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商業會計法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訴字,99年度,1753號
TCDM,99,訴,1753,20101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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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方式:發票金額營業稅率5%=詐欺金額),使志昌 土木包工業之負責人李國池因此陷於錯誤而交付如附表所示 之金額,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法,共詐得2,106,172 元,足 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0年至93年間,明知易信土木包工業並未與如附表 壹、十五所示之信行公司、宏育企業社、志傑汽車貨運股份 有限公司、鵬宸實業有限公司、景曜科技有限公司、承陽有 限公司、開元商行、興發國際有限公司、宏產有限公司、西 坤開發砂石有限公司、葉家企業社、元上億企業有限公司、 仁本有限公司有交易往來,竟自90年9 月中旬起(90年7 、 8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至93年5 月中旬止( 93 年3、4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利用為易 信土木包工業(負責人鄭永彬)每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 件之機會,將其操控填載之信行公司統一發票及其他以不詳 方式取得之如附表壹、十五所示之開元商行等統一發票,列 為易信土木包工業進項發票,連續向易信土木包工業之負責 人鄭永彬詐稱各該期份之如附表壹、十五「詐欺金額欄」所 示之金額(計算方式:發票金額營業稅率5%=詐欺金額) ,使易信土木包工業之負責人鄭永彬因此陷於錯誤而交付如 附表所示之金額,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法,共詐得612,632 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1年至93年間,明知鉅惟工程有限公司(下稱鉅惟 工程公司)並未與如附表壹、十六所示之祿澤有限公司、信 行公司、開元商行、通濟國際有限公司、興發國際有限公司 、乙天有限公司、勇新有限公司、鼎舜營造有限公司、南京 有限公司、日勝營造有限公司有交易往來,竟自91年9 月中 旬起(91年7 、8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至93 年9 月中旬止(93年7 、8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 納),利用為鉅惟工程公司(負責人李承翰)每2 個月申報 營業稅稅捐案件之機會,將其操控填載之信行公司統一發票 及其他以不詳方式取得之如附表壹、十六所示之開元商行等 統一發票,列為鉅惟工程公司進項發票,連續向鉅惟工程公 司之負責人李承翰詐稱各該期份之如附表壹、十六「詐欺金 額欄」所示之金額(計算方式:發票金額營業稅率5%=詐 欺金額),使鉅惟工程公司之負責人李承翰因此陷於錯誤而 交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法,共詐得64 3,918 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 性。
賴淑淨於91年至92年間,明知鍵灃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鍵灃 科技公司)並未與如附表壹、十七所示之承陽有限公司、開



元商行、景曜科技有限公司有交易往來,竟自91年5 月中旬 起(91年3 、4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至93年 1 月中旬止(92年11、12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 ),利用為鍵灃科技公司(負責人劉芫誌)每2 個月申報營 業稅稅捐案件之機會,將以不詳方式取得之如附表壹、十七 所示之開元商行等統一發票,列為鍵灃科技公司進項發票, 連續向鍵灃科技公司之負責人劉芫誌詐稱各該期份之如附表 壹、十七「詐欺金額欄」所示之金額(計算方式:發票金額 營業稅率5%=詐欺金額),使鍵灃科技公司之負責人劉芫 誌因此陷於錯誤而交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賴淑淨以此詐騙 之方法,共詐得108,580 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 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1年至94年間,明知總泰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總泰 科技公司)並未與如附表壹、十八所示之信行公司、逸達實 業商行、開元商行、祿澤有限公司、博銘有限公司、義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鵬宸實業有限公司、承陽有限公司、超群 國際事業有限公司、景曜科技有限公司、通濟國際有限公司 、興發國際有限公司、西坤開發砂石有限公司、勇新有限公 司、項典有限公司、席得企業有限公司、日勝營造有限公司 、維轉實業有限公司、天瑪公司有交易往來,竟自91年7 月 中旬起(91年5 、6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至 94 