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2080號原 告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蔡慶年訴訟代理人 郭賢傳律師被 告 宏麟華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周忠義訴訟代理人 陳居亮律師被 告 王天錫上列當事人間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本院於民國105 年3 月27日言詞辯論終結,玆因尚有應調查事項,爰裁定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14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李昇蓉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14 日 書記官 呂偵光
回報此頁面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