179 人之委託,辦理中、菲二國 間之非法匯兌,累積匯兌金額達19億2,928 萬9,382 元(匯 款時間、帳戶、金額等內容,詳如附表五所示,惟犯罪所得 未達1 億元)。嗣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內 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基隆市警察局警員持本院所核發之 搜索票搜索前開處所而查悉上情,並扣得如附表三、㈠所示 用以辦理匯兌業務之物,以及如附表三、㈡所示與本案無關 之物。
二、案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自動檢舉,指揮內政部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基隆市警察局偵查起訴。
理 由
一、程序部分:按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 法院管轄,刑事訴訟法第5 條第1 項定有明文。查本件被告 甲○○丁○○等均住居於臺北縣蘆洲市、桃園縣,非屬本



院轄區,惟如附表五編號26所示之呂秀男,其委託被告甲○ ○等人自菲律賓將款項匯回臺灣,被告甲○○等人係匯入呂 秀男開設於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忠孝分行(址設臺北市大安區 ○○○路四段233 號)之帳戶,此有該分行之客戶存款資料 明細表在卷可稽(見97年度偵字第7769號卷第200-201 頁) ,亦即被告甲○○丁○○交付匯款之行為地亦有在本院轄 區,本院應有管轄權,合先敘明。
二、訊據被告甲○○丁○○就上揭事實均坦承不諱,核與證人 王曙屏、王文泫、張桂棻、張錦榮張日瓈、謝華炎、徐淑 真、鄭宗明詹玉蓮羅坤榮詹奇樺、林哲信、陳美代、 王定謙林美儀梁宥羚、潘朝勇、陳清貴、張博智、杜世 明、陳絲玲吳德旺、余明道、黃紹福、呂秀男周枝勇、 李佩玲、李麗珠、李運青王彝強杜淑美、吳芝嫻、莊婉 文、羅振芳、溫葶筠、林俊宏、陳保成、吳耀鵬、胡月娥、 胡修娟、黃敏鋒、謝美蕊、王聯盛、黃琮群陳春足、周昌 、柯淑媚陳俊融、陳建成、柯啟鴻、王崇睿、李佳珍、賴 得時、歐秉義、張世杰、吳月珠、陳望姚、黃淑桂、陳再起 、徐秀文黃正賢曾佳崙程長偉、黃淑娟、程惠瑛、陳 茂吉、王景川等於警詢之證述(分見97年度偵字第7769號卷 ㈠第110 頁以下、卷㈡全部、卷㈢全部),並有0000000000 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之通訊監察譯文(見97年度偵字 第7769號卷㈠第106-109 頁、卷㈥第363-434 頁),以及如 附表四所示之匯兌交易資料在卷可稽,且有扣案如附表三、 ㈠所示物品可證,足認被告上揭任意性自白確與事實相符, 故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予認定,應依法論科。三、按銀行法第29條第1 項所謂「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係指 經營接受匯款人委託將款項自國內甲地匯往國內乙地交付國 內乙地、自國內(外)匯往國外(內)交付國外(內)受款 人之業務,亦即行為人不經由現金之輸送,而藉與在他地之 分支機構或特定人間之資金清算,經常為其客戶辦理異地間 款項之收付,以清理客戶與第三人間債權債務關係或完成資 金轉移之行為(中央銀行外匯局(85)臺央外柒字第2519號 函、財政部85年9 月4 日臺融局㈠字第85249505號函參照) ,是核被告甲○○丁○○所為,均係違反銀行法第29條第 1 項,均應依同法第125 條第1 項規定論處。被告甲○○丁○○與丙○○、乙○○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應依 刑法第28條之規定論以共同正犯。復按刑事法若干犯罪行為 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既予特 別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則行為人基於概括 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