年3月中旬止(94年1 、2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 繳納),利用為總泰科技公司(負責人賴有添)每2 個月申 報營業稅稅捐案件之機會,將其操控填載之信行公司、天瑪 公司統一發票及其他以不詳方式取得之如附表壹、十八所示 之開元商行等統一發票,列為總泰科技公司進項發票,連續 向總泰科技公司之負責人賴有添詐稱各該期份之如附表壹、 十八「詐欺金額欄」所示之金額(計算方式:發票金額營 業稅率5%=詐欺金額),使總泰科技公司之負責人賴有添因 此陷於錯誤而交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 法,共詐得2,835,133 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 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0年至91年間,明知奧波拉流行服飾專門店並未與 如附表壹、十九所示之信行公司有交易往來,竟自90年9 月 中旬起(90年7 、8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至 91年5 月中旬止(91年3 、4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 繳納),利用為奧波拉流行服飾專門店(負責人陳宣宇)每 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件之機會,將其操控填載之信行公 司統一發票,列為奧波拉流行服飾專門店進項發票,連續向 奧波拉流行服飾專門店之負責人陳宣宇詐稱各該期份之如附



表壹、十九「詐欺金額欄」所示之金額(計算方式:發票金 額營業稅率5%=詐欺金額),使奧波拉流行服飾專門店之 負責人陳宣宇因此陷於錯誤而交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賴淑 淨以此詐騙之方法,供詐得80,000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 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1年至92年間,明知瑋倫工程行並未與如附表壹、 二十所示之祿澤有限公司、開元商行、信行公司、承陽有限 公司有交易往來,竟自91年9 月中旬起(91年7 、8 月份之 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至93年1 月中旬止(92年11、 12 月 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利用為瑋倫工程 行(負責人徐瑋勵)每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件之機會, 將其操控填載之信行公司統一發票及其他以不詳方式取得之 如附表壹、二十所示之開元商行等統一發票,列為瑋倫工程 行進項發票,連續向瑋倫工程行之負責人徐瑋勵詐稱各該期 份之如附表壹、二十「詐欺金額欄」所示之金額(計算方式 :發票金額營業稅率5%=詐欺金額),使瑋倫工程行之負 責人徐瑋勵因此陷於錯誤而交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賴淑淨 以此詐騙之方法,共詐得376,734 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 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1年至93年間,明知永朋工業有限公司(下稱永朋 工業公司)並未與如附表壹、二一所示之祿澤有限公司、超 群國際事業有限公司、懷貞生物科技公司、義寧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開元商行、博銘有限公司、勝業國際有限公司、景 曜科技有限公司、興發國際有限公司有交易往來,竟自91年 9 月中旬起(91年7 、8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 )至93年3 月中旬止(93年1 、2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 申報繳納),利用為永朋工業公司(負責人李永昌)每2 個 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件之機會,將以不詳方式取得之如附表 壹、二一所示之開元商行等統一發票,列為永朋工業公司進 項發票,連續向永朋工業公司之負責人李永昌詐稱各該期份 之如附表壹、二一「詐欺金額欄」所示之金額(計算方式: 發票金額營業稅率5%=詐欺金額),使永朋工業公司之負 責人李永昌因此陷於錯誤而交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賴淑淨 以此詐騙之方法,共詐得275,422 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 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3年至94年間,明知卡典通路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卡典通路公司)並未與如附表壹、二二所示之懷貞生物 科技公司、承陽有限公司、景曜科技有限公司、天瑪公司、 喜豐有限公司有交易往來,竟自93年3 月中旬起(93年1 、 2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至94年3 月中旬止(



