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金上訴字,106年度,22號
TPHM,106,金上訴,22,20181127,1

2/2頁 上一頁


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1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彭秀玉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27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7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證券投資顧問 業務、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或其他應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二、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或代理募集 、銷售境外基金。
 
附表:李青美非法經營全權委託投資股票業務一覽表┌──┬───┬─────┬───────┬───────────┬──────┬──────┐
│編號│委 託│ 全權委託 │代操金額或標的│ 代 操 帳 戶 │約定收取報酬│實際收取報酬│
│ │投資人│ 投資起迄 │ (新臺幣) │ │ (新臺幣) │之時間、方式│
│ │ │ 時間 │ │ │ │及金額 │
│ │ │ │ │ │ │ (新臺幣) │
├──┼───┼─────┼───────┼───────────┼──────┼──────┤
│ 1 │林淑惠│95、96年間│證券帳戶內市值│林淑惠之日盛證券公司證│若有獲利,獲│嗣林淑惠匯款│
│ │ │起(未定期│約780 萬元之聯│券帳戶 │利部分之百分│70萬元至李青│
│ │ │間) │電等公司股票 │ │之30 │美之銀行帳戶│
│ │ │ │ │ │ │戶內 │
├──┼───┼─────┼───────┼───────────┼──────┼──────┤
│ 2 │林曉吟│95.12.26起│380萬元 │林曉吟元大京華證券南│若有獲利,獲│林曉吟於96.7│
│ │ │至97年初 │ │重慶分公司(嗣更名為元│利部分之百分│.1匯款15萬元│
│ │ │ │ │元大證券台北分公司,下│之30 │至李青美之臺│
│ │ │ │ │同)211754號證券帳戶 │ │灣中小企銀化│
│ │ │ │ │ │ │成分行027620│
│ │ │ │ │ │ │00736 號帳戶│
│ │ │ │ │ │ │內 │
├──┼───┼─────┼───────┼───────────┼──────┼──────┤
│ 3 │陳秋玉│96.6.13起 │300萬元 │陳秋玉元大京華證券南│無 │嗣陳秋玉應李│
│ │ │至100.6.21├───────┤重慶分公司212672號證券│ │青美之要求,│
│ │ │止 │證券帳戶內市值│帳戶 │ │於96.10.3 匯│
│ │ │ │約1,000 萬元之│ │ │款100 萬元至│
│ │ │ │訊聯生技公司股│ │ │李青美之臺灣│
│ │ │ │票約40、50張 │ │ │中小企銀化成│
│ │ │ │ │ │ │分行00000000│




│ │ │ │ │ │ │736 號帳戶內│
├──┼───┼─────┼───────┼───────────┼──────┼──────┤
│ 4 │吳惠敏│96.7.15起 │300萬元 │吳惠敏元大京華證券南│每半年結算,│無 │
│ │ │至100.1.28│ │重慶分公司213079號證券│若有獲利,獲│ │
│ │ │止 │ │帳戶 │利部分之百分│ │
│ │ │ │ │ │之30 │ │
├──┼───┼─────┼───────┼───────────┼──────┼──────┤
│ 5 │高麗慧│96.8.2起至│300萬元 │高麗慧元大京華證券南│若有獲利,獲│無 │
│ │ │100年4月14│ │重慶分公司213367號證券│利部分之百分│ │
│ │ │日止 │ │帳戶 │之30 │ │
├──┼───┼─────┼───────┼───────────┼──────┼──────┤
│ 6 │周清容│98.2.17至 │50萬元 │周清容之元大證券台北分│若有獲利,獲│無 │
│ │ │100年8月6 │ │公司374968號證券帳戶 │利部分之百分│ │
│ │ │日止 │ │ │之30 │ │
├──┼───┼─────┼───────┼───────────┼──────┼──────┤
│ 7 │高麗婷│98.2.27至 │50萬元 │同上 │若有獲利,獲│無 │
│ │ │100年8月6 │ │ │利部分之百分│ │
│ │ │日止 │ │ │之30 │ │
├──┼───┼─────┼───────┼───────────┼──────┼──────┤
│ 8 │徐唯軒│99.3.10起 │36萬元 │徐唯軒之元大證券台北分│若有獲利,獲│嗣徐唯軒陸續│
│ │ │(未定期間│ │公司378582號證券帳戶 │利部分之百分│支付總計5 萬│
│ │ │) │ │ │之30 │元與李青美
│ │ │ │ │ │ │ │
├──┼───┼─────┼───────┼───────────┼──────┼──────┤
│ 9 │鄭燕如│99.3.10起 │150萬元 │鄭燕如之元大證券台北分│若有獲利,獲│鄭燕如先後於│
│ │ │至99.10.21│ │公司378579號證券帳戶 │利部分之百分│99.3.23、99.│
│ │ │止 │ │ │之10 │4.2、99.12.1│
│ │ ├─────┤ │ │ │0分別支付1萬│
│ │ │99.11.5起 │ │ │ │5,000元、1萬│
│ │ │(未定期限│ │ │ │5,000元、5,0│
│ │ │) │ │ │ │00元與李青美
├──┼───┼─────┼───────┼───────────┼──────┼──────┤
│ 10 │莊渝蘋│99.4.9起(│50萬元 │莊渝蘋之元大證券台北分│若有獲利,獲│無 │
│ │(原名│未定期間)│ │公司378773號證券帳戶 │利部分之百分│ │
│ │:莊詩│ │ │ │之30 │ │
│ │倩) │ │ │ │ │ │
├──┴───┴─────┴───────┴───────────┴──────┴──────┤
│總計:全權委託金額3,396萬元 │
│ 收取佣金金額193萬5,000元 │
└──────────────────────────────────────────────┘