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 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俾免有重複評價、 刑度超過罪責與不法內涵之疑慮;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 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例 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布等行為概念者 是,此有最高法院95年度臺上字第1079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 。銀行法第29條第1 項規定所稱「經營」、「辦理」,本質 上即屬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具備反覆、延續之行為特徵, 應評價認係包括一罪之集合犯,而其集合犯之行為終了於95 年7 月1 日新修正刑法施行,以及93年2 月4 日銀行法第 125 條修正公布(同年月6 日施行)之後,爰均逕適用修正 後之規定。又非銀行辦理國內外匯兌,雖係違反政府匯兌管 制之禁令,影響正常之金融秩序及政府對於資金之管制,但 對於一般社會大眾之財產尚未造成影響,因此「國內外匯兌 業務」與「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固同列為銀 行法第125 條第1 項所應處罰之行為,然其不法內涵、侵害 法益之範圍及大小則非可同一視之,被告甲○○丁○○未 諳法律,僅因代客辦理國內外匯兌,即觸犯有期徒刑3 年以 上10年以下之重典,況被告甲○○丁○○犯後均坦承犯行 ,深具悔意,衡情度勢,本件即屬情輕法重,被告2 人所為 顯可憫恕,是均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輕其刑。爰分別審酌被 告甲○○丁○○之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生活情形、智 識程度、所得,以及犯罪後尚能坦承犯行,態度良好、知所 悔改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末查,被告甲 ○○雖然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然於執行 完畢後,5 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 ,被告丁○○則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 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其等為貪圖匯 差之利潤,罹犯刑典,然犯後深具悔意,本院信被告2 人經 此論罪科刑之教訓,應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所宣告之刑 均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分別宣告緩刑4 年、2 年,並依同 法第74條第2 項第4 款規定,命被告分別向公庫支付48萬元 、18萬元,以啟自新,兼收預防其再度犯罪之效。又扣案如 附表三、㈠所示之物,固然係被告甲○○丁○○等人用以 辦理非法匯兌業務之用,業據被告甲○○供承在卷(見97年 度偵字第7769號卷㈠第86、87、89頁),然該等存摺等物, 除辦理匯兌之用途外,尚有被告其他金融交易之資料,且被 告甲○○丁○○經此論罪科刑之教訓,應無再犯之虞,爰 均不予宣告沒收,在此敘明。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 條第1 項前段,銀行法第



125 條第1 項、第29條第1 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28條、 第59條、第74條第1 項第1 款、第2 款、第2 項第4 款,判 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林達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8  年  5   月  18  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劉慧芬
法 官 陳勇松
法 官 江俊彥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
                 書記官 王聖婷中  華  民  國  98  年  5   月  18  日附錄論罪法條:
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
違反第 29 條第 1 項規定者,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其犯罪所得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500萬元以上5億元以下罰金。
銀行法第29條第1項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附表一:
㈠被告甲○○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48萬元。
㈡給付方法:應於本案被告甲○○部分判決確定日之次月10日 起,按月於每月之10日前向公庫支付各2 萬元,至全部支付 完畢止。
㈢若被告甲○○違反上開事項,情節重大,足認原宣告之緩刑 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依刑法第75條之 1 第1 項第4 款規定,得撤銷其緩刑之宣告。
附表二:
㈠被告丁○○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8萬元。
㈡給付方法:應於本案被告丁○○部分判決確定日之次月10日 起,按月於每月之10日前向公庫支付各1 萬元,至全部支付 完畢止。
㈢若被告丁○○違反上開事項,情節重大,足認原宣告之緩刑 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依刑法第75條之 1 第1 項第4 款規定,得撤銷其緩刑之宣告。
附表三:
㈠扣案被告甲○○用以辦理匯兌業務之物:




1.甲○○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存摺2本。2.甲○○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存摺14本。3.甲○○中國信託台幣帳戶000000000000存摺19本。4.甲○○彰化銀行00000000000000存摺1本。5.甲○○華南銀行000000000000存摺3本。6.甲○○彰化銀行00000000000000存摺2本。7.甲○○永豐銀行00000000000000存摺1本。8.汪秀蓁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存摺1本。9.桌上型個人電腦1組(主機、螢幕、鍵盤、硬碟機)。10.筆記型電腦1台。
11.帳冊2本。
12.客戶帳冊明細2本。
13.電話簿2本。
14.網路銀行申請書1疊。
15.匯存款單據1疊。
16.客戶入出帳明細1疊。
17.客戶帳戶明細1疊。
18.ALLIED BNANK(陳嘉陽)票號0000000支票1張。㈡扣案與本案無關之物:
1.甲○○中國信託美金帳戶000000000000存摺1本。2.甲○○上海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存摺4本。3.甲○○台灣銀行000000000000存摺1本。4.甲○○台灣銀行000000000000存摺1本。5.甲○○彰化銀行00000000000000存摺3本。6.甲○○彰化銀行00000000000000存摺2本。7.甲○○台北國際商銀0000000000000存摺1本。8.甲○○第一銀行00000000000存摺1本。9.甲○○台灣銀行存摺000000000000存摺1本。10.甲○○陽信銀行000000000000存摺1本。11.甲○○花蓮中小企銀00000000000存摺1本。12.丙○○中國信託台幣帳戶000000000000存摺1本。13.丁○○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存摺2本。14.丁○○上海銀行00000000000000存摺1本。15.丁○○上海銀行00000000000000存摺1本。16.丁○○上海銀行00000000000000存摺1本。17.丁○○華僑銀行00000000000000存摺1本。18.丁○○中國信託台幣帳戶000000000000存摺1本。19.丁○○花蓮中小企銀00000000000存摺1本。20.丁○○華南銀行000000000000存摺1本。附表四:




㈠經證人為警詢陳述之交易明細:
①王曙屏之兆豐銀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97偵7769號卷1第 115-124頁)
王文泫之存摺內頁影本及華南銀行交易明細(97偵7769 號卷1第134-139頁)
③張桂棻提供之匯款資料(整理)及存摺內頁影本、出口 報單、中國信託交易明細、蘇曾秀月合庫開戶資料及交 易明細(97偵7769號卷1第144-172頁) ④張錦榮提供之匯款資料(整理)、詠捷公司的經濟部公 司執照、張錦榮之台灣企銀開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 7769號卷1第178-207頁)
張日瓈提供之匯款資料(整理)(97偵7769號卷1第213- 219頁)
⑥謝華炎提供之匯款資料(整理)、郵局交易明細(97偵 7769號卷1第134-139頁)(97偵7769號卷1第225-236頁 )
徐淑真之客戶資料及台北富邦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 1第241-248頁)
鄭宗明提供之匯款資料(整理)、存摺內頁影本、出口 報單(97偵7769號卷1第255-269頁) ⑨詹玉蓮提供之匯款資料(整理)、詹福平之台灣銀行交 易明細、黃樹根之中國信託交易明細、詹玉蓮之台北富 邦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1第276-313頁) ⑩羅坤榮提供匯款資料(整理)、郵局交易明細(97偵 7769號卷1第319-324頁)
詹奇樺之華南銀和美分行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 7769號卷1第329-331頁)
⑫林哲信之台灣銀行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97偵7769號卷 1第338-341頁)
⑬陳美代之匯款資料(整理)及郵局交易明細(97偵7769 號卷1第347-355頁)
王定謙之國泰世華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李正雄之華南 銀台南分行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1第361-364頁) ⑮林美儀提供之匯款資料(整理)(97偵7769號卷1第370 頁)
梁宥羚之第一銀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匯款通知單、存 款憑條(97偵7769號卷2第7-17頁) ⑰潘朝勇之高雄銀行存款對帳單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 卷2第23-24頁)
陳清貴提供之出口報單、華南銀行大同分行客戶資料及