94 年1、2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利用為卡 典通路公司(負責人陳為典)每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件 之機會,將其操控填載之天碼公司統一發票及以不詳方式取 得之如附表壹、二二所示之承陽有限公司等統一發票,列為 卡典通路公司進項發票,連續向卡典通路公司之負責人陳為 典詐稱各該期份之如附表壹、二二「詐欺金額欄」所示之金 額(計算方式:發票金額營業稅率5%=詐欺金額),使卡 典通路公司之負責人陳為典因此陷於錯誤而交付如附表所示 之金額,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法,共詐得163,740 元,足生 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2年間,明知昌紘企業社並未與如附表壹、二三所 示之承陽有限公司、采竺企業社、舜鈊企業有限公司有交易 往來,竟自92年3 月中旬起(92年1 、2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 月中旬申報繳納)至92年9 月中旬止(92年7 、8 月份之營 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利用為昌紘企業社(負責人邱 紹卿)每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件之機會,將其操控填載 之采竺企業社統一發票及其他以不詳方式取得之如附表壹、 二三所示之承陽有限公司等統一發票,列為昌紘企業社進項 發票,連續向昌紘企業社之負責人邱紹卿詐稱各該期份之如 附表壹、二三「詐欺金額欄」所示之金額(計算方式:發票 金額營業稅率5%=詐欺金額),使昌紘企業社之負責人邱 紹卿因此陷於錯誤而交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賴淑淨以此詐 騙之方法,共詐得65,783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 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0年間,明知集大商行並未與如附表壹、二四所示 之信行公司有交易往來,竟自90年9 月中旬起(90年7 、8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至91年1 月中旬止(90 年11、12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利用為集大 商行(負責人邱愛珠)每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件之機會 ,將其操控填載之信行公司統一發票,列為集大商行進項發 票,連續向集大商行之負責人邱愛珠詐稱各該期份之如附表 壹、二四「詐欺金額欄」所示之金額(計算方式:發票金額 營業稅率5%=詐欺金額),使集大商行之負責人邱愛珠因 此陷於錯誤而交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 法,共詐得102,000 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 票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0年至91年間,明知乾耀有限公司(下稱乾耀公司 )並未與如附表壹、二五所示之開元商行、信行公司有交易 往來,竟自91年1 月中旬起(90年11、12月份之營業稅於隔 月中旬申報繳納)至92年1 月中旬止(91年11、12月份之營



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利用為乾耀公司(負責人鄭建 文)每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件之機會,將其操控填載之 信行公司統一發票及其他以不詳方式取得之如附表壹、二五 所示之開元商行等統一發票,列為乾耀公司進項發票,連續 向乾耀公司之負責人鄭建文詐稱各該期份之如附表壹、二五 「詐欺金額欄」所示之金額(計算方式:發票金額營業稅 率5%=詐欺金額),使乾耀公司之負責人鄭建文因此陷於錯 誤而交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法,共詐 得91,000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 確性。
賴淑淨於90年間,明知茂昌水電行並未與如附表壹、二六所 示之信行公司有交易往來,竟於91年1 月中旬(90年11、12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利用為茂昌水電行( 負責人葉進成)每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件之機會,將其 操控填載之信行公司統一發票,列為茂昌水電行進項發票, 向茂昌水電行之負責人葉進成詐稱各該期份之如附表壹、二 六「詐欺金額欄」所示之金額(計算方式:發票金額營業 稅率5%=詐欺金額),使茂昌水電行之負責人葉進成因此陷 於錯誤而交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法, 共詐得40,000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 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0年至93年間,明知凱翊企業社並未與如附表壹、 二七所示之信行公司、開元商行、承陽有限公司、景曜科技 有限公司、舜鈊企業有限公司、席得企業有限公司有交易往 來,竟自90年7 月中旬起(90年5 、6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 中旬申報繳納)至93年9 月中旬止(93年7 、8 月份之營業 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利用為凱翊企業社(負責人林麗 