 
 
附表:
┌──┬───┬─────┬───────┬───────────┬──────┬──────┐
│編號│委 託│ 全權委託 │代操金額或標的│ 代 操 帳 戶 │約定收取報酬│實際收取報酬│
│ │投資人│ 投資起迄 │ (新臺幣) │ │ (新臺幣) │之時間、方式│
│ │ │ 時間 │ │ │ │及金額 │
│ │ │ │ │ │ │ (新臺幣) │
├──┼───┼─────┼───────┼───────────┼──────┼──────┤
│ 1 │蔡瓊玉│96.3.1起(│證券帳戶內市值│蔡瓊玉元大京華證券南│無 │無 │
│ │ │未定期間)│約80萬元之聯電重慶分公司212038號證券│ │ │
│ │ │ │公司股票 │帳戶 │ │ │
├──┼───┼─────┼───────┼───────────┼──────┼──────┤
│ 2 │陳福斯│96.3.1起(│600萬元 │陳福斯元大京華證券南│無 │無 │
│ │ │未定期間)│ │重慶分公司212067號證券│ │ │
│ │ │ │ │帳戶 │ │ │
├──┼───┼─────┼───────┼───────────┼──────┼──────┤
│ 3 │王筠嵐│96.3.20起 │100萬元 │王筠嵐元大京華證券南│無 │無 │
│ │(原名│(未定期間│ │重慶分公司212229號證券│ │ │
│ │:王仁│) │ │帳戶 │ │ │
│ │含) │ │ │ │ │ │
├──┼───┼─────┼───────┼───────────┼──────┼──────┤
│ 4 │張連輝│96.10.4起 │300萬元 │張連輝之金鼎證券三重分│無 │無 │
│ │ │(未定期間│ │公司(嗣更名為群益金鼎│ │ │
│ │ │) │ │證券南三重分公司)1997│ │ │
│ │ │ │ │75號證券帳戶 │ │ │
├──┼───┼─────┼───────┼───────────┼──────┼──────┤
│ 5 │潘俊亨│98.1.20起 │502萬3,000元 │潘俊亨之元大證券台北分│無 │無 │
│ │ │(未定期間│ │公司374861號證券帳戶 │ │ │
│ │ │) │ │ │ │ │
├──┼───┼─────┼───────┼───────────┼──────┼──────┤
│ 6 │黃雪雅│98.2.10起 │100萬元 │黃雪雅之元大證券台北分│無 │無 │
│ │ │(未定期間│ │公司374900號證券帳戶 │ │ │
│ │ │) │ │ │ │ │
└──┴───┴─────┴───────┴───────────┴──────┴──────┘

2/2頁 上一頁


參考資料
重慶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三重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