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2第30-51頁) ⑲張博智提供之存款憑條及文件、合庫銀西台中分行之交 易明細(97偵7769號卷2第58-69頁) ⑳杜世明提供之手稿、郵局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郵局之 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2第75-83頁) ㉑陳絲玲提供之匯款資料(整理)、北大化工公司營利事 業登記證、北大化工之復華商銀林口分行交易明細(97 偵7769號卷2第90-129頁)
吳德旺之中國信託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2第135-153 頁)
㉓余明道之建華銀行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 2第159-173頁)
㉔黃紹福之中華商銀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陳寶玉之第一 銀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97偵7769號卷2第179-194頁) ㉕呂秀男之兆豐銀忠孝分行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2第 200-203頁)
㉖周文啟之台中銀行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97偵7769號卷 2第209-210頁)
㉗李佩玲之中信銀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97偵7769號卷2第 217-231頁)
㉘李麗珠之台灣銀行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2第237-242 頁)
李運青之世華銀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97偵7769號卷2第 250-258頁)
王彝強提供之匯款資料及聯邦銀桃鶯分行交易明細(97 偵7769號卷2第265-271頁)
杜淑美之聯邦銀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97偵7769號卷2第 277-281頁)
㉜吳芝嫻提供之匯款資料、中國信託之存摺封面及內頁影 本(97偵7769號卷2第287-291頁) ㉝康諾公司之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公司執照、匯款明 細、存摺內頁(97偵7769號卷2第297-302頁) ㉞宇石陶瓷公司之合庫銀桃園分行交易明細(97偵7769號 卷2第314-323頁)
㉟林俊宏之華泰銀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台灣銀行存摺封 面及內頁影本、林虹吟之台灣銀行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 、林俊宏之台灣銀行之帳戶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2 第330-348頁)
陳保成提供之匯款資料、合庫之交易明細(97偵7769號 卷2第355-360頁)




㊲吳耀鵬之合庫銀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2第 366頁)
㊳胡月娥提供之匯款資料(整理)及銀行交易明細(97偵 7769號卷3第6-35頁)
㊴胡修娟提供為詹志凡匯款資料(整理)及胡修娟國泰世 華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97偵7769號卷3第42-43頁) ㊵瑞士藥廠公司(羅文秀)彰化銀行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 (97偵7769號卷3第50-55頁)
㊶謝美蕊之中國國際商銀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97偵7769 號卷3第60-61頁)
㊷王聯盛之新光銀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97偵7769號卷3第 67頁)
黃琮群郵局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97偵7769號卷3第70- 72頁)
㊹林勝斌合庫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97偵7769號卷3第77- 84頁)
㊺兆峯群有限公司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97偵7769號卷3 第91-95頁)
柯淑媚土地銀行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97偵7769號卷3 第99-102頁)
陳俊融提供之匯款資料(整理)(97偵7769號卷3第 109-110頁)
㊽陳建成之存摺內頁影本及提供匯款資料(整理)與文件 (97偵7769號卷3第113-136頁) ㊾柯啟鴻之存摺內頁影本(97偵7769號卷3第140-143頁) ㊿王崇睿之銀行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3第148頁) 葛利斯公司之新光銀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3第153頁) 賴姿吟之台新銀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97偵7769號卷3第 159-161頁)
歐秉義之合庫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97偵7769號卷3第 167-168頁)
張世杰之中國國際商銀與復華銀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 97偵7769號卷3第175-176頁)
新緯機械公司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與台灣銀行存摺封面及 內頁影本(97偵7769號卷3第182-183頁) 陳望姚之土地銀行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97偵7769號卷3 第188-190頁)
黃淑桂之台北富邦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97偵7769號卷3 第194-195頁)
陳再起提供揚帆公司之台北富邦支票存款對帳單(97偵