娟)每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件之機會,將其操控填載之 信行公司統一發票及其他以不詳方式取得之如附表壹、二七 所示之開元商行等統一發票,列為凱翊企業社進項發票,連 續向凱翊企業社之負責人林麗娟詐稱各該期份之如附表壹、 二七「詐欺金額欄」所示之金額(計算方式:發票金額營 業稅率5%=詐欺金額),使凱翊企業社之負責人林麗娟因此 陷於錯誤而交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法 ,共詐得150,897 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票 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1年至95年間,明知久銳冷氣空調有限公司(下稱 久銳冷氣公司)並未與如附表壹、二八所示之信行公司、祿 澤有限公司、開元商行、鵬宸實業有限公司、博銘有限公司 、承陽有限公司、營航企業有限公司、超群國際事業有限公



司、興發國際有限公司、日勝營造有限公司、龍湖開發股份 有限公司、維轉實業有限公司、浩克國際企業有限公司、采 新工程有限公司有交易往來,竟自91年7 月中旬起(91年5 、6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至95年3 月中旬止 (95 年1、2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利用為 久銳冷氣公司(負責人王清泉)每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 件之機會,將其操控填載之信行公司統一發票及其他以不詳 方式取得之如附表壹、二八所示之開元商行等統一發票,列 為久銳冷氣公司進項發票,連續向久銳冷氣公司之負責人王 清泉詐稱各該期份之如附表壹、二八「詐欺金額欄」所示之 金額(計算方式:發票金額營業稅率5%=詐欺金額),使 久銳冷氣公司之負責人王清泉因此陷於錯誤而交付如附表所 示之金額,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法,共詐得1,397,357 元, 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2年至93年間,明知協何實業社並未與如附表壹、 二九所示之景曜科技有限公司、舜鈊企業有限公司、智鼎興 業有限公司、御成公司有交易往來,竟自92年7 月中旬起( 92年5 、6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至93年9 月 中旬止(93年7 、8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 利用為協何實業社(負責人何林春)每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 捐案件之機會,將其操控填載之御成公司統一發票及其他以 不詳方式取得之如附表壹、二九所示之景曜科技有限公司等 統一發票,列為協何實業社進項發票,連續向協何實業社之 負責人何林春詐稱各該期份之如附表壹、二九「詐欺金額欄 」所示之金額(計算方式:發票金額營業稅率5%=詐欺金 額),使協何實業社之負責人何林春因此陷於錯誤而交付如 附表所示之金額,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法,共詐得45,373元 ,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1年至92年間,明知堅銘有限公司(下稱堅銘公司 )並未與如附表壹、三十所示之祿澤有限公司、開元商行、 營航企業有限公司、景耀科技有限公司有交易往來,竟自91 年7 月中旬起(91年5 、6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 納)至92年9 月中旬止(92年7 、8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 旬申報繳納),利用為堅銘公司(負責人郭奇庭)每2 個月 申報營業稅稅捐案件之機會,將以不詳方式取得之如附表壹 、三十所示之開元商行等統一發票,列為堅銘公司進項發票 ,連續向堅銘公司之負責人郭奇庭詐稱各該期份之如附表壹 、三十「詐欺金額欄」所示之金額(計算方式:發票金額 營業稅率5%=詐欺金額),使堅銘公司之負責人郭奇庭因此 陷於錯誤而交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法



,共詐得221,297 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票 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2年至93年間,明知廣志企業社並未與如附表壹、 三一所示之信行公司、承陽有限公司、項典有限公司、西坤 開發砂石有限公司、南京有限公司、席得企業有限公司、維 轉實業有限公司有交易往來,竟自92年11月中旬起(92年9 、10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至93年11月中旬止 (93年9 、10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利用為 廣志企業社(負責人施仁富)每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件 之機會,將其操控填載之信行公司統一發票及其他以不詳方 式取得之如附表壹、三一所示之承陽有限公司等統一發票, 列為廣志企業社進項發票,連續向廣志企業社之負責人施仁 富詐稱各該期份之如附表壹、三一「詐欺金額欄」所示之金 額(計算方式:發票金額營業稅率5%=詐欺金額),使廣 志企業社之負責人施仁富因此陷於錯誤而交付如附表所示之 金額,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法,共詐得1,783,425 