7769號卷3第200-202頁)
徐秀文提供活存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3第208-211頁) 匯款人黃正賢,受款人為甲○○之匯款單(97偵7769號卷 3第216頁)
曾佳崙提供之存摺內頁及COMMERCIAL INVOICE6份(97偵 7769號卷3第221-233頁)
程長偉之郵局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97偵7769號卷3第247 -251頁)
銘騰公司之台灣中小企銀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3第256 頁)
程惠瑛之華南銀行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97偵7769號卷3第 261-266頁)
合興公司(陳茂吉)之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3第272- 283頁)
王景川提供匯款資料(整理)及文件(97偵7769號卷3第 288-290頁)
㈡尚未經證人為警詢陳述之交易明細:
①李金婷之土地銀行存款印鑑卡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 4第49-67頁)
②英奇企業公司之合庫大發分行開戶資料及帳戶交易明細( 97偵7769號卷4第68-73頁)
③洪慧珠之華南銀行印鑑卡及帳戶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 4第74-76頁)
康振榮之華南銀行客戶資料及帳戶交易明細(97偵7769號 卷4第77-93頁)
⑤洪麗華之銀行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4第94-97頁) ⑥虹彩企業社之彰銀樹林分行之支存開戶資料及帳戶交易 明細(97偵7769號卷4第99-136頁) ⑦胡蘇敬意之台企銀善化分行開戶資料及帳戶交易明細( 97偵7769號卷4第138-157頁)
賴怡珍之台北國際商銀帳戶資料(97偵7769號卷4第158- 166頁)
⑨陳郭仁枝之開戶資料及銀行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4第 168- 169頁)
許玟玲之合庫開戶資料及帳戶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 4第171-173頁)
呂昆育之開戶資料及帳戶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4第 175-178頁)
何宗勳之銀行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4第179-189頁) ⑬林山明之華南銀行客戶資料及帳戶交易明細(97偵7769



號卷4第191-201頁)
⑭盧冠名之彰銀台中分行開戶資料及帳戶交易明細(97偵 7769號卷4第202-205頁)
⑮游勝棋之台灣中小企銀開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 號卷4第206-210頁)
王淑貴沈美蓮、洪月芬、林文德之郵局開戶資料及交 易明細(97偵7769號卷4第212-214、216-219、221-225 、226-227頁)
李永誠之開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4第 229-235頁)
⑱何進登之元大商銀開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 4第237-250頁)
⑲陳威廷之華南銀行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 4第252-256頁)
朱玫香之合庫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4第 258-261 頁)
㉑侯茂松之淡水第一信用客戶資料及帳戶交易明細(97偵 7769號卷4第263-264頁)
㉒許珮璇之安泰銀開戶資料及交易明細與中信銀之交易明 細(97偵7769號卷4第265-272頁) ㉓李崇義之華泰銀開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4第 274-275頁)
㉔黃敬德之華南銀行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4 第276-279頁)
陳開來鄭美蘭之郵局開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 號卷4第281-285、287-288頁) ㉖莊明煌之第一銀虎尾分行開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 7769號卷4第290-293頁)
㉗鄭吳玉時之玉山銀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4第295-296 頁)
㉘文秋月、何銘聰、吳莉莉黃美慈初見民、陳靜茹、 江肅卿、陳怡光之國泰世華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4第 298-304、306-310、312-316、317-320、322-323、 325-327、329-331、333-334頁) ㉙翁通利之台北國際商銀之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 7769號卷4第336-340頁)
㉚陳姿攸之合庫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4第 341-346頁)
㉛康錦鳳之合庫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4第 348-350頁)