元,足生 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1年至93年間,明知傑鴻企業有限公司(下稱傑鴻 企業公司)並未與如附表壹、三二所示之信行公司、祿澤有 限公司、開元商行、博銘有限公司、建樺公司、承陽有限公 司、台灣鼎賀有限公司、仁本有限公司、席得企業有限公司 、天瑪公司、瑞鑽針車材料行有交易往來,竟自91年7 月中 旬起(91年5 、6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至94 年1 月中旬止(93年11、12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 納),利用為傑鴻企業公司(負責人徐登貴)每2 個月申報 營業稅稅捐案件之機會,將其操控填載之信行公司、建樺公 司、天碼公司、瑞鑽針車材料行之統一發票及其他以不詳方 式取得之如附表壹、三二所示之開元商行等統一發票,列為 傑鴻企業公司進項發票,連續向傑鴻企業公司之負責人徐登 貴詐稱各該期份之如附表壹、三二「詐欺金額欄」所示之金 額(計算方式:發票金額營業稅率5%=詐欺金額),使傑 鴻企業公司之負責人徐登貴因此陷於錯誤而交付如附表所示 之金額,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法,共詐得695,481 元,足生 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0年至93年間,明知順龍實業社並未與如附表壹、 三三所示之信行公司、舜鈊企業有限公司、典慶國際有限公 司、承陽有限公司、開元商行、力永實業社、席得企業有限 公司、天瑪公司有交易往來,竟自90年9 月中旬起(90年7 、8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至93年9 月中旬止 (93年7 、8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利用為



順龍實業社(負責人廖雪霞)每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件 之機會,將其操控填載之信行公司、天碼公司統一發票及其 他以不詳方式取得之如附表壹、三三所示之舜鈊企業有限公 司等統一發票,列為順龍實業社進項發票,連續向順龍實業 社之負責人廖雪霞詐稱各該期份之如附表壹、三三「詐欺金 額欄」所示之金額(計算方式:發票金額營業稅率5%=詐 欺金額),使順龍實業社之負責人廖雪霞因此陷於錯誤而交 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法,共詐得134, 856 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
賴淑淨於91年至93年間,明知安馬企業社並未與如附表壹、 三四所示之祿澤有限公司、開元商行、承陽有限公司、懷貞 生物科技公司、義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勝業國際有限公司 、景曜科技有限公司、席得企業有限公司有交易往來,竟自 91年9 月中旬起(91年7 、8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 繳納)至93年9 月中旬止(93年7 、8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 中旬申報繳納),利用為安馬企業社(負責人阮朝發)每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件之機會,將以不詳方式取得之如附 表壹、三四所示之開元商行等統一發票,列為安馬企業社進 項發票,連續向安馬企業社之負責人阮朝發詐稱各該期份之 如附表壹、三四「詐欺金額欄」所示之金額(計算方式:發 票金額營業稅率5%=詐欺金額),使安馬企業社之負責人 阮朝發因此陷於錯誤而交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賴淑淨以此 詐騙之方法,共詐得220,147 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 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1年至92年間,明知牧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牧野企業公司)並未與如附表壹、三五所示之建樺公司、信 行公司、逸達實業商行、義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交易往來 ,竟自91年3 月中旬起(91年1 、2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 旬申報繳納)至92年3 月中旬止(92年1 、2 月份之營業稅 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利用為牧野企業公司(負責人林麗 玲)每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件之機會,將其操控填載之 建樺公司、信行公司統一發票及其他以不詳方式取得之如附 表壹、三五所示之逸達實業商行等統一發票,列為牧野企業 公司進項發票,連續向牧野企業公司之負責人林麗玲詐稱各 該期份之如附表壹、三五「詐欺金額欄」所示之金額(計算 方式:發票金額營業稅率5%=詐欺金額),使牧野企業公 司之負責人林麗玲因此陷於錯誤而交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 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法,共詐得2,022,439 元,足生損害於 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2年至93年間,明知海撕精品服飾並未與如附表壹 、三六所示之承陽有限公司、景曜科技有限公司、舜鈊企業 有限公司、馥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喜豐有限公司有交易往 來,竟自92年5 月中旬起(92年3 、4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 中旬申報繳納)至93年7 月中旬止(93年5 、6 月份之營業 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利用為海撕精品服飾(負責人伍 麗燕)每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件之機會,將以不詳方式 取得之如附表壹、三六所示之承陽有限公司等統一發票,列 為海撕精品服飾進項發票,連續向海撕精品服飾之負責人伍 麗燕詐稱各該期份之如附表壹、三六「詐欺金額欄」所示之 金額(計算方式:發票金額營業稅率5%=詐欺金額),使 海撕精品服飾之負責人伍麗燕因此陷於錯誤而交付如附表所 示之金額,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法,共詐得240,676 元,足 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民國90年至93年間,明知宏屹工業有限公司(下稱 宏屹工業公司)並未與如附表壹、三七所示之信行公司、開 元商行、承陽有限公司、懷貞生物科技公司、亞高貿易有限 公司、天瑪公司、御成公司、瑞鑽針車材料行有交易往來, 竟自90年5 月中旬起(90年3 、4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 申報繳納)至94年1 月中旬止(93年11、12月份之營業稅於 隔月中旬申報繳納),利用為宏屹工業公司(負責人羅紹宏 )每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件之機會,將其操控填載之信 行公司、天瑪公司、御成公司、瑞鑽針車材料行之統一發票 及其他以不詳方式取得之如附表壹、三七所示之開元商行等 統一發票,列為宏屹工業公司進項發票,連續向宏屹工業公 司之負責人羅紹宏詐稱各該期份之如附表壹、三七「詐欺金 額欄」所示之金額(計算方式:發票金額營業稅率5%=詐 欺金額),使宏屹工業公司之負責人羅紹宏因此陷於錯誤而 交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法,共詐得29 9,172 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 性。
賴淑淨於91年至93年間,明知精誠商場實業有限公司(下稱 精誠商場公司)並未與如附表壹、三八所示之鵬宸實業有限 公司、世永企業社、席得企業有限公司有交易往來,竟自92 年1 月中旬起(91年11、12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 納)至93年9 月中旬止(93年7 、8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 旬申報繳納),利用為精誠商場公司(負責人林麗君)每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件之機會,將以不詳方式取得之如附 表壹、三八所示之鵬宸實業有限公司等統一發票,列為精誠 商場公司進項發票,連續向精誠商場公司之負責人林麗君詐



稱各該期份之如附表壹、三八「詐欺金額欄」所示之金額( 計算方式:發票金額營業稅率5%=詐欺金額),使精誠商 場公司之負責人林麗君因此陷於錯誤而交付如附表所示之金 額,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法,共詐得176,952 元,足生損害 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3年間,明知柏泉企業社並未與如附表壹、三九所 示之力永實業社、天瑪公司有交易往來,竟自93年5 月中旬 起(93年3 、4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至93年 9 月中旬止(93年7 、8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 ),利用為柏泉企業社(負責人蔡安然)每2 個月申報營業 稅稅捐案件之機會,將其操控填載之天碼公司統一發票及以 不詳方式取得之如附表壹、三九所示之力永實業社統一發票 ,列為柏泉企業社進項發票,連續向柏泉企業社之負責人蔡 安然詐稱各該期份之如附表壹、三九「詐欺金額欄」所示之 金額(計算方式:發票金額營業稅率5%=詐欺金額),使 柏泉企業社之負責人蔡安然因此陷於錯誤而交付如附表所示 之金額,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法,共詐得47,232元,足生損 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4年間,明知聖淘沙企業社並未與如附表壹、四十 所示之迪倫有限公司有交易往來,竟於95年1 月中旬(94年 11、12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利用為聖淘沙 企業社(負責人陳建志)每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件之機 會,將以不詳方式取得之如附表壹、四十所示之迪倫有限公 司等發票,列為聖淘沙企業社進項發票,向聖淘沙企業社之 負責人陳建志詐稱各該期份之如附表壹、四十「詐欺金額欄 」所示之金額(計算方式:發票金額營業稅率5%=詐欺金 額),使聖淘沙企業社之負責人陳建志因此陷於錯誤而交付 如附表所示之金額,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法,共詐得50,278 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1年7 、8 月間,明知富俋企業社並未與如附表壹 、四一所示之祿澤有限公司有交易往來,竟於91年9 月中旬 (91年7 、8 月份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利用為 富俋企業社(實際負責人劉介文,登記負責人為劉上惟)每 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件之機會,將其以不詳方式取得之 如附表壹、四一所示之祿澤有限公司發票,列為富俋企業社 進項發票,向富俋企業社之實際負責人劉介文詐稱該期份之 如附表壹、四一「詐欺金額欄」所示之金額(計算方式:發 票金額營業稅率5%=詐欺金額),使富俋企業社之實際負 責人劉介文因此陷於錯誤而交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賴淑淨 以此詐騙之方法,共詐得130,000 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



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1年11、12月間,明知梵霖工程有限公司(下稱梵 霖工程公司)並未與如附表壹、四二所示之鵬宸實業有限公 司有交易往來,竟於92年1 月中旬(91年11、12月份之營業 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利用為梵霖工程公司(負責人華 致健)每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件之機會,將其以不詳方 式取得之如附表壹、四二所示之鵬宸實業有限公司之發票, 列為梵霖工程公司進項發票,向梵霖工程公司之負責人華致 健詐稱該期份之如附表壹、四二「詐欺金額欄」所示之金額 (計算方式:發票金額營業稅率5%=詐欺金額),使梵霖 工程公司之負責人華致健因此陷於錯誤而交付如附表所示之 金額,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法,共詐得54,000元,足生損害 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賴淑淨於93年間,明知得力信國際工業有限公司(下稱得力 信公司)並未與如附表壹、四三所示之瑞鑽針車材料行、楹 傑公司有交易往來,竟自93年11月中旬起(93年9 、10月份 之營業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至95年1 月中旬止(94年11 、12月份之營業稅於隔年1 月中旬申報繳納),利用為得力 信公司(負責人謝克忠)每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件之機 會,將其操控填載之如附表壹、四三示之瑞鑽針車材料行、 楹傑公司之統一發票,列為得力信公司進項發票,向得力信 公司之負責人謝克忠詐稱各該期份之如附表壹、四三「詐欺 金額欄」所示之金額(計算方式:發票金額營業稅率5%= 詐欺金額),使得力信公司之負責人謝克忠因此陷於錯誤而 交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賴淑淨以此詐騙之方法,共詐得24 6,556 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 性。
賴淑淨於92年至94年間,明知美琪仕有限公司(下稱美琪仕 公司)並未與如附表壹、四四所示之信行公司、興發國際有 限公司、懷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乙天有限公司、明漾國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陽有限公司、、項典有限公司、智鼎 興業有限公司、承鴻事業有限公司、航貿國際有限公司、迪 倫有限公司、峻貿空調冷凍有限公司、燁興隆科技有限公司 有交易往來,竟自92年11月中旬起(92年9 、10月份之營業 稅於隔月中旬申報繳納)至95年1 月中旬止(94年11、12月 份之營業稅於隔年1 月中旬申報繳納),利用為美琪仕公司 (實際負責人顏英杰、林慶漳)每2 個月申報營業稅稅捐案 件之機會,將其操控填載之信行公司統一發票及其他以不詳 方式取得之如附表壹、四四所示之信行公司等統一發票,列 為美琪仕公司進項發票,連續向美琪仕公司之負責人顏英杰



、林慶漳詐稱各該期份之如附表壹、四四「詐欺金額欄」所 示之金額(計算方式:發票金額營業稅率5%=詐欺金額) ,使美琪仕公司之負責人顏英杰、林慶漳因此陷於錯誤而交 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美琪仕公司、顏英杰、林慶漳被訴違 反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等案件,已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 分院以98年度上訴字第957 號判決無罪確定),賴淑淨以此 詐騙之方法,共詐得985,942 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 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二、林信行係址設臺中縣大甲鎮○○路750 號5 樓之信行公司之 商業負責人。賴淑淨為合法代理信行公司申報發票、營業稅 等事務之代理人,受託為信行公司處理會計記帳及稅務申報 等業務,為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於89年間, 林信行因信行公司經營不善急需資金周轉,並積欠賴淑淨債 務,明知信行公司與附表貳、一所示公司、行號,無實際交 易往來,竟與賴淑淨共同基於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 計憑證之概括犯意,其2 人謀議出售信行公司之統一發票牟 利,由賴淑淨連續製作附表一所示無交易事實之統一發票, 作為如附表貳、一所示公司、行號之進項憑證(賴淑淨持信 行公司統一發票向上開犯罪事實一所示公司、行號詐欺取財 部分,林信行不知情);林信行、賴淑淨並明知信行公司與 附表貳、二所示之乙天有限公司、建樺公司、興發國際有限 公司、舜鈊企業有限公司等公司,亦無實際交易,為編造信 行公司營運活絡之帳面營業假象,避免為稅捐稽徵機關發現 其開立信行公司不實統一發票行為,其2 人乃與不詳之成年 人承前共同基於明知為不實之事項,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 計憑證之概括犯意,由賴淑淨向該不詳之成年人以不詳方式 取得附表貳、二所示無交易事實之統一發票,充作信行公司 之進項憑證,向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虛偽申報信行公司 向上開公司進貨(無逃漏稅之情事),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 徵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三、洪嘉玲(原名洪月華,其所犯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已經臺 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98年度上訴字第347 號判處有期徒刑 4 月,並經罪高法院以99年度台上字第6409號駁回上訴確定 )係址設臺中縣太平市○○路291 巷26弄5 號之建樺公司之 商業負責人。賴淑淨為合法代理建樺公司申報發票、營業稅 等事務之代理人,受託為建樺公司處理會計記帳及稅務申報 等業務,為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於90年間, 洪嘉玲經營不善,嗣後並且無法按期繳納營業稅款,而由賴 淑淨代為墊付,且亦無法支付服務費用給賴淑淨,明知建樺 公司與附表參所示之公司、行號,無實際交易往來,竟與賴



淑淨共同基於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之概括犯 意,其2 人謀議出售建樺公司之統一發票牟利,由賴淑淨連 續製作附表參所示無交易事實之統一發票,作為如附表參所 示公司、行號之進項憑證(賴淑淨持建樺公司統一發票向上 開犯罪事實一所示公司、行號詐欺取財部分,洪嘉玲不知情 ),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四、賴詩玫係址設臺中縣太平市○○路○ 段89號1 樓之采竺服飾 店之商業負責人。賴淑淨為合法代理采竺服飾店申報發票、 營業稅等事務之代理人,受託為采竺服飾店處理會計記帳及 稅務申報等業務,為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於 92 年 間,賴淑淨因急需資金周轉,欲以采竺服飾店名義向 金融機構貸款,明知采竺服飾店與附表肆所示之公司、行號 ,無實際交易往來,竟與其妹賴詩玫共同基於明知為不實之 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之概括犯意,編造采竺服飾店營運活 絡及績效優良之帳面營業假象,賴詩玫將所申領之采竺服飾 店統一發票交由賴淑淨連續製作附表一所示無交易事實之統 一發票,作為如附表肆所示公司、行號之進項憑證(賴淑淨 持采竺服飾店統一發票向上開犯罪事實一所示公司、行號詐 欺取財部分,賴詩玫不知情),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 對統一發票管理之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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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長江龍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卡典通路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金泰鑫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鉅擎電信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東宜螺絲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博陽電信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勝芳電信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勝將興機器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鍵灃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鉅惟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逢大工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賀誠五金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總泰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永朋工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乾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