㉜吳慶隆之華南銀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4 第352-355頁)
㉝賴姵希之合庫銀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4 第357-358頁)
曾瑞明之台北富邦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5第6-21頁) ㉟賴信宏之合庫銀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5第 23-27頁)
㊱黃麗玉之合庫銀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與中國農銀存款對 帳單(97偵7769號卷5第29-32頁) ㊲黃豐亭之開戶資料及土銀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5第 33-38頁)
㊳高藍瑞草之華南銀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5第40-41頁) ㊴旭豐機械公司之台灣中小企銀之開戶資料及交易明細( 97偵7769號卷5第43-45頁)
㊵籐達公司之國泰世華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5第48-50頁) ㊶杜淯靖之台中市農會開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 卷5第52-54頁)
黃冠儒之合庫銀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5第 56-58頁)
陳玟如洪國旗之客戶資料及新光銀交易明細(97偵 7769號卷5第60-62、64-69頁) ㊹蘇瑞達之元大客戶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5第70-82頁) ㊺何家民、林敏德蔡維平、黃瓊慧、洪王峰鶯之中國信 託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5第84-88、90-93、95-96、 98-99、101-103頁)
張廖萬均張廖郁莉之銀行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5第 105-109、111-128頁)
㊼強鈴公司(張廖貴瑩)之銀行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5 第130-140頁)
許智欽、黃秀琴、吳淑貞之台北富邦交易明細(97偵 7769號卷5第142-143、145-149、151-173頁) ㊾黃再團之第一銀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5第175-177頁) ㊿陳勉志之合庫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5第 178-180頁)
游麗鶴之彰銀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5第 181-188頁)
李宗楷之台北富邦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 5第190-193頁)
謝淑玲之二林農會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 5第195-196頁)




白適榮之銀行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5第198-199頁) 楊蕙玲之新竹商銀與台灣企銀存摺影本及內頁影本(97 偵7769號卷5第205-209頁)
張亞蓓之台企銀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5第 211- 214頁)
楊修祺之華南銀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5第 216-220頁)
良鑫公司(劉秀金)之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 卷5第222-226頁)
黃燦玉之銀行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5第227-228頁) 吳永燿之彰銀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5第 230-235頁)
黃豐正之林園鄉農會之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 號卷5第237-240頁)
盧怡珊、邱立名、陳永宗之郵局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 97偵7769號卷5第242-251、253-254、256-258頁) 王儷津之合庫銀忠孝分行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 7769號卷5第260-264頁)
耿國章、吳美枝之合庫銀和美分行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 (97偵7769號卷5第266-267、269-273頁) 李美慧之合庫銀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5第 275-280頁)
台灣雨勤公司(白寶通)之華南銀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 (97偵7769號卷5第282-285頁) 陳也、張啟清、顏國清之高雄銀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 97偵7769號卷5第287-303、305-322、324-326頁) 李桂屏之鹿港信用合作社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 7769號卷5第328-331頁)
康強公司(張韞玉)之兆豐銀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 5第332頁)
長風公司(郭崇慶)之兆豐銀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 偵7769號卷5第334-339頁)
鴻億塗料公司(黃建立)之台灣銀行客戶資料及交易明 細(97偵7769號卷5第341-342頁) 葉朝清、洪清泉之台新銀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 7769號卷5第344-347、349-356頁) 謝玉筆之彰化第一信用合作社之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 97偵7769號卷5第358-359頁)
詹金蓮之客戶資料及中國信託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 5第361-364頁)




賴信宏之客戶資料及華南銀行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 5第366-367頁)
梁惠苓、陳桂香、曾陳秀滿之台新銀交易明細(97偵 7769號卷5第369、371-373、375-402頁) 劉素日之大埤鄉農會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 卷6第2-11頁)
徐秀文之台灣企銀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 6第13-27頁)
許素嬌之華南銀行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 6第29-34頁)
金特家具公司(游永壽)之台灣銀行客戶資料及交易明 細(97偵7769號卷6第36-38頁)
張玉水之台灣企銀交易明細(97偵7769號卷6第40-43頁) 楊修泰之鹿港信用合作社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 7769號卷6第45-48頁)
隆讚公司之台北國際商銀客戶資料及交易明細(97偵 7769號卷6第49-